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合肥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的工作服都是一样的吗
9月29日,合肥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换装仪式在政务区市民广场举行,全市市、区、街三级3800余名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全部换装完毕,这也标志着合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深化体制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
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全部换装,绝不仅仅是“换个形式”,换装是新的起点,合肥城管将全面拉高队伍建设标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形象管理,全力推进执法形象大提升。
统一的着装让城管队伍更加有自信,更能获得人民群众的尊重。
城建局穿的是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是2017年2月住建部、财政部正式公布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单位是没有自己的制服的,都是全国统一的。
2017版城管执法人员制服样式:
1、配色
藏青色和天空蓝,藏青色颜色深邃,给人以威严、正义的感觉,天空蓝给人以明朗的感觉,两种颜色结合起来,层次分明,塑造一种清爽的职业形象。
2、服装
分为春秋(冬)常服、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短袖制式衬衣、长袖制式衬衣、衬衣、防寒大衣。
3、帽
分为男性大檐帽和大檐凉帽,女性卷檐帽和卷檐凉帽,布面裁绒防寒帽,皮面裁绒防寒帽,皮面直毛防寒帽。
4、装具
分为雨衣、高靿雨鞋、低靿雨鞋、反光背心。
5、帽徽
为金色标志标识。
6、肩章
为金色牡丹花和金色橄榄叶,分为硬肩章,软肩章,套式肩章。
7、领花
为金色橄榄叶中间镶嵌金色牡丹花。
8、臂章
为盾型,上1/3处为金色宋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金色黑体的“城市管理执法”字样(协管为“城市协助管理”),下2/3处为金色橄榄叶半环绕的红色牡丹花。
9、胸牌
由长城、盾牌、牡丹花、橄榄叶组成,盾牌中央上半部为省级行政区名称,下半部为牡丹花。分为软硬两种。
10、胸号
为金色边框内嵌8位阿拉伯数字。前2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协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拼音首字母),中2位为地级市、较大市、设区的市编号(协管为地级市、较大市、设区的市拼音首字母),后4位由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自行编订。
11、鞋
分为男女单皮鞋、男女皮凉鞋、男女棉(毛)皮靴。
(2)住建部制服报价扩展阅读: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是由国徽、飘带、盾牌、牡丹花和橄榄枝组成,国徽象征国家,以飘带组成“人”字代表人民,体现了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盾牌象征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榄枝组成装饰图案,表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表示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绝不仅仅是“换个形式”,更不是福利待遇。其根本目的是要通过统一服装制式,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服务。
⑶ 住建部约谈五城背后:东莞房价涨幅超深圳、房企南通激战抢地
时隔近三年,住建部再次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开启约谈模式。
据新华社4月8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倪虹指出,要加强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实效性。城市政府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紧盯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调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引导好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表示,近期以来,以部分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为代表的房地产市场热度攀升,尤其适逢三月传统小阳春,部分城市出现过热现象,此前合肥等城市已经陆续出台调控政策稳楼市,本次住建部约谈,并且强调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体现了对于热点城市的重点关注,并且在因城施策的原则下,更加着重对政策实际实施效果的关注,体现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对于其他城市也起到警示作用。
东莞、南通被列入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在约谈5城政府负责人的同时,此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东莞、南通市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有着深圳“后花园”之称的东莞在2020年6月因房价“涨幅首次超过深圳”而备受关注。此后三个月(2020年7月至9月),东莞连续5次发布楼市新政严堵楼市“漏洞”,包括调整商品房限购、限售政策,下调最高贷款额度,并明确任何以提供“获取选房指标”“锁定房号”“优先选房”服务为由收取金钱的行为,都涉嫌违法违规。
据深圳贝壳研究院监测数据,2020年东莞新房共成交9.87万套左右,其中住宅6.47万套,同比增长33.6%,成交均价约2.4万元/平方米,同比涨幅有所扩大。
从今年的楼市表现看,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月份,东莞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0.64%;二手住宅价格环比涨幅1.07%,均排名百城第五。而从挂牌价格来看,东莞二手房挂牌价环比涨幅已连续三个月最高。
这也使得东莞再出调控政策抑制楼市过热。
今年2月27日凌晨,继去年出台楼市限购、限转让政策后,东莞再出楼市重磅新政。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提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今年3月,东莞又着手调控二手房市场,公布133个热点二手楼盘网签价格。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相关统计力求如实反映东莞部分成交活跃的热点楼盘近期多数房源的网签交易价格情况,供市场各方参考,理性进行交易。同时,相关部门密切关注二手房市场异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挂牌价虚高、抱团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市场乱象,切实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
南通楼市在去年以来也热度不减。南通西站通车、上海第三机场确认落户南通等利好激发出南通楼市潜力。除了房价不断上涨,土地市场也引来多家房企竞相角逐。
以今年2月一次土拍为例,2月22日,两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的普通商品房用地进入现场竞买环节,一宗地经过99轮竞价以70.77%的溢价成交,另一宗则经过149轮报价,达到最高限,后续通过摇号决定宗地归属。
3月15日,编号为R2021-004的钟秀东路北侧、金安路西侧宗地耗时5小时40分、经过470轮竞价成交。
从过去一年的表现看,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多项数据均呈现上涨态势。南通市统计局发布的南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显示,2020年南通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37.5%,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4.6%,商品房销售额增长16.6%。
易居智库研究员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除了三个一二线城市广州、合肥和宁波被约谈外,此次东莞和南通这两个地级市也被约谈,说明三大都市圈周边的重点地级市近期有炒房的现象,依然需要积极管控。
严跃进称,此次五个城市被约谈后,势必后续会强化政策管控。从近期此类城市市场热点看,哄抬区域市场投资价值、捂盘惜售等现象依然比较明显,同时二手学区房方面炒作较多,所以预计近期会有各类购房政策收紧和购房秩序的检查。另外,从长效发展机制的角度看,此类城市后续一手房的备案价公开、二手房的指导价制度建立、土地价格的限制等,都会陆续开展。
时隔近三年住建部再开启约谈模式
上一轮住建部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开启约谈模式还是2018年。2018年5月,住建部先后约谈西安、海口、三亚、长春、哈尔滨、昆明、大连、贵阳、徐州、佛山、成都、太原等12城政府,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2018年8月,住建部又约谈海口、三亚、烟台、宜昌、扬州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彼时,约谈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地方政府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住房需求,促进供求平衡,切实增加住房及用地有效供应,严肃清理查处捂盘捂地、囤房炒房等问题,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严厉打击投机炒作,遏制房价上涨。
约谈后,多城纷纷响应出台新政稳定楼市。
住建部曾赴多地调研督导
在此轮约谈5城之前,住建部曾赴地方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住建部赴上海、深圳、杭州、无锡、成都、西安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
据新华社1月26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倪虹副部长带队赴上海、深圳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情况。倪虹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出手,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好预期,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3月3日,新华社消息,倪虹又带队赴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无锡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倪虹表示,城市政府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发布消息,倪虹又带队赴四川省成都市和陕西省西安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倪虹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确保实现“三稳”目标,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突出问题。
这些城市在督导后,无一例外均出台政策稳定楼市发展。
上海于3月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明确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同时,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
深圳于2月8日连发3条公告,宣布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并首次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但参考价普遍较低,几乎相当于市场价的七折,同时银行将根据参考价发放贷款。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3月2日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将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对已经成交的房源信息和明显异常的挂牌价格要及时予以下架。
杭州也于3月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法拍房被纳入限购范围。同时,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成都于3月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同时法拍房纳入限购。
西安则在3月连续三次发文调控楼市,按照新规,西安新房、二手房“满五”才能交易,同时规定从市外迁入西安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⑷ 住建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路径是开展城市体检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路径是开展城市体检
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王蒙徽还谈到了大城市住房突出、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城市更新行动等问题。
在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步入城镇化较快发展的中后期,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
王蒙徽强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内涵,是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路径是开展城市体检,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目标是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
王蒙徽表示,要研究制定城镇体系建设方案,构建以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同时,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优化城市布局,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是城市更新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王蒙徽说,还要加快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王蒙徽补充,城市更新行动还包括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及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佛山顺德发布旧改新政征求意见,探索改造权公开交易改造模式
1月4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发布,关于《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征询公众意见的通告。
该份文件主要针对调整优化联动改造有关规定,确优化土地置换有关操作,明确优化归宗改造有关操作,新增鼓励探索性政策规定,明确优化有关政策规定,补充地价计收及收储补偿标准六大方面进行阐述,其将探索改造权公开交易改造模式。
其中,工改用途方面指出,旧厂房改造为除工业、住宅、商服之外其他用途的项目,原划拨土地按新规划用途土地市场价格的70%计收地价款;原出让土地按新规划用途土地市场价格减去原土地用途剩余年限土地市场价格计收地价款。改造后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不需计收地价款。
与此同时,旧村居项目原规定核算改造后建筑容量不足认定建筑面积2.2倍的,可将本农村集体的旧厂房纳入旧村居改造范围,享受旧村居出让金计收等改造政策,但以改造后建筑容量不超过认定建筑面积2.2倍为限。
此外,旧村居改造特别是整村改造应一并解决历史遗留固化宅基地分配问题,有关问题未有清晰解决方案的,不予批准实施旧村居改造。
在旧村居改造中,已办理出让的个人住宅用地,仍可适用政策进行认定建筑面积核算、出让金计收和返还。
广州最大旧改何棠下村建设方案出炉,雪松控股拟投资133.62亿元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龙湖街何棠下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何棠下村位于黄埔区龙湖街,改造范围人数共8114人,计5490户。现状实测总建筑面积110.34万平方米,其中村民住宅104.52万平方米,集体物业5.77万平方米,历史文保478.17平方米。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何棠下村改造范围内规划总用地面积128.39公顷,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66.37万平方米,改造成本为133.62亿元。这是广州批复实施方案中体量最大的城市更新项目。
改造规划用地由复建安置区以及融资区两部分构成。规划复建安置区总用地面积68.39公顷,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74.36公顷;规划融资区总用地面积60.00公顷(含规划政府产业用房用地面积1.06公顷),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92.00公顷(含规划政府产业用房建筑面积6.42公顷)。
据悉,负责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拆除改造工作的是广州市景腾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于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更新光明、坪山、龙岗区三个旧改项目
1月7日,深圳光明区与坪山区分别发布2021年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
其中,《2021年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包括一个“工改商住”项目,即维他奶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
资料显示,该项目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35589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项目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1年1月7日起至2023年1月6日止,它由深圳维他(光明)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作为申报主体。
《2021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包括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项目。
资料显示,该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42640.2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34670.8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73964.9平方米,规划容积477155平方米,规划容积率6.5。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其中住宅342395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5055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14800平方米(含商业文化设施不低于469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000平方米)。
根据公告,该项目由深圳市泰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开发,该公司股东为东关集团旗下深圳市东关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另外,深圳龙岗区发布了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草案)的公示。该项目已被列入《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初步认定该更新单元111830.98平方米的拆除范围内旧屋村面积为27715.59平方米。项目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其由深圳市绿海城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深圳市辅城坳股份合作公司作为申报主体。
佳兆业再摘得深圳龙华旧改,用地面积超5万平方米
1月4日,据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示,确认深圳市新万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民治街道横岭旧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示获悉,龙华区民治街道横岭旧村片区项目位于民丰路与民荣路交汇处东南侧,用地面积50615.4㎡,拆除用地面积45546.6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4781.3平方米。该项目已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于2020年10月10日进行规划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新万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佳禧置业(深圳)有限公司持股90%,由深圳市新万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其中佳禧置业(深圳)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佳兆业集团。
东莞凤岗镇黄洞村旧改主体挂牌招商,起拍价3.49亿
1月7日,东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凤岗镇黄洞村44190011716地块“三旧”改造单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告》,起拍价3.49亿元,将于2月2日10:00截止报价。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更新单元位于凤岗镇黄洞村,项目总占地面积2.9171万平方米,全部拆除重建,拟改造范围现状为旧厂房为主,建面约43938.39平方米,部分已空置。
根据规划,更新模式为单一主体挂牌招商,主要规划为二类居住用途,容积率2.5,总建面7.2927万平方米,开发建设期为3年,无需移交公共设施配套,交付标准为毛坯房。
同时,根据补偿要求,竞得人须补偿给凤岗镇黄洞经联社的物业补偿面积4400平方米(商业物业约3646平方米、住宅物业754平方米),货币补偿为4000万;其中住宅部分,村集体可选择回购价格为首期商品房备案价的75%,由开发企业进行回购。
该地块周边已有玉泉路东片区和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2宗项目的前期服务商均被东莞康盛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中选。
⑸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统一有何意义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
是2017年2月住建部、
财政部正式公布统一的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⑹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住建部发布最新装配式建筑标准
在春节前夕的1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标准,分别是第1417号、第1418号、第1419号公告,发布国家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3-201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201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与此同时,多个省市也紧随其后出台了关于装配式建筑的诸多相关新政策。
从这些文件上来看,对于装配式建筑的优惠政策很大,相信2017年各地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该会有很大的提高,相应的装配式建筑的项目也将会进一步的增长。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施工企业应当如何去适应这样的环境并迅速把控市场呢?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但是不能适应环境的,都将被市场淘汰。
6. 变革管理模式及商业模式
国务院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要任务是”推广工程总承包”。所以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调整自身组织架构,建立新的管理方式,包括招投标制度,工程分包模式,健全关于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体系。
增加与相应设计单位、构配件生产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强强联合,形成一个产业技术联盟,从而提高未来的业务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⑺ 公安部 民政部 住建部 为什么没有城管部
城管是当地县或者县级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招聘的人数成立行政单位,但是国务院对行政执法单位并没有承认,我们来举例,公安部长他还是国务委员,相当于国家领导人,比如去福建省,省委书记省长都得陪着,民政部等部长来的话,省长省委书记一般不会陪。就当地地级市委书记陪,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城管的车辆和制服都不一样,有的白色有的黑色有的蓝色,车的颜色有的黄色有的蓝色,有的干脆只贴行政执法四个字,因为城管最高级别就是局,县,或者区,或者县级市而已。到了地级市就没有城管这个机关了。
⑻ 城市管理从什么时候正式归属住建部
您好!城市管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归属住建部。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8条、36款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层面首次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城管管什么:“应急部队”职责瘦身,明确分工
城管执法纠纷背后,多头执法和职责交叉是突出问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城管执法范围沿袭“7+1”模式,“7”是指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七个方面,“1”大都是临时的、急茬的、难啃的、棘手的活。
中央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总共管8件事,按说不算多,但实际上“1”是个远大于“7”的概念。城管职责目前在地方政府,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管理范围不断扩容,一些难管的、其他部门不愿意管的事,如扫黄打非、土地管理、乞讨容留、养犬、城区防汛、历史风貌、强制拆迁等,一股脑给了城管。
不仅如此,一些地方甚至将执法难度大的计划生育等事项、殡葬、屠宰等与城市管理核心事务无关的事项,以甩包袱形式交给城管。很多地方被迫聘用大量城管“临时工”“协管员”应急。
对此,意见明确界定了城市管理的职责范围,将主要职责压缩为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
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意见强调,城市应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谁来管城管:“地方军”将有统一行政身份
城管执法纠纷多,还有一个根源在于管理体制没理顺。
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王满传看来,全国各地虽然都在整合城市综合执法队伍,但用城管人自己的话说,地方军处于“无法无天”状况——没有《城市管理法》执法依据不充分;没有上级主管部门,诉求无处表达。
不仅如此,各地城管队员有来自工商的,有来自质检的,穿的制服不一样,职能范围、经费来源、设备技术、执法流程等都不统一,导致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问题矛盾丛生。
对此,意见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明确了中央和省级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基本规范,做好顶层设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中央编办指导地方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城市怎么管:拒绝粗放执法,为人民管好城市
当前,“管”字当头的执法理念决定了城管执法方式的落后。城管执法,要么堵,要么罚,造成游商浮贩、黑车车主等与城管执法人员间冲突不断,双方打起了“游击战”。
意见的这一部署直指当前百姓诟病的简单粗放城市管理模式:“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马怀德说,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就要求城市管理和执法要多些服务和包容,少些强制和责骂,要在满足百姓不同需求的同时,将小商小贩等纳入有序管理之列,如根据不同区域分类管理,非重点核心区可以在固定经营区位和时间的前提下允许有限经营。
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是国内外城市管理发展的共同趋势。意见还从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网格管理、发挥社区作用、动员公众参与、提高文明意识等角度,提出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逐步形成现代城市治理体系。
“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应城市发展趋势,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说,城市必须有很强的包容性,城管执法也要转变理念更接地气,应倡导公众参与社区自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真正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氛围。
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24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城市健康运行的任务日益繁重,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各地区各有关方面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探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对改善城市秩序、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看到,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相比,我国多数地区在城市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应急处置、公共秩序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为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坚持依法治理。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
——坚持源头治理。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各类公共设施和空间布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情况的评估和反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权责一致。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实现事权和支出相适应、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实行属地管理,明确市、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和执法中负主体责任,充实一线人员力量,落实执法运行经费,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
——坚持协调创新。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三)总体目标。到2017年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理顺管理体制
(四)匡定管理职责。
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
具体实施范围包括:
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即是在上述领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
(五)明确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基本规范,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积极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
(六)综合设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指导地方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政府机构序列。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市和县应当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七)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具体范围是: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到2017年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由市、县政府报所在省、自治区政府审批,直辖市政府可以自行确定。
(八)下移执法重心。
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市辖区和街道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
(九)优化执法力量。各地应当根据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以适度调高执法人员配备比例。
(十)严格队伍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录用等有关工作,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定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到2017年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严格执法人员素质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十一)注重人才培养。加强现有在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到2017年年底,完成处级以上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基数大、职数少的问题,确保部门之间相对平衡、职业发展机会平等。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研究通过工伤保险、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鼓励高等学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等开展岗位培训。
(十二)规范协管队伍。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
四、提高执法水平
(十三)制定权责清单。各地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制定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工作要统筹推进,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到2016年年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
(十四)规范执法制度。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十五)改进执法方式。各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不同执法方式,对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加强教育、告诫、引导。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部门内部流程控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防止和克服各种保护主义。
七、完善保障机制
(二十九)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定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加快制定修订一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标准,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
(三十)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政府资产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防止政府资产流失。城市政府要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将城市管理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三十一)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分类分层推进。各省、自治区可以选择一个城市先行试点,直辖市可以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稳妥有序推进改革。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和指导地方推进改革工作。
(三十三)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各省、自治区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市、县政府应当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市、县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合力。
(三十四)健全考核制度。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职尽责。推广绩效管理和服务承诺制度,加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加强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十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对违反规定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调整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衔接好人财物等要素,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涉及国有资产划转的,应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十六)营造舆论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中央与地方的宣传联动,将改革实施与宣传工作协同推进,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要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切实强化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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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城管是什么编制
看各地情况而定的,有隶属于当地市级政府的属公务员,有隶属于当地各区各下级市(县)的属于一般事业编制。
⑽ 住建部预警 十城被亮灯
●一个月内包括佛山、苏州、大连、南宁在内的10个城市被住建部“点名”
●被预警城市主要特征是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大
当楼市小阳春来临,不少城市土地市场升温之时,市场上关于政策松绑、房价开始大幅上涨的声音再次出现。不过,对于“热起来”的城市,中央并未坐视不理,而是亮起监管大棒,进行预警提示。
5月18日,据新华社报道,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4月19日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佛山、苏州、大连、南宁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这距离国家统计局发布“4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仅过了两天。而上一次的预警也是在统计局发布3月份数据之后。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表示,住建部对4城的预警体现出中央对于2019年“三稳”的目标毫不动摇,对于各城市楼市稳定的要求决不放松。
佛山、苏州、大连、南宁遭住建部“点名”
为何佛山、苏州、大连、南宁会被“点名”?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被预警城市都属于房价明显上涨城市。
大连、南宁在70个大中城市的统计范围内。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大连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0.7%,同比上涨13.2%;二手房环比上涨0.8%,同比上涨9.1%。南宁新建住宅环比上涨0.9%,同比上涨11.5%;南宁二手房环比上涨1.4%,同比上涨11.7%。
苏州、佛山虽然不在70个大中城市的统计范围内,但是苏州在这一轮的土地回暖中打响了头炮,并制造了高价地项目,不可谓不引人关注。张波表示,这几个城市不但房价上涨明显,土地市场的热度亦表现为溢价率环比提升明显。
4月29日,苏州园区苏园土挂(2019)02号地块拍卖结果出炉,中海地产以35.6亿元的总价竞得该地块,楼面价为30287元/平方米,创造了苏州园区的地价新高。而此前,吴中区太湖新城板块和尹山湖板块也诞生了新的高价地项目。
苏州楼市也在升温。据克而瑞数据统计,2019年1-4月苏州市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274万平方米,同比2018年同期增长了38%。成交均价21279元/平方米,同比2018年同期上涨9%。2019年1-4月苏州楼市成交整体呈现同比“量价齐升”的局势。
而佛山,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受广州、深圳城市需求外溢的影响,在这一轮的地市回温中,也较为醒目。诸如3月26日,经过两个多小时竞拍,举牌171轮,中海地产以18.5亿元总价、3.06万平方米商业配建以及2.1万平方米的自持租赁拿下佛山北滘新城一宗地块。4月22日,历经2小时激战,时代中国以31亿元、7.1万平方米的自持摘下佛山金沙洲里水商住地块。而去年四季度,佛山地市还处于震荡调整中,底价成交、撤牌、推迟与流拍的现象不断发生。
中央监管+地方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
中央监管与指导,地方实施调控措施,成为此轮调控的最大亮点。
以苏州为例,在住建部点名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关注到了地市的升温,并祭出调控的两连杀。
5月1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宣布在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房限售3年;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房,限售5年。同时还对土地出让报价规则进行调整,将土地出让报价条件从定值调整为区间设置。5月16日,苏州再出新政,将工业园区新购住房学位政策由5年调整为9年,这意味着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只允许使用一次学区资源,即使子女读完小学、学区也不允许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转给别人。这让炒作学区房变得意义不大。
在张大伟看来,未来房地产调控将以地方主导、中央指导为主,不排除有部分城市政策调整,但地方主体责任要求房地产市场平稳的大原则不变。
还有哪些城市房价、地价在涨?
新京报记者发现,此次住建部点名的四个城市,分别是位于我国东部的苏州、南部的佛山、西部的南宁和北部的大连,监管层似有敲山震虎之意。事实上,除了苏州和佛山的土地市场表现较为突出外,大连和南宁的房价上涨在70城市中并不是最靠前。
在4月份70城房价指数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有67个,不涨的仅有3个。而3月份、2月份,这一数据是65个,57个。环比涨幅居首的城市是秦皇岛,达1.8%,重庆、昆明的涨幅是1.2%,西安是1.1%,杭州、济南、武汉是1.%。
二手房价方面,环比涨幅最高的是西宁,为2%,太原、厦门等城市二手房价涨幅为1.2%、1.3%。
在土地市场方面,部分城市回暖明显,出现房企抢地现象,诸如长三角的杭州、南京、宁波、合肥,粤港澳的广州、福州等,中部地区的武汉、郑州等,北方地区的天津与济南等,多轮举牌、高溢价拿地等频现。
这背后除了房企资金面充裕、积极拿地补仓外,还与三四线市场退热,房企将重心转移至二线城市有关。
2018年底以来,中央多次强调2019年要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在此政策基调下,部分热点房价、地价的异动,必然会引起注意。张大伟表示,未来住建部的约谈、预警将依然影响地方房地产调控,类似2018年的多轮多城市房地产巡查在2019年仍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