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東城區梨川大泉村6號三樓 有一家星宇制衣廠星宇以設計時尚、面料高貴、工藝精湛的特點及嚴謹完善、高效的營銷架構與服務。詳情請來電:一三六 四九八六 二三五二
㈡ 警察制服的區別
交警制服:交、巡警襯衫採用淺藍色,高級警官襯衫採用白色。民警制服:普通民警襯衫採用鐵灰色。交警領帶搭配顏色為藍色,民警領帶搭配顏色為銀灰色。
2、臂章和胸徽不同
各部門警種通過臂章、胸徽以及警號的排列方法體現區別,地方公安的胸徽是省份名稱、公安部和公安部直屬單位的胸徽分別是「公安部」和「公直」,「交通」(交通部門警察,不是交警),臂章小字是「公安」,警號是六位數 。
3、功能不同
多功能服分為2種:帶反光條的交、巡警穿著,無反光條的,普通民警穿著。99式新警服分為常服、作訓服和多功能服。常服主要用於民警執勤時穿,作訓服用於巡警、特警等處置突發事件、執行追捕任務和進行訓練時穿著。
(2)六區制服擴展閱讀
警服著裝規定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以下簡稱公安民警)著裝,是指公安機關在編在職的職業制人民警察按照規定,穿著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的制式服裝。
第三條 除規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時間應當著裝。
第四條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著裝:
(一)執行特殊偵查、警衛等任務或者從事秘密工作不宜著裝的;
(二)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
第五條公安民警辭職、調離公安機關,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因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審查、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不得著裝。
㈢ 遵守部隊制服規定有哪些
第一條 為了加強軍服管理,維護軍服的專用性和嚴肅性,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軍服,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裝備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服飾。
第三條軍服的制式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軍服由軍隊軍需主管部門負責監制。
第四條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企業(以下稱軍服承製企業)應當具備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必需的條件和能力,具有質量保證體系和良好資信,並符合軍隊軍需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企業,經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查驗,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列入軍服承製企業備選名錄。
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根據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任務,從軍服承製企業備選名錄中擇優確定軍服承製企業,與其簽訂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合同。
第五條軍服承製企業應當嚴格履行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品種、數量完成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任務,執行軍服生產技術規范。
軍服承製企業不得轉讓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合同或者軍服生產技術規范,也不得委託其他企業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
軍服承製企業的工作人員不得泄露軍服專用材料生產技術,不得泄露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數量、接收單位等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
各式軍服 (19張)
第六條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中的試製品,經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檢驗合格的,作為製成品接收;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中的殘次品,未經改制、染色等處理的,不得銷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軍服生產中剩餘的軍服專用材料,應當按照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的要求,妥善保管或者移交。
第七條承運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企業,應當具備貨物運輸資質。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應當與其簽訂運輸合同。承運企業應當嚴格履行運輸合同,承運企業工作人員不得泄露運輸的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數量、接收單位等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
第八條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應當對軍服承製企業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情況進行檢查,並向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合同簽訂和履行的情況。
第九條 現役軍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規和軍隊有關規定可以穿著軍服的人員,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穿著軍服。
軍隊警備執勤人員應當加強檢查、糾察,及時糾正違法穿著軍服的行為。
影視製作和文藝演出單位的演藝人員因扮演軍人角色需要穿著軍服的,應當遵守軍隊關於軍服穿著的規定,不得損害軍隊和軍人形象。非拍攝、演出時不得穿著軍服。
第十條禁止買賣、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贈送軍服。
禁止使用軍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
禁止以「軍需」、「軍服」、「軍品」等用語招攬顧客。第十一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服飾,應當與軍服有明顯區別。
禁止生產、銷售、購買和使用仿照軍服樣式、顏色製作的足以使公眾視為軍服的仿製品。
第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物品和違法所得,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數額巨大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
(二)買賣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
(三)生產、銷售軍服仿製品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涉嫌非法生產、銷售軍服或者軍服仿製品的行為時,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第十三條 軍服承製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一)轉讓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合同或者生產技術規范,或者委託其他企業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
(二)銷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未經改制、染色等處理的軍服、軍服專用材料殘次品的;
(三)未將軍服生產中剩餘的軍服專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的。
具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應當將其從軍服承製企業備選名錄中除名,並不得再列入軍服承製企業備選名錄。
第十四條 軍服承製企業的工作人員泄露軍服專用材料生產技術,或者軍服承製、承運企業的工作人員泄露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運輸數量以及接收單位等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軍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或者以「軍需」、「軍服」、「軍品」等用語招攬顧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物品和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第十六條穿著軍服或者軍服仿製品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公務員和現役軍人在軍服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軍裝
現役軍人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贈送軍服的,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八條 對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獲的軍服仿製品的認定存在爭議的,由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或者軍分區(警備區)軍需主管部門鑒定。
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沒收的軍服、軍服專用材料,應當移交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或者軍分區(警備區)軍需主管部門;依法沒收的軍服仿製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行裝備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服飾的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二十條本條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㈣ 宿州六監區叫華城制服廠還是叫安徽武鷹制衣有限公司
安徽武鷹制衣有限公司
專門生產公檢法司和武警的制服,肩章這些
㈤ 中國有哪些政府機構是穿制服的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可以穿著制服的政府機構工作人員如下: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
(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嚴格控制著裝供應標准:
鑒於國家財力和高級服裝面料生產能力都很有限,必須嚴格控制服裝面料的質量和供應品種,適當提高自費比例。
(一)服裝面料和供應標准。除對外開放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涉外工作人員和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繼續著毛滌混紡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著裝人員一律穿化纖面料制服。供應品種僅限外裝,不供內裝。公安幹警的絨衣、絨褲、蚊帳、掛包等,相應取消。
(二)自費比例。除著警服人員外,其他著裝人員自己負擔的工料費,由10-20%提高到30%,從本通知下發後再換裝時執行。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
㈥ 司法局有制服嗎
正常來說應該是沒有制服的。司法局可以穿制服的只能是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2003]104號)和《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做好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實施意見》(財行[2004]15號)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執法需要,要求統一穿著制式服裝的,其批准許可權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司法行政部門屬於經國務院批准著裝的部門。但該部門著裝的范圍僅限於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其他人員沒有統一制式服裝。
因此,理論上看,司法局可以穿制服的只能是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但現實中,各地司法局大多都自行配置了制服(嚴格有意義上講屬非法著裝);有的地方司法局甚至鑽政策空子即國務院批准司法行政部門的警察可以著裝,那麼司法局將全局干職工都轉為警察,都穿警服。
(6)六區制服擴展閱讀
司法局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㈦ 稅務制服領花的佩戴有什麼標准
根據《稅務工作人員制式服裝管理辦法》
第二章 著裝范圍
第四條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穿著制式服裝。
(一)
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並具有稅收執法資格的人員;
(二)
稅務機關直接從事稅收徵收、管理和稽查的人員。
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穿著稅務制式服裝。
第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收回稅務標志:
(一)調離或者辭職人員;
(二)離、退休人員;
(三)被開除、辭退或者其他不適宜穿著制式服裝的人員。
第三章服裝及標志類別
第六條服裝面料,夏服上衣為多異絲滌棉混紡,褲子為滌粘中長仿毛華達呢;春秋服為毛滌混紡貢絲錦;冬服為毛滌混紡緞褙嗶嘰;防寒服為TPU超細滌綸復合布,保暖層為絮片內膽。
第七條稅務服裝,包括春秋服、夏服、冬服、防寒服四類,以及各類帽子。
第八條稅務標志,包括帽徽、肩章、肩徽、領花、胸徽、紐扣、領帶。
第四章配
發 標
准
第九條制式服裝
(一)春秋服:包括上衣、內穿襯衣和褲子。首次換裝發兩套,使用三年,從第四年起,每三年換發一套。
(二)夏服:包括長袖上衣、短袖上衣、褲子或裙子。首次換裝發兩套(女同志發裙子、褲子各一條,男同志發褲子兩條),使用三年,從第四年起,每三年換發一套。
(三)冬服:包括上衣、內穿襯衣和褲子。首次換裝發兩套,熱區使用五年,溫區使用四年,寒區使用三年,到期換發一套。
(四)防寒服:寒區、溫區可根據本地區氣候情況配發防寒服一套,使用四年,從第五年起,每四年換發一套。
第十條帽子
春秋裝和夏裝分別配發帽子各一頂(男同志為大檐帽、女同志為女帽);寒區、溫區配發冬帽一頂(寒區配發棉布皮帽、溫區配發布面栽絨帽),根據需要以舊換新。
第十一條標志
帽徽、領花、肩章、肩徽、胸章分別隨帽子和制式服裝發放,損壞後交舊領新。領帶發藍色、紅色各一條,使用三年,從第四年起,每三年換發一條。
㈧ 國務院批準的制服是哪幾個部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可以穿著制服的政府機構工作人員:
㈨ 警察夏季制服肩上兩個拐是什麼職務
警察的夏季制服肩上有兩個拐的,那是見習警員的警銜標志,也就是入警未滿一年、尚未轉正授銜的民警,待實習期滿才能授予相應的警銜。一個拐是警校在校的學生。初級警員是正式民警,肩章一拐一顆星。
我國警察實行警監、警督、警司、警員的警銜制度。我國警銜設為五等十三級,即總警監、副總警監;警監(一級、二級、三級);警督(一級、二級、三級);警司(一級、二級、三級);警員(一級、二級)。
(9)六區制服擴展閱讀:
人民警察按照其職業分類可以分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交通警察、森林警察、海關緝私警察、鐵路警察、民航警察等)、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機關中的監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警察為一份職業,主要職責為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及保障財產。絕大部分民主國家(地區)的警察與軍隊分立,互不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了擔任人民警察的條件。
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滿十八歲的公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
(五)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願從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㈩ 制服」與治服」有什麼區別
1、解釋不同
制服:古時依社會地位的高低規定服飾樣式;指喪服;軍人、幹部、學生等穿著的有規定式樣的服裝;用強力使之馴服。
治服:治服,指馴服;征服;辦理喪事。
2、出處不同
制服:漢賈誼《新書·服疑》:「制服之道,取至適至和以予民,至美至神進之帝,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貴賤。」
白話釋義:制服之道,取到剛好到達和以給予人民,至美至神進的皇帝,奇特的服飾圖案來等上下貴賤而不同。
治服:阮章競《漳河水》第二部:「 荷荷的辦法靈驗快,一夜治服了個二老怪 。」
3、用法不同
制服:強調的是動作,制服是使之受管制而服從的意思,就是使被制者暫時受到牽制、限制,對受制者的措施不如治理那麼強力。
治服:強調的是語言,治服較制服程度更重,治服有治理使之服從的意思,治理一般來講所用的措施更加強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