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学校这学期的期末考试出了个新规,所有人要脱鞋脱袜进考场
学校这学期的期末考试出了个新规,所有人要脱鞋脱袜进考场学校这学期的期末考试出了个新规定,所有人考试要穿有鞋带的运动鞋,而且要把鞋子与袜子全部脱掉,鞋带要全部取出来,把校服全部脱掉进行检查,才能进考场。鞋子不是脱在教室门口,而是全校3600多个人的鞋全部脱在操场上,袜子全部脱在小操场上,因为我们体育考试还没有考,所以进考场之前,老师让我们在线后把鞋扔到操场上,测距离作为体育考试成绩,扔完之后还不能去捡鞋,学校为了防止我们踩别人的鞋,而是在场地里的老师直接把我们的鞋踢到一边去,学校为了防止我们故意踩别人的袜子,袜子也要扔进去,在里面有几个老师看着我们扔袜子,我们是没踩,但是里面的老师来回地走,把我们的袜子都踩了一遍(鞋带和袜子扔到一个地方)校服上面都有我们的校牌(上面有名字),我们把校服的衣服和裤子要脱在考场门口,我们个个都只穿个内裤走来走去的,检查完了之后老师叫名字,直接把我们的校服扔过来扔的满地都是。考完试之后,老师让我们先找袜子和鞋带,而且限时只有10分钟,时间过后才找到的就会被罚光脚上课(超几分钟光脚上几周)。然后找鞋子,时间只有5分钟,超出时间被罚穿袜子上课(超过几分钟穿袜子上几周)。最后老师让我们把两只鞋的鞋带穿好,只给20秒,超出的不让用鞋带(超几秒没有鞋带就几周)。我总共超了16分钟、10分钟和14秒,所以我光脚上课要16周,穿袜子上课10周,没有鞋带14周,总共40周。我们几乎人人都有罚,而且接下来还要晚跑操(10圈),每个班几乎都是光着脚的。再说说他们蹂躏过的鞋和袜子还有鞋带,我们中途下考休息,我们看见一些老师在操场上把我们的鞋当足球踢,还在比谁踢得高,谁踢得远,每只鞋上都是鞋印子,袜子几乎也全是黑的,鞋带也一样。我们在被罚期间,我们的鞋袜都在学校的垃圾桶里,而且有一些老师往那些桶里吐痰,把吃完饭的汤汤水水倒在里面。现在放假了,学校把鞋袜给了我们,开学了又会收走,而且惩罚时间从下学期开始才计算。我们该怎么办
『贰』 我在学校被老师针对怎么办
学校要求穿校服,只是规定穿什么样式。而每个人都有穿衣自由,只要不是穿的太混乱,都不算错。老师批评你,大部分是老师的过错。如果他对你造成语言上的侮辱,体罚,可以实行自己的权利举报她
『叁』 老师体罚不穿校服学生是否合理
现在我国的教育方面问题最大的就是学校的老师素质问题,我们知道一个教师的素质高低,是关系到孩子学习进步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关键,好老师可以影响孩子积极学习,提高个人素养。而一个不负责任的老师会毁掉孩子的前途,所以在学校教育方面来说,最主要的是加强老师的素质培训,挑选合格老师上岗。
最近我看到一个老师的行为,严重的伤害学生的事情,瑞昌市城东学校六年级学生陈某,学校规定穿校服的情况下,他竟然没穿校服,这样的事情老师教育一下就可以了,可以教师邓某却非常严重的踢打学生的下体和腿部体罚,造成孩子身体受伤,好在经过医院的检查和治疗,孩子总算转危为安。
这件事情中我们可以看出,孩子的行为确实有不对的地方,作为老师应该及时的和孩子进行沟通,告诉孩子要遵守学校的纪律,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来感染学生。但是邓某却采取极端手段,这说明邓某根本没有一个做老师的基本素质,甚至还不如一些老百姓,因为就算是老百姓也知道教育孩子不能随便大骂。
这件事情上邓某可以用的办法很多,比如可以通知孩子的爸爸妈妈,告诉孩子的情况,这样家长会配合老师教育孩子,或者老师可以专门的和孩子聊聊天,谈谈心,了解孩子忘记穿校服的原因,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老师进行相对的教育,这样孩子和老师会有一个很好的交流,也可以把事情处理好。
学校的老师没有教育孩子的方法,这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打骂,这对于孩子来说,伤害的不仅仅是身体,更多的是内心的创伤,这位老师的做法,其实已经说明他不配做教育工作,应该尽快的离开教育队伍,学校处理这件事情,也非常的不合适。老师体罚学生,原因是不穿校服,真的是很过分。重新强调一下次,这个老师应该离开时学校。
『肆』 我们学校每天让穿校服,不穿校服要体罚,还不能回宿舍,这是正确的吗
一个学校有权在校内对学校的纪律进行规定,不存在正确不正确的问题。你们有意见也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反映。
『伍』 学校强制穿校服,不穿罚站校门口,这违法吗
学校强制学生穿着校服,对于未穿校服的学生采取罚站于校门口的处罚措施,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呢?答案是否定的,这样的规定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这种强制措施无疑是对学生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的侵犯。具体而言,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罚站这种惩罚方式无疑属于体罚范畴。同时,该法还强调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罚站不仅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还会对学生造成心理压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学校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强制穿着校服固然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但不应通过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实现,更不应将学生罚站于校门口作为惩罚手段。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要求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罚站于校门口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尊严,还可能导致学生产生自卑感和恐惧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学校应当制定合理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的行为规范,同时应当注重教育引导,通过正面激励的方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当学生违反规定时,学校可以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如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或者给予适当的惩戒,但这些措施都应当以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因此,对于未穿校服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其他更为合理和温和的教育措施,例如口头提醒、家长沟通、教育辅导等,而不应将学生罚站于校门口作为惩罚手段。
总之,学校强制学生穿着校服,并对未穿校服的学生采取罚站于校门口的措施,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法律精神,也违背了教育的初衷,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学校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和特长,通过合理的教育措施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不能简单粗暴地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