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協警制服有本人掏錢嗎
協警員沒有警銜標志,也沒有規定製服,各地都有差異。一般臂章上有協管或協警二字。【協警員】協警員是基層公安機關為彌補警力不足而按照一定程序聘用的輔助警務人員(即過去的聯防隊治安隊),沒有執法權,需在正式警務人員帶領下執行任務。在我國、廣義上的輔助警力(協警員)是指各類社會治安防範組織,即「在基層政府領導下,由居(村)民委員會或單位組建的治安聯防隊、治安巡邏隊、護街隊、護村隊、護校隊、工人糾察隊等不同形式和稱謂的群眾性防範組織」。它們「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指導,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狹義上的輔助警力是指直接協助國家在編警察履行各項職能的輔助力量。英國的文職警察、特別公安員,我國的治安聯防隊(工糾隊),都屬狹義上的輔助警力。 在地位上,輔助警力的成員一般不擁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在許可權上,他們也不具有任何形式的執法權(包括行政權與司法權);在功能上,輔助警力主要是彌補在編警力之不足,只起輔助作用。
② 交警協警制服和交警的有什麼區別
1、肩章不同
一般協警、保安的肩章為兩杠一星,但兩杠與警察肩章的兩杠不一樣是不是可卸式的是縫上去的,二個星星為五角或六角星,中間無五角星圖案。協警的臂章上標明為「協警」,交警的臂章標明為「警察」。
(2)洛陽協警制服擴展閱讀:
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除以上部門及其人民警察外,任何其他部門、機構、個人不得持有、任何部門、機構、個人不得穿著類似人民警察警服的服裝。上述五個系統的制服、警銜、帽徽樣式完全相同,各部門警種通過臂章、胸徽以及警號的排列方法體現區別。
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在執法許可權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
③ 交警的制服和協警的制服,樣子一樣嗎。 有區別嗎
不一樣,交警的主要看領章和肩章,一般正規的交警是有編制和建制隊伍的,你看他的領章可以看出他的警銜(所謂的等級),還有他胸前的代碼是他在警隊中的管制編號。一般交警在執勤的時候領銜和肩章這是必須佩戴的,而協警是沒有的,有的地方衣服不一樣,也有地方衣服一樣,但是這樣這兩樣協警是肯定沒有的
④ 協警穿什麼制服圖片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聯防隊。
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在執法許可權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
⑤ 保安人員穿協警制服是不是違反了國家規定
保安人員穿協警制服一般是違法的。
保安是負責一定區域(企業,小區等)內部的保全工作,協警是協助正式民警完成公共安全事務的工作,所以保安穿協警制服是違法的。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聯防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起輔助作用。
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在執法許可權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
輔警非因公外出、旅遊和下班後不應著裝。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停職期間不得著裝。輔警著裝時,不得夏、冬服裝混穿。參加重要慶典、集會等活動時應當著整潔的制服。在辦公區內可以不戴制式帽。在室內應將脫下的制式帽子掛在相應的掛帽處,帽徽朝下,參加會議時,應將制式帽子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朝向自己。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第二條 輔警隊員(以下稱「輔警」)著裝,是指按規定穿著全市統一的輔警制式警察服裝第三條在崗在職的輔警,在工作、執勤時必須著裝,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執行巡邏、守候任務不直著裝的;
2、女輔警懷孕後體型發生明顯變化的;
3、其他不宜著裝的情形。第四條 輔警非因公外出、旅遊和下班後不應著裝,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停職期間不得著裝。第七條 輔警著裝時,不得佩戴其它與輔警身份或執行勤務無關的標志。執勤期間腰間不得佩戴鑰匙、手機等有礙執行勤務的掛飾附件。
⑥ 協警和警察穿的制服有區別嗎
他們都說了 就是這么回事,肩章和臂章不一樣,衣服基本是一樣的
⑦ 協警一般上崗多久發制服
一般協警的服裝是通過培訓之後就立即發放的。也有的地方是統一定做然後發放的。所以不要急
⑧ 交警和協警的服飾有什麼區別,圖解
1、肩章不同
一般協警、保安的肩章為兩杠一星,但兩杠與警察肩章的兩杠不一樣是不是可卸式的是縫上去的,二個星星為五角或六角星,中間無五角星圖案。協警的臂章上標明為「協警」,交警的臂章標明為「警察」。
2、帽徽與袖口不提
警察帽徽為銅制,協警等為鋁制。警服袖口有拼音、英文字母的「警察」字樣或袖標,而協警、保安無。
3、編號不同
右胸牌編號正式交通警是六位的純數字;
(8)洛陽協警制服擴展閱讀
協警的職責
協警職責范圍主要是:在交警的指導下,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參與治安卡口堵控,勸阻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以及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基礎工作;及時報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況和其他重要情況;接受群眾求助等。
但是協警畢竟不是執法人員,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沒有盤查、處罰、採取強制措施等權力,比如,上路攔車執法、查扣證照、勘察事故現場、操作酒精測試儀等,都是不允許的。
⑨ 協警輔警待遇好不好 有沒有機會轉正
輔警的轉正好處當然是很多,難度也非常大,具體情況是如下: 輔警(輔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為規范輔警隊員著裝行為,樹立輔警隊伍的良好形象,著裝規定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現在被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滿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二年,工資待遇為1800元/月(含個人應承擔的「五險」部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由保安公司代為招用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繳納標准按國家政策執行。根據崗位需求,用人單位為聘用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需經費由用人單位負責繳納。 輔警,輔警隊伍是一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的隊伍,協助民警執法、維持公共安全,功能與配備介於現在的保安與正規警察之間,賦予基本的執法權,輔警會配備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輔警主要來源於本地市民,採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輔警成為一種新的職業。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警務輔助人員是公安機關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機關破解任務繁重與警力緊張矛盾的現實選擇,在協助民警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開展行政管理和服務人民群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輔警的管理已經納入公安機關重點研究課題和改革內容。 目前關於輔警沒有國家層面的立法,但多數地方法規和規章將輔警許可權和職責歸納,其職責是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按照相應崗位輔助履行下列職責: (一)治安巡邏檢查、卡口值守、接處警、維持大型公共活動以及突發案(事)件現場秩序、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糾紛調解、治安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二)疏導交通,勸阻、查糾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三)社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養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動; (四)信息採集、數據統計、文字記錄等警務活動; (五)專業技術、後勤等警務保障活動; (六)公安機關確認的其他輔助性警務活動。 輔警轉為正式警察,承擔警察責任,並且享受相關待遇。《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錄用人民警察,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選用。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八條擔任人民警察領導職務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二)具有政法工作經驗和一定的組織管理、指揮能力;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四)經人民警察院校培訓,考試合格。 我國的輔警協警群體,在公安工作中承擔了大量的類似指揮交通、巡邏執勤、內勤工作等警務輔助工作,但是,我們也應看到目前我國輔警制度的諸多不足:執法權缺失、工作強度與報酬不相匹配、經費缺乏保障、工作危險等問題日益突出。到底如何才能解決這些問題, 讓輔警協警人員「轉正「,有三點條件需要滿足: 第一點,要政府保障經費,公安機關使用輔警協警人員的目的就是因為輔警協警工資待遇低,但是又是因為待遇低,致使很多優秀人才流失,政府出資保障輔警待遇,不低於當地事業單位工資水平,是解決輔警問題的第一步。 第二點,是要規范管理,去年一年發生了很多關於輔警協警的事件,「臨時工已辭退」成為官方推卸責任的萬能牌,正是這種態度,嚴重損害了輔警協警的社會認可度,使得這一職業的形象受損。只有規范了用人單位的管理,讓聘用單位向愛正式工一樣愛護臨時工,出事不拿臨時工當擋箭牌,並開通輔警協警的晉升渠道,才能解決輔警問題。 第三點,要讓社會認可這個職業。經管輔警與正式警察在編制、待遇上有差別,但實際上在從事的工作性質上並沒有什麼區別。社會在對輔警協警的工作進行評價時,不應該先入為主,認為輔警協警不行,而是應該讓社會輿論和媒體恪守事實,正確報道,逐步建立對於這一職業的認可。 做好這三點,就距離解決輔警協警問題不遠了,我國的輔警制度還在發展時期,這次公安改革已經明確會對警務輔助人員進行改革,而「轉正」對於輔警協警群體來說是最希望看到的,但是「轉正」這詞說起來簡單,但是實施起來可能需要各方一起努力。 我國各個省市都在探索輔警改革事宜,2016年廣東公安輔警改革細則最新消息。廣東公安輔警改革最新方案具體建議如下: 一、建議全國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將輔警寫入法律並明確規定輔警法律地位、輔警的許可權與職責。 二、 建議由國務院制定《公安機關輔警管理條令》。細化規定輔警的有關法律身份、權利、義務、教育、訓練、待遇、保障、休假休息、招錄、獎懲、辭退等事項。 三、 建議通過上述的法律、法規明確賦予輔警必要的權力。 要徹底改變「輔警什麼都不能做、卻什麼都要做」的局面。基本原則是不行使案件調查權、偵查權、行政審批權、許可權,案件最後的處理決定權。我們認為可以賦予以下這些必要的權力:如駕駛警車、任職社區警員、調解不作為案件處理的一般群眾糾紛、社區重點人口管理、獨立管理外來人口、巡邏防控、緊中國情形下控制犯罪嫌疑人;查閱監控錄像;疏導、維護交通;查糾交通違章、張貼罰單、攝像取證、查閱車輛登記信息等非交通事故案件處理權。 上述這些權力實際上很多都是讓輔警做,現在無非就是公開明確下來。可以不必在民警的指揮下,這些許可權應准予輔警獨立行使。. 四、 建立並擴大公安基層黨組織面向輔警發展黨員制度。實際上有的市縣公安局早就向輔警發展黨員了。但目前公安部沒有下文全國統一、而只是個別的地方性政策,而且發展的黨員數量非常少,幾乎是鳳毛麟角。建議國務院、中組部、公安部下文明確下來,全國公安機關發展黨員上輔警與民警一樣。不另眼相看、不差別對待。讓優秀輔警能融入基層黨組織大家庭。 五、 建議建立推薦優秀輔警黨員到村、居委員任職制度,拓寬輔警職業空間。 對優秀黨員輔警同志,根據其自願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可以到村、居委會任職書記、副書記、委員;可提名為村、居委會主任候選人。村、居委會幹部也不是行政事業編制,因此不會佔用編制。這實際上是完全可行的。當然這需要國務院、中組部、公安部層面聯合下文,形成制度固定下來,在全國公安系統施行。實際上,有的地市早有這樣的先例。這也是拓寬輔警晉升空間的一個創新。的確值得全國推廣。更是解決老輔警安置的一個好渠道。 六、建議建立專門面向輔警招警的制度。建立面向輔警招錄民警的機制。 拿出部分公安編制來,專門面向輔警招警。規定服務滿4年的輔警即可報考。但要注意到工齡長的老輔警普遍年齡超過招警的30歲年齡限制。他們工作時間長,不能因為年齡超齡而不能報考。要結合考慮工齡與年齡,給予政策關懷。實際上,讓老輔警跟剛出校門的學生一起考,這也不太公平。貴州省早幾年就這樣做了。不過年齡超過30歲的輔警沒有報考資格。就算工齡再長也枉然。這是對老輔警的不公。 七、 建立輔警內部層級晉升制度。設立輔警警銜等級與輔警職務、職級層級,建立輔警晉升通道。通過輔警層級掛鉤工資待遇。這方面如廣東等省制定了這方面的制度,值得借鑒。 八、 建議由公安部統一全國輔警制服、標識。由公安部統一設計輔警制服與標識樣式。其制服標識既要區別於民警又不能差別過大。近日洛陽、撫州、溫州、沈陽各地接連爆出襲警案。並出現輔警被刺死的嚴重後果。顯然,輔警挨打挨殺大大多於民警。而日常的辱罵、刁難、威脅就更數不勝數。很多不法分子根本不把輔警放在眼裡。如在服裝標識上差距過大,更加容易導致公眾歧視輔警,首先心理上就給你貼上臨時工、保安的標簽,如面對暴徒毫無震懾力可言。這輔警工作根本無法開展。畢竟制服標識是警察威懾力的重要象徵。如香港輔警與警察的制服幾乎就沒有差別,可能也就是肩章上多了個「A」字。我們也可以在肩上上加個F字,其他的不要做太大變動。還可以參考軍隊里軍官與士兵的服裝來設置幹警與輔警的服裝關系。 九、 建立縣以上財政保障輔警工資待遇、輔警的教育訓練、服裝、警務裝備等費用的制度。提高輔警待遇、工資參照事業單位。建議學習大連模式,輔警人員的工資待遇參照事業編制人員發放。縣級以上財政保障本級輔警工資待遇,將輔警的教育訓練費用、服裝、警務裝備費用等列入本級地方政府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十、 建立輔警評先評優、立功受獎的制度。目前只有極少數省市准許輔警評先評優、立功受獎。而且大多都是公安機關內部舉辦的。而全國絕大多數省市,輔警都是沒有資格參加評先評優、立功受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