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助關於《勞動法》中辭職扣取服裝費的規定。
單位扣服裝費是違法的。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訴,必要時可以向當地區縣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
管理費用--勞動保護
③ 700件勞保連體制服給加工廠加工加工費大概是多少
說不準 上回在百年老屠上看一般100多吧 不是很貴。
④ 員工制服是認定為福利費還是計入成本
通常情況下,行政管理部門員工的工作服或制服計入管理費用,銷售經營部門的員工制服計入銷售費用,生產現場員工工作服計入製造費用,企業自有食堂或醫療部門等後勤福利部門的員工制服一般計入福利費;
請予核實。
⑤ 關於上海靜安區的某家公司勞動仲裁的制服裝費用
不應該你承擔工裝費!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
⑥ 員工工作服應記入哪個科目
看工作服具體屬於那一種。
如果屬於勞保用品,如國稅發〔2000〕84號文件第五十四條規定:「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可以扣除。勞動保護支出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所發生的支出。可列入「管理費用-勞保費用」。
如為提升公司形象,為職工訂制的工作服而發生的支出不屬於勞動保護支出,不能在「管理費用-勞保費用」中列支,應在「管理費用-福利費」中列支。
拓展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二、關於企業員工服飾費用支出扣除問題,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製作並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如果屬於勞保范疇的工作服,可以直接記入相關成本費用科目的勞保費,並直接在所得稅前列支,否則應記入相關成本費用的福利費科目,年底與其他福利費一起按照稅前可以列支的工資總額的14%測算,超支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⑦ 公司給員工買的工作服記什麼費用
1、公司給員工購買的工服,如果屬於福利性質的,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2、如果屬於生產工作服裝,計入「管理費用或製造費用--勞動保護費」科目。
3、如果是作為公司的統一著裝的話,應該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或銷售費用等)—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在稅法上:
(1)福利費支出,在工資總額14%以內列支的,可以稅前扣除,超出部分,不能稅前扣除。
(2)稅法規定: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可以扣除。勞動保護支出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所發生的支出。稅法沒有規定具體的列支標准,只要是企業發生的合理性的勞保支出可據實列支。
⑧ 勞動法中關於制服收費問題,急
勞動法中沒有關於制服收費問題的規定。
但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即: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的時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在此范圍內也包括工作服的押金,保證金,都不能向勞動者收取。
但是由於制服屬勞動保護一項,至於工作期間是否收費就要看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的約定。但是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是不能收的。
⑨ 員工的工作服可以計入什麼費用
工作服應屬於勞保用品,不屬企業福利,公司應有發放標准。按規定發放。購入時可入庫,發放時出庫計入下列費用科目核算:
1企業.生產工人的工服應計入:製造費用--勞保用品費
2企業.管理人員的工服應計入:管理費用-勞保用品費
3企業.銷售人員的工服應計入:銷售費用--保用品費。
勞保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⑩ 勞動法中有關工作服的規定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向員工收取財物,違法了勞動合同法,應該返還收取的財物和費用。
3、所以工作服的費用不應該扣除,應該歸還給勞動者。
4、企業若不歸還,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述。
(10)勞動保護費制服擴展閱讀
(1)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的權利。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的權利源於用人單位享有的生產指揮權,既然用人單位享有生產指揮權,所有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要求勞動者遵守。
(2)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勞動定額的權利。用人單位幫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就獲得了一定范圍勞動者的勞動使用權,並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給勞動者制定合理的勞動定額。對於用人單位規定的合理的勞動定額,在沒有出現特殊情況時,勞動者應當予以完成。
(3)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考核的權利。用人單位有權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考核,並根據勞動者勞動技能的考核結果安排其適合的工作崗位和獎金薪酬。
(4)制定勞動安全操作規程的權利。用人單位有權利根據勞動法上勞動安全衛生標准,制定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制度,要求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制定合法作息時間的權利。用人單位享有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和對員工工作時間的要求,合法安排勞動者作息時間的權利。
(6)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準的權利。為了保證勞動得以正常有序進行,用人單位有權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准。勞動紀律是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規章制度。這是組織社會勞動的基礎和必要條件。職業道德是勞動者在勞動實踐中形成的共同的行為准則,也是勞動者的職業要求。當然,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准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7)其他權利。包括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平等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等。
參考資料
網路-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