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交警為何強摔抱娃女
2017年9月1日上午,一段民警撂倒抱娃女子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中,一名交警將與其發生爭執的抱娃女子摔倒在地,女子懷中的孩子隨即跌落。
上海市相關部門表示,該事件中民警為制止當事人無理糾纏而粗暴執法的行為是錯誤的。針對這一本不該發生的事件,將進一步強化全警法治意識,規范全警執法行為,努力提升整體履職能力和服務群眾水平。
根據相關條例第七條規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經警察勸告無效的可以使用制服性、驅逐性警械。具體的操作指南為,面對攻擊類阻礙執法,民警處置時應著重把握安全原則、剋制原則、優勢原則和適度原則,警告其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責令立即停止,仍不停止的實施強力制服,同時注意動員群眾力量給予協助。
2. 警察打一個紅衣服抱著孩子的婦女,孩子重重的摔在地上
這警察不是人。肯定勉職了
3. 警察絆摔抱娃女子警方怎麼處理
今天(9月1日),一則民警制服抱娃女子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顯示,一名抱著孩子的女性與民警發生爭執,這個過程中孩子也一直在痛哭。期間,這名女子用手推搡了民警,民警將女子絆摔在地將其制服,但女子懷中的孩子直接摔到了地上。這則視頻在網上引發眾多關注,有消息稱事件發生地點為上海松江。記者聯繫上海警方,警方表示已經知道此事,目前正在調查中,之後將發布相關情況通報。
從這段視頻中可以清晰看到,一輛編號P8440制式警車停靠在路邊。車牌號為滬A開頭。據網友提供線索,這輛警車應隸屬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松江分局宣傳科袁警官對此向記者證實,視頻發生事件發生在9月1日上午10點,事發地點位於上海松江九亭。被摔孩子沒有什麼大礙。目前,松江警方正在對事件展開調查。具體情況將通過警方官方微博微信予以公布。
不管什麼事情,那個執法交警不應該採取過激行為,何況女子還抱著孩子。
4. 上海民警絆摔抱娃女子事件究竟是誰之過 如若一味偏袒婦女,以後執法上將是個大問題。中國警察執勤期
這不是一味偏袒婦女,正常執法無可厚非,在執法過程中,民警竟然不考慮婦女懷抱的孩子!這是關鍵。
5. 警察打抱小孩婦女事件真相
不管什麼來龍去脈,就憑她抱著孩子就不能用這么大的動作。你可以秋後算賬,至少要先保證孩子的安危。孕婦犯罪還要先保證肚子里的孩子才能懲罰呢!
6. 網傳兩名警察撂倒一抱著孩子的婦人視頻,真的假的啊
是真的
但很多截去了之前那女的違章、抗法的情節
這事警察出手制約她本身沒問題,錯在沒考慮到孩子,必須承擔責任
話說回來,抱著孩子還去抗法,這種大「人」也是呵呵了
7. 上海松江警察打抱小孩的女子怎麼處理的!
動手打人就要用法律來講話
8. 上海交警反摔抱孩子女人,最後怎麼結果
如果懲罰太嚴重,就表明承認了錯誤,政府就會失了顏面,所以政府出面道歉也只是雙方各打一棒,會給人一種交警打人也是有原因的錯誤信息。
9. 如何評價上海交警執法「絆摔」抱娃女子事件
事情都過了這么久了,但是留給人們的教訓還是不少,主要分兩個方面:
1、警察的執法明顯超越了限度,要控制違法者,不需要抱摔這么激烈的手法,更何況對方還抱著個孩子。所以警方在今後的執法當中,還是要考慮使用適當的手段,執法不能不嚴,但也不能過分。
2、抱娃女子仗著抱著孩子,試圖蠻不講理也不可取,不管什麼時候、什麼原因違抗國家公權力都是自討苦吃。對於民警的勸導或者交警的指揮,首先是要服從,這點值得所有的人謹記。
10. 民警摔倒抱娃女子 涉事警方有幾人
2017年9月1日上午,一段民警撂倒抱娃女子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中,一名交警將與其發生爭執的抱娃女子摔倒在地,女子懷中的孩子隨即跌落。當天下午,該女子和孩子已被送到醫院,涉事民警當即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該事件發生於當日上午10時30分許,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制止該女子推搡阻撓時將其摔倒在地,跌落的兒童手臂表皮擦傷。上海相關部門表示,民警為制止當事人無理糾纏而粗暴執法的行為是錯誤的。附近一名店主稱,疑因停車問題,視頻中抱娃女性與警方發生沖突,之後被摔倒。最先在網路引起熱議的53秒的視頻中,一身穿桃紅色上衣,白色九分褲的女子站在警車旁,她左手抱著孩子,右手推搡一位身穿交警式制服的警察。幾秒後,對方猛地將她撂倒,女子懷中孩子隨即墜地,大聲哭喊。隨後,一過路男子上前扶起哭喊的孩子。而該女子癱倒在地,左臉腫脹,頭部受傷,另一警察上前為其扣上手銬,地上還有幾攤血跡。雙方一系列舉動也引來多位路人圍觀。上海市相關部門表示,該事件中民警為制止當事人無理糾纏而粗暴執法的行為是錯誤的。針對這一本不該發生的事件,將進一步強化全警法治意識,規范全警執法行為,努力提升整體履職能力和服務群眾水平。根據相關條例第七條規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經警察勸告無效的可以使用制服性、驅逐性警械。具體的操作指南為,面對攻擊類阻礙執法,民警處置時應著重把握安全原則、剋制原則、優勢原則和適度原則,警告其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責令立即停止,仍不停止的實施強力制服,同時注意動員群眾力量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