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犯人在監獄里,被犯人打壞了,監獄該付什麼責任
首先是打人者要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監獄在監管存在疏忽的,還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賠償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監獄法》第五十五條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國家賠償法》第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處理賠償請求,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
被羈押人在羈押期間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賠償義務機關的行為與被羈押人的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關系,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提供證據。
B. 監獄看守所里的強奸犯真的有那麼慘嗎會被虐待嗎
你還真摳門啊,這么久都捨不得給財富。
我來答!你可看過四個青少年入室搶劫強奸殺害女主人並且殺死男主人的那個案子嗎?沒有立刻槍斃,獄警半公開支持號子裡面的人群毆他們,想怎麼打就怎麼打,一天打上十頓,其中一個胖子一個月瘦了50斤。
C. 中國監獄死刑犯活體解剖 求真相!
歪曲事實。造謠。
至少我接觸過的好幾個死刑犯,都是由法院執行槍決的。如果有家屬要認領遺體的,可以領回去。如果無人認領的,火化。
有極少數的死刑犯,執行以前書面提出的,會將遺體或者器官捐獻出去。
D. 強奸犯在監獄會被人毒打嗎為什麼
根本沒有的事,不知道為什麼有很多人指望罪犯伸張正義,視監獄管理制度為無物?犯罪的人都會爭取減刑,偶爾有摩擦避還來不及呢。也許神經病會,但是有神經病的人犯了罪是不會和強奸犯關一起的。現實就是法律制裁過他,他不受別的制裁。
E. 我老公剛被貴州畢節看守所轉交給貴州遵義忠庄監獄服刑,剛進去的新犯會被裡面的老犯打嗎
一般會吃下馬威,牢頭都是人渣,天天打人欺負人的,他們可以管理其他犯人,我在裡面就經常被牢頭打,屁股都被皮帶打出一層繭子了。
F. 一部電影 一個殺人犯被關在監獄 在監獄打了個通道在外面繼續殺人。組後被自己的炸彈炸死。求影片名
守法公民
"伸張正義"這四個字,在不同的人心中,也代表著完全不同的意義……一切都源於一場失去了控制的入室搶劫,令一個家庭遭受了滅頂之災般的恐怖。當劫難過後,唯一的倖存者懷揣著滿腔的憤怒,如果他不能手刃那個奪走所有他至愛的親人的兇手的話,他是不會停止自己的復仇的--這一次,對盲目的正義感,將會是一場爆炸性的檢驗。
本來,克萊德·謝爾頓(傑拉德·巴特勒飾)是一個幸福的居家男人,和美麗的妻子
以及可愛的女兒組成了一個美滿的三口之家,直到他的所有家人都在一次入室搶劫之中被匪徒殘忍地殺害了,克萊德感覺自己的整個世界都坍塌了。隨後,經過了縝密的調查和取證,兩個兇犯相繼落網,並由一位成功自信的費城檢查官尼克·賴斯(傑米·福克斯)負責這起案件……鑒於案情的特殊,尼克為案中的主犯提供了一個機會:只要他轉為污點證人,就可以換取很輕的刑罰。而另一位從犯,則被判死刑,並於10年後執行安樂死。
很快,10年過去了,曾經得到從輕發落的罪犯卻突然被人謀殺了……克萊德以一種冷酷的姿態承認自己就是兇手,隨後又在牢房裡向尼克發出了警告和宣戰:如果他繼續利用有瑕疵的正義來進行審判的話,就會和自己一樣失去家人,當年的那起案件中所有的涉案人員,都必須接受死亡的命運。
克萊德隨即開始實施他所付諸的威脅,在他那獨間的牢房裡編排了一系列有如惡魔般邪惡的暗殺計劃,沒有任何徵兆,也沒辦法採取任何保護措施。由克萊德所引發的具有傳染性的恐懼以最快的速度蔓延至費城的各個角落,尤其是當他以一種鮮明的高姿態將目標一個又一個宰殺時,似乎在他面前,所謂的權威機構也變得如此地無能為力,任何人都沒辦法阻止克萊德所製造出來的混亂。
一切跡象表明,只有尼克能夠讓連續的殺戮走向終結,而且他必須以智慧戰勝克萊德這個對公共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的殺人犯--發生在他們之間的是一場意志力和決心的悲慘競爭,即使是再微小的一個失誤,都有可能斷送掉自己的性命。當尼克發現克萊德已然將兇狠的目光看向自己至愛的家人時,他也被逼迫著走進了一場充滿著絕望氣息的爭分奪秒的賽跑當中,他需要面對的是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對手,因為這個人似乎次次能夠搶得先機,永遠走在自己前面……
G. 九成監獄犯人被打
犯人挨打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審訊,關押期間都會挨打,監獄完不成勞動也挨打。
H. 在監獄服刑期間意外因病死亡應該怎麼辦
按照我國《監獄法》的規定中,有兩條涉及到罪犯死亡的條款:
第五十五條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第七十三條罪犯在勞動中致傷、致殘或者死亡的,由監獄參照國家勞動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作出如下處理:
1、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予以補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參照國家關於職工保險的有關規定予以被償。
2、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殺或因自傷自殘或因病拒絕治療導致死亡的,屬抗拒改造行為,監獄、看守所不予賠(補)償。
3、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監獄、看守所不予賠(補)償。
4、、 因監獄、看守所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致使罪犯、犯。
(8)監獄男犯被皮帶抽打致死擴展閱讀:
在司法實踐中,服刑罪犯死亡後,監獄一般是這樣操作的:首先通知人民檢察院的駐監檢察室和罪犯親屬,配合檢察院的調查,向家屬如實說明該犯死亡的原因和監獄前期對其進行的治療、搶救等情況,並根據監獄法的規定告知家屬相應的權利。
等待人民檢察院調查後,確認監獄不存在違法,屬於正常死亡的,檢察院就會向罪犯家屬說明調查情況,在家屬接受並同意檢察院的調查情況後監獄才能按正常程序處理。檢察院在調查情況後,會根據調查情況作出不同的處理。
但在具體操作上,罪犯死亡的處理由於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條文為依據,也沒有明確和統一的政策,現實生活中,人們的定勢思維是普通人死亡屬於正常現象,罪犯死亡就是國家執法機關迫害致死的,那怕是真正因病死亡的都要聲討。
特別是在這兩年發生在拘押場所的「躲貓貓」、「洗臉死」、「喝水死」等事件的出現,更是把關押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司法機關推到了風口浪尖,罪犯死亡的處理難度進一步加大。實際上,罪犯死亡在監獄是重大事件,從直接管理該罪犯的普通警察到監獄長都會認真對待。
《監獄法》第55條中「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這在客觀上符合司法實踐,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服刑罪犯都是在監獄自己的醫院里治療,死亡鑒定由治療的監獄醫院來做也是理所當然的。
但醫院隸屬於監獄,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疑,而且明顯違背了「任何人不得成為自己案件的法官」這一法理原理,難以讓罪犯親屬和社會接受。
I. 男子傷人致死被判12年未服刑,官方是怎麼回應的
在9月13的時候,安徽某地區一官方微博發布信息,今日有一家媒體發布傷人致死被判刑12年,行凶者卻沒有蹲過一天監獄引發質疑的相關報道。而當地的政府對對這件事也是高度重視。已經成立了相關部門的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果會及時的向大家公布。如果發現有違法的行為,必須要依法處置。
然而事情的發生是這樣的。1995年,因為建房問題行凶者父子先後手持凶器將同村一名年輕女子打傷致死。在第2年的11月,行凶者被判刑14年,而他的兒子被判刑了12年。而在2003年8月的時候,安徽監獄管理曾經出過一份關於犯罪王某服刑情況的查詢情況裡面提到王某被中級人民法院判定因左腎積水沒有送到監獄投送。
然而這件事呢,我們警方已經成立了相關部門來查明這件事情。我們將會全面調查這件事情,並且會及時的向人們公布。如果這起事件有新一步的進展,會再次告訴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