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煤礦斜巷膠帶輸送機安裝有何規定
皮帶機保護裝置安裝標准
一、帶式輸送機需安裝的保護
1.驅動滾筒防滑保護,2.堆煤保護,3.防跑偏裝置,4.溫度保護,5.煙霧保護,6.超溫自動灑水裝置,7.帶式輸送機巷道內應安設沿線緊停保護裝置,
8.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的帶式輸送機還應裝設:
(1)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2)在機頭和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或導向滾筒相接觸的防護欄;
(3)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必須裝設制動裝置。
二、各種保護的作用與安裝位置:
1.防滑保護裝置
防滑保護裝置的作用是當驅動滾筒與輸送帶打滑摩擦時,使帶式輸送機自動停機。
磁鐵式:防滑保護裝置應將磁鐵安裝在從動滾筒的側面,速度感測器要安裝在與磁鐵相對應的支架上,當皮帶機滾筒轉速低於設定值並保持5秒鍾時,皮帶機將自動斷電停機。
滾輪式防滑保護:感測器安裝在下膠帶上面或者上膠帶下面
2.堆煤保護裝置
堆煤保護裝置的作用是當皮帶輸送機機頭發生堆煤時,使帶式輸送機自動停機。
堆煤保護裝置安裝一般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安裝在煤倉上口,堆煤保護感測器的安裝高度,應在低於機頭下膠帶200mm水平以下,其平面位置應在煤倉口范圍之內,當煤堆積觸及到堆煤保護探頭時,保護器將自動停機報警。
另一種是安裝在兩部帶式輸送機搭接處,在兩部皮帶機搭接處堆煤保護感測器的安裝高度,應在後部輸送機機頭滾筒軸線水平以下,其平面位置應在前部膠帶機的煤流方向,且距離應在前部膠帶機機架側向200-300mm,當堆煤觸及到堆煤保護探頭時,保護器將自動停機報警。
3.防跑偏保護裝置
防跑偏保護裝置的作用是,在輸送帶發生跑偏時,使輸送帶自動糾偏;在嚴重跑偏時,使輸送機自動停機。
(1)在用帶式輸送機在機頭和機尾均安裝一組跑偏保護感測器,當膠帶運輸機的膠帶發生跑偏時,膠帶推動臂式滾動導桿,當偏離夾角大於200(允許誤差±30)時,跑偏開關動作,保護器主機開始報警,但不造成停機;保護器主機經過5-10s延時後,如膠帶仍處於跑偏狀態,保護器主機將自動切斷電源,實現跑偏保護。
(2)在用的主要帶式輸送機,中間部分安裝自動糾偏裝置,當膠帶出現跑偏時,自動糾偏裝置發生偏轉,使膠帶自動復位;綜掘用帶式輸送機安裝防跑偏抗輪,以阻礙皮帶跑偏。
防跑偏裝置應安裝在距離槽形托輥外沿50-100mm范圍內,上膠帶每50m安裝一組,下膠帶每100m安裝一組。
4.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
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的作用是當輸送帶在驅動滾筒上打滑,使輸送帶與驅動滾筒摩擦,溫度升高並產生煙霧時,監測溫度、煙霧保護裝置,發出聲光信號,實現自動停機。
(1)溫度保護裝置感測器溫度整定值為500C,當溫度高於整定值±30C時,保護器自動停機保護。
安裝在皮帶機的主動滾筒附近,溫度探頭應安設在皮帶機的主動滾筒和皮帶接觸面的5-10mm處,並配接電磁閥以及供水管路。
(2)煙霧保護裝置是當帶式輸送機周圍有煙霧生成,並達到一定濃度時,保護器自動發出聲光報警,並自動停機。
懸掛於皮帶漲緊段,距上皮帶上方0.6~0.8m,同時在風流下行方向距驅動滾筒5m內的下風口處。
(3)自動灑水裝置應安裝在輸送機驅動裝置兩側,灑水時能起到對驅動膠帶和驅動滾筒同時滅火降溫的效果,其水源的閥門應是常開。
(4)易熔棒應安裝在驅動滾筒與膠帶分離處,且在距離滾筒表面100mm以內。易熔棒熔斷溫度為550C±50C,當易溶棒周圍環境溫度達到500C-600C且持續3-5分鍾時,易溶棒將自動溶化。
5.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
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的作用是當輸送帶張緊力下降,輸送帶和驅動滾筒間產生打滑時,使輸送機自動停機並報警。
6.防逆轉裝置
防逆轉裝置的作用是防止上運的帶式輸送機發生逆轉飛車事故。
在用上運帶式輸送機,必須配備滾柱式逆止保護裝置,以及其他有效的定型防逆轉裝置。
7.制動裝置
制動裝置作用是防止上運的輸送機停車逆轉,使下運的帶式輸送機及時停車。
在用傾斜運輸膠帶輸送機,必須配備完善的制動裝置。
8.沿線緊停保護裝置
輸送機巷道內每隔100m要安裝一個緊停開關,在裝載點、人行過橋處、機頭、機尾均應設有緊停開關,開關信號要接入帶式輸送機控制系統。
9.防撕裂保護裝置
防撕裂保護裝置的作用是當輸送機撕裂時,使輸送機自動停機,防止撕裂事故擴大。
三、試驗方法及試驗周期
1.防滑保護裝置
防滑保護裝置試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電感式防滑保護裝置通過轉動感測器方向,膠帶輸送機應能自動停機;另一種是將滾輪提起使其脫離皮帶表面,膠帶輸送機應能自動停機。
防滑保護裝置試驗周期:應每天在檢修期間試驗一次,並填寫試驗記錄。
2.堆煤保護
堆煤保護試驗方法:膠帶輸送機正常運行時,人為的推動堆煤保護感測器觸頭,使保護動作,以膠帶輸送機自動停機為正常。
堆煤保護試驗周期:應每天在檢修期間試驗一次,並填寫試驗記錄。
3.跑偏保護
跑偏保護試驗方法:帶式輸送機正常運行時,人為的推動跑偏感測器的滾動導桿,在延時5-10s後限位開關動作,以能自動停機為正常。
跑偏保護試驗周期:應每天在檢修期間試驗一次,並填寫試驗記錄。
4.溫度保護裝置
溫度保護感測器應由使用單位每天檢查一次,每3個月更換一次。更換時,使用單位要提前到機電科領用合格的感測器,下井更換後的舊感測器應及時交由機電科試驗。
5.煙霧保護裝置
煙霧感測器每天檢查一次,每月更換一次。使用單位要提前到機電科領用合格的煙霧感測器,下井更換舊煙霧感測器交由機電科試驗。
6.自動灑水裝置
自動灑水裝置試驗方法:在膠帶機正常運行時,人為松動易熔棒拉緊繩後,灑水裝置噴頭均能噴水,並且斷電停機為正常。
自動灑水裝置試驗周期:應每天在檢修期間試驗一次,並填寫試驗記錄。
7.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
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試驗方法:在輸送機停機狀態下,對液壓感測器式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人為將拉緊裝置液壓站溢流閥緩慢松動,當壓力低於規定值時,以故障顯示盤低壓故障指示燈亮為正常。
對行程開關式
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人為觸動開關,應以故障指示燈亮則為正常。
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試驗周期:應每天在檢修期間試驗一次,並填寫試驗記錄。
四、試驗制度
1.試驗前試驗人員必須與輸送機集控室司機、前後部輸送機司機及本輸送機的各裝載點司機聯系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試驗。
2.試驗人員對輸送機的各種保護試驗完畢後,必須當場填寫試驗記錄並簽字。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值班維修人員處理,嚴禁甩掉或拆除各類保護裝置。
五、其它規定
1.機頭、機尾、驅動段、給煤點、煤倉上口和其他旋轉部位必須裝設護欄和護罩。機頭煤倉備有合格的安全帶,在煤倉上口附近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嚴格執行一人作業一人監護制度。
2.機道內有人跨越帶式輸送機的地方,必須設立過橋。
3.膠帶與底板有0.4m的安全間距,無膠帶磨地板或積煤現象;膠帶輸送機邊梁與巷道壁之間留有不小於0.5m的安全距離;機頭和機尾處與巷幫的距離不得小於0.7m。
5.在膠帶輸送機卸載點、裝載點下皮帶運行前方、驅動點的前方和機尾筒前方下皮帶處要裝設清掃器,清掃器接觸面積不小於80﹪,清掃後的膠帶表面不得粘帶煤泥。
⑵ 煤礦井下運輸事故的預防措施有哪些
煤礦井下運輸事故的預防措施主要包括完善運輸管理制度,確保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運輸指令。安裝運輸設備的巷道需預留安全距離和間隙,並設置合格的安全躲避峒室。各工種必須遵守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特殊工種人員需經安全業務培訓並持證上崗,杜絕違章行為。
斜巷運輸需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配備完善的斜巷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小絞車使用需做到「六全一專」,即固定、制動、保護、連接、傳動、照明以及專門操作人員。運輸斜巷的安全設施應由專人負責維護管理。
物料運輸應遵守特定規定,大巷嚴禁人員行走,禁止扒、蹬、跳車。電機車運輸需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實行設備和設施的「包機制」,確保設備安全運行,設施靈活可靠。
大巷機車運輸還需採取防追尾、過速等措施。列車或單獨機車需前有照明後有尾燈或防追尾標志,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運行,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沙裝置均需正常,不完好的機車和車輛需進庫檢修。
在人車場進、出口處應安裝停送電開關和區間閉鎖信號,石門口設分段開關,彎道或視線受阻區段設列車占線信號。兩列車或兩機車在同一軌道行駛時需保持100米距離。列車制動距離需定期測定,運送物料不得超過40米,運送人員不得超過20米,每列車牽引礦車數不得超過25輛。
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開車前發出信號,運行途中不得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離開座位時切斷電源,取下控制器手把,緊車閘但不關閉車燈。巷道內應設置路標和警標,必要時減速並發出警號。
嚴禁蓄電池機車、非機動車輛在有架線的線路運行,確需運行需先請示運輸調度並同意。加強運輸大巷人車運行管理,嚴格執行定點、定時、定路線接送人員制度,確保人車場裝設照明和自動停送電開關。
完善信、集、閉系統,加強管理與維護,確保其監控指揮系統始終完好。加強提升絞車管理,確保內外防過卷設施動作靈敏,過卷距離符合要求。加強對人車及軌道的檢查維護,確保軌道質量優良。
定期試驗和更換不合格鋼絲繩,維護制動系統,班班進行制動試驗,確保制動安全可靠。每月進行靜止松繩試驗,每年進行重載全速脫鉤試驗,確保插爪動作可靠。定期檢查「一坡三檔」,確保其靈敏可靠。
加強蓄電池機車管理,司機及掛鉤工需經專業培訓考核並持證上崗,操作手把固定專人保管並編號管理。所有裝置必須正常,裝有過放電、漏電報警儀,嚴禁帶電制動,熔斷器按規定使用,嚴禁用銅鐵絲代替。蓄電池機車只在本單位工作范圍內運行,不得在有架線區段運行,需經井下調度室同意。
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有關業務科室審批後運行。各種絞車和運輸機要建立使用、檢查、試驗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皮帶運輸機需使用「皮帶綜合保護器」,避免火災事故。
各種絞車、皮帶及刮板運輸機需安裝專門的雙打聲光信號,嚴禁用喊叫或敲打物代替信號。積極推廣使用小絞車電子鎖,防止非管理單位人員操作。
⑶ 煤礦井下在大披段行車車輛操作安全事項包括哪些
運輸事故的預防措施 1、完善運輸管理制度,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頒發的運輸指令及本礦運輸管理制度的規定,完善運輸安全設施。 2、安裝有運輸設備的巷道,必須留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和間隙,並設有合格的安全躲避峒室。 3、嚴格執行各工種的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嚴禁「三違」現象。 4、斜巷運輸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完善斜巷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小絞車使用必須做到「六全一專」。使用期在三個月以上及綜采面設備安裝、回收的小絞車要採用混凝土基礎固定,各單位對運輸斜巷安裝的安全設施要落實專人負責維護管理。 5、物料的運輸要嚴格執行「王石凹煤礦井下運輸物料的規定」。 6、井下運輸大巷嚴禁人員行走,嚴禁扒、蹬、跳車。 7、電機車運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351條之規定。各種運輸設備和安全設施都要實行「包機制「,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各種運輸設備安全運行,各種安全設施靈活可靠。 8、大巷機車運輸防追尾、過速事故措施: ①列車或單獨機車必須前有照明後有尾燈或防追尾標志。 ②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③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嚴禁頂車運行。 ④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沙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不完好的機車和車輛必須進庫檢修。 ⑤在人車場進、出口處安裝兩個停送電開關和區間閉鎖信號,各石門口安設分段開關,彎道處或司機視線受阻區段安設列車占線信號。 ⑥兩列車或兩機車在同一方向同一軌道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於100米的距離。 ⑦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的距離,運送人員不得超過20米,每列車牽引礦車數不得超過25輛。 ⑧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途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機車電源,將控制器手把取下,板緊車閘,但不許關閉車燈。 ⑨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進巷道口、硐石口、彎道較大或雜訊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速並發出警號。 ⑩嚴禁蓄電池機車、非機動車輛在有架線的線路上運行,確需短時、短距離運行時,必須先請示運輸調度並徵得同意後方可運行。 9、加強運輸大巷人車運行管理工作,認真執行定點、定時、定路線接送人員制度,做到每班按規定發送人車、各人車場要裝設照明,並要裝設自動停送電開關,做到人員上下車時,切斷電源架線,其它車輛不能進入該區段。 10、完善信、集、閉系統,加強管理與維護,確保其監控,指揮系統始終處於完好狀態。加強我礦二水平人行暗斜井提升絞車的管理,防止發生過卷,掉道、斷繩等事故。 ①加強對絞車司機的安全教育,確保內外防過卷設施動作靈敏可靠,過卷距離符合要求。 ②加強對人車及軌道的檢查維護。軌道質量達到優良品。 ③斷繩事故的預防:堅持鋼絲繩日檢制度,並定期對鋼絲繩進行試驗,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鋼絲繩,預防斷繩事故發生。 ④加強對絞車的制動系統的維護,班班運轉前進行制動試驗,確保制動安全可靠,對人車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每班手動落閘試驗一次,每月一次靜止松繩試驗、每年一次重載全速脫鉤試驗,確保插爪動作可靠。定期檢查「一坡三檔」完好情況,確保靈敏、可靠。 10、加強蓄電池機車的管理 ①蓄電池機車司機及掛鉤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取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非專業人員嚴禁操作機車。 ②蓄電池機車的操作手把必須固定專職司機保管使用並進行編號管理。 ③蓄電池機車的照明、警鈴(喇叭)、制動裝置、聯接裝置、控制器閉鎖及防爆設施的防爆性能,有一項不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④蓄電池機車必須裝有過放電、漏電報警儀,嚴禁帶電制動。 ⑤蓄電池機車的熔斷器必須按規定使用,嚴禁用銅鐵絲等其它材料代替。 ⑥蓄電池機車只許在本單位工作范圍內運行,不得在有架線的區段運行,若須在有架線區段運行,必須經井下調度室同意。 ⑦各使用蓄電池機車的單位,根據本工作區域內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有關業務科室審批後方可運行。 11、各種絞車使用鋼絲繩,要建立使用、檢查、試驗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皮帶運輸機要堅持使用「皮帶綜合保護器」避免因皮帶打滑、倒轉及電氣設備故障等原因引起的火災事故。 12、各種絞車、皮帶及刮板運輸機,都要安裝專門的雙打聲光信號,嚴禁用喊叫或敲打物代替信號。 13、積極推廣使用小絞車電子鎖,防止了非管理單位人員操作絞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