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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陽光校服

發布時間:2021-07-30 17:56:30

『壹』 《最天使》雜志上有一篇小說叫《這是一首簡單的小情歌》全內容

是啊!很好看哦!是 洛可和唐薄荷之間的愛情哦!這本最天使是贈品呢!不過,我感興趣的還是 夜的第7章

『貳』 低配版鄧文迪實錄:為了走上人生巔峰,我同時睡了三個男人,你怎麼

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是什麼滋味?被惡毒的嫌棄的口水淹沒是什麼滋味?在人生最高光的時刻,被當眾聚焦扒光,再墜十八層地獄是什麼滋味?

楊雯知道,那是萬箭穿心卻死不透的層層凌遲。

1

楊雯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有吸引男人的特質的呢?在高中。

經過初中三年成疊的收情書,再到高中被各種表白,她朦朧地知道自己大概在吸引男生這方面有點擅長。

還有一點,她對男人的心思,不用猜一摸就准,貪笑嗔痴隨意間就能引著他們隨自己走。

這個天賦異稟讓她在一眾學霸靚女中賺足了虛榮心,但在高中也僅此而已。直到2011年,她上大學,在新聞里看到鄧文迪。

鄧文迪的經歷,就像給她開了一副天眼,她終於知道該怎麼利用她的天賦了。

她要踩著一個一個的男人爬到金字塔尖!

楊雯高考原本填的志願是服裝設計,但因為一些原因被調劑到園林景觀設計系。在她了解到園林系是男生的天下後,歡欣愉悅地去上了。

她的目標從來不是專業。

大學四年下來,楊雯固定男友三個。富二代、權二代,及一個學霸男友。

他們對楊雯可謂呵護備至,有事必應。

可即便如此,楊雯自始至終也只是把他們當備胎。她無比清晰地知道,站在山腳和山腰看到的風景絕對不一樣。

所有的光鮮,所有的光環,一夕之間退潮般離她遠去。她像只海貝孤零零的被丟在岸上,等死。

11

楊雯曾經希望老木自殺,卻不想在他自殺後,她轉瞬從天堂墜入地獄。她悔!

她曾經以為可以把一切男人玩弄與股掌,卻不想最終栽在被玩弄的男人手上。她不甘!

但此時不甘悔恨又有什麼意義,不過是一飲一啄,讓她更清醒的疼痛。

唯一值得高興的是,網上公布了老木的最新情況:自殺未遂。因為老木天生異體,橈動脈異位,割脈本應該割手背的。

『叄』 笑話,笑話,笑話,笑話,笑話

1、「做我女朋友吧,行還是不行?只許回答一個字!」

「滾。」

2、愛上你不是我的錯,都是你胸大腰細惹的禍。

3、有些話,只說給懂的人聽,比如英語聽力考試。

4、在我剛畢業沒找到工作之際,我爸朋友圈分享的前兩篇文章分別是《該不該給兒子買房》和《孩子,沒人欠你的》

5、錢太委屈了,每個人都說愛它,卻把它拿去跟別人做交易。

6、自從我曬黑了以後,臉色也不發青了,牙齒也白了,害羞了也看不見臉紅。不料竟然有如此意外的收獲!

7、昨晚某人喝了酒回家,醉眼惺忪,雙眼通紅。

我說:「你喝醉了吧?」

他說:「我沒有!」

結果他認真地鼓起了腮幫子。。。

8、在家裡敷泥狀面膜,搗鼓半天,我爸有點嫌棄的說:「都已經長成這副模樣了,再費事也沒法補救,還那麼麻煩幹啥?」

我媽聽見了似乎不太樂意,是啊:「我把她生的太隨你了,丑法都一模一樣,這事賴誰?」我沉默了一會,突然說:「那你給我睜大眼睛!」

『肆』 高中戀愛有意義嗎

不好,太耽誤學習了 ,就拿我來說吧 高一時 我在班裡一直就是保持前列,高二時,突發奇想的 ,想談戀愛了 ,就追求了我班的一個女生(雖然結果我們沒在一起),那個時候,我也以為我是真的喜歡上她了,因為那個時候我的生活除了我的單調學習外,剩下的全是她,那個時候,我甚至把她定義為我生命中的唯一了,以為非她不娶了,後來,高三的一天晚上,我記得那天是正月十五,我們班幾個同學一塊出去玩了,爬山,宿營,我沒去,十五假期過後,你知道發生什麼了嗎,她居然和別的男生在一起了,就一個晚上,後來我問同學,才知道,那天晚上他們因為山頂太冷了,倆人就依偎在一起,然後就....
(想想如果那個時候我要是好好學習的話,現在就不會在信師了)
高中,我們都還太小,都不知道什麼叫做愛情,懵懂之間,那種經歷給我們最大的不是美好,而是傷痛,雖然我們可以在事後安慰的對自己說「那時我們太年輕了」。
都說大學是學生踏入社會的最後關口,那麼高中便是我們踏入社會之前最後的培訓班,上過大學後,我們就會知道,大學給我們的並不是知識,知識的給予在我們離開高中,捧著鮮紅的高中畢業證時就已經結束了,大學給我們的是一種歷練,可以這么說吧,大學教學就是給我們傳授經驗的過程。
所以呢,以我個人的觀點看,強烈不建議在高中時談戀愛,
不過,如果,真的遇到一個好女孩,那麼一定要好好珍惜,我說的珍惜方式不就是擁有,
如果那個女孩真的很好很好,在你心裡很重要的話,那就把對她的愛慕珍藏在心底,為她再等幾年,有時候,事情說開了並不意味著不會遺憾,
更多的時候,默默的愛戀讓我們擁有的會更多

『伍』 在大學沒談過戀愛,畢業後會覺得遺憾嗎

我覺得大學沒有談戀愛,就我個人來說,會覺得十分遺憾。


『陸』 從校服到婚紗,最後卻分開是一種怎樣的感受

剛剛提出了離婚。流著眼淚打出了給他發的最後一段話。我想能做出這樣的決定,我心裡是深愛他的,但是我們兩個真的不適合,也不能在一起生活,願你安好,每天一定要開心的噢。希望老天爺一定厚待你,你真的很好。

『柒』 成長的煩惱

小小少年,很少煩惱,無憂無慮樂陶陶……」每當聽到三年級的小朋友唱起這首歌,心裡總是酸溜溜的……

小時侯,我很想長大,因為長大了,就可以干許許多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必背著媽媽的叨嘮,爸爸的責備。

可是真正等到自己長大了,卻出現了許許多多的煩惱。長大了,作業漸漸像小山似的多起來。放學後,我不敢去玩,去看自己喜愛的書,我怕自己的作業完成不了,我只能拚命讓自己的筆在本子上蠕動著,等到華燈初上,我又騎著自行車狂奔在回家的路。課程也逐漸地繁重起來。每當晚上回家復習時,我望著一大堆的書 ,真不知該去復習哪一科,是語文?還是數學?還是地理?還是……

我多想有時間去玩會啊!去打打羽毛球,看會兒電視就恐怕成為了我最大的享受了吧。每當看見一大群小孩子們蹦蹦跳跳的樣子,我就多想和他們打成一片啊!可玩著玩,我又想起了自己可憐的功課,結果又沒心情去玩了。我多想再回到童年,丟掉那無盡的煩惱,再重新當一回無憂無慮的小孩

2
昏暗的台燈下,我凝視著這一杯茶,沸水一次又一次的沖擊,讓我感到了茶的清香。那苦澀中略微含著的一點甘甜,也被我貪婪的嘴給霸佔了,眼的朦朧,勾勒出朦朧的記憶,可記憶卻已不再朦朧。
作業之多「難為」了嬉戲之少,老師之嚴肅「阻抑」了歡笑之渺,壓力之沉重,「造就」了在夢幻中的我們——成長的煩惱。打開厚重的回憶之書,那思緒點點,也許是不倦回眸的一些往事。
「初」來乍到,一個脆弱的我,被「敵人」瞄準了「弱點」猛開了一炮,那個不堪一擊的我,在「血」場上犧牲了,可一個「睡里挑燈看卷,夢回鈴響背詩」的我又一次站了起來。那段歲月,正在黑暗中迷茫的我,學習之餘,有時我也找一席尚未枯黃的草地,有時也會是書桌前、窗檯邊,看佇立在遠處的一排排樹正在拼搏,為的只是能發出最後的一絲艷綠。那些是什麼樹?我無從得知,可這又有什麼關系呢?只要它們是樹,就足夠了。當我看著它們發呆時,心裡就會思緒萬千,當我的眼睛重新回到樹的時候,心情豁然開朗,壓力盪然無存,轉而投身於繁忙的學習之中。
似乎茶的清香已彌漫了「世界」,我的心情也隨之沸騰起來。
我的拼搏,戰勝了煩惱,戰勝了一切,讓那似乎是最後一絲艷綠,同樣放出等同於盛夏的光彩。「少年不知『煩』滋味」,可在這「山重水復」的轉彎處時,有誰要是放鬆下來,等待你的便是「沼澤千里,棘叢萬丈」。反之,若要是拼搏和毅力,等待你的便是「柳暗花明,青山綠水」了。莫非你還真要讓煩惱化作青煙一縷,纏繞你的靈魂,讓你煩悶,讓你苦惱嗎?
若成長是一篇著作,那麼煩惱便是藏在段落深處的錯字;如果成長是一張白紙,那麼煩惱便是附在背面的一個瑕疵。這些微小的東西似乎是似曾相識,似乎是一直打擾著我們,在成長的大自然中,過去那似微風撫面般的學習,現已被暴風雨般的學習和壓力的進攻吹散在記憶的深處了。
雙手已經感覺不到茶的溫度了,彌漫在屋子裡的清霧也悄然消失。更加用心地品味那「苦中有樂」的水,去品味成長的煩惱,「煩著煩著」,時光也「走著走著」,經歷也「多著多著」,再一次去品味那茶,那「苦澀」似乎已隨著溫度、隨著用心靈丈量的時間而盪然無存了……。

『捌』 離歌2的結局

「這么晚了你還要去等公交嗎?」阿南倒是關心他:「要不上車我送你一程」

「別別別」他奮力的搖頭,好象送他一程像是叫他去殺人一樣,阿南覺得他太客氣,居然一把摟住了他,說:「快上車吧,我看你也凍的夠戧,有車送起來很方便,男子汗別太婆婆媽媽的了。」

「好!」沒想到肖哲這么爽快就答應了,他們一前一後的往車的方向走,我的腳步卻挪的比什麼都慢。上了車,肖哲老實不客氣的坐在副駕駛座上,我獨自一坐在後排。

阿南發動車子,掉頭,開出校門。

可是等等,我好象從車窗里看見了他。

他穿著一件皮衣,鼻樑上架著一個風雪鏡,表情冷俊。車燈從他身上掃過去不到一秒鍾的時間,我確信就是他。阿南和肖哲應該都沒有看到,可是我卻清清楚楚的看到了,

我把頭貼在玻璃上他好象也能看到我,他正靠在校門旁邊的一堵破損的牆上一隻手正護住打火機點煙,打火機的或照在他的風雪鏡上,我看不到他的眼神。

那一刻,我體會到了什麼叫做世界上最遠的距離——

不是天涯海角,而是你站在我面前,我卻不能對你說:「一切都是誤會」

一定是日子濃的太像蜜,只顧著粘著我和他,以至於我幾乎都忘記了還有這個肖哲在。而他最擅長的事情,就是在所有他最不該出現在的時候出現,在他最不該說話的時候說話,就是在所有他最不該行動的時候行動,攪壞所有的一切。

阿南開了車里的暖氣之後,肖哲手裡捏著一包用剩的面紙回頭對我說:「馬卓同學,還給你面紙」

如果不是因為阿南在車上,我真想把那包面紙丟到他的臉上,勸他從此消失在我的面前。

這次月假一共放三天,前兩天一直是大雪,他大部分時間在家裏,奶奶也上來了,我根本找不到機會出門.第三天終於出太陽,下午阿南出門了,我跟奶奶謊稱要提前返校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了他家.三天以來他的電話一直都是停機狀態,我給他充上了手機費仍然是停機.

由此我知道,他是主動停機,幷不是欠費.

我決定只要見到他就主動把一切錯誤承擔下來.我願意跟她解釋一切,只要他願意聽.怕遇到夏花我們從不在他家約會,但這一次,我別無他法.

剛剛走到他家門口,我就看到刺目的mini cooper,看上去好發無損的停在院子門口,頂上還有一些殘存的積雪未化,在黃昏的日光下,發出淡淡的柔和光澤,完全是偃旗息鼓的狀態.

雪從昨晚就開始聽了,看來她在這裏已經不是一會兒了.

那我到底是進去,還是不進去呢?

他家院子的大門沒有鎖,門縫里的光景象在召喚我,於是我走了進去.

到了冬天,這裏完全是不一樣的景象.不知是不是因為無人打理,偌大的院子里看不到一點綠色植物.

我踮手踮腳,其實心裡說不出有多害怕。我害怕見到我最不願意見到的那一幕,害怕等待我的是一個騙局,更害怕我剛剛擁有的一切其實已經悄然離開我了。在這個哀傷的冬日黃昏里,我忽然變的無助莫名的傷感莫名,

我對世事從來不抱太大的幻想,總是先料定最壞的打算。所以,說我寵辱不驚,其實是抬舉我,我只是不善於構造夢幻般的結局而已。

一進屋子我就聞到了濃烈的酒氣。

但當我看到他們只是呆坐在堂屋裡,一個握著一個掌上游戲機在百無聊賴的打著游戲,另一個捧著一本舊到不能再舊的言情小說看的聚精會神的時候,不僅沒有失望,反而是長長的舒了一口氣。

那個叫晶晶的女人原來長的並不老,卸裝的樣子也不算太難看。是她率先看到我的,繼而緋紅的臉上掛上一抹不同尋常的微笑。看來她喝的不少。

她合上書,遙遙晃晃的站起身,誰也沒看,就這樣走到堂屋的門口把夏花的拖鞋脫下了,換了一雙高跟鞋,噔噔噔噔的走出了院子。

我聽到了汽車引擎發動的聲音,喝成這樣,照理說她是不能開車的。

他好象視她若空氣,仍然坐在那裡雙腿擺在那裡,專心致志的看著游戲機,也視我若空氣。

我這才注意到地上擺著整整齊齊的酒瓶,那隻通人性的黑狗乖乖的躺在他腿旁。

在他的地盤上,我不敢輕舉妄動。

「你的電話停機了。」我說。

「恩」他答。

「為什麼停掉他?」我往他身邊走的時候碰到一個酒瓶,他終於抬起頭來看我,雙眼通紅,那眼神告訴我意見事:他醉的不輕。

「干嗎喝那麼多?」我忍不住問,

「哼哼」他並不回答我,而是用一種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我一番,說:「馬小卓喜歡小癟三」

「好了,別亂說」即使他真的醉了,我也不允許他亂說。

他逼近我,輕輕的說:「你再喊?」

「我叫你別亂說」我軟了下來,說「我要向你道歉,那個晚上發生的事情都是誤會。你千萬別亂想。」

哪個晚上?」空氣中的酸性氣體彌漫開來,他卻跟我裝傻,為了中和氣味,我走近他,勾著他的脖子親了一口,說「三天前,我沒去赴約,是因為考試臨時改到晚上,我爸爸又來接我,所以……」

「要想跟我道歉也可以,」他打斷我,摟住我,撫摩著我的頭發說「不過,你也知道我一向喜歡做的,不喜歡說的」

我聞到他連發根里都是酒氣,他跟我在一起,從沒喝過這么多酒。

「可我只有2個小時就要上晚自習可,而且」我望了他一眼,勇敢的說:「你也不缺人陪,不是嗎?」

「吃醋的人是我嗎?」他笑著說,又一把把我攬回懷里,說:「馬小卓也在吃醋,是不是?」

我抬起頭,他正在低頭看我。那一刻我鬼使神差的湊上去,勇敢的吻了他。

他一開始完全楞住了過了2秒才開始回應我。又因為反應過來,他一邊回應我,一邊拚命的忍住笑意,全身都在發抖。
這是我這輩子最窘迫的時候,我發誓,

「既然你只有2個小時」他從地上拎起一個酒瓶,對我說:「來」

他走進卧室,自賞賜以後,我再也沒來過他的家,更沒有進過這個房間。那一瞬間我的信忽然跳的好快,我好想能預料到接下來即將發生的事,但是有不敢確定。就在我猶猶豫豫的跟著他一道走進卧室,那關於接下來的一切的暗示,就像飛機降落時的地面,越來越清晰明確。

他半躺在床上,床鋪很乾凈,被褥一絲不苟,是全新的。他知道我要來?還是這是別人替他鋪的床?我來不及想太多,他已經把酒瓶放在床頭櫃上他對我伸出一隻手,說:「過來」

我邁了一小步。他笑,說:「我叫你過來」 我終於跌進他的懷里的那一刻,他迅速的吻了下來。我掙扎了片刻,囁嚅著說:「你喝了酒……」

「我喝了酒但是我清醒的很……馬小卓,馬小羊,你是我的……你知道嗎?」很快,我被他沉重而帶著酒氣的身體壓在了身下。那一天的那一幕又在我眼前浮現,我不由自主的抬頭看地面,已經看不到血玫瑰的痕跡了。我有片刻清醒。可是在他如雨點般落下的吻之後,我很快忘記我是誰。

我是那個怯生生的把裝著毒品的紙包送還給他的馬小卓。

我是那個圍著紅圍巾在技校里被他偷襲的馬小卓。

我是那個為了要回肖哲的金佛差一點被宰了的馬小卓。

我是那個目睹他和別的女人親吻卻落荒而逃的馬小卓。

我是那個為了救他發誓永不見他的卻又自己打破誓言的馬小卓。

我是那個願意用剩下生命的來交換這真正屬於我的那一刻的馬小卓。

人生這么長,卻只有極少的時間是在為自己而活。那些我生命飛過的過客,這一刻好象又都回來了似的,他們的臉孔交替而過,像一組回放的深情婉轉的離歌,這一刻,我清楚我是在為自己而活。

我願意……我願意交付自己,是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證明我活著。

在愛,被愛。

人生於世上,還有什麼比這更有價值的嗎?

當年,我十七歲的漂亮媽媽林果果,她是不是也是這樣想的呢?

手機鈴聲就在著不偏不倚 的時刻響了。

我下意識的掙扎著從口袋裡掏出手機。他不讓我接,我怕是阿南,不肯。爭搶中,我們同時看到屏幕上的名字——————肖哲。

這個名字顯然刺激了他,他立刻翻身起來。

愣了很短的時間,我接起電話。

「馬卓,我在替老爽整理成績單的時候,你想知道你月考的名次么?」

我抬頭看了一眼他,他已經低頭出了房間。

我掛了肖哲的電話。他沒有再打來,但是發來了簡訊:「二十一名,這是一個多麼可笑的成績,請自省!」

我索性關掉了手機。然後出門找他。

他又開始在喝酒,直接用的是酒瓶,對著嘴在灌。

我沖過去,想搶下他的酒瓶來。但是一切無濟於事,那麼大一瓶酒,已經被他全部喝進了肚子里。然後,他拿著酒瓶坐在那裡,終於有了片刻的沉默。

我用指甲在他的手背用力劃了一道……這是每當我無計可施時的計謀。

他懶懶的看了一眼自己紅腫的手背,「怎麼,那個和你一起坐上你爸車的人,看來已經是准女婿了?」他好象完全沒在聽我說話一樣故意找茬。

「都說是順便了!」我極力辯解。

誰知我話音剛落,他就像觸電一般從凳子上彈起來,一伸手把手裡的酒瓶拋了出去,酒瓶正好砸在廚房的窗戶上,正面的玻璃頃刻變的粉碎,像是爆炸一樣。那些碎片濺起一人多高,我嚇的一激靈。

他瘋了。

他從來沒有用那種眼神看過我,像是可以瞬間就把我吞下去似的,他走近我,一把把我拖了起來,一直拖到院子里,彷彿拖一個垃圾袋。我掙扎著,根本是徒勞。那一刻我才發覺。原來女人和男人打架,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何況他是毒葯。

跟上一次相比,我更加不佔優勢。我甚至連自衛的勇氣都沒有,就被他一腳踹倒在地。

我沒有來的及爬起來,他又踹了我一腳。我像玩具皮球一樣滾到牆角,背上的疼痛讓我難以忍受。

「他有什麼好的?」他把我拎起來重重的摜在地上,大聲吼:「你說,他有什麼好的?!他就配的上你是不是?」他已經完全瘋了,眼裡完全沒有智商的成分,紅的可以滴出血來。

我想解釋,可是他完全不需要我的解釋,一個巴掌下來,想把刀那樣刮過我的臉,我的半邊臉痛到麻木,眼睛都睜不開了,臉上的肌肉不由自主的抽搐,可他仍停不下手,有伸出另一之手,揪住我的衣領,打我的另一邊臉,我伸出手去,摸到自己的鼻血流了一臉。

我真的徹底傻了。我完全沒有想到他竟然會打我。他像憤怒的獵豹,嗜血的禽獸,他已經不是他了。對, 他是毒葯。我忘記他是毒葯。

我什麼都忘了,連哭都不會哭了。我在他的腳又要伸過來的一瞬間撲到在地,死死的扒、按住了他的腳,說:「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我……」

他聽不到,他是聽不到的。

他甩了甩腿,一下子把我甩的老遠。我又在地上打了好幾個滾,全身沾滿地上不知什麼的臟兮兮的東西。我的腦子里已經沒有其他的念頭,只有一個:逃。我爬起來,往門外沖去。他發覺了,立刻伸出手來攔腰抱住我,一把抱住我,就往地上摔。

我疼的喊不出聲,哭不出,只是全身發抖,那些拳打腳踢,就像雨點一樣落下來,我恐懼的看著他扭曲的表情。,他的面目卻越來越模糊。然後他從他的屁股口袋裡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小刀。他用尖刀對著我的脖子,咬牙切齒道:「我要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馬小卓,你那麼有文化,跟我解釋一下什麼叫同歸於盡。」

我發不任何聲音。

「你他媽解釋啊!」他大聲吼我,尖刀已經完全碰到了我的脖子,我感到了錐心的疼痛。恍惚中,我看到門外沖進來另外兩個人其中一個人不顧一切的撲向了他,然後我聽到了一聲悶響,他就是在我的眼前倒下了,刀落在一邊。

我捂住脖子忍住巨痛爬起來,看清了那是於安朵和王愉悅。

王愉悅的手裡拿著一塊板磚,眼睛裡迸射出的凶光,可以殺人。

我看到他從地上遙遙晃晃的站了起來,血從他的頭頂滴下來,很快半邊臉就像被血洗過一樣,他卻像被血洗過一樣,他卻像嗜血人一樣失去了知覺,只知道殺人,他邁著搖晃的步子往王愉悅的方向走,我已經顧不上自己的疼痛,用力撲住他的身體,對王愉悅喊:「快走!」

話音剛落,我的雙手就送開了。他就象一根被鐮刀斬斷的高梁那樣,直直的到在了血泊中。

王愉悅哭著,罵著,:「他憑什麼?他憑什麼打你們?你們怎麼喜歡這種人 ? 他只配被板拍死……」

說完,就沖上去,繼續踢躺在地上的他。

而他一動不動。

是死了么?

我覺得我已經失去了所有意識。

相比之下,唯一冷靜的人是於安朵。她走到他的身邊,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然後冷靜的說:「你們快走吧,這里交給我,我是個病人,沒人敢拿我怎樣。」

「馬卓,你別誤會。」王愉悅說「安朵明天就要去南京了,她只是來要回他的一些東西。」

「你們快走!」於安朵沖我們大喊。

我是不會走的,無論如何。我,麻木的蹲下身去,搬動毒葯的雙腿。那麼沉重,我根本沒辦法搬的動,我只知道,他不能死不能死不能死,我幾乎是嚎啕著蹲下身去,費力的想要把他拖起來,就在我們亂成一鍋粥的時候,我又聽到了那個叫晶晶的女人的聲音:「還不快把他搬上車來!」

好個王愉悅,只見她沖上拉,扛起毒葯 搖搖晃晃的朝著外面走了過去。

於安朵伸出手,抱住我,溫柔的說:「馬卓,我們終於可以離他遠遠的了,真好,不是嗎?」
(13)

那天晚上,我夢到了他。

他很溫和,像阿南一樣的笑容。

他穿著我們第一次見面是的衣服,戴著那頂VD的帽子,脾氣非常非常好的對我說:「馬小卓,我也要走了。」

我驚醒過來,伸直身體,脖子很疼,背上的傷仍然像藏著一把鈍斧一樣沉重。

我哭出來,真的是因為傷,不是別的緣故。

那天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他。王愉悅告訴我,他被晶晶送去醫院就再也沒有他的任何消息,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唯一能確認的,應該是他沒事。因為他退回了於安朵送給他的所有東西,一大盒,上面有他親筆寫的五個字:對不起,再見。

他對我,什麼都沒有留下。

除了一個詭異的護身符,一個失效的諾言,一些留在我身上的總會慢慢淡掉的靑痕。

連聲再見都沒有。

十二月像一節最慢的火車一樣開過去。也許是因為天氣太冷的緣故,我的大腦像一台超負荷工作的電腦,空不出餘地來思考任何風花雪月的內容,除了背誦古文和英語課文,連說話的語速都變得異常緩慢。

肖哲又自做主張的回到了給我傳紙條的時代,他在紙上寫:或許這才是我們交流的最好方式,讓我們做一對不說話的好朋友吧。

我有時候回他一兩個字,有時候不回,甚至有時候,還會主動給他寫一兩張紙條。他彷彿一夜之間懂事了許多似的,再也不會對我時時表現出超乎尋常的關心了,更不會對著我大呼小叫。除了在學習上鼓勵我,他也不會沒事就鴰躁個不休。我也沒那麼討厭他了,尤其當他不再那樣叫我「馬卓同學」之後。

我有時想,這個世界上,有一顆像肖哲一樣透明的心的男生是不是越來越少了呢?可惜的是,他似乎正在極力轉變自我。不僅開始跟他的同桌開始有說有笑,偶爾體育課上還見他一個人在汗如雨下的練習投籃。我從他身邊走過時悄悄的,沒有跟他打招呼。像他說得那樣,做一對不說話的朋友,或許對我來說是最寬容也是最貼心的方式。我也慢慢像他一樣相信,或許男女之間真的有純潔的「友誼」,這友誼是單純而踏實的,比其它的任何關系都更穩固,更不容易受傷。

何樂而不為?

新年快到的時候,我收到於安朵的賀卡,想起來,這應該算是我人生的第一張賀卡,它小小的,想一塊溫馨的點心,散發著誘人的清香。於安朵在上面寫的話是:請你一定要幸福。

我還接到遠在北京的顏舒舒給我打來的長途電話。她說:「北京真冷啊,我真的不想在這里讀書了,索性真的回去開個店哦。」

我勸她:「讀完書再開也不遲嘛,最多少賺一點咯。」

「我姐告訴我,晶晶的幾家旺鋪都賤賣了,價格低到不可思議,噢,早知道我就去搶一間。」

「為什麼?」我問。

「八成是毒葯給害的唄,他這種人,不害死人不罷休的。好啦好啦,不說了,說說你,有沒有談戀愛?」

「哪有。」'我說「

「有個男生對我很好啊。」她哈哈笑著,「我覺得我快忘了肖哲了。」

「忘了好啊,肖哲也不錯啊。」我回答。

「你呀,一定是有心事。跟我講電話都前言不搭後語,算了,春節回去再審你。」她說完,掛掉電話。

那個新年。阿南告訴我有個很重要的客戶要陪。不能陪我過元旦了。我告訴他沒關系,在他面前,我一個冬天都圍著圍巾或穿著高嶺毛衣,我不能讓他知道我生命中最疼痛的一幕,我怕他會因此而哭出聲來。

他如此呵護我,我卻不懂得珍惜自己,真是大逆不道。

新年我和奶奶回到縣城,發現我們的「果果超市」真的沒了,更名為「快樂小家」便利店,店鋪重新裝修過,過去的一切只成為黑白記憶。

奶奶嘆息說:「錢用正道就罷了,就怕給狐狸精糟蹋了。」

「放心吧。」我安慰奶奶,「他不是那麼傻的人。」

那天出門買東西,路過當年念書的國中,我忍不住跑進去看了一眼。回想當年,每天只需穿著一塵不染的校服,坐著一成不變的校車,拿回好看的分數,就算盡了一個好孩子的本分,確怎麼也沒想到,蛻變是這樣一件不可收拾的事情,它不僅撥開你心裡的雜物,而且替你種上那顆種子,從此你即使不灌溉不理會,它也一刻不停的迅猛瘋長。

我再也不是阿南的好孩子,這是我這輩子背叛的第二個誓言。看來,只能用以後的時光去慢慢填補錯誤了。

新年的第一天,我獨自去了艾葉鎮。我不知道夏花是不是還住在那裡,但是不是去看她,只是想去看看那座山,還有那個懸崖。

我只是想,紀念我一個人的紀念。

我不會做傻事,我清楚自己還年輕,那些失去的和離去的,或許根本從未屬於我,根本不必惋惜。

來到山腳下夏花家的時候,我差點認不出那裡,蘇菲瑪索的小房子被拆除了,再加上門口本來就空出的地方,形成了好大一塊空地,種滿了各種各樣的植物,憑著我淺薄的生物學知識,我也能看出這裏的植被種類繁多,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種的植物會開花。我走進,看到花園邊放了一個別致的牌子,上面用粉筆寫著一行歪歪扭扭的一行大字:馬小卓的花園——建設中。

是他。

是他的字!

我的心揪緊了。

我差點忘了,他在技校學的是園藝。

這個寒冬唯一顯出生機的,除了最外圈那草垛般的茂盛的綠色灌木叢,還有一排細弱的、淡粉色的梅花。紅塵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徹骨,哪得梅花撲鼻香……

此時的我,才恍然明白他在「算了」大唱這首歌真正的意義。

那些我不知道他在忙什麼的日子,原來他是在替我建設這么一個美麗的地方。如果一切都由他親手來做,那他要花掉多少時間,費掉多少力氣?

原來,我真的被如此用心的愛過。

我看著那個牌子,一定是因為太冷了,淚水直到此時才被融化溫熱,漸漸模糊了我的雙眼,直到我聽到有人說話的聲音,這才趕緊找了棵樹躲了起來。

過了很久,我探出頭,看到了衣著艷麗的夏花,她背對著我,在洗車,一面洗一面哼著歌::「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兒開在春風里,開在春風里……」看的出來,她心情非常得好。那情景,一如去年得冬季,只是捏著細皮水管得人不再是她。

那一刻我傷心的明白,我將永遠見不到他。

世上人和人的交錯總是這樣吧,我突然想起小叔,想起顏舒舒,想起於安朵,甚至幼年住在林菓果果家對面那個霸道的小女孩藍圖,我想,總有一些人,是來了又走,是你永遠見不到的。我突然意識到,其實離別幷不一定是最可惜的事,遲遲在一個人的生活里僵持著不肯退出,怕才是最讓人懊喪的事情吧。

從這個角度來說,我慶幸我的隱退。

可是,那輛車,我怎麼覺得那樣熟悉?而屋內走出的那個端著茶杯的人,更是讓我大吃一驚。

是阿南。

他走近她,她踮起腳尖,嬌笑著,親吻他的額頭。

原來是這樣。

只是我,一直被蒙在鼔里。

在大人的世界裡,允許這種隱瞞的游戲,為為什麼在我們的世界裡就不可以?我不確定他需要的。是不是也就像肖哲一樣光明正大的坐一下阿南的車而已。但是至少,如果他有這個機會,那天的故事,就要改寫了吧。

我躲回那棵樹後,不想讓他們看見我,眼淚已經不知不覺流了滿臉。

我轉身,朝著著山上的路走去。彷彿從來沒有這這么快,我就爬到了山頂。我想起他曾經在這里跟我說過。以後,我再也不會欺負你,也再也不會允許任何人欺負你。

那真的我幷並不豐盛的青春期,聽到過最轟轟烈烈的語言了。

我知道我不會忘記。

我還知道夏花門前的那個花園,,到來年的時候,一定會開滿艷麗的花,漫山遍野都是花朵。因為我們的消失,它會變成送給夏花和阿南的禮物。他們會結婚,會有一個乖巧的孩子,會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

他終於可以擁有他遲來的幸福。

馬卓,從來都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多餘者。

我掛著護身符直指我心臟方向,它曾在那裏劃過一個小口子,把我的心取了出來,送給那個叫做毒葯的人,任他細細把玩欣賞。不知道後來,他將它送回來了沒有?我只知道,如今,我要盡我的全力使那個口子張好,癒合,不留疤痕。

不管從此有沒有心,至少看上去,毫發無傷。

天空純凈,陽光照耀山上枯黃的草垛,這是舊的在被晾曬,也是新的在被醞釀,一切仿若去年此時。我站在山頂,從包裏取出一張紙,疊成一個紙飛機。我的手工一向很差,疊的很不好,它的翅膀是歪歪斜斜的,往下沖的時候也歪歪斜斜的,顯得不那麼有力量,慢慢的我就看不見它的翅膀.。

我要和它比賽飛翔,只不過,我們的方向不一樣。

對不起,再見。

我會記得,我曾深深愛過你,在十七歲本不該輕言說愛的年紀。

『玖』 男生最帥的年齡是多少歲

一個男人最「年輕氣盛」的年紀,莫過於20-30歲這個年齡段了。20多數的男人,最具有青春活力,他們愛運動、喜歡冒險和刺激,滿滿都是青春的味道。
20-30歲的男人是身體素質最好的一個年齡段,體力上完全處於人生的巔峰狀態,打籃球、踢足球、跑步、游泳,似乎只要是能讓男人展現自我、消耗體力的運動,都會成為他們所熱衷的運動。所以對處於青年時期的男人來說,青春魅力最能體現出他們人生狀態。

越是有青春活力的男人,也就越會受到同年齡段女性的青睞。男人那英俊瀟灑的臉龐、高大帥氣的身姿,無一不是讓女人產生無限遐想的最好參照。所以說,男人在20-30這個年齡段,是最能收獲少女心的年紀,也最具有男人的青春魅力。
30-40歲的男人最有成熟魅力
30歲之後的男人,過了青春期那個可以隨意「瘋鬧」的年紀,慢慢步入中年階段,再也不是那個有得玩就是生活、開心就是生活的自由時期了。一切都會讓男人的心理發生一些轉變,直到可以達成內心與外界的平衡。

男人不再有過多的時間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玩游戲、打球等),轉而更為專注地為生活奔波、為工作努力。這樣的轉變會讓男人逐漸成熟起來,變得不再毛躁、不再沖動、不再憤世嫉俗。
30-40歲的男人心理上更為成熟,也更能吸引女人的注意。這一時期的男人辦事更為穩重、為人也更為踏實,女人和他接觸起來也會有一種被寵愛的感覺。成熟男人更能給女人安全感,也能讓女人更放心地和男人接觸、戀愛,甚至是結婚。

男人最有魅力的年齡段就是20-30歲和30-40歲這兩個年齡段,第一種男人更有青春魅力,第二種男人更有成熟魅力。兩者雖然都會吸引不同女人的注意,但是最終的結果可能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具有青春魅力的男人會讓女人有戀愛的沖動,而具有成熟魅力的男人則會讓女人有想要結婚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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