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正國級享受的警備級別
為一級警衛規格。
一級警衛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國家主席、副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外國國家元首,政府總理以及按此規格接待的外賓。
要求在警衛對象途經的重要地點、復雜路段、路口加崗,一般路線適當增加警力,在車隊前面配置開道警車。三級交通警衛是對來訪的各國議會副議長、政府副總理或相當於此規格的代表團,所安排的交通警衛規格。
(1)醫院保密工作制服擴展閱讀:
警備級別的相關要求規定:
1、教育全體軍人遵紀守法,提高警惕,防止敵人打進來,防止內部政治上不堅定的分子被敵人拉出去,防止人民內部矛盾轉化為敵我矛盾,預防犯罪案件的發生。
2、依照國家法律規定,在黨委和政治機關的直接領導和監督下,通過調查研究和偵察手段,及時發現、打擊和預防間諜特務,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嚴重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
3、採取政治保衛、武裝警衛和發動群眾相結合的方法,預防敵人的陰謀暗害和其他破壞事故的發生,確保重要領導人、首腦機關、要害部位和重大活動的安全。
㈡ 賓館客房服務員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勤做事,多看,多聽,少說,不八卦。有人問東問西時,要在腦袋裡想一遍再選擇性的說,或者不說。
㈢ 作為駕駛員,你應該如何做好服務和保密工作
盡心盡力,守口如瓶。
保密方面:不亂看,不亂聽,不亂問,不亂記,不亂說。
服務方面:守時,平穩駕駛,積極保養車輛。
㈣ SOS請問那個可以給我一份快遞工作的(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急啊
某物流公司員工手冊總經理致辭:(略)
第一章 組織架構 (略)
第二章聘用制度
1. 招募
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募。
1.1 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1.2 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1.3 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2. 甄選 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並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准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3. 錄用手續
3.1 員工任用由人事課發出錄取通知書,憑通知到人事單位報到辦理手續,並繳驗下列證件資料:
3.1.1 錄用通知書;
3.1.2 居民身份證;
3.1.3 最高學歷證書原件;
3.1.4 資歷、資格證書(或上崗證);
3.1.5 體檢合格證明(區以上醫院血液肝功能體驗證明);
3.1.6 非本市戶口需攜帶外出就業證明、未婚證(計生證);
3.1.7 一寸相片三張。
3.2 填寫《人事資料卡》,它將記錄你在「×××」的成長過程。
3.3 人事單位會告知你有關公司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屬部門的主管上司,發給《員工手冊》及《安全手冊》,並與你簽訂《試用同意書》和《保證書規約》
4. 試用 辦妥以上入職手續後,你將接受至少三個月的試用期,在這期間你會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導及接受崗位培訓,試用期內決定你是否適合這份工作。在此期間,你的上司會對你作出評估,必要時可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延長或縮短試用期或者辭退。
5. 正式任用
5.1 員工經試用合格,公司將以書面形式與員工確認僱傭關系。
5.2 員工入職提供之證明文件必須真實,如發現有虛假隱瞞將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甚至開除。
5.3 員工如有以下變更事項應在一個月內呈報人事單位。
5.3.1 聯系地址、電話號碼及婚姻狀況。
5.3.2 遇緊急事故聯系人。
5.3.3 現時參加的學習課程(學歷證明)、現時參加的專業性團體。
第三章 工作規則
1、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每天的工作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 因生產製造程序之連續性,員工擔任輪班或特別勤務之上下班及休息時間,依實際所需訂之。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2. 超時工作
2.1 員工經批准加班者,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2.2 員工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不另支給加班工資,專案核准者例之。
2.3 加班工資按下列情況計算:
2.3.1 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150%
2.3.2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200%
2.3.3 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300%
2.3.4 小時工資率=月基本工資 ÷ 21.5 ÷8
3. 考勤制度
3.1 員工必須認真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離崗位。
3.2 公司實行打卡制度,除副處長以上級別和經總經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必須在上下班打卡,人事單位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核定考勤的依據。
3.3 員工應保持卡面清潔,委託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屬實者,該日以曠職論,並予以懲處。
3.4 員工於上班時間內,因公務需處出者,應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直屬單位主管許可方可外出,未按規定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論。
3.5 公司允許員工按實際需要申請病假、事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請假應事先填妥請假卡,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向部門主管報備,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3.6 員工發生漏打、錯打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打卡,在當天或次日內應由部門主管或人事單位簽名更正。
3.7 遲到、早退
3.7.1 員工於規定上班時間後三十分鍾內打卡者為遲到,於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鍾內提早打卡者為早退。超過上述時間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計算。
3.7.2 員工每月上班遲到十分鍾內,次數不超過二次者或連續三個月累計次數不超過三次者(含)不予計算遲到扣薪,但列入年終績效考核,超過者按前款遲到或早退處理。
3.7.3 員工遲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鍾為扣薪計算單位,未滿者以三十分鍾計算。
3.8 曠工
3.8.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
3.8.2 曠工以四小時為扣薪計算單位,並按日薪三倍扣罰。
3.8.3 年度內曠工累計三天(含)以上或連續曠工三天者,作辭退處理。
4. 廠證管理
4.1 廠證是員工進出廠區的證件,進入或逗留在廠內,必須按規定佩戴在制服左上方規定的位置。
4.2 沒有廠證者,保安員有權拒絕其入廠或要求登記後方可放行。
4.3 凡有損壞或遺失廠證應書面說明經過向總務處並申請補發,並隨交工本費;年累計二次(含)以上者,人事單位視情節給予警告處分。
4.4 使用他人廠證或偽造廠證者,一經查實,使用者、偽造塗改者均以嚴肅懲處,甚至辭退。
4.5 員工離職時,必須將廠證交回總務處。
5. 工作制服
5.1 每位員工均獲發完整的工作制服。
5.2 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員工在工作時必須穿著並保持整潔得體。
5.3 如有破損或遺失,必須盡快補領。除制服自然破損外,其他須照價賠償。
5.4 所有公司制服,員工離職時必須全部交回公司
。 6. 其它配備
6.1 為使員工能順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實際需要的配備給員工使用,包括勞動保護用品、工具和文具等。
6.2 員工因不小心令配備物品有所遺失或人為性的損壞,在補領時,公司會要求照價賠償。
6.3 除自然損耗外,員工在離職時必須把所有的配備必須交回公司。
7. 工作守則
7.1 公司有根據生產需要而調配員工工作崗位權利。
7.2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7.3 工作期間,必須忠於職守,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打瞌睡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7.4 積極主動工作,提高品質,增進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7.5 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嚴禁互相打鬥或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
7.6 關心公司,注意維護公司形象,為公司的利益積極出謀獻策;發現有損於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為,要敢於批評糾正。
7.7 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亂倒剩飯、菜等。
7.8 對來訪人員應熱情有禮、語言得體,嚴禁污言穢語。
7.9 愛護公物,不得盜竊或故意毀壞公司的財物,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
7.10 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人離關電關水,嚴禁公物私用。
8. 獎勵制度 員工獎勵分為表揚、記功、記大功、晉級四種,但得酌情並用。
8.1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表揚。
8.1.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任務者。
8.1.2 維護團體榮譽,有具體事跡者。
8.1.3 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
8.1.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
8.2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記功。
8.2.1 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具成效者。
8.2.2 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成效者。
8.2.3 遇有災變,勇於負責,並處置得當者。
8.2.4 舉出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8.2.5 具有其他較大功績,足以表揚者。
8.3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記大功。
8.3.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損害者。
8.3.2 維護工廠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實際功績者。
8.3.3 維護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
8.3.4 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其他員工之表率者。
8.4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晉級。
8.4.1 研究發明方面,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8.4.2 服務滿5年者,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過以上之處分者。
8.4.3 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8.4.4 具有其他特殊功績者。
9. 紀律處分 本公司員工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解僱四種。
9.1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警告。
9.1.1 在工作時間談天、嘻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9.1.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
9.1.3 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9.1.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者。
9.1.5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9.1.6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9.1.7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者。
9.1.8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證者。
9.1.9 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保安員或管理人員查詢者。
9.1.10 破壞環境衛生者。
9.2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過。
9.2.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9.2.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者。
9.2.3 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9.2.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9.2.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者。
9.2.6 在禁煙區吸煙者。
9.2.7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者。
9.2.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9.2.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卧、睡覺者。
9.2.10 塗改工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
9.3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大過。
9.3.1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3.2 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者。
9.3.3 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9.3.4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9.3.5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9.3.6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3.7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9.3.8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9.3.9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9.3.10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9.4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解僱。
9.4.1 偷竊同仁或公有財物者。
9.4.2 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者。
9.4.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9.8.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者。
9.8.5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者,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9.8.6 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9.8.7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
9.8.8 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的。
9.8.9 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者。
9.8.10 在廠區范圍內賭博者。
9.8.11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以致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9.8.12 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者。
9.8.13 值班人員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擅自不到崗者。
9.8.14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者。
9.8.15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者。
9.8.16 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9.8.17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者。
9.8.18 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者。
9.8.19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者。
10. 員工投訴
10.1 員工有投訴權利,如果員工對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滿之處,可向其直屬部門經理投訴,如仍不滿意答復或不願由直屬上司處理,可越級向公司有關部門投訴。倘員工選擇書面方式,須註明姓名及部門,以示誠意。所有投訴將保密處理。
10.2 如發現本公司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報告,公司有責任保護揭發人的合法權益。
11. 員工離職
11.1 員工因故辭職,應於一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合同者應於一周前提出書面申請。
11.2 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直屬主管申報核准作辭退處理。
11.3 員工合乎退休條件時得自動申請或命令退休。
11.4 員工獲准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依人事科所發《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11.5 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承擔法律責任。
11.6 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由人事單位辦理合同終止、退保、結算工資手續。
11.7 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11.8 在通知期內,如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12. 保密規定 在未得公司書面同意前,員工不得泄露公司有關策略、研究、財務及其他機密資料予外界人士或與此等資料無關的員工。如違反規定立即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並按照有關法例予以追究,此項限制在員工離職後仍然有效。
13.績效考核
13.1 公司會不定期對員工進行考核,並作為該年度工作績效之依據。
13.2 公司就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遷調配,培訓需要和每年 薪酬調整的依據。
14.員工培訓 公司將為員工制定、實施及完善培訓計劃,並密切跟蹤培訓的結果,以配合公司業務的擴展。
第四章 員工薪酬
1、薪資構成
薪資體系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和獎金三部分。
1、1基本工資 依據政府相關法規及本地區生活費用、物價水平等因素而定,是員工每月工資收入的基本部分。
1、2津貼
1.2.1 職能津貼:為提升專門職位人員之專業素質而設的津貼,系評核擔任職務所應具備的能力,包括專業知識、經驗及開展工作時所必需的綜合技能而定。
1.2.2 職務津貼:對擔任主管職務或專門職務人員,依各自擔任職務責任大小、重要程度等因素給予津貼。
1.2.3 特別津貼:對具備特殊專業技能或工作能力特別績優者所發放的津貼,本項津貼不超過薪資總額的10%。
1.2.4 作業津貼:依據員工的工作性質、難易程度、工作環境及產品質量要求等要素給予。
1.2.5 加班津貼:凡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者,依照相關規定給付加班費。
1.2.6 輪班津貼:對輪班擔任中班及夜班工作的工員發給本項補貼。
1.2.7 其他津貼:因特殊或臨時因素,經專案核准而產生的津貼。
1、3獎金
1.3.1 全勤獎金:為鼓勵員工的敬業精神,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或公假外,沒有請假、曠職、遲到、早退記錄的職工,發給當月全勤獎金60元。
1.3.2 業務獎金:業務人員以營業額為基礎,考慮附加價值、費用控管、收款管理、庫存控制等因素計算出標准而給予的獎金。
1.3.3 生產獎金:以生產績效達成率及品質管理績效等評等因素計算出標准而給予的獎金。
1.3.4 其它獎金:因特殊或臨時因素,經專案核准而產生的獎金。
2. 工資計算
2.1 標准工資:職工工資計算以月工資制有基準,標准工資計算式為: 主管職=基本工資+職能津貼+職務津貼+全勤獎金 職 員=基本工資+職能津貼+職務津貼+全勤獎金 工員=基本工資+作業津貼+加班津貼+全勤獎金+生產獎金 2.2 工資計算及給付:
2.2.1 工資計算期間為前一個月的1日至該月底,於該月的1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資日為休假日時,則延長於次一工作日發放。
2.2.2 在工資計算期間,中途任用、離職或退職時的工資,按當月實際工作日對月標准工作日所佔比例計算,每月標准工作日數為21.5天。
2.2.3 下列項目從工資中扣除: 個人所得稅、勞工社會保險費、依政府法令或公司相關規定應做的扣除。
2.2.4 職工工資經扣除8.4所述金額後,直接匯入指定的金融機構的個別職工帳戶。
3. 薪資調整
3.1 固定調薪
3.1.1 公司視年度生產目標、營運目標達成率,並考慮員工的年度考績、貢獻程度等多項評核要素後,於每年一月份實施固定調薪。
3.1.2 固定調薪項目包括基本工資及職能津貼。
3.1.3 基本工資視物價水平的變化、勞動市場供需趨勢、本地社會平均工資、社會最低工資的變化加以調整。
3.1.4 職能津貼依個人年功增長,原則上每年提高一級。
3.2 升等加薪
3.2.1 凡職務晉升者,依照各級制定的標准實施升等,其薪資級數按原級下降至2-4級。
3.2.2 員工升等後的工資,就調升之當月起開始支付調整後的工資。
第五章 員工福利
1. 所有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法定假日,薪資照發。
1.1 元旦
一天
1.2 春節
三天
1.3 國際勞動節
一天
1.4 國慶節
二天
1.5 其他由政府明令指定休假日
2. 有薪年假
2.1 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皆可享有七天有薪年假,而後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則增加一天年假,最多增至十四天。
2.2 年假可以分多次使用,但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於休假日前三天提出申請。
2.3 員工每年年假應在當年度使用,否則該年度未使用的年假將視自動放棄。如因工作需要無法於當年度休假時,須先經核准後得以在次年度補假或以薪資補給。
3. 公假 員工於下列規定者,憑有效證明給予公假,公假期間薪資照給。
3.1 履行公民之權利與義務;
3.2 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之日,依實際需要日數給予。
4. 婚假
4.1 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和有關證明給予婚假三天。
4.2 符合國家晚婚規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憑結婚證和有關證明另增假十天。
5. 產假
5.1 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而分娩的女員工,可享受有薪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5.2 女員工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上)按國家有關規定增加有薪假15天。
5.3 女職工生育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6. 獨生子女優待假 女員工只生一個孩子,在產後一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按國家和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可另加有薪假35天。
7. 計劃生育假 女員工經醫院證明已做人工流產、絕育者,給假十四天,上環給假三天。
8. 護理假 符合婚姻法結婚的男員工,其妻子生孩子時可享受有薪護理假10天。
9. 慰唁假
9.1 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喪亡者,給喪假三天,薪資照給。
9.2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喪亡者,給喪假一天,薪資照給。
10.工傷假
10.1 員工因執行公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
10.2 員工因工負傷的醫療、生活費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恤費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病假
11.1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憑區級或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證明申請病假。
11.2 病假待遇
在公司服務工齡
病假工資
少於兩年
基本工資×45%
滿二年少於四年
基本工資× 50%
滿四年少於六年
基本工資×60%
滿六年少於八年
基本工資×70%
滿六年少於十一年
基本工資×80%
滿八年或以上
基本工資×90%
11.3 員工非因工受傷或患病的醫療期限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4 患有傳染病或連續病假超過一個月的員工病癒返工時須持有由公司指定的醫院或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
12.事假
12.1 凡因事無法上班者,得依規定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給薪資。
12、2 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十日,超過日數者,均以曠工論處。
13.全勤獎 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或公假外,無請假、曠職、早退記錄的員工,每人每月可獲全勤獎金60元。
14.免費膳食 公司自設飯堂為員工免費提供中餐、晚餐,員工用餐時須遵守飯堂的有關規定。
15.住宿
15.1 員工辦妥入廠手續後,凡須有公司解決住宿者,可到總務處申請統一安排宿舍。
15.2 入住者應遵守有關宿舍管理規定,否則將取消住宿資格。
16.保險 公司將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為員工購買社會勞動保險。
第六章 附則
對本手冊如有任何疑問,請咨詢你的部門主管或人事單位,務求公司與大家能有一個共識。
本手冊所陳述的各項條則是你與本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
公司將根據國家及不斷更新的法律的法規隨時對本手冊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並隨時通過文件、公告告訴你所更改的內容。
至「×××」公司
本人為下列簽署人,我承收×××××有限公司所派發之《員工手冊》,本人已明白該《守則》之內容,並願接受。本人願恪守《守則》作為被僱用的前提條件。
簽署人:_____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__
㈤ 穿特警制服,在安保局工作,請問安保局是什麼樣性質的一個單位啊請具體點,謝謝!
保衛政要。
㈥ 中國國家安全局或者保密局的服裝標志
中國保安局的警察穿著人民警察製作的式服裝。徽章名稱:國安(國家安全系統道人民警察)。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國家安全機關的人民警察、監獄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除了上述部門和人民警察,沒有其他部門、機構和個人不得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服或任何標有條人民警察的標志,和任何部門、機構和個人不得穿衣服類似於人民警察制服的。
五套系統的制服、軍銜和徽章式樣相同,各部門以袖章、徽章的排列方式區分。
(6)醫院保密工作制服擴展閱讀:
公安警察在著裝時,應當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按照規定穿制服。不同類型的制服不允許穿在一起。警服和便服不能混用。穿著不規范的服裝,不得暴露警察制服。
2、根據規定,胸針、警徽、警徽、領結等符號應按規定與腰帶系扣,不同的警徽不得同時佩戴。禁止佩戴、懸掛與公安民警身份和執行公務無關的標志、物品。
3、保持制服整潔。不歪戴警帽,不穿衣服,敞著,捲起袖子,捲起褲腿。
4、除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外,應穿皮鞋、膠鞋或其他黑色皮鞋。如無工作需要,切勿穿鞋或赤腳;男警務人員的鞋跟一般不得高於3厘米,女警務人員的鞋跟一般不得高於4厘米。
5、除工作需要或眼病外,請勿佩戴有色眼鏡。
㈦ 簡述涉密信息系統「」五不準」保密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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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請問國家科研院所涉密工作人員結婚需要政審嗎如果需要,我曾經服刑的紀錄會影響我和女朋友的婚姻嗎
應該不用的·不過就算不用·你也該把這事告訴她啊·要不要不以後知道了·對她對你以後都不好·
㈨ 檢察院辦公室文員要穿什麼制服嗎
應該穿檢察人員專用制服以顯示檢察的威嚴和正規。
人民檢察院實行統一著裝,是維護國家法治尊嚴,依法行使檢察權的需要。檢察制服是檢察人員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時統一穿著的制式服裝。檢察徽章是證明檢察人員身份的專用標識。
檢察制服應當按照規范配套穿著,檢察制服不得與非檢察服裝混穿。
1、夏服:
著夏服時,淺藍色短(長)袖襯衣配夏褲(裙),扎系檢察專用制式藍色領帶,夏服襯衣下擺扎系於褲(裙)腰內,不得露在外邊敞穿。
2、春秋服、冬服:
著春秋服、冬服時,上身內穿白色長袖襯衣,扎系檢察專用制式紅色領帶,襯衣下擺扎系於褲(裙)腰內。
3、防寒大衣:
著檢察防寒大衣時,內穿檢察春秋服或冬服;取下保暖內膽時,可作風衣穿著。
4、穿著檢察制服要著黑色皮鞋。
男同志配穿深色襪,鞋跟一般不高於3厘米;女同志配穿膚色襪,鞋跟一般不高於5厘米。
5、檢察制服的穿著效果參見《人民檢察院檢察制服著裝規范圖冊》。
(9)醫院保密工作制服擴展閱讀:
穿著檢察制服,應當做到服裝整齊潔凈,儀表端莊得體,注重禮儀規范,並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敞懷、披衣、挽袖子、卷褲腿;
2、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彩發。男同志不得留長發(發長側面不過耳,後面不過衣領)、剃光頭、蓄鬍須。女同志不得披散長發、染指甲、化濃妝,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首飾;
3、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或者飾物;
4、不得在公共場所吸煙、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檢察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