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司法局有制服嗎
正常來說應該是沒有制服的。司法局可以穿制服的只能是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2003]104號)和《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做好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實施意見》(財行[2004]15號)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執法需要,要求統一穿著制式服裝的,其批准許可權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司法行政部門屬於經國務院批准著裝的部門。但該部門著裝的范圍僅限於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其他人員沒有統一制式服裝。
因此,理論上看,司法局可以穿制服的只能是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但現實中,各地司法局大多都自行配置了制服(嚴格有意義上講屬非法著裝);有的地方司法局甚至鑽政策空子即國務院批准司法行政部門的警察可以著裝,那麼司法局將全局干職工都轉為警察,都穿警服。
(1)公證制服沿革擴展閱讀
司法局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Ⅱ 公證員公證要穿制服嗎
嗯,這個是正規做法
Ⅲ 問:甲方設局,叫來公證處人員(公證人員未穿制服,也未出示證件,沒講話),全場就甲方代表說話,說合同
協商解除合同要雙方簽字認可,並講明補償等善後事宜,空口說/說無效。
Ⅳ 司法局有制服嗎,類似於法院的嗎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2003]104號)和《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做好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實施意見》(財行[2004]15號)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執法需要,要求統一穿著制式服裝的,其批准許可權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司法行政部門屬於經國務院批准著裝的部門。但該部門著裝的范圍僅限於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其他人員沒有統一制式服裝。
因此,理論上看,司法局可以穿制服的只能是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但現實中,各地司法局大多都自行配置了制服(嚴格有意義上講屬非法著裝);有的地方司法局甚至鑽政策空子即國務院批准司法行政部門的警察可以著裝,那麼司法局將全局干職工都轉為警察,都穿警服。
Ⅳ 書證的歷史沿革
書證作為訴訟證據,早為羅馬法所確認。古巴比倫《漢穆拉比法典》
中亦有運用書證的規定。在中國古代的西周訴訟中亦有運用書證的規定。在中國古代的西周訴訟中,即已採用書證。《周禮·地官·小司徒》記載:「地訟以圖正之。」《周禮·秋官》記載:「凡以財獄訟者正之以傅別約劑。」傅指文書,別指一分為二,雙方各執其一。「傅別」就如同後來憑騎縫核對的票據。「約劑」也是古代作為憑信的文書契券。說明當時地訟、財訟都需調取書證。秦簡《封診式》中,也有將簿籍記錄作為逃亡罪證據的記載。
資產階級國家訴訟中,英美法系國家根據最佳證據法則,對書面證據要求提供原件。如原件在第三人手中,法院可用證令狀命令其交出。如果至此原件仍未交出或存在原件毀失、原件無法提交法庭等情況時,才允許採納第二手材料。大陸法系國家對使用第二手材料沒有這樣嚴格的限制。英美法系國家規定,當事人一方可以書面要求對方證實任何有關文件的真實性。文件的真實性需由原件簽署人提供證明。在不能辦到時,才允許採用其他證據。大陸法系國家規定,某些特定的書證,例如經過公證的文件,具有可靠的證明力,對法官具有約束力。在法國,文件是否偽造,需經特別程序證明。
在中國民事訴訟理論中,書證因製作主體的不同,分為公文書證和私文書證。公文書證由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依職權製作;私文書證由公民個人製作。在效力上,公文書證優於私文書證。書證因內容不同,分為處分性書證和報道性書證。處分性書證的內容,能確定、變更或者消滅一定的法律關系;報道性書證的內容,只報道某種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而沒有處分性的法律目的。書證因製作形式的不同,分為普通形式書證和特定形式書證。普通形式書證只要求具有一定的思想內容,而不要求具有法定的形式。特定形式書證不僅要求具有一定的思想內容,還要求具有一定的形式,並依法定程序製作。此外,書證由於相互之間存在的不同關系,又有原本、正本、副本、繕寫本、影印本、節錄本等區別。
中國刑事訴訟中,書證主要由偵查和審判機關通過勘驗、搜查等方法收集,也可由單位或個人提供。民事訴訟中,書證應由當事人向法院提供,也可由法院主動收集(見證明責任)。當事人持有書證時,應在法庭辯論前提出。如果書證為他人持有,當事人應指出持有人以及書證的名稱、內容、可以證明的事實和要求持有人交出書證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書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並應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確有困難的,可提交復製品、照片、副本或節錄本。
在中國,任何書證都沒有預定的證據效力。《民事訴訟法(試行)》第57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對經過公證機關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效力,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對書證可通過詢問當事人、證人、進行鑒定等方法進行審查。刑事訴訟中,書證應在法庭上宣讀,並聽取當事人和辯護人的意見。民事訴訟中,書證應在法庭上出示。審查書證時,應注意書證是否偽造,內容是否可靠,形式是否合格,能證明案件中什麼待證事實等(見文書檢驗、筆跡檢驗、印章印文檢驗)。
Ⅵ 美國護照的歷史沿革
美國領事官員曾經在美國獨立戰爭(1775年-1783年)期間向十三個州的公民發放過旅行證件。戰爭期間的美國外交事務部也曾經這么做過,而且在邦聯條例生效期間還繼續發放過護照。這種護照只是簡單的一頁紙,上面寫有對持有人的描述,有效期為三到六個月。當時的駐法國公使本傑明·富蘭克林參考他見過的法國護照的設計簽發了護照。
1789年7月,外交事務部並入依據憲法成立的聯邦政府。同年9月部門更名為國務院,負責處理對外關系和發放護照,而且直到十九世紀中期還負責多項國內事務。
從1789開始,其後的幾十年裡護照不僅是國務院可以簽發,也可以由各州和城市發放,甚至是公證人。由國務院以外的官方機構簽發的護照不合禮儀而且在海外造成混亂。一些歐洲國家拒絕承認非國務院簽發的護照,除非美國領事官員為其背書。這個問題導致了國會在1856年授予國務院獨家簽發護照的權利.
國際聯盟曾召開會議來討論護照標准化問題,但是沒有結果。聯合國也曾經嘗試這樣做。最後在1980年護照標准化在國際民航組織的框架下完成。
1926年,美國引入了 第3種護照。 這種護照的封面是紅色硬皮,封面上端有個小窗口可以顯示內頁的護照號碼,它共有32張內頁。從1941年開始護照的封面為綠色,直到1976年為慶祝美國建國兩百周年封面改為藍色。
1981年,美國成為引入可機讀護照的第一個國家
綠皮封面的護照再次在1993年4月到1994年3月間簽發,其中包括一頁對 本傑明·富蘭克林的特別感謝頁用以紀念美國領事服務200周年。
2001年,國務院開始簽發使用數碼照片的護照。
2005年財政年度,國務院一共簽發了10,123,424份護照。
2006年8月14日,國務院開始簽發 生物識別護照,它包括了一塊射頻識別(RFID)晶元,這塊晶元存儲了有關護照持有人電子版的護照數據(姓名、出生日期等) 以及一張持有人的數碼照片。晶元還保留了空間來存儲一些額外的數據(例如指紋、虹膜掃描紀錄)。
晶元數據可以由閱讀器掃描讀出,這有助於加快入境處理進程。但是因為晶元無須插入閱讀器也可以被讀出數據,晶元數據可能被非法讀取,這引起了對隱私的擔心。類似收費公路上付費時使用的晶元,護照晶元可在接近閱讀器時被讀取。這一特性使得秘密讀取晶元成為可能,例如政府可以藉此追蹤個人行蹤或是辨別一起罪案中的疑犯。
雖然護照的封面有特別保護,封面合上時數據讀取變得很困難,而且晶元有接入控制和加密機制,但是當護照打開時這些特性都會失效,例如當護照放在旅館、銀行或者是一間網路咖啡屋使用的時候。
國務院聲稱截至2006年底,所有新簽發的常規護照將包括這種晶元,但實際上是自2007年8月起實行的。 所有簽發的非電子常規護照有效期均至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1日起,所有出境旅行均只承認電子護照。
Ⅶ 公,檢,法,司,四大部只有司法沒有統一的制服,為什麼司法局是後娘養的嗎
你之所以這樣提問,主要的是你沒有搞清楚你所說的「四大部」到底是種什麼關系。
你所說的「公,檢,法,司」中,只有「檢、法」才是正統的司法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而公安部和司法部,則是國務院組成部門。
「公、檢、法」至所以統一制服,這是因為工作性質(職能)的要求,因為他們是執法機關,因此,三系統都統一了執法制服。
在地方上,公安局的職責你應該是清楚的,在此回答略過。重點和你說說司法部(局)的職責。
以縣級司法部門的職責為例: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地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本轄區法制宣傳教育和對外宣傳交流;負責管理本地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如果你讀完了上述司法局的行政職能,你也就為什麼「司法局沒有統一的制服」的原因所在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Ⅷ 公證處工作人員能不能穿司法局的制服
不能,區司法局沒有制服,公證處改革後屬於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