休假武警5秒制服逃跑小偷,事情的來龍去脈是怎樣的?
一、事發經過是什麼?有一個小偷在偷了東西之後,就准備趕緊撤離作案現場,這個時候,店員追了上去,並且大喊有人偷了東西,剛好有一位正在休假的武警從這個地方經過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這名小偷給制服了,小偷被按在地上不能動彈,武警的動作一氣呵成,趕緊利落,引來周圍人的圍觀,大家紛紛對這位武警豎起了大拇指。
2. 穿西裝和警花直播,一副成功人士的架勢,他還是曾經那個偷電車的周某人嗎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那個因為偷電瓶車被捕,之後還得意洋洋地說出了一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那個周某人,出獄之後的周某人搖身一變,竟然成了超級網紅,穿著西裝和警花直播,一副成功人士的架勢。
周某人周某人,原名周立齊,因為偷盜電瓶車被判刑坐牢,直到2020年四月份才被釋放,這次被捕,已經是他第四次被捕,前三次都是因為偷盜坐牢,一般人被抓捕歸案之後都會羞愧難當,但是周某人卻顯得非常放鬆,還主動和記者打招呼,攀談起來。
現如今,網路和輿論的力量很強大,希望人們能夠正確使用這種力量,更好地推動我國法治。
3. 偷電瓶車被刑事拘留怎麼辦
電瓶車超過千元,偷竊贓物超過千元屬於刑事犯罪,理應被刑事拘留
4. 內蒙古休假武警5秒制服逃跑小偷,你遇到偷盜行為都是怎麼做的
內蒙古休假武警5秒制服逃跑小偷,對於這樣的事情我想小偷也是沒有想到自己這么快就會被抓吧。當然在遇到偷盜行為的時候我們也不能向這位武警這樣去做的,因為我們沒有經過武警這樣的訓練,在我們遇到小偷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報警處理。
小偷可以說是我們十分痛恨的一種人,因為這些小偷可以說是沒心沒肺的,這些小偷十分喜歡的一個人群可以說就是老人,因為對於這些小偷來說,老人的意識都是十分差的,就算是老人發現了自己,那麼也不會追上自己,所以說這些小偷是讓我們十分痛恨的人。
遇到小偷正在偷竊東西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及時的告訴別人,因為小偷做這樣的事情是心虛的,那麼自然我們發現之後他們就會逃之夭夭。
5. 未滿十八周歲因跟他人一起偷盜電瓶車被抓現在被刑事拘留了請問會拘留多久會不會判刑
刑事拘留的話會一直拘留到判決結果出來,判決生效後就直接去監獄服刑了。當然你們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出來等候判決。由於是未成年人,如果案值不大的話不大可能判處刑罰,具體要看盜竊的案值多少。
6. 一名男子揮舞菜刀暴力抗法,特警們將其制服,男子是否構成襲警罪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每一個人都要注意遵紀守法,如果我們觸犯了法律,那麼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最近一段時間一名男子揮舞菜刀暴力抗法的行為,引起了不少朋友們關注,在這位男子抗法之後,特警們也很快將其制服,那麼這一位男子會不會構成襲警罪呢?
相信在有了這樣一個案件之後能夠給大家和警察同志們都更好的提一個醒,讓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於自身的防護,而在這種情況下出現受傷的可能性就會不斷降低。
7. 偷盜電瓶車,被當場抓住,多久會判刑,會判多久
這要根據電瓶車的價值來定,如果沒有超過500元,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進行治安處罰,如果超過500元以上則需要負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進行處罰,一般起訴到法院兩個月內宣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竊取的公私財物的數額。
(二)盜竊未遂,情節嚴重,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三)盜竊的公私財物,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第二條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的「以牟利為目的」,是指為了出售、出租、自用、轉讓等謀取經濟利益的行為。
第三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
(7)兩男子偷竊電瓶車被休假特警制服擴展閱讀:
案例:合肥首起盜竊共享電動車案宣判四名男子分別獲刑
今年7至8月,來自甘肅的4名男子在合肥市區接連偷盜4輛共享電動車。11月28日,該案作為合肥市首起盜竊共享電動車案在蜀山區法院宣判,這4男子均獲刑罰。
李某等4人來自甘肅鎮原縣,長期租住在合肥,因一直沒有固定的工作,生活沒有經濟來源,便打起共享電動車的主意。今年7月中旬至8月底,李某等4人結成不固定搭檔,相互配合,多次採取不用手機掃碼解鎖而強行破壞裝置的方式,竊取投放在合肥市區的共享電動車。
法院審理查明,7月14日凌晨、8月18日晚上9時許、8月30日0時許,來到蜀山區合作化路、大唐國際門口等地。
將共享電動車線路破壞後強行推走,然後在隱蔽處,將車上電瓶卸下,車身丟棄。他們共盜竊共享電動車4輛,總計價值10528元。8月30日、31日,4人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庭審中,四人均表示自願認罪,並向法庭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蜀山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等四人結成不固定搭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竊取共享電動車,其行為已觸犯法律,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判決李某犯盜竊罪,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張某濤犯盜竊罪,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張某鵬犯盜竊罪,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肆仟元;陳某犯盜竊罪,判處罰金三千元。
8. 偷電瓶車的周某叫什麼
偷電瓶車的周某真名周立齊。
1. 周立齊采訪塔的視頻為2012年,後被判刑一年零六個月,2013年12月5日刑滿釋放。2016年又因為犯盜竊罪、搶劫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服刑期至2020年4月28日。
2. 作為網路流行語的「我偷電瓶車養你」,最早源自於一則小偷因偷竊電瓶車被抓看守所的采訪視頻。看似平平無奇的一則社會新聞成為網路梗開始不斷流行是因為該名小偷在采訪中頻出金句。著名的就有「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一句使得他迅速走紅網路,成為鬼畜視頻中的網路紅人。被網友們稱之為「竊格瓦拉」,衍生出了「忘了他吧,我偷電瓶車養你啊」梗。也常用作「我偷電動車養你」。
3. 該梗的出現除了跟「竊格拉瓦」有關之外,跟周星馳的電影《喜劇之王》也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電影有一個經典的橋段尹天仇和柳飄飄的對白:「不上班行不行?」「不上班你養我啊」「我養你啊」。網友們結合此處對白,造就成了今天的網路熱梗「我偷電瓶車養你啊」。
9. 年滿16周歲,兩個人盜竊電瓶車,會被判刑嗎
這個主要看電動車的價值。如果價值不大的話,不構成犯罪,那就不會判刑。但建議還是先還回去,爭取失主的諒解。
10. 兩個人偷了一輛電瓶車被刑事拘留13天會有案底嗎
會有案底的。
兩個人偷了一輛電瓶車被刑事拘留的,說明當事人已經涉嫌盜竊罪,具體是否構成犯罪,最後還要由法院在進行審理後依法判決。
如果當事人被法院判決構成盜竊罪的,就會有相應的犯罪記錄,主要包括: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而且,該犯罪記錄將被長期保存,不可以刪除。
如果不構成盜竊罪而沒有被判處刑罰的,則在公安機關內部也也會有相應的違法記錄,這個違法記錄也屬於日常所稱的案底。
《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重要意義和基本要求
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對犯罪人員信息進行合理登記和有效管理,既有助於國家有關部門充分掌握與運用犯罪人員信息,適時制定和調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進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有效防控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也有助於保障有犯罪記錄的人的合法權利,幫助其順利回歸社會。
近年來,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工作取得較大進展,有關部門為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進行了積極探索。認真總結並推廣其中的有益做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犯罪人員信息的登記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犯罪記錄制度,對司法工作服務大局,促進社會矛盾化解,推進社會管理機制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開展有關犯罪記錄的工作,要按照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在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框架內,全面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經濟社會健康發展。要立足國情,充分考慮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和人民群眾的思想觀念,注意與現有法律法規和其他制度的銜接。要充分認識我國的犯罪記錄制度以及有關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這一現狀,抓住重點,逐步推進,確保此項工作能夠穩妥、有序開展,為進一步完善我國犯罪記錄制度,健全犯罪記錄工作機制創造條件。
二、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
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託政法機關現有網路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並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後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
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二)建立犯罪人員信息通報機制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生效的刑事裁判文書以及其他有關信息通報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監獄、看守所應當及時將《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寄送被釋放人員戶籍所在地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社區服刑人員矯正期滿通知書》寄送被解除矯正人員戶籍所在地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國家機關基於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三)規范犯罪人員信息查詢機制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審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
上述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關於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進行。
辯護律師為依法履行辯護職責,要求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的,應當允許,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被執法機關依法封存的除外。
(四)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切實幫助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實際,建立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對於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應當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執法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可以作為工作記錄予以保存。
(五)明確違反規定處理犯罪人員信息的責任
負責提供犯罪人員信息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准確地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提供有關信息。不按規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虛假、偽造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負責登記和管理犯罪人員信息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登記、妥善管理犯罪人員信息。不按規定登記犯罪人員信息、提供查詢服務,或者違反規定泄露犯罪人員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使用犯罪人員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查詢目的使用有關信息並對犯罪人員信息予以保密。不按規定使用犯罪人員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扎實推進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建立與完善
犯罪記錄制度是我國一項嶄新的法律制度,在建立和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難,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實施,並結合自身工作的性質和特點,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循序漸進,在實踐中不斷健全、完善,確保取得實效。
犯罪記錄制度的建立是一個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互相配合,處理好在工作起步以及推進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要充分利用政法網以及各部門現有的網路基礎設施,逐步實現犯罪人員信息的網上錄入、查詢和文件流轉,實現犯罪人員信息的共享。要處理好犯罪人員信息與被勞動教養、治安管理處罰、不起訴人員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庫之間的關系。要及時總結,適時調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保障犯罪記錄工作的順利展開,推動我國犯罪記錄制度的發展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