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3年废除穿校服的制度
2023年废除穿校服的制度,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不是废除穿校服的制度。
一、明确责任主体。
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开展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家长付费购买校服且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的地区,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据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二、规范校服采购。
(一)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鼓励并提倡中小学生统一着装上学。学校应深入论证、集体决策,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校服征订前应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统一着装率需达到80%以上。
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同意。
(二)坚持“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应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设计制作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地方文化内涵,符合时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改变应通过书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旧款校服可穿至毕业。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校服采购要依法依规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内容包括: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⑵ 成都中小学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春季开学在即,不少学校将启动春季校服征订工作。对此,成都市专门要求中小学在是否选用校服问题上要广泛征求本校家长意见,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同时,学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穿着或购买校服。
当前,随着我国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统一着装上学成为国内中小学校的普遍做法。但在部分地区扔存在校服标准较分散、管理部门协调不紧密、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
对此,成都市教育局专门发文规定,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选用校服方面应广泛征求本校家长意见;确定学生穿着校服的学校,要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不能损害家长及学生的利益。
根据国家规定,中小学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成衣要具备齐全的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开展校服质量工作专项督查。
⑶ 学校强制买校服违法吗
学校强制买校服违法。
学校强制买校服违法,违反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起组织和引导作用,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功能,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收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完全进入市场流通,学校和家长共同确定样式后,由家长到校服门店购买,校服厂家和销售商接受市场监督。由采购单位直接面向生产企业采购,各地普遍采用此种模式。
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
校服购买主要有三种模式:
1、完全进入市场流通,学校和家长共同确定样式后,由家长到校服门店购买,校服厂家和销售商接受市场监督。
2、由政府出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即可。采用上述两种模式的地区较少,只有个别省进行了试点。
3、由采购单位直接面向生产企业采购,各地普遍采用此种模式。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起组织和引导作用,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功能,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
2、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