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女犯從派出所押解到拘留所的過程中,會採取什麼措施犯人不服從時會如何對待
很簡單的問題,先行拘留就是涉嫌犯罪了為了防止涉嫌者逃跑,自殺,串供和毀滅證據等等行為的發生必須戴上手銬如果是重大命案可以戴上腳鐐,既要有男警察又必須有女警察共同押解到看守所。我就是刑警我特別知道女犯比男犯更缺德你更要小心女犯的美人計,刑警重要的一點就是要防止中了美人計。
⑵ 在看守所期間的犯人需要自己買衣服穿嗎
在看守所期間的犯人需要自己買衣服嗎?我倒霉去過看守所,但是我認為。自己得買里邊的內衣棉衣外面的就是不用買了都是統一的制服你給買些換洗的內衣或者保暖的衣服就可以了希望在看守所的犯人在里邊兒呢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好好改造
⑶ 我聽說進拘留所的犯人會被打是真的嗎
根據規定,肯定是不行的,現在大部分但拘留所很文明了不會打人,當然也不排除少數地方有這種現象。
⑷ 拘留所的生活
拘留所一般事情都不大,比如酒後駕車,小偷小摸。觸犯了治安管理法,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了就會關進拘留所。還有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一般時間都很短。
看守所都是有刑事案件的人,也就是在押犯人未決犯。注意是未決,有嫌疑,因為公安機關還沒有查清楚,又怕人跑掉,所以要先關進看守所,防止嫌疑人逃跑,隱匿,自殺等等情況。不過還有一種就是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也是可以在看守所。
在看守所經過了批捕,預審,進檢,法院等程序,如果判刑就是到監獄了,監獄也就是服刑人員勞改的地方。
一般在看守所是不能見人,不能與外界有任何聯系的,怕串供。
拘留所羈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而看守所羈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羈押機關的性質。
不知道這樣說你清楚了嗎?應該有通知書給家裡人的,上面有寫,要不你就打電話問問拘留所和看守所。
⑸ 一個犯罪嫌疑人從剛剛被抓進派出所到被判刑需要那些過程
1、批准拘留後進行訊問。
2、基本犯罪事實清楚後呈請檢察院批准逮捕。
3、批捕後繼續偵查搜集整理證據材料—。
4、偵查終結後向檢察院提出起訴建議。
5、移交檢察院。
6、檢察院整理材料向法院提起公訴。
7、法院擇期進行審理。
8、宣判:(嫌疑人不服上訴或檢察院不服抗訴—上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
9、執行判決。
(5)拘留所制服犯人的過程擴展閱讀: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⑹ 去看守所看人的過程是什麼樣的
一般情況(監獄沒有探視期或要在非探視期探視)向所在監獄或看守所遞交探望申請,需准備探視者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等。監獄同意後與監獄方面協商安排探望時間,然後就可以探望犯人。
第二種情況(探視期)准備探視者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等就可以在探視期進行探視。
行政拘留,在探視期直接去就行。
特殊情況、有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法院判決有特別規定的,可能需要在法院起訴以獲得探視權。
⑺ 拘留所顏色不一樣的囚衣,代表什麼黃色。綠色。紅色。藍色為什麼不一樣
中國犯人的囚服顏色可分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1、未成年的囚服:穿一件白色平底鞋,背部有黃色條紋。
2、成年人的囚服:身穿深藍色西裝,背面有藍白色條紋。有些人稱之為斑馬裝。
犯人制服的顏色和線條通常比較單一,衣服的顏色和款式也比較相配。犯人的制服分為上衣和長褲,分為兩種風格:夏季犯人的制服主要是短袖和短褲,冬季犯人的制服主要是長袖和長褲。
(7)拘留所制服犯人的過程擴展閱讀:
在司法實踐中,不讓被告坐在籠子里,不讓他們剃光頭發,不讓他們穿囚服。白近年來審理一些高級官員犯罪案件,被告主要是穿便服,甚至穿西裝打領帶出庭。
讓被告在法庭上自由著裝是法治國家的普遍做法。《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准規則》還要求,把囚犯從監獄轉移或轉移到公眾視線之外,保護他們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好奇的目光或公開的注視,並且應允許他們穿自己的衣服。
允許被告在法庭上帶刀似乎是一個小問題,但它反映了對人民權利和權利的尊重。
⑻ 刑拘期間犯人在看守所干什麼,法律程序是怎樣的
沒有特別的事情可以做,最多是做些看守所安排的適當的工作,且此類事情各地有所不同。由於看守所里有未定罪之人,也有定罪之人,因此不清楚你的提問中的法律程序是想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