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學校校服采購實施方案
為了按照廣元市教育局與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的《廣元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文件精神,我們制定了青川縣騎馬鄉中心小學學生校服采購實施方案。
我們的指導思想是,通過規范學校管理,深化校園文化建設,確保依法進行學校校服管理,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充分考慮學生活動需求,展示青少年風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現學校文化特色,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我們將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校服訂購工作的落實。
實施方案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首先,成立由校長董義軍擔任組長,學校家長委員會主任李雪梅擔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由李雪梅主任具體負責校服采購工作。
其次,召開學校全體家長會、教職員工會議,進行校服訂購宣講工作。我們積極倡導統一著裝,但始終堅持學生自願原則,不強迫學生統一著裝。
接著,進行校服征訂工作。學校將按照《廣元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文件規定執行。
訂購標准為:1至9年級訂購一套春秋裝。
訂購要求包括:學校、家長委員會與青川縣教育局提供的推薦企業共同決定面料、樣式、價格、交貨日期、售後服務等事宜。企業將按照采購數量總貨款的2%的比例,對特困戶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兒學生實行免費贈送。自願訂購的學生需提交自願購買校服家長聲明並存檔。
在堅持學生自願的前提下,我們嚴格按照縣教育局推薦的備案企業訂購校服。由學校家長委員會與中標企業填寫采購計劃表,製作校服後送至學校,家長委員會主任負責付款。
學校需嚴把質量關和各項規定,確保中標企業執行情況無誤。
校服訂購評比程序包括:校服采購實行審查備案制,學校組織人員制定方案,報青川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學校對報名企業實行資格預審,合格供應商編制投標文件、製作投標樣品,樣品不得出現供應商及品牌名稱。評標小組現場對樣品進行評比,並對照標准評選。樣品和投標文件經審查無異議後公示評選結果,選取三家備選供應商。最終結果在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由家長委員會委託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
報名時間從20xx年11月2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17時止。報名地點為青川縣騎馬鄉中心小學。聯系人:董先生。電話:待定。
其他要求包括:嚴格控制每生訂購的校服套數,保證每名學生都有校服,對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校服問題,與企業協商,企業有義務落實減免承諾。校服費用必須用於學生,學校和教師不得代收費,訂購後應按合同規定督促家長委員會負責人,將代收校服費轉交提供服務的企業。學校需高度負責,嚴格執行文件精神,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宣傳引導,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Ⅱ 校服管理自查報告
校服管理自查報告
時光飛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既存在亮點,也存在不足,這時候十分有必須要寫一份自查報告了。你還在為寫自查報告而苦惱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校服管理自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幼兒園校服采購的管理,確保中小學生幼兒校服質量安全,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利益,2015年6月29日至7月2日,由xx縣紀委牽頭,xx市教體局和縣教體文廣局相關同志配合對我縣學校近兩年校服采購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現就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規范校服采購,加強校服采購監管。
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根據宜賓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服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縣實際,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校服管理的通知》,就校服采購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堅持自願同意原則;
2、實行申報監管制度;
3、規范校服采購行為: 原則上實行價格限制;實行競爭性談判或詢價等方式采購;加強采購監督;
4、嚴格驗收;
5、實行產品召回更換制度;
6、實行供應企業黑名單制度;
7、建立校服供應商准入制度;
8、嚴格追責問責。
二、校服采購大部分合法合規。
此次檢查的61所法人學校中,有16所學校進行了校服采購,合計采購校服15691套。其中高中階段采購了2629套,初中階段采購了8610套,小學階段采購了4442套。學校采購手續基本完善,合規合法,具體表現在:
1、所有采購了校服的學校均堅持了學生及家長自願購買原則,並都簽署了「學生自願認購單」,部分貧困生供貨
企業免費贈送。沒有學校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校服現象。
2、嚴格執行申報監管制度,所有采購學校均填寫了《xx縣學生校服采購申報監管表》,經上級部門批准備案後再組織采購。
3、實行價格限制。全縣校服小學生夏裝每套價格控制在80元左右,春秋裝每套價格控制在100元左右;中學生夏裝每套價格控制在90元左右,春秋裝每套價格控制在120元左右。
4、 絕大部分學校在采購時採取了詢價采購或者競爭性談判方式。
5、驗收嚴格。絕大部分學校在采購時與供貨商簽訂了采購合同,校服供貨商也按照要求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輔材料的纖維檢測報告。
6、 實行了產品召回更換制度。學校為學生組織校服采購時堅持了索取正式的票證,要求供應企業實行產品召回制度。凡發現校服出現質量、安全等問題,供應企業必須無條件召回,更換合格產品。
三、校服采購過程中仍存在不足
1、 怕麻煩,不願采購校服。調查發現大部分學校認為校服是一種民族精神和學校文化的體現,是一個學校整體精神面貌和集體榮譽感的外在體現之一,既是校園文化建設的組成部分,也是學生團體精神風貌的一種表現,學校有必要組織學生進行校服采購。但是很多學校校長為了減少麻煩,規避采購風險,不願承擔責任,未組織校服采購。
2、少部分學校未嚴格執行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多數學校選擇三家及以上的企業進行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少部分學校采與1—2家企業協商的方式。
3、有少部分學校在采購時沒有與供貨商簽定采購合同,與供貨商已簽定的采購合同中缺少對學生權益保護條款。在驗收時大部分學校只要求供貨商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輔材料的纖維檢測報告。並未主動與縣質量監督部門聯系,接受質量監督部門的質量監督。
校服作為學生的日常服裝,體現學校的校園文化和學生的精神面貌,是學校流動的文化。而學生校服的質量,直接關繫到每個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每一個家庭息息相關。為了進一步規范學生校服的配備管理工作,保證校服的產品質量和安全,我校認真、嚴謹、規范地開展校服訂購和管理,現將我校近年來校服配備管理工作小結匯報如下:
近年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區教育局後產辦對學校校服采購配備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也非常的嚴謹和規范,他們經常召開專題的會議,布置工作,研討問題,有的則是以會代訓,加強相關的知識宣傳和培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們學校的校服管理工作都是在他們的具體指導下開展的。
(一)建立健全專門的校服管理組織機構。根據市、區有關校服管理的文件精神和規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翠屏區教育局作為我校學生校服管理的上級主管部門,為了把上級部門有關校服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和規定落實好,落實到位,必須建立專門的學校領導小組,明確具體管理部門,做到歸口管理,責任明確。為此,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校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總務處作為學生校服的具體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校服配發和調換等日常工作。
(二)規范校服采購、配備程序,確保校服質量。完備科學的工作程序是保障校服質量的重要手段。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堅持校服配備的「七步走」工作程序:
首先是和家長委員代表協商學生是否配備校服,這是配備校服的前提。
第二是在家長委員會代表和學校意見一致後,學校根據每年情況修訂學生校服著裝(穿著)制度,做到上學時統一著裝,重大活動或集會時,必須穿校服。
第三是嚴格規范做好校服的招標相關工作,選擇一個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定購校服。
第四是學校發致「校服自願認購表」,將和學生家長委員會協商,告知每一位學生家長,本著自願的原則進行配備。學生家長可通過「校服自願認購表」的回執(學生校服配備的意見和建議欄)向學校詳細反映校服配備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並可向學校提出問題整改的可行性意見和建議。
第五是根據「校服自願認購表」的回執確定配備學生校服的人數後,上報後產辦進行統一招投標,嚴格做到學生自願和非營利的原則,據實收取費用,不加收其它任何費用。
第六是對校服進行抽樣檢測和檢測結果的公示。
第七是抽樣檢測合格後分發校服和進行尺碼大小的調整。
(三)充分發揮學生和家長委員會在校服配備中的監督、保障作用。學校成立學生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的職責是全面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不但可以到課堂進行聽課,參加學校有關會議,可以對學校教育教學提出意見和建議。學生和家長全面參與校服的采購配備工作,對校服樣式、材料、價格的決定起著重要作用。如校服樣式的決定,在校內進行試穿和展示,在徵求學生的意見後再作決定,校服樣式完全由學生說了算(照顧到大多數學生的需求)。
(四)加強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質量安全意識,建立群眾監督機制。學校經常利用宣傳櫥窗、廣播等形式加強對校服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宣傳和教育,努力提高全體師生鑒別真假優劣的能力,增強質量安全意識和和自我保護意識。遇到問題立即向學校匯報,或向有關部門舉報,建立師生監督群防機制,確保校服質量,確保安全使用校服。
;Ⅲ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
為確保廣元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實施,青川縣竹園初級中學校制定學生校服訂購實施方案。指導思想上,學校旨在規范管理,深化校園文化建設,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充分考慮活動需要,展示青少年精神風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現學校文化特色,確保學生健康成長。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保校服訂購工作的落實。
實施步驟包括建立組織機構,由學校家長委員會主任田志華負責,組建領導小組。召開專題工作會,向家長和教職工宣講校服訂購事宜,提倡統一著裝,但堅持學生自願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制著裝。學校按照管理辦法規定開展校服訂購工作。
訂購校服標准和要求:7至8年級訂購一套春秋裝。學校、家長委員會與推薦企業協商面料、樣式、價格、交貨日期、售後服務,以及對全體學生的量體裁衣、特困學生費用減免等。自願訂購學生需提交簽字委託。堅持學生自願原則,按備案企業訂購,由家長委員會與中標企業填報采購計劃,企業製作,付款由家長委員會主任負責。
嚴格把控校服質量,要求經辦人員負責監管中標企業執行情況。校服采購實行審查備案制,制定訂購方案,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備案企業實行資格預審,合格供應商編制投標文件,製作樣品,樣品不出現供應商及品牌名稱。評標時,企業提供樣品及投標文件,評標小組現場打分,樣品和投標文件合計分值公示,取前三名作為備選供應商。
實施過程中,控制學生校服訂購套數,確保每名學生都有校服,對特困生提供減免承諾。收取的校服費要直接用於學生,學校和教師不得代收。學校高度重視,嚴格執行文件精神,完善制度,加強宣傳引導,確保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