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管理制度制定的要求有哪些
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三、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四、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五、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的计算机管理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齐垡,做到书账相符。
六、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七、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保管人员职责
1、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仪器、教具的管理使用工作。
2、管理好仪器、教具,要做到分类陈列,总帐和分帐完备,
要帐、卡、物相符。
3、保持仪器、教具的完好、整洁、及时做好破损仪器、教具的修复工作。
4、按照教材和授课教师要求,准备好仪器、教具,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工作。
5、仪器、教具如有缺损,应填写“仪器、教具缺损登记”并报教导处,酌情处理。 计算机管理人员职责
1、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计算机的教学计划,制定学期上机实习计划。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常用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知识,对有关设备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计算机设备的正常使用。
3、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教材及其要求的全部实习内容,对学生实习中提出的问题应给予正确解答。
4、上机实习时要积极协助任课教师,保证实习课的正常进行。要求学生认真填写计算机使用记录册。
5、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上机实习习惯,要求学生认真遵守《学生上机实习守则》和《计算机操作规程》。
6、注意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和更新计算机软、硬件知识,以适应计算机教学不断发展的需要。
7、认真做好计算机室设备的清点和帐目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消除和重要文件备份工作。
8、积极开展实习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习方法,努力提高实习效率。积极向学校提出计算机室建设和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意见。
9、做好计算机室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调入或调出计算机室工作,应及时办好交接手续,做到实物清点,帐目清楚,以保证计算机室工作的正常进行。 临时校卫生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医疗卫生保健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 二、经常对师生进行卫生保健的宣传教育,联系南庄卫生院按时组织好各种预防、接种工作。协助南庄卫生院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体质检查、卫生宣传、卫生检查等工作。 三、保存建立学生健康卡片,进行健康分析,制定保健措施。 四、重视近视眼病的预防与治疗,制定学生视力保护计划。 五、负责对学生突发病、意外伤害事故的紧急护送医院救护,并监护病情变化。
六、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做好防病救护工作。诚心为您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好人一生平安,有用的话,给个好评吧O(∩_∩)O~
2. 学校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办法
摘要 为规范学校社会服务经费管理,鼓励院部在确保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增强学校综合财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3. 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学校管理原则是学校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学校管理原则是长期的学校管理的实践中形成的,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地增加新的内容,形成新的体系。依靠并正确地运用学校管理的原则,可以使学校管理工作获得极大的成功。学校管理原则是学校管理规律的反映,必须有一定的客观依据,才能使之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意义。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学校管理原则
意义
管理原则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依据
长期的学校管理的实践中形成的
作用
依靠并正确地运用学校管理的原则
制定依据
学校管理原则是学校管理规律的反映,属于人们主观认识的范畴,它必须有一定的客观依据,才能使之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意义。
(1)社会主义制度、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目的、任务等等,都是制定中国学校管理原则的依据。
(2)教育的规律和学校管理的实践。学校管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学校工作必须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安排,学校必须坚持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结合的规律,这些都是被教育和管理的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
作用
正确的学校管理原则,是学校教育和管理规律的反映,是学校管理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对人们的管理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学校管理原则决定着学校管理的方向和效果,对实现学校培养目标、完成学校任务起着重要的作用。
4. 教师不服从学校管理怎么办
教师不服从学校管理,可以通过年中和年终考核,由不合格和合格来裁定,而不合格的又不愿意整改(改正)的,最后可以被劝退。
当然,这些过程,必须依靠学校的组织和规章制度的健全。比如,对不服管理人员,可以先通过学校的党组织帮助,不是党员的,可以通过行政部门领导谈心了解内情,责令整改等方式,直至最后考评不合格的,报上级教育管理机关,根据上级教育局意见处理。
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像我校每一届换一种校服,而其它学校和往年一样不改,
6. 中学卫生管理办法最好是量化积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条列》,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学校卫生,是指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环保卫生、用水卫生、饮食卫生、劳动卫生、师生保健等卫生管理、疾病监测和卫生设施配置。
第三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2.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3.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四条 学校卫生工作贯彻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
组 织
第五条 主管教育的校长应对学校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主持制定确保学校卫生的要求、任务、工作目标,加
强对学校卫生的全面领导。
第六条 学校成立了以张炎为组长,以呼延毅、赵林平为副组长,以各处室主任、班主任为组员的卫生管理小组。
教育处成立了以呼延毅为会长,李红星为副会长,王文学,郝亮为主管,部分班长为会员的爱卫会。成立了以呼延仪毅为组长,李红星为副组长,李贤为主管,楼管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公寓楼卫生管理小组。成立了以张炎组长,呼延毅、赵林平为副组长,兰春荣为主管,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食堂卫生管理小组。
第七条
1.学校卫生管理小组:负责 组织编制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卫生设施配置、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学校卫生的各项工
2.爱卫会:负责检查、督促教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打扫及保洁。
3.教学处:负责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健康教育列入教学大纲等,以及督查教室卫生条件等卫生管理工作。
4.体育部: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
5.教育处、团委: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学校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学校卫生的意见。
6.卫生所:组织落实各项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师生保健和各项防治工作。
7.校长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落实。
8.财务处:确保校部确定的卫生经费的合理使用。
9.公寓楼管理小组负责公寓楼卫生的打扫,保洁及公物的摆放。
10.食堂卫生管理小组负责食堂卫生的全面管理。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八条
1.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
2.学校教学建筑、环境早噪声、采光、照明、室内微小气候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详见附录,《学校教学活动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3.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健康教育列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开设健康教育课。
第九条
1.学校体育场馆和器材应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体育教学或课外活动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运动项目和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3.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安排,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并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条
1.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生产实训时,应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2.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实训或者生产劳动时,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并按规定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3.安排劳动或者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一条
1.食堂建筑和设施,以及设备配置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二条
1.卫生基础设施(卫生间、垃圾箱房)符合国家标准。
2.供水设备、管道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3.学生宿舍建筑及设施、设备配置达到市教委规定标准。
第十三条
1.校园环境保持整洁。
2.禁止在校园内栽种有害有毒植物。
3.加强除害工作,蚊、蝇、鼠、蟑螂密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禁止在校园及公共场所吸烟。
第十四条
1.加强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2.学校开展心理咨询和健康咨询工作。对残疾和体弱学生,加强医学和心理咨询工作。
3.学校要求教职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4.每年根据国家体育局出版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过测试来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5.加强志愿献血者的体格检查和体检鉴定工作。
第十五条
1.学校配备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救护用品,并开展现场救护知识和一般技术的培训工作。
2.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工作。
3.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
1.学校卫生主管部门,应不断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常效卫生管理机制。
2.卫生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建立教职员工健康档案。
建立健全体格检查结果反馈机制。
3.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七条
1.学校卫生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纳入校区建设整体规划,由发展规划处组织落实。
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由教育处统筹协调,编制年度计划。
3.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列入行政专项经费预算范围。
第十八条
1.纳入处室职责和岗位职责范围。按学校处室和个人考核规定,进行年终考评工作。
2.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处室和个人,学校将根据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评优方案,进行表彰和奖励。
3.违规处室和个人,管理部门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根据财产物资、后勤服务质量、爱国卫生、绿化管理等差错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育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学校相关文件或规定自然终止。
7. 谁能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体卫工作条例》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 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
8. 大学生不服从学校管理多次旷课违反规定应该如何教育
这还不简单,大学生不服从学校管理多次旷课违反规定,第一次谈话,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是劝退留校察看,然后就是直接开除了。
9. 学校有繁多的管理规定条例制度,你如何看
这么大的一个体系,如果没有相关的制度约定,那一定会很乱。相关规定还应该再完善一些才好,争取做到没有瑕疵。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一、 上课期间,教职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如早自习上课铃响1分钟后不到学校视为迟到,5分钟不到校为缺席;上课铃响,教师提前作好准备,马上进入教室上课。
上课一分钟未进教室视为迟到,三分钟不进教室为缺席。(一次缺席,绩效工资中扣除30元,一次迟到绩效工资中扣除10元。)
二、 教师在课堂上应充分利用40分钟时间,不离岗,不提前下课,若离岗两分钟或是提前一分钟下课视为早退。(一次早退,绩效工资中扣除15元。)坚决禁止任何人在上课期间无故退堂缺课或不上课而造成的群众不满者,如有违犯者在全区教师大会上作出书面说明,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 课堂教学要按计划进行,备课认真,按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学校将对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随时进行抽查,采取听不打招呼课的方式进行,一经发现不备课或备课不认真无教案或导学案上课,照本宣科3次者 ,计入教学事故之中,视本学年年终考核不合格。
四、 学生作业要及时批改,严格按照学区2013年9月11日全乡教师大会上对于作业的要求批改,并且批改要规范,教师一律用红笔认真批改,不得敷衍塞责。
学区对作业的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是抽查,若发现不按要求批改者,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元,甚至不批改作业者或更为严重者作书面说明同时加大处罚力度。
五、 对学校全体会议或是安排的临时性活动,要认真对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若拒不参与者,视为缺席一次扣年终考核一分。
六、 教职工上班时间有事或有病要请假,请假必须凭假条,3天以内本学校校长请,一周内有学区请,超过一周者由学区报上级部门批准,不然以矿工论处;坚决禁止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或不健康视频。
更不允许喝酒打牌或高声喧哗,不允许女教师织十字绣或其他私活;不允许在上班期间在被窝里睡觉。
七、 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或是教研组长组织的各种活动,若拒不参与者以缺席论处,并由教研组长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八、考风建设 在监测中如发现考场作弊或批阅试卷上做手脚者一次给当事人处罚400元,当事人所在校长处罚200元,当事人所在教导主任处罚100元。
在批阅试卷中如有失误者,小的失误三处以内口头批评,并责令及时矫正,超过三处按以此为基点处罚10元;如有大的失误责令及时矫正并使其程度而定加大处罚力度。
九、巩辍保学 流失一人给相关当事人处罚50元。
十、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合理的安排,干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值好周、护送好路队、组织好学区或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坚持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如有闪失者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
10. 学校的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加强校园饮食服务管理,提高饮食卫生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
1、组织措施
总公司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由总公司分管领导、饮食服务中心及办公室、采购部、医疗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建立学习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和掌握食品卫生法规及常识,不断强化卫生意识,提高职工讲卫生的自觉性。
2、执行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严格执行卫生、商业等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食品加工、销售及饮食业卫生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
(3)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
3、个人卫生
(1)不留长发、长指甲、长胡子,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卫生的饮食服务形象。
(3)上岗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穿工作服上卫生间。
(4)岗前、便后应洗手。
(5)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持卫生合格证上岗。
(6)患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痢疾、伤寒等传染性疾病者不准从事饮食工作。
4、餐厅卫生
(1)地面、餐桌、坐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
(2)餐厅保持通风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优雅。
(3)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4)售饭用具、食品容器、售饭台保持清洁,菜有防蝇罩,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5、操作间卫生
(1)地面保持清洁,门窗明亮洁净。
(2)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隔离存放,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灶台清洁,调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要求达到木见本色、铁器发亮。
(4)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冰箱、冰柜、保鲜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6)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7)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定期清理,无垃圾、无异味。
(8)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6、环境卫生
(1)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区干净,无杂物、无死角。
(2)食堂周围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
(3)洗碗池清洁,上、下水畅通。
(4)剩菜、剩饭倒人滑水桶,每天清除,滑水桶加盖。
(5)炉渣、垃圾等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6)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7、仓库卫生
(1)仓库要有防鼠、防蝇、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
(2)仓库要及时整理清扫,做到地面无垃圾,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严把入库关,凡腐败、变质、生虫有毒、有害食品不准入库。
(4)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粮食存放应隔墙高地15公分以上。各种调料容器加盖,并有标记。
(5)出库物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6)仓库内严禁存入易燃、有毒物品,禁止存入其它杂物和私人物品。
8、总结评比
饮食管理中心每周对各食堂检查2—3次,每月总结评比一次,公布评比结果,对评出的卫生清洁单位悬挂流动红旗或贴“清洁”标志。
二、伙食管理
1、饮食管理中心督促各食堂定期公布主、副食市场价格,食堂饭菜份应份量充足,价格合理,真正质价相符。
2、食堂经营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饮食行业规范和岗位职责要求办事,实施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使用文明用语,挂牌微笑服务,严禁态度生硬或使用服务忌语。
3、食堂要增加花色品种,满足不同层次就餐人员的需要。要求:
(1)主副食品高、中、低档比例3:4:3。
(2)早餐主食6种以上,副食6种以上。
(3)中餐主食8种以上,副食20种以上。
(4)晚餐主食10种以上,副食20种以上。
4、烹饪制作过程要严格规范,保证卫生,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做到:
(1)蒸、煮、烤、烙、煎、炸食品配比得当、味美可口、造型美观;
(2)稀饭、豆浆、八宝粥等浓度适当;
(3)蒸包、煎包、水饺、馅饼等各种馅料味道鲜美,切配、加工合理,卫生干净,注意营养搭配,做到色、香、味、型俱佳。
5、节水、节电、节煤、节气,节约原材料,爱惜设备、工具,努力降低伙食成本。
6、加强检查督促,饮食服务中心每周对各食堂检查2—3次,每月召开2—3次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对食堂服务工作的意见,每月总结评比一次,公布评比结果,对评出的“优质服务食堂”悬挂流动红旗。对评出的质量差、服务差、卫生差“三差”单位及时予以处罚。
三、采购
1、统一进购的大宗物品,如米、面、油、调料类等,应在总公司饮食服务中心监督下进货。蛋、肉类、蔬菜、酱油、醋等调料品原则上到生产单位、厂家或批发市场进货,保证质量,严禁采购伪劣物品。
2、所购物 (食)品,必须有严格的验收、入库、签字等手续。
3、原则上当天采购当天使用,但对于大宗物品,食堂仓库可保持2—3天库存量,条件允许时可适当增加库存量。
四、预防食物中毒措施
1、食物中毒的特点
(1)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在5—10月份,尤其是6月份,由于气温和湿度等自然条件,有利于细菌生长繁殖;其次是9月份,由于气温由热转凉,放松了对食物中毒的预防。
(2)发病急。食物中毒潜伏期短,一般在进食后数分钟或数小时最迟数十小时内发作。
(3)发病与饮食有关。所有中毒的病人在发病前都吃过相同的致病食物,吃者发病,不吃者不发病,并且临床症状基本相似,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高烧等。
(4)没有传染性。
2、食物中毒的原因
(1)食品未烧热煮透、外熟内生,未达到全部杀灭细菌的温度,致使粘染在食品上的细菌未被杀死,食后引起中毒。
(2)食品本身腐败变质,引起中毒。
(3)食品本身有毒,引起中毒。
(4)操作污染。包括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盛放食品的容器生熟不分,刀、砧、抹布等用具生熟不分,以及炊事人员加工食品后未洗手消毒又操作熟食等,都可对食品造成污染。
(5)食品放置时间过长,使粘染在食品上的细菌大量繁殖,食后引起中毒。
(6)操作人员因患某种传染性疾病带菌,通过食品传播疾病或引起中毒。
3、食物中毒的预防
(1)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
(2)防止食品污染。生热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炊事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炊具应消毒;操作人员应定期体检,有传染病的应立即隔离或调离。
(3)经营食品坚持“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做腐烂变质的原料,炊事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4)控制细菌繁殖。主要从时间和温度上采取措施:新鲜食品要及时加工;对一时用不完的易腐食品,要进行低温保藏;已烧好的熟食菜看尽量缩短存放时间,最好现做现吃。
五、仓库管理
1、保管员全面负责仓库管理工作。
2、凡进库物品必须清点、过秤,核对单据后及时登记入帐。
3、凡出库物品必须清点、过秤,并由经办人登记签字才能出库。应遵守“先进先出”的出库原则发放物品。
4、库存物品要有隔离地,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进库日期标志。
5、要有防鼠、防蝇、防尘、防潮、防火等措施。
6、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禁止存放与库存无关的其它杂物。
7、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
六、例会
1、每周下午召开食堂办公会议,由食堂负责人(经理)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主要议题是总结本周工作,查找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明确下周工作内容和要求。
2、每月举行1—2次劳动纪律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及培训活动。
3、各食堂每月要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及时通报食堂工作情况,听取学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员工考勤
1、根据各岗位工作特点,确定上下班时间,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上、下班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写本人姓名及上、下班时间。任何人不得代签,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请假需经食堂负责人(经理)批准,必须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事后必须补填假条,无故不请假按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1—5分钟,罚款5元;6分钟—1小时,罚款10元;1小时以上罚款20元;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4次 (含4次)以上,按旷工一天论处。
4、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半月工资,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旷工两天扣发两个月全部工资,依此类推。旷工达十五天者予以辞退。
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无故不到岗或擅自延长假期的;
(2)未按规定程序请事假的;
(3)未经批准的假期;
(4)其它按考勤规定应列为旷工的行为;
5、事假、病假:事假、病假须于当天上班前由本人或家人电话告知食堂负责人(经理)。
6、擅自离岗:工作期间,擅自离岗10—30分钟,罚款5元;30分钟—1小时罚款2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罚;售饭时擅自离岗,按以上标准双倍处罚。
八、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在一学期内模范执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2、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带领食堂一班人使食堂效益明显提高的;
3、积极探索伙食改革工作,其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的;
4、为保护食堂财产,积极与坏人坏事作斗争,避免损失的;
5、抵制歪风邪气,检举揭发徇私舞弊的;
6、在某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以上每项分别奖励50—200元。获多项奖励人员按最高奖项领取。
(二)处罚
1、衣帽不整洁,穿戴不齐全,不佩戴工作证者,一次分别罚款5元。
2、语言不文明,使用服务忌语者,一次罚款20元;出言不逊,开口骂人者(不管什么理由),一次罚款50元,另罚直接领导20元。
3、动手打人者 (不管什么理由),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当事人还要承担对方医疗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直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正式工停职检查,停职期间工资、奖金全部扣除,临时工予以辞退,另罚直接领导50元。
4、售饭姿势不端正,如趴台、脚蹬凳(桌)子、叉腰、抓头、吸烟等,一次罚款5元。
5、服务不热情、不主动,售饭不分轻重缓急,慢条斯理,一次罚款5元。
6、用手直接售馒头、包子、油条等食品的,每次罚款10元。
7、违章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卫生筷的,每次罚款50元。
8、在微机售饭系统工作正常情况下收现金的,除没收现金外,每次罚款20—100元。
9、采购人员要以积极负责的态度采购物美价廉的物品或材料,如实报帐,如果购买价格、数量与报销价格、数量不一致,一次罚款100—500元。
10、把好卫生关,做到不购、不收、不做、不售各种腐烂变质食品,否则,查明原因,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就餐人员呕吐、腹泻等情节较轻者,写出书面检查,对所有当事人分别罚款200元,并承担受害人全部医疗费,临时工予以辞退;造成食物中毒情节较重者,对所有当事人罚款500—1000元,除承担医疗费及其它一切费用外,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11、饭生、馍生、面条生、卤面生、饭焦糊、馍碱大碱小等,分别罚款10元。
12、菜洗不净、菜生、菜糊等,分别罚款五元;调料使用失误,料搭配不当造成菜的味道不美,颜色不鲜者,分别罚款10元。
13、如果因供火不足或停火采取其它办法炒菜时,造成食品生或糊者,一次分别罚款30元,一个月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类似情况,当事人本月岗位工资全部扣除,并写出书面检查。
14、因思想不集中,工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或电器损失,要照价赔偿,造成人员伤亡者,当事人应负全面责任,还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15、要爱护一切公共财物,凡人为造成公共财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罚款50元。
16、要节约粮食,节约物品,节约水电,爱惜材料,否则,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10—100元。
17、食堂卫生由食堂管理员负责安排打扫、整理。要包干到人,经常检查,如检查不合格,对管理员与责任人一次分别罚款10元。
18、饮食服务中心员工要搞好团结,互相协作,积极工作,对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者一次罚款30元;对传播闲言碎语,挑拨离间,影响团结,除进行教育外,另罚款50元。
19、仓库保管员要加强库房管理,防火、防鼠、防盗、防霉烂,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者给予30—1000元罚款。
20、因机房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微机售饭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而影响售饭的,一次罚款50—500元。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1、食堂主任休假需请示中心经理,食堂工作人员休假需请示食堂主任,不经允许不得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炊事人员原则上不准借班、替班,若确需借班、替班的,需由食堂主任批准,否则每人罚款10元。
22、遇事不冷静,不服从领导,顶撞领导,无理取闹者,每次罚款50元。
23、私拿食堂用品、食品、粮油等物品,每次罚款100元;数额较大时,除罚款外,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24、在工作过程中,因违背使用常识,不按操作规程办事造成的公伤,医疗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25、加强防范,经常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如果因思想麻痹或者措施不力发生被盗或失火等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食堂主任或食堂管理员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00—1000元,视情节对损失物品照价赔偿,属于责任人忘记落锁和门开远离而被盗,损失由责任人全部赔偿。
26、对确应处罚的员工,出于直接领导瞒实情没有被处罚造成群众意见大的,罚直接领导50元,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视情节轻重,取消奖励,并给予严肃处理。
九、国有资产设备管理
1、凡使用学校提供的设备、设施的用户,必须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爱护和保管。不得人为损坏或转借,违者照价赔偿并追究用户责任。
2、设备在保修期内的正常维修由中心联系,设备供应厂商进行保修期满后的设备维修,由用户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3、用户所用设备、设施在使用期间自然损坏或丢失的,按设备的新旧程度及使用时间给予折旧赔偿或罚款处理。
4、承包期结束后,用户应将所有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数交还中心,经中心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设备抵押金和办理其它有关手续。
5、所有设备、设施,用户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否则,出现问题用户自己负责。
6、用户所用所有设备、设施,应建立设备帐目单,并有专人负责,要求经常检查、保养,保证设施完好,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