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闆扒女員工衣服要求性行為 又打傷了女員工 請問構成什麼罪
在強奸過程中為制服、控制女方而實施扒衣服,毆打等行為,構成強奸罪,打傷女方的行為即使達到輕傷或重傷,也不另定故意傷害罪,但應作為從重量刑的情節。如果是在強奸後,又毆打女方導致輕傷或重傷的,則在構成強奸罪的同時,另構成故意傷害罪。
2. 老闆打傷員工,該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如果打人致傷,老闆是違法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參考以下法律條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2)30多名制服人員毆打老闆員工擴展閱讀:
《刑法》還指出: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3. 陝西一飯店老闆自曝遭公職人員毆打,這是怎麼回事
事件起因當天警察來到242國道朝陽小區附近時,發現路中間停了一輛小車,這樣停放不僅違規而且非常危險,也嚴重影響了來往車輛的通行,找到該車主後發現車主一身酒氣,態度惡劣,還說幾句,直接動起手來,其中1名身穿制服的交警直接被兩男子摁倒在地,隨後便是拳打腳踢的。
這件事情影響惡劣,必須嚴懲。李某作為公職人員,與有前科的混在一起,怕有前科的人心態不好,沒法調整好自己而繼續干壞事。說實話跟這樣的人交朋友還是要小心一點,正如我們常說的那樣,以權力、事業、錢財為前提,去深交一些狐朋狗友,特別是一些行為不正的人,這樣的友誼是最不靠譜的。一旦出現什麼差池,友誼之花會立馬凋謝。更可怕的是這種被利益熏心的人,遇到事情很有可能會把你拉下水。在法律面前絕不容許存在任何特權思想,在法律法規執行上,公職人員要比普通群眾更加嚴格要求自己,應該牢記自己的底線。
4. 老闆辱罵毆打員工我不幹了工資怎麼辦
如果有外傷,第一時間去報案,警察如不能解決你所有問題。第二手裡要有勞務合同,申請勞動仲裁,仲裁下來可到法院訴訟
5. 老闆打員工該怎麼處理
發生毆打事件的,應向案發地公安機關報案處理。在傷情穩定後,再進行法醫鑒定。
若經法醫鑒定為輕傷或重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需承擔刑事責任。應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公安機關在偵查完結後,會移交人民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若經法醫鑒定為輕微傷的,則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公安機關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承擔民事賠償。
民事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需根據具體情形確定賠償數額。若構成傷殘等級還有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傷殘系數。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6. 一女員工因跳槽被前老闆狂扇十多個耳光,此事件中雙方存在哪些問題
在如今這個社會有很多的年輕人,他們都十分的任性,如果他們在一個地方上班非常的不愉快的話,他們就會進行辭職。而我認為如果能夠跟老闆達成一定的和解的話,辭職也是沒有事情的,但是本次事件中的這件事情確實是讓我們意想不到的。
這件事情是發生在12月2號的,在遼寧丹東有一個女子,她正在自己的辦公室進行辦公。但是讓我們沒有想到的是,她的前任老闆突然沖了進來,然後抓住這個女子的頭發,就開始一直的打她的臉。而當時這個女子她也是手無縛雞之力,所以就只能夠任由她的前老闆一直都在打她。
如果這個女子是沒有在他那裡上班的話,那麼就證明兩個人的緣分不是特別的好,所以這個女子辭職了,我認為也是沒有什麼大礙的。畢竟這個行使權在自己的手中,但是這個前老闆直接的去毆打別人,那麼就是這個老闆的不對了。
7. 老闆毆打員工怎麼辦
建議及時報警,明顯不構成輕傷的或者經法醫鑒定不構成輕傷的按照治安案件處罰,經鑒定 達到輕傷以 上的,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
法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 以下 拘留 ,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 重傷 造成 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