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校收取校服費,合法么
1. 收費合理性:首先,學校統一購買校服並收取相應的費用是一種常見的做法。然而,費用的合理性需要根據校服的品質、數量和材質等因素進行評估。如果學校提供的校服質量過差或者數量過多,那麼這種高價校服費就可能存在問題。
2. 貧困生資助政策:學校在收取校服費時,也應該考慮到貧困學生的實際情況。雖然目前東莞市的小學生和中學生中沒有生活費補助、助學金和免學雜費等資助政策,但學校可以採取其他措施,如為貧困學生提供減免校服費的幫助,以確保他們不會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承擔校服費用。
3. 公開透明度:學校在收取校服費時,應該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明確告知學生和家長費用的具體構成和收費標准。如果學校在收費方面存在不透明或者不明確的情況,那麼就容易引起家長和公眾的質疑和不滿。
4. 政策監管:最後,政府和教育部門應該加強對學校收費行為的監管,確保學校在收取費用時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於違規收取費用的行為,應該及時進行處理和懲處,以維護學生和家長合法權益。
2. 校服收費標准,一般是多少
1. 教育局規定校服的收費標准因地區而異,具體金額由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與當地物價部門協商確定。
2. 例如,高中生的針織夏裝每套價格上限為104元,春秋裝為128元,冬款棉衣套裝為235元,冬季沖鋒衣為235元,絨褲為90元。
3. 城市小學生的校服每套價格上限為60元,中學生的校服每套價格上限為70元。
4. 學校不得收取與學生入學或轉學相關的捐資贊助費、幫困基金等費用。
5. 農村學校不得收取校服費用。
6. 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
7. 學校按照上級規定采購校服,每3年為一階段,通常在起始年級組織家長根據自願原則購買。
8. 家長可以自行購買或製作校服,校服款式應保持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
9. 全市統一校服的學校需在廣泛徵求家長意見的基礎上,按照「適用、實用、夠用」原則組織征訂。
10. 一般情況下,小學一、四年級及初一、高一新生統一征訂校服,不組織畢業年級學生統一征訂。
11. 如有遺失、損壞或不合體的情況,學生可以補定校服。
12. 統一校服的征訂可以由學校代辦,也可以由家長在供貨商官網自行購買。
13. 採用「一校一服」的學校需廣泛徵求家長和學生意見,確定校服的價位、質量、款式、采購方式和售後服務等細節。
14. 「一校一服」學校的學生服裝在質量相近、件數相等的情況下,新一輪采購價格不得高於全市統一服的價格。
15. 在件數多於或質量優於統一服的情況下,新一輪采購價格不得高於統一服價格的兩倍。
16. 每位學生采購的校服數量不得超過四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