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育局關於校服規定
1. 學校在每學期初,將校服采購作為「三重一大」事項之一,並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後,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2. 學校將根據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校服的款式、套數、件數和價格區間,並制定工作方案,啟動校服采購意向的徵集。校服采購每兩年進行一次,分別針對小學1-2年級、3-4年級和5-6年級,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進行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校服采購。
3. 學校將按照自願原則,向一三五年級學生家長發放《校服征訂告家長書》,家長和學生可以自願購買,並進行簽字確認。如果學校原有的校服款式得到大多數家長的認可,可以繼續使用,以保持校服款式的穩定性。
4. 學校將組建一個包含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家長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校服的選用、采購和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的人數不得低於80%。
5. 學校將對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和資料符合性審查,並對其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和信譽度進行深度調研。學校將組織一個由學生、教師和家長代表組成的評定組,採用綜合評分法,按照「質優價宜」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確定供貨企業。整個過程將由洛南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進行監督管理。
6. 學校將通過多種方式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進行公示,包括校服供貨企業的名稱、款式、質量標准、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後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後,學校方可與供貨企業簽訂合同。
7. 學校應及時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也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學校應按照合同約定,對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和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後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8. 學校應及時公示校服的檢查驗收結果和售後服務相關事項,並督促供貨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後服務。學校還應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作為後續采購的依據。
9. 學校應及時收集采購各環節的相關資料,包括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視頻和照片等,並進行存檔備查。學校還應及時向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備案采購合同,並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
Ⅱ 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校服選用管理辦法如下:
一、學校集體決策
每期開學初,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按照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徵集校服采購意向。
校服采購每2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2年級、3-4年級,5-6年級),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級不組織采購校服。
二、徵集采購意向
按照自願原則廣泛徵求家長意見,每期初對一三五年級學生發放《校服征訂告家長書》,完全採取家長、學生自願購買,並簽字確認。
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
三、組建選用組織
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佔比不得低於80%。
四、確定供貨企業
對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並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
根據學校在校學生人數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教師、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評定組,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於評定阻總人數的80%。
組織意向供貨企業進行樣衣展示、方案說明;優先採用綜合評分法,由評定組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確定供貨企業。
確定供貨企業全程由洛南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監督管理。
五、公示采購結果
票選結束後,學校通過多種方式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准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後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六、工作要求
合同簽訂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及時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
校服檢查驗收及發放按照合同約定,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後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檢查驗收合格後,學校應按時將校服發至學生,並會同校服生產企業做好售後服務工作。
售後服務監督
采購結束後,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後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後服務;
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作為後續采購的依據。
資料存檔備案
采購結束後,及時收集采購各環節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視頻、照片等)存檔備查。
及時向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備案采購合同,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
Ⅲ 當校服的意見不統一的話,該怎麼解決
當校服意見不統一的時候,就需要一個大家都比較信服的認出來擔當了,讓他通知一下意見,然後拿出決策來,跟那些不統一意見的人協商一下,大家都服他,讓他去跟別人說更容易說服他們。
Ⅳ 對校服的意見和建議怎麼寫
對校服的意見和建議
意見:
我認為當前校服的設計較為單一,缺乏個性和時尚元素,不太符合當代學生的審美需求。同時,校服的質量也有待提高,部分學生反映穿著不舒適,容易破損。
建議:
首先,設計方面可以更加註重學生的意見和反饋,開展設計比賽或者問卷調查,讓學生參與到校服設計的過程中來,增加校服的個性化和時尚感。例如,可以在校服上加入一些流行的圖案元素,或者提供多種顏色和款式供學生選擇。
其次,質量方面需要嚴格把關,選擇更加舒適、耐穿的材料,確保學生在穿著校服時能夠感到舒適和自信。同時,加強校服的維護和保養指導,讓學生和家長了解正確的清洗和保管方法,延長校服的使用壽命。
最後,校服的價格也需要考慮家庭經濟條件不同的學生群體,可以適當提供不同檔次的校服選擇,讓每個學生都能夠找到適合自己的校服。同時,學校也可以提供一些優惠政策或者補助措施,減輕家庭經濟負擔較重的學生的經濟壓力。
綜上所述,對校服的意見和建議主要包括設計個性化、提高質量、合理定價等方面。通過這些改進措施,可以讓校服更好地服務於學生,滿足他們的審美和實際需求,營造出更加積極、健康的校園文化氛圍。
Ⅳ 學校校服管理的實施方案
為了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確保校服的安全與品質,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根據相關文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以下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實施方案,請各相關部門遵照執行。
一、提高對校服管理的認識
校服不僅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載體,也是展示學生風貌、培養團隊意識與平等精神的重要工具,是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探索。規范校服管理,嚴格選購程序與標准,科學設計與使用校服,保證產品質量與安全,滿足學生對美好校園生活的嚮往,是維護群眾利益、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與學校應提高政治站位,對校服存在的問題有清醒認識,加強校服管理,嚴格選購,充分發揮育人功能。
二、明確職責分工
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校服采購、選用監管,制定管理辦法或細則,建立負面清單,監督選購過程,通報抽檢結果,提供供貨企業名單,處理問題,建立評價反饋機制。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產品質量監管,督促企業落實責任,指導專業機構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學校承擔選用主體責任,確保公開、公正、合法,規范程序,依法采購,組織評審,確保優質與價格適宜。
行業協會制定校服團體標准,提升行業質量意識與自律能力,優化款式與安全質量。
家長與校服選購組織協助學校,充分尊重意見,發揮監督作用。
三、規范校服選購流程
嚴格校服選購程序,通過深入論證、廣泛徵求意見,確定是否啟動選購工作。成立選購組織,組織評審,按照規定方式采購,確保「質優價宜」。發布選購公告,考察供貨企業,確定供貨企業,簽訂合同,實行備案制度。
嚴格執行生產采購標准,校服應符合相關國家標准,校服企業與學校應遵守。
控制校服套數與款式,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種類、款式與數量,保持款式穩定。
挖掘特色設計,堅持「安全舒適、經濟實用、美觀簡潔」原則,適應不同季節與年齡特點。
四、落實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作機制,統一思想,主動作為,明確校服管理工作機構與人員,解決新問題,提升管理水平。
嚴格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將企業納入名單管理,按比例抽查,公開結果,督促整改。
嚴格收費管理,按實代收校服費用,公開情況,確保費用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謀利。
加大關愛力度,鼓勵企業提供校服,減輕困難家庭經濟負擔,引導捐贈,有條件地區可無償配發。
建立「紅榜」與「黑名單」制度,公布優質企業,警示不合格企業,確保選擇優質校服。
嚴肅責任追究,排查風險,確保服務過程不謀私利,嚴查違法違規行為。
幼兒園參照執行,高等學校對於特殊院校及專業,參照此意見執行。
本實施方案由教育廳與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自2022年6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通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