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六部門近日聯合出台新規,嚴格對中小學生校服采購的規范管理,將建立校服雙重送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和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2. 學校強制學生買校服違反了哪一部法律的那一條
違反了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中的第二條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第二條規定如下: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起組織和引導作用,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願搜集工作,充分體現學生自願購買校服的原則。
2、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校服采購合同擴展閱讀:
校服購買主要有三種模式:
1、完全進入市場流通,學校和家長共同確定樣式後,由家長到校服門店購買,校服廠家和銷售商接受市場監督。
2、由政府出資,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即可。採用上述兩種模式的地區較少,只有個別省進行了試點。
3、由采購單位直接面向生產企業采購,各地普遍採用此種模式。
3. 如何寫購買校服協議書
要帶 一、8月30日上午8:00—9:00憑錄取通知書到龍城高級中學(龍崗區中心城黃閣北路)報到。 1、穿深圳市統一運動校服。 2、報到前請理、剪好頭發,男生不留長發,女生不燙發、不化妝;男女均不染發;不佩戴首飾。 3、每人交6張紅底彩色小一寸照片,查到編班結果後,請在照片背面寫上組別、班級和姓名,供製作校牌和信息登記表用。 4、領錄取通知書時,每位同學同時領取一式兩份的《學生安全協議書》,報到時請帶一份經家長簽字後(必須由家長親筆簽字)《學生安全協議書》,交給班主任,另一份由家長自存。 二、8月30-31日,在龍城高級中學進行新生入學訓練,9月1日正式上課,9月1日下午4:20放學。請帶齊、帶足換洗的衣服、生活用品和生活費。 三、其它事項 1、新學期收費標准以市有關部門公布的標准為准,9月份正式上課後,我校會發出繳費通知,要求家長到有關銀行繳納。 2、報到期間有校服購買,請准備好錢購買夏裝兩套,秋冬裝各一套。(自願) 咨詢電話:28938597 29838809
4. 小學生要一年換一套校服嗎!教育局有沒有規定
不需要,教育局也沒有規定。
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
校服購買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完全進入市場流通,學校和家長共同確定樣式後,由家長到校服門店購買,校服廠家和銷售商接受市場監督。
二是由政府出資,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即可。採用上述兩種模式的地區較少,只有個別省進行了試點。
三是由采購單位直接面向生產企業采購,各地普遍採用此種模式。
為加強采購監管,《意見》明確要求採用代收費定向采購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法制訂校服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全程公開采購過程。
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采購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這一系列措施將采購全過程置於陽光之下,確保公正公開。
(4)校服采購合同擴展閱讀:
校服是學生的統一服裝,推行校服的目的除了展示學生的健康的精神面貌外,便於管理,還為了預防同學之間的攀比炫富等不良風氣,也可以說,校服本身就是一種很好的教育方式。
頻繁地更換,每次更換後,校服的顏色和款式都不盡相同,這樣學生聚在一起,穿的校服就會五花八門,顯然不利於整體面貌和統一形象,再者,每次更換新款式新顏色的校服,就得把舊的淘汰掉,這種浪費行為也會對學生造成不良影響,不利於學生樹立勤儉節約的品格。
可以說,頻繁的更換校服,不僅是家庭的一次綁架,也是對教育的一次傷害。這樣的行為可謂有弊無利。
5. 一個中學采購校服(1000件),具體有什麼流程
國企招標流程簡介,你自己參考:
1、招標公告:在單位范圍內公告采購內容(內容中要明確你的商務條件,比如供貨周期、商品品質等等),截止多久前,請有意合作單位把標書交到采購部門。每一個知情人員都有推薦的權利。
2、收標書,標書要密封,信封口加蓋應標單位公章。如果你是采購衣服,那麼就要把樣品裝好封口。
3、揭標:我們這是由需求部門、采購部門、財務部、監察室(原則上禁止更高一層的領導參與),一起當面揭表,拆開樣品。原則上價低者得,但實際上需求部門說話有很大分量。比如:他就覺得某一個廠家的衣服好看或者質量好,盡管價格貴點,因為最後反正是家長付錢。如果你是采購部門的話,如果想主導揭標過程,建議採取「評委打分方式」,讓學生男女各穿一件,也不要告訴評委是哪個廠家的,大家都有打分權。最後把分收上來,這樣就可以把需求部門的話語權攤薄。當然如果校長在,那就不好辦了,他一句話說這個好看,不管有心還是無心,那基本上就算定了(當然可以邀請兩個家長代表一起來評,可以制衡校長,校長同志到時候就不好開腔了,畢竟最終消費者是家長)。
4、選擇一家作為中標單位,選擇一家備選。跟中標單位,洽談商務條件,即他是否能按時保質供貨,如不能怎麼賠付。如果第一家不成,馬上聯系第二家進行談判。
5、確定好之後,就可以簽合同了,並約定付款方式。
6、最後公示采購內容,邀請監督(這個可有可無,看你處理的角度了)。
6. 2021年臨沂五中冬季校服在哪裡訂做的
摘要 臨沂第五中學學生校服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7. 學校的校服以什麼為定價標准
摘要 教育部、國家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四部門就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提出學校要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學校要建立家長、學生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購買校服遵循自願原則。加強校服采購管理。進入市場流通的地區要加強監管。定向代收費采購的地區,可制定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加強采購公示,實行采購備案。進行政府采購的,要依法實施。
8. 校服是必須要定的嗎
教育部要求加強校服管理 檢驗合格才可發放使用
中新網4月18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發了《關於轉發上海市<關於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在加強校服管理工作中參照借鑒。上海市出台意見要求,各中小學校應當主動將校服抽樣送檢,檢驗合格後,才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通知指出,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期轉發的市教委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對校服的采購、定價、送檢、退賠以及懲處機制等方面都做了具體規定,內容全面、程序規范、責任明確,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教育部要求各地參照借鑒,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確保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切身利益。
若干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關於加強本市(上海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
為了確保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現就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意見:
一、規范校服采購管理
(一)各中小學校應當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確定穿著校服的,應當制定校服穿著制度。學校應當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采購校服。(責任部門:市教委)
(二)學校應當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本市統一的校服采購合同,及時將校服采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並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公示校服采購情況,自覺接受家長的監督。同時,應當將校服采購合同向區縣教育部門備案。本市校服采購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教委會同市工商局制定。(責任部門:市教委、市工商局)
(三)接受學校選擇的校服生產企業應當憑校服采購合同,主動向各區縣質量技監部門申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加強對校服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
(四)區縣教育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采購校服的監督管理,規范校服采購程序。(責任部門:市教委)
二、完善校服價格管理
(五)市教委會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並公布由學校代辦校服的價格區間。具體價格由學校在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後與校服生產企業合同約定,並按照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責任部門: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
三、建立校服雙重送檢制度
(六)質量技監部門應當加強對校服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
(七)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校服出廠前,按照國家標准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送達各中小學校的校服,其質量標識應當完整齊全,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各中小學校在接收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市教委)
(八)各中小學校應當主動將校服抽樣送檢,檢驗合格後,才可發放給學生使用。教育部門應當督促學校建立和落實校服送檢制度。(責任部門:市教委、市質量技監局)
四、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
(九)質量技監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布,同時抄送教育部門、工商部門。本市中小學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單」的生產企業采購校服。(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市教委、市工商局)
(十)質量技監部門應當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抽樣結果,並及時通報教育部門。教育部門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知各中小學校。(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市教委)
五、建立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十一)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中小學校應當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並向上級教育部門匯報。同時,向質量技監部門舉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依法查處。(責任部門:市教委、市質量技監局)
(十二)校服生產企業如使用劣質原料生產校服,或者銷售質量不合格校服的,由質量技監部門或工商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十三)學校或相關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存在違反采購程序、收取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區縣教育部門依法處理。(責任部門:市教委)
(十四)相關部門或單位的工作人員未按照本意見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部門:市教委、市質量技監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