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3篇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塑造 企業 文化 ,進一步規范公司員工服裝的使用,確保公司員工在執勤和臨時性任務時的著裝統一,公司會制定保安制服管理規定。下面是保安制服管理規定 範文 ,歡迎參閱。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1
為了使保安人員衣裝整齊、精神抖擻,既向眾人展示大辰保安隊員的精神風貌,同時也促進保安隊員增強責任意識,謹記工作職責,規范自身行為,特為保安隊員配備上崗服裝,並就上崗服裝的穿戴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為六名保安隊員提供上崗服裝各一套:春秋裝一套、長袖裝兩件、長褲兩條、領帶一條、大沿帽一頂、帽徽一個、胸章一個、肩章一付、臂章一個。
二、保安隊員必須愛護自己的服裝,穿戴規范,做到經常清洗,以很好的樹立公司和小區形象。
三、保安隊員必須保證此服裝只作上崗服,不得隨心所欲,不得隨意損壞,更不得轉借他人,否則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直至追究責任。
四、保安隊員不得穿此服裝招搖過市,不得穿此服裝去酒吧、網吧、公園、超市等娛樂場所或商業網點,更不得穿此服裝打架斗毆、從事違法活動,否則一切後果自付。
五、保安隊員如人為造成服裝、帽子等損壞,必須按價賠償。
六、保安員不得擅自更改服裝的款式,破壞服裝的統一性,影響保安隊整體形象。
七、如保安隊員因違反公司規定的保安守則被公司解聘,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
八、如保安人員自動辭職,配備上崗服裝未滿一年者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配備上崗服裝滿一年但未滿兩年者公司將扣回一半服裝款;配備上崗服裝滿兩年者公司不予扣服裝款。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2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安的著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適用於公司保安隊伍的服裝管理。
第三條 職責
一、 綜管部負責服裝管理工作。
二、 物業管理處負責著裝日常管理工作。
三、 各管理處保安隊伍負責落實。
第四條 保安執勤時的著裝標准:
1、佩帶帽徽、領帶、肩章、胸章、綬帶(手套)等物品。
2、服裝應整潔無污漬、整齊不缺扣、平整無皺褶。
3、參加會議、訓練、培訓等活動時,應按要求統一著裝。
第五條 保安執勤時不準有下列行為:
1 、挽袖、卷褲腿、敞懷、圍圍巾、戴耳套、帶墨鏡;
2、歪戴帽子、穿淺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頸上的掛件外露;
4、反季節著裝等。
5、將制服借給非公司人員穿著。
第六條 服裝的發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及必備的標志物。
2、著裝、帽子、領帶、綬帶、肩章、臂章等標志物的使用期為24個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為36個月。
4、配發使用舊服裝的,應減去原相應的使用期限;按規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處向綜管部申請以舊換新。
第七條 保安辭、 離職 時,由綜合部收回服裝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帶、領帶等標志物,並退還原暫收的服裝費;如不交回或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八條 著裝及換裝時間規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放夏裝;夏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秋裝。
2、保安季節性的換裝,應由公司視情況而定,原則上每年的5月1日更換為夏裝,每年的10月1日更換為秋冬裝。
第九條 離職時服裝折舊費核算規定:
1、凡不履行承諾勞動期限離職的,凡被公司辭退的,凡不滿12個月離職的,均扣除折舊費。
2、夏裝折算: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3、冬裝折算:襯衫每件按20元扣除;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後每增
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4、折舊費時間從領用那天開始計算。
5、工作滿一年免服裝折舊費。
第十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3
第一條服裝款式與配置
1.保安服配置為:春秋、夏制服各2套、冬制服1套、肩章1副、含帽子2頂。
2.黑色皮鞋自備。
第二條服裝的使用期限
1.保安員服裝春秋、夏、冬制服的使用期限均為1年。
2.保安人員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或非因工作造成的損壞無法正常使用,需照價賠償,由公司統一購買。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第三條服裝的製作與尺寸設定標准
1.保安人員的著裝由行政部根據公司的要求,統一定款製作,並造冊登記。
2.保安人員服裝製作的尺寸按加大、中、小為製作標准。
第四條保安人員服裝的使用及費用
1.保安人員上崗,務必統一按規定穿保安服,任何人不得特殊化,違者每次罰款5-10元。
2.保安服按春秋、夏制服2套/人、冬制服1套/人標准領取,工作滿1年的全免費;工作未滿1年的,公司按出廠價扣除保安服的成本費,
3.新進保安人員自上崗第11天開始,務必穿保安服,違者按罰款5-10元/次處罰。
4.穿保安服時,除上衣第一粒鈕扣外,其餘鈕扣務必扣好,保安服必須整齊干凈;著便裝必須得體,公共場所不得穿背心短褲。
5.保安服要妥善保管,一經丟失,要及時申領,新領保安服按成本扣除費用。
6.申領辦法:本人寫清姓名、工號、型號、由行政部簽認後,到倉庫領取,倉庫員同行政部核對,扣除費用。
7.不得將保安服轉借他人。將保安服轉借非本廠人員企圖混入者,查到後處500元以上罰款並開除。
8.穿著本公司保安服在外面從事不正當或非法行為、破壞公司名譽者,查到後處500元以上罰款並開除。
②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沒有問題吧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尚未發放制服,在此期間,原工商制服仍然可以用於執法工作。一旦新的制服發放下來,所有執法人員必須遵守規定,統一穿著新制服執行職務。
1. 制服的發放范圍和標准將得到統一。新式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制服將主要發放給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在編人員。為了避免資源浪費,將採取以下原則進行發放:對於原有工商系統的執法人員,不再重復發放制服,只提供新標志標識;原質監、食葯監系統及其他執法人員的制服將全新發放,包括新標志標識。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配置和發放標准。
2. 制服的換裝時間和執行將統一安排。
- 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於2016年3月1日前開始使用新執法制服,並配備統一標志標識。
-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將負責組織實施新制服的換裝工作,並確保財政支持。
- 制服的采購將通過公開、公平、透明的招投標過程進行,確保質量。
- 安排專人負責換裝任務的執行,確保按時完成。
此外,我區於2016年1月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整合成立了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了食安辦、工商、質監、食葯監四部門的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在工作中,工作人員穿著不同制服造成了混淆和誤解,影響了執法形象,限制了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因此,市監局配發了統一制服,以三頂「大檐帽」替換為統一制服,這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工作的要求。這不僅有助於理順內部職能、規范運作,也有利於公眾、經營者、消費者清晰識別並認可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並對其進行監督。統一的制服有助於強化行政執法的權威性,推進依法行政,提升執法形象,維護執法權威,增強團隊意識,激發創業精神。
為管理制服,該局還制定了制服著裝管理辦法,明確了著裝時間、場合和注意事項,強調了執法服裝的重要性。制服的配發將嚴格限於持有執法資格證的在職人員,並在規定的工作和執法期間穿著,不得在其他時間穿著。
③ 每月制服盤點要怎麼做最簡單啊
房務部和人資部各自承擔著重要的職責,房務部負責制服的發放與保管,確保員工能夠及時獲得干凈整潔的工作服。而人資部則扮演著監督者的角色,對制服的發放和管理過程進行嚴格的監督,確保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每季度,兩部門需要共同進行一次詳細的盤點,以確保所有制服的完好無損和數量准確。
在盤點過程中,房務部需准備一份詳細的制服清單,包括每種制服的數量、存放位置以及最新的狀態。同時,人資部也需要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督,以防止任何可能的作弊行為。雙方需共同核對清單與實際庫存,確保賬物相符。如發現任何差異,需立即進行調查,找出原因並及時解決。
定期盤點不僅能有效防止制服的丟失或損壞,還能提高員工對制服管理的重視程度,確保工作環境的整潔與專業。此外,通過盤點還能發現制服補充的需求,及時進行采購,避免因制服短缺影響工作進度。
為了簡化盤點流程,建議採用信息化管理系統,如使用電子表格或專門的庫存管理軟體,這可以大大提高盤點的效率和准確性。同時,確保所有相關數據的實時更新,以便於隨時查詢和核對。
總之,每月或每季度進行一次制服盤點是確保房務部和人資部工作順利進行的關鍵步驟。通過雙方的合作與努力,可以有效提升制服管理的效率和質量,確保員工能夠以最佳狀態投入工作。
④ 保安著裝管理規定範文3篇
保安著裝管理規定是為了規范公司保安制服的領用、發放和管理而制定的。下面是保安著裝管理規定 範文 ,歡迎參閱。
保安著裝管理規定範文1
目的:為了規范保安的著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製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全體保安。
第一條 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准,著裝要求、服裝維護等。
第二條 工作服管理部門職能
管理部負責保安制服的各項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工作服的保管與發放、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 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匯總保安人員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崗保安人數,對制服的數量、尺寸等進行匯總;
2、制服的購買:管理部負責制服的選購、運輸和保管;
3、制服的領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員信息匯總名單核實後發放,並做好登記;
4、制服的盤點:管理部負責人要定期盤點制服,根據保安人員 入職 離職 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和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第四條 工作服的發放標准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裝、夏裝、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員進入公司後,和態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備標志物。
3、保安人員夏裝的使用期為一年。春秋裝及帽子、領帶、肩章、臂章等標志物的使用期為兩年。冬季防寒大衣無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條 制服的收回與折舊標准
1、如果保安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的,服裝無需歸還(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規定繳納折舊費。
4、保安冬裝大衣由管理部統一管理,不列入折舊標准。如果丟失或損壞,則需按照原價賠償。若冬裝大衣損壞不能繼續使用,則由管理部統一報損,並重新購買。
5、折舊時間從領用當天開始計算。
第六條 著裝的要求
1、保安人員上班時必需穿著制服,配飾應佩戴齊全。 2、保安應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制服、標志、配飾等。
3、制服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4、身著制服時,保安需配帶工作證。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與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等不得體行為,穿著制服時內衣下擺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6、保安應定期對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補,保證著裝整潔。(註:制服自行清鍵滲潔)。
第七條 著裝的檢查與考核
1、管理部負責人組織著裝檢查與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著制服者罰款50元/次;
3、將制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著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100元的處罰。若造成其他不良後果的,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理;
本制度解釋權歸管理部,未盡事宜由管理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公司核准後由管理部實施,修改時亦同。
保安著裝管理規定範文2
第一條 為了規范各項目秩序員著裝行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規范管理,依據公安部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保安制式服裝是指本公司秩序員按照規定統一穿著的服裝。包括常服、訓練服、制式襯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訓練帽、貝雷帽、領帶、腰帶等。
本規定所稱標志是指本公司秩序員穿著制式服裝時佩帶的專用標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志等。
第三條 在工作時間稿棚脊內,秩序員應嚴格按照下列規定著裝:
一、應當配套穿著,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值勤時著春秋服、冬服、棉大衣;著夏服,必須將短袖、襯衫扎於皮帶里。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應當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員著裝時,除在辦公室、宿舍或者 其它 不宜帶帽的情形外,應當按規定戴秩序員專用帽。
1、著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著制式襯衫時,帶大檐帽(棉帽);著訓練服時,戴訓練帽。
2、戴大檐帽、訓練帽時,帽檐前緣應當與眉齊高;戴棉帽時,棉帽下緣距眉1至1.5公分。
3、大檐帽、訓練帽的飾帶並攏整齊,並保持水平。
4、進入室內時,通常在脫帽後將其掛在衣帽鉤上(帽徽朝下);無衣帽鉤,立姿時將帽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時將帽置於桌(台)前沿左側或者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內,帽子統一放置在床鋪的指定位置,具體位置以執勤點為單位統一規定。
三、保安著裝時應按照規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志、公司標識等,不得配戴與保安身份或執行任務無關的標志、配飾。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時間內可以不著制式服裝:
1、執行特殊(種)任務不宜著裝的;
2、從事非著裝保安服務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戶單位的約定,不著制式服裝的;
4、其他不宜著裝的。
五、在下列情況下,保安不得著制式服裝;
1、 非工作時間外出的;按照規定休假、探家的;
a) 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五、 保安著裝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 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保安制式制服、標志,保持清潔;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隨身攜帶由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證。
d) 兩名以上保安人員著裝徒步巡邏值勤或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五、 不得將制服與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著制服時內衣下擺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男保安不得留長發(蓄發不得露於帽外,帽沿以下發長不超過1.5厘米)、大鬢角、剃光頭、留胡須,女保安不得燙發、發辮不得過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邊走邊吸煙、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和高聲喧嘩,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參加重大禮儀活動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飯店就餐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八條 保安季節性換裝,由公司統一規定。參加會議、培訓或外出學習、值勤人員,由公司臨時規定著裝要求。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著裝管理規定範文3
一、為規范保安隊員著裝,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為每位保安隊員配發2套冬秋裝、2件短袖襯衣、2件長袖襯衣、2件夏裝(褲子)、1頂大檐帽和1頂貝雷帽。新進廠保安需繳納200押金,經三個月試用期考察合格被公司正式錄用後,再配發服裝。配發服裝兩年內離職的,在結算工資時,原價扣除所配發制服的價錢。
三、在工作時間內,保安應嚴格按照以下規定穿戴:
1、應當配套穿著,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除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應穿深色鞋子。
2、保安著裝時,除在辦公室、宿舍或其他不宜戴帽子的地方,應按規定戴保安專用帽,夏季戴貝雷帽,其他季節一律戴大檐帽。戴大檐帽時,帽檐與眉毛齊高,保持大檐帽飾帶並攏整齊,並呈水平狀態。
3、進入室內,通常在脫帽後將其掛在衣帽鉤上;無衣帽鉤,立姿時將冒夾在左腋下,帽頂朝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時,將冒置於桌前沿左側或膝上,帽頂朝上,帽徽朝前。
四、保安著裝時,應按規定佩戴帽徽、胸徽、肩章,不得佩戴與保安身份或執行任務無關的標志、配飾。
五、下列情況,保安不得穿制式服裝:
1、非工作時間外出的;
2、休假、探親的;
3、因違法違紀正接受審查的。
六、值勤時,保安著裝必須遵守以下規定,第一次違反罰款20元,第二次違反,罰款50元,第三次違反罰款100元,留用察看一個月,留用察看期間違反者直接開除。
1、愛護、妥善保管保安制服、標志,保持整潔;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制服、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2、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走姿,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3、不得將制服與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長袖夏裝上衣必須扎入褲內。
4、不得穿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5、不得戴有色眼鏡。
6、不得邊走邊吸煙或吃東西,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攬腰。
7、不得打鬧嬉戲、大聲喧嘩或席地而坐。
七、不得留長發、染頭發、留長指甲,不得留胡須、剃光頭,保持儀容整潔,違者罰款50元,並責令立即糾正。。
八、兩名以上保安著裝巡邏執勤時,應兩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整齊、威武有序。
看過“保安著裝管理規定範文”的人還看了
1. 保安人員著裝管理規定
2. 保安人員管理規定3篇
3. 公司著裝管理規定範文3篇
4.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5. 保安考勤管理規定範文3篇
6. 工作服管理規定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