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這個警官不是消防局的,消防局是現役武警,白色制式襯衫是人民警察正處級以上的警官穿著的。級別從正處到正部級(三級警監到總警監)
B. 現在的消防員的制服是藍色,不是武警制服呢❓
消防已經退出武警編制,劃歸應急管理部管理。所以制服已經發生變化。
C. 有一個警察,為什麼電視上明明說是「派出所民警」,可是卻穿著武警的服裝
三樓說的沒錯
列入武警序列的邊防、消防和警衛部隊,其實是歸公安部領導,這三種武警也叫公安武警、公安現役部隊
邊防武警的基層單位也有派出所,所以會出現穿武警制服的派出所人員
D. 武警消防員和公安消防員有什麼區別!
公安消防和武警消防本身就是一回事,一套人馬兩個牌子,屬於武警序列,但歸公安部門管理。回復
E. 消防警察不是穿綠軍服嗎
大部分情況下消防是武警,穿綠衣服
但個別如行業公安下屬的消防隊,是穿和警察一樣的藏青(接近於黑)制服
F. 公安消防部隊轉制以後穿什麼樣的制服
自2018年10月10日零時起,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制式服裝配發前,原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警種學院人員停止使用武警部隊制式服裝和標識服飾,統一穿著無武警標識的作訓服,並在作訓服左兜蓋上方佩帶消防救援隊伍身份標識牌。
標識牌由應急管理部統一製作,配發對象為在編在職幹部、隊員和消防專業院校學員。凡不在配發范圍內的人員,一律不得佩戴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標識牌。
消防救援隊伍管理指揮幹部、專業技術幹部、高等專科學校學員佩戴幹部標識牌,消防救援隊伍隊員、消防員學校學員佩戴隊員標識牌。
(6)警察武警安監消防制服擴展閱讀:
2018年3月21日,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公安消防部隊轉到地方後,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充分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
應急管理部是此次改革中新組建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將原分屬於13個不同部門的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職責整合,包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和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武警消防部隊和森林部隊按計劃也要並入該部門。
G. 為什麼醫生,警察,軍人,消防人員都一定要穿制服
警察、消防可以憑借制服迅速判斷自己的戰友,可以通過肩章在執行任務指揮不明確時判斷指揮員。
消防、醫生需要制服隔斷危險源,一個還能警示危險,一個能夠安撫患者。
空姐制服,說直白點最早就是為了提高顏值服務顧客。
H. 哪些商品不允許在淘寶上銷售
淘寶上禁止銷售的有模擬槍、軍警用品、危險武器類;易燃易爆、有毒化學物、毒品類;反動等破壞性信息類; 色情低俗、催情用品類;涉及人身安全、隱私類;葯品、醫療器械類;非法服務、票證類;動植物、動植物器官及動物捕殺工具類;涉及盜取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軟體、工具或設備類;未經允許違反國家行政法規或不適宜交易的商品類等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二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第十三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
(8)警察武警安監消防制服擴展閱讀:
《網路交易管理辦法》
第七條從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從事網路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應當通過第三方交易平台開展經營活動,並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證明、有效聯系方式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從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許可。
第八條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從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第九條網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網上進行交易。
第十條網路商品經營者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網路商品經營者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信息,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並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第十二條網路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保證商品或者服務的完整性,不得將商品或者服務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確定最低消費標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第十三條網路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徵得消費者同意的,可以以電子化形式出具。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網路商品經營者必須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