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員工離職時 人事要求退還工作服或者要求繳納工作服費 是否違 反勞動法
無論工作服是企業工作必須需要的,或者企業為提高自身形象而發給員工的,在員工離職後,企業有權收回代表自己企業形象的各種服裝,工牌,帽徽等。
朋友你好,
空姐或者列車乘務員離職之後,他們的制服必須要被公司收回的,因為這種是代表了一個航空公司的形象
⑶ 求助關於《勞動法》中辭職扣取服裝費的規定。
單位扣服裝費是違法的。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訴,必要時可以向當地區縣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
⑷ 離職時公司要求我賠償制服費用
肯定是不合法的!制服是公司為規范員工而免費給員工穿的,這個找員工要錢明顯是剋扣行為,到企業管理委員會或者到當地人事部門投訴他去!但是你要注意,一定要有證據,比如他們如果要扣錢的話你要他們給你開個收據,要簽字加蓋章的!這樣你打起官司來方便!
⑸ 穿制服單位離職 制服要退回嗎 還是只退號碼牌就行
離職時需要把屬於用人單位的物品都歸還,工作服也是其中之一,有些單位可能可以不需交還,建議詢問單位人事。
⑹ 制服退了但沒退服裝錢
1、如果公司要求統一制服,費用應由公司承擔。
2、不簽合同超過一個月,單位應支付雙倍工資,你做了2個月沒簽合同,第2個月的工資應給雙倍。
3、單位不簽合同違法在先,你主動解除勞動關系,單位應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你直接去勞動監察投訴,提出上述要求,對不講理的公司就要公事公辦。
⑺ 離職時,收取制服費用合理嗎
不合理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員工服裝費和培訓費應列入企業經營成本,不應轉嫁給員工,該公司的做法違法。
⑻ 離職時工作服需要全部退還嗎
離職工作服是不需要全部退還的,工作服是用人單位必須提供給勞動者的勞動防護用品,是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福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⑼ 剛找的工作只幹了一上午 就走了 沒有打離職報告 制服退了 主管什麼的也都說過了 沒寫離職報告會有影響嗎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約定的相關責任,就不會有影響。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