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事業單位定做的執法制服,發給職工後,又向職工索要百分之30的服裝費,不交繳的就扣工資,這合法嗎
合法與否並不好說,因為單位不會無償的給你東西,只能從工資裡面去扣除了。
⑵ 遵守部隊制服規定有哪些
第一條 為了加強軍服管理,維護軍服的專用性和嚴肅性,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軍服,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裝備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服飾。
第三條軍服的制式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軍服由軍隊軍需主管部門負責監制。
第四條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企業(以下稱軍服承製企業)應當具備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必需的條件和能力,具有質量保證體系和良好資信,並符合軍隊軍需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企業,經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查驗,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列入軍服承製企業備選名錄。
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根據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任務,從軍服承製企業備選名錄中擇優確定軍服承製企業,與其簽訂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合同。
第五條軍服承製企業應當嚴格履行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品種、數量完成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任務,執行軍服生產技術規范。
軍服承製企業不得轉讓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合同或者軍服生產技術規范,也不得委託其他企業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
軍服承製企業的工作人員不得泄露軍服專用材料生產技術,不得泄露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數量、接收單位等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
各式軍服 (19張)
第六條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中的試製品,經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檢驗合格的,作為製成品接收;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中的殘次品,未經改制、染色等處理的,不得銷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軍服生產中剩餘的軍服專用材料,應當按照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的要求,妥善保管或者移交。
第七條承運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企業,應當具備貨物運輸資質。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應當與其簽訂運輸合同。承運企業應當嚴格履行運輸合同,承運企業工作人員不得泄露運輸的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數量、接收單位等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
第八條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應當對軍服承製企業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情況進行檢查,並向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合同簽訂和履行的情況。
第九條 現役軍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規和軍隊有關規定可以穿著軍服的人員,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穿著軍服。
軍隊警備執勤人員應當加強檢查、糾察,及時糾正違法穿著軍服的行為。
影視製作和文藝演出單位的演藝人員因扮演軍人角色需要穿著軍服的,應當遵守軍隊關於軍服穿著的規定,不得損害軍隊和軍人形象。非拍攝、演出時不得穿著軍服。
第十條禁止買賣、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贈送軍服。
禁止使用軍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
禁止以「軍需」、「軍服」、「軍品」等用語招攬顧客。第十一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服飾,應當與軍服有明顯區別。
禁止生產、銷售、購買和使用仿照軍服樣式、顏色製作的足以使公眾視為軍服的仿製品。
第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物品和違法所得,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數額巨大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
(二)買賣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
(三)生產、銷售軍服仿製品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涉嫌非法生產、銷售軍服或者軍服仿製品的行為時,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第十三條 軍服承製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一)轉讓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合同或者生產技術規范,或者委託其他企業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
(二)銷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未經改制、染色等處理的軍服、軍服專用材料殘次品的;
(三)未將軍服生產中剩餘的軍服專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的。
具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軍隊軍需主管部門應當將其從軍服承製企業備選名錄中除名,並不得再列入軍服承製企業備選名錄。
第十四條 軍服承製企業的工作人員泄露軍服專用材料生產技術,或者軍服承製、承運企業的工作人員泄露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運輸數量以及接收單位等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軍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或者以「軍需」、「軍服」、「軍品」等用語招攬顧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物品和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第十六條穿著軍服或者軍服仿製品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公務員和現役軍人在軍服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軍裝
現役軍人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贈送軍服的,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八條 對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獲的軍服仿製品的認定存在爭議的,由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或者軍分區(警備區)軍需主管部門鑒定。
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沒收的軍服、軍服專用材料,應當移交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或者軍分區(警備區)軍需主管部門;依法沒收的軍服仿製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行裝備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服飾的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二十條本條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⑶ 求安全監督最新款制服圖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近來,我部在檢查中發現,部分地方衛生監督制、著裝工作管理混亂,存在擅自改變或增加制服標志,制服顏色、式樣和制服標志不統一等問題;少數衛生監督員著裝風紀不嚴,衣冠不整,影響衛生行政執法整體形象。為加強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維護衛生監督隊伍著裝的統一性和嚴肅性,樹立良好的衛生行政執法形象,衛生部制定了《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落實。現就進一步規范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轄區內衛生監督制、著裝工作的統一管理,結合貫徹落實《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稽查制度,嚴格規范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工作。
二、接到本通知後,各地要在近期以「規范著裝管理,加強隊伍建設」為主題,組織一次衛生監督制、著裝工作檢查,強化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和衛生監督員的規范著裝意識,加強規范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情況要及時予以糾正。
三、檢查重點:
(一)制服面料及制服標志是否在衛生部認定的企業訂購;
(二)制服是否在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企業製作;
(三)制服的顏色、式樣以及制服標志是否符合規定;
(四)衛生監督員著裝風紀是否符合規定。
四、我部於1996年印發的《關於加強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的通知》(衛監發[1996]第86號)中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衛生監督服製作定點企業須經衛生部認定,現決定改由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直接認定。
各地要認真組織落實有關工作,切實加強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衛生部將適時對各地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通報。
附件: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規范
二○○三年八月七日
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規定
一、總則
(一)為加強衛生監督員制、著裝管理,維護衛生監督隊伍著裝的統一性、嚴肅性,促進衛生監督隊伍規范化建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衛生監督制、著裝實行統一管理。衛生部主管全國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監督服裝面料、式樣和標志的制定。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衛生監督制、著裝工作的管理。
(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聘任的衛生監督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按照規定統一著裝。
二、服裝標志
(一)帽徽:由國徽和橄欖枝組成圖案,鋁質,金黃色。
(二)胸牌號:鋅鋁合金材料工藝合成,白色6位阿拉伯數字、黑色支架,背面兩孔距離4.8cm。6位編碼的1—2位為省級區劃代碼,4—6位為衛生監督員編碼。
(三)肩章:高分子PU材料特種工藝製成,黑色底,金色圖案由衛生監督圓形徽和五條由寬到窄的折線組成。
硬肩章:153cm×50cm,制服佩帶。
軟肩章:143cm×50cm,半袖襯衫、外穿長袖襯衫佩帶。
套式肩章:133cm×50cm,大衣佩帶。
(四)臂章:盾牌外型,圖案由中國衛生監督中英文及衛生監督徽組合而成,面料及工藝同肩章
三、服裝面料及式樣
(一)制服:藏藍色,以江蘇陽光集團37100/1#為標准色,秋冬季厚面料,春夏季薄面料,單排扣西式套裝,式樣見附圖。
(二)半袖襯衫:白色軍港呢面料,以江蘇陽光集團CF01為標准色,式樣見附圖。
(三)外穿長袖襯衫:淺藍色滌棉面料,以江蘇陽光集團K128為標准色,式樣見附圖。
(四)內容長袖襯衫:淺藍色滌棉面料,以江蘇陽光集團K297為標准色,式樣尼附圖。
(五)冬裝大衣:藏藍色多功能透濕塗層面料(顏色同制服),男女同款,式樣見附圖。
(六)帽子
大檐帽:男女同款,春秋冬季面料、顏色同制服,夏季為白色。
冬帽:咖啡色栽絨平頂黑色皮帽,男女同款。
(七)領帶:顏色與制服相同,真絲或滌絲面料,領帶左下角印有藍色衛生監督徽圖案。
(八)領帶夾:銅制,金黃色,上印有中國衛生監督英文縮寫「CNHI」字樣及「」圖案。
(九)紐扣
西服:藏青色樹脂扣;襯衣:金黃色鋁扣;大衣:白色點黑漆四合扣。紐扣上均印有「衛監」字樣。
四、著裝標准
(一)冬秋制服:每人西式套裝2套,原則上每2年換發1套,每換裝兩次加發褲子1條。
(二)春夏制服:每人西式套裝2套(女同志加發裙子1條),原則上每2年換發1套,每換裝兩次加發褲子1條(女同志褲、裙選一種)。
(三)大衣只限溫、寒區經常在室外執行任務的人員製作1件。原則上每3年換發1件。
(四)半袖襯衫:每人2件,原則上每年換發1件。
(五)外穿長袖襯衫:每人2件,原則上每年換發1件。
(六)內穿長袖襯衫:每人2件,原則上每年換發1件。
(七)帽子:每人1頂白色帽子,深藍色帽罩1個,帽罩每2年換發1個,帽子原則上每4年換發1頂。冬帽寒、溫區每人1頂,原則上每5年換發1頂。
(八)領帶:每人2條,每年換發1條。
(九)標志
帽徽:每人1個。
胸號:每人2個。
肩章:硬、軟、套式肩章各1套。
領帶夾:每人2個。
臂章:臂章應固定在西式套裝上衣、短袖襯衫和外穿長袖襯衫的左袖上。
五、服裝製作與管理
(一)衛生監督帽及佩帶標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牌、領帶、領帶夾、紐扣)由衛生部認定企業統一製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根據實際情況,統一組織訂購。
(二)為確保衛生監督服顏色的一致性、標准化,衛生監督服面料由衛生部認定企業統一供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根據實際情況,統一組織訂購。
(三)堅持定點製作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負責組織認定本省的衛生監督服製作定點企業。原則上一個省只認定一個定點企業,本省無定點企業的可統一在其它省定點企業製作。
(四)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及衛生監督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制、著裝規定,不得擅自改變服裝和帽子的式樣、顏色,不得隨意增減標志或改變標志式樣,不得將制服、襯衣或大衣的紐扣混釘,不得隨意擴大著裝范圍。
(五)衛生監督員調離衛生監督崗位時,收回衛生監督標志;服裝用滿規定年限的,拆除標志後可由原著裝人保留;不滿規定年限的,按使用年限折價處理。
(六)衛生監督員必須愛護和妥善保管衛生監督服。非執行公務時,不得穿用。不準將衛生監督服借給他人或送給親友、子女穿用。不準私自拆改、變賣衛生監督服。對違反規定的衛生監督員要進行批評教育。如本人或其他人利用衛生監督服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造成後果的,除給予紀律處分外,還必須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衛生監督員因違法犯罪被拘留、勞動教養或因違法亂紀被開除公職的,其衛生監督服及標志等一律收回。
六、著裝風紀
(一)衛生監督員執行公務時必須著裝。著裝應做到儀表端莊,整潔、整齊、配套、風紀嚴肅。
(二)衛生監督服不得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服裝不得混穿。著裝時應穿黑色皮鞋、系黑色腰帶。
(三)著裝時,帽徽、肩章、臂章、胸號、領帶應按規定佩戴齊全,不得混用。佩戴位置要准確、端正。每個衛生監督員的胸牌要固定編號,不得借用、交換。
(四)著春秋冬裝時,穿長袖襯衫下擺系於褲內,要佩戴統一制式領帶,穿制服時不得敞胸,應將紐扣扣好;著夏裝時,短袖襯衫下擺放於褲外;穿大衣時,衣領不得向上翻起,除第一個紐扣外,其餘紐扣必須扣好。
(五)著裝換季時間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的規定執行。
七、監督管理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制定衛生監督制、著裝工作的管理、稽查制度,嚴格規范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工作。
(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衛生監督制、著裝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予以糾正;對違反規定情節嚴重或拒不改正的要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⑷ 安監執法制服什麼時候能統一發敢
各地情況不同
問問你們單位
⑸ 安監局有制服嗎
全國沒有統一安監局制服.
安監局全稱即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
安監局在中央一級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省級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級和縣級也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的地區設辦事機構)。
安監局系統沒有全國統一的制服,但有的地方的安監局自己配發了服裝。
(5)關於製作安監制服規定文件擴展閱讀
安監局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
組織國務院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
組織協調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國務院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國務院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⑹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有統一制服嗎
安監局全稱即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
安監局在中央一級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省級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級和縣級也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的地區設辦事機構)。
安監局系統沒有全國統一的制服,但有的地方的安監局自己配發了服裝。
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服釆購標准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支付采購標准在網站上是有的,如果你一直做這方面的廠家,可以跟他們聯系
⑻ 法律規定哪些執法部分必須統一制服
軍隊,武警部隊,警察(公安、國安、司法、監獄、海關緝私、各部屬公安),海關,稅務,以及工商、衛生檢疫、城管、綠化管理、市容監察、路政、港務等政府行政機關下屬執法隊都需要統一制服。
一、執法部門的釋義:
指的是通過政府確定的職能配置具體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某種執法職責的部門。
一是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獨立於政府部門之外的授權組織,如郵政局、煙草專賣局等;另一種是隸屬於政府部門的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如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植物檢疫機構、動物檢疫機構等。二是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
一般指行政執法:
1、公安部門有:國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邊防、網監。交通部門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2、文化部門有:市場,互聯網路,工商部門,稅務部門,林業部門,水利部門,環保部門,廣電部門,海關部門,計生部門,安監部門。
3、氣象部門:防雷,衛生部門,防疫。
4、建設部門:城管,物價部門,質監部門,葯監部門,煙草部門等。
二、行政執法的含義
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依照行政執法程序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具體事件進行處理並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或履行國際條約時所採取的具體辦法和步驟。
是為了保證行政法規的有效執行,而對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體的行政行為。行政執法的含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執法是執法的一種。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它是行政主體執行、適用法律處理國家內政外交事務,對社會、經濟、文化等各種事項及個人組織實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簡便、以效率為優先特徵的行政程序。
2、行政執法是行政行為的一種。行政執法則無論是直接執行法律。還是直接執行法規、規章,都是將法的規范直接用於解決社會問題,調整現實社會關系,並最終實現法對社會的調節。
3、行政執法屬於具體行政行為范疇。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其行為效力僅限於特定人、特定事。
⑼ 工裝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實現規范化管理,制定本規定,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二條、職員著裝、掛工牌管理辦法: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要求得體、大方、整潔。
2、男員工著裝要求:夏天穿襯衣,系領帶,襯衣不得挽起袖口。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類,襯衣原則上每天清洗,領、袖口不能有污跡;女員工著裝要求:上班穿著公司配發的制服,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低胸衫。
3、所有員工上班都必須戴掛工牌。如有損壞,重做費由個人承擔,如丟失,按所造成後果的輕重處以製做費5倍以下的罰款。
4、制服在使用期限內如有損壞或遺失,由使用者個人按月折價從工資中扣回制服款,並由辦公室統一補做制服。
5. 員工如有離職,按規定的使用期限,折價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6. 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後,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7.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未按規定著裝者,一經發現違反規定員工5元/人次、部門經理10元/人次。
8.所有員工大型集會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第三條、工服折舊
1、工服的折舊定為兩年,兩年後將不再計折舊。
2、如員工因個人原因工作未滿一年離職,按80%扣除服裝折舊,(未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工作服歸個人所有。
3、如員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按70%交納服裝折舊,工服歸個人所有(不包括因違反公司制度而被開除者)。
4、試用期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按服裝價值全額交納。因公司內部調整或試用人員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僱者,將從其工資中扣除80%的服裝折舊,工服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除清洗、修補外,工作服不得帶出公司。
第五條、員工午休、外出會客或辦事,都須穿工作服。
第六條、工作服應保持清潔,有損壞時,應及時修補,如損壞嚴重,則員工必須自己付錢重新訂做。
第七條、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作服的樣式,不得穿著跟工作服顏色相同或式樣不同的服裝。
第八條、員工領取工服一律填寫工服申領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九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修改。
第十條、本辦法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⑽ 安監局穿制服合法嗎
執法人員或政府機構對外工作人員穿制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