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佳木斯二中高三學生從租住小區出走後失蹤,走失前留下了哪些證據
走之前沒有什麼證據,一切正常。
時間算是個線索吧,凌晨一點四十分左右離開的出租屋,這跟杭州來女士的案件有點兒像,後半夜離開家!
走失時穿著校服,這點兒非常可疑,如果是我,想離家出走,或者早戀了想離開,一定會選擇平時穿的衣服,絕對不會穿校服,校服太惹人注目了。
王顯飛跟同學租住在學校附近的小區里,誰看到王顯飛走了呢?誰能確定王顯飛離開小區了呢?是同學說的嗎?當時杭州來女士案件丈夫還說不知道她什麼時候走的呢?同學可以好好問問。
最後一個線索就是手機定位在金港灣A區附近了,而且手機至今都是關機狀態,孩子離開,帶著手機卻一直關機,這是什麼意思呢?一個十七周歲的小男孩意志力能那麼強?拿著手機就不玩,根本不現實,所以手機有可能是後來被人扔到那裡的,製造了假象而已。
說不清楚,就跟杭州來女士案件一樣,總覺得不是離家出走,大半夜的穿校服出去,拿著手機又不開機,這里肯定有問題,最後我想說,真的希望孩子能平安無事的回來,你的家人在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