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女朋友是这个烈女怎么办
暴力制服
B. 西游记女儿国奇遇内容概括
唐僧对女儿国国王的心动,是一种邂逅初恋的狂喜与冷静:一方面觉得足慰今生,另一方面又觉得愧对往生。万千滋味,只能用百感交集来形容。
所以唐僧没得选,只能按照女王说得办,没看两眼已是涔涔的冷汗!
确定过眼神,她遇见对的人,然而爱情不属于他们,她委身于他的是温存,他潜心向佛的是责任,所以短暂的对视过后,就是长久的离分。
C. 虞姬算烈女吗为什么
感谢提问,挺有意思的问题,不过在我看来,虞姬当然不算烈女!
「烈女」和「虞姬」首先我们要弄清楚烈女的定义和本质,那么究竟「烈女」是指什么呢?
在汉语词典里面的解释是:刚正有节操的女子,抗拒强暴或殉夫而死的女子。
那么虞姬呢?作是的,正如图片中所描绘的「杨门女将」那样,坚强、勇敢,即使家里的男丁都战死沙场,仍然有一颗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的坚强的心!不畏强权,奋勇杀敌,击退辽兵。
而这种「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才符合我对「烈女」的定义。
D. 制服性格刚硬的女生方法
为什么要制服?你没有把握?还是不能爱她的全部?你的想法很自私!女人最重要的是能把握自己,你却要控制她?
所谓女性我实在忍不住,好了,进入正题。
性格刚硬的女生一定更脆弱,你应该先了解她,了解她的脆弱,她才能在你面前展现温柔的自己。
而且无论哪个女孩子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都是“水”,只有在需要保护自己的时候才会变成“冰”。
明白了?你要把她融化!!
E. 法律法规里有阴亲钱的说法吗
阴婚 也叫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夭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阴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
历史发展
阴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她)们合葬在一起。
宋代,阴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婚俗仪式
阴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阴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如何。故阴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很大。一般说来,阴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无所谓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通讯时,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 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广场焚化。
阴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只有娶亲太太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后由茶房端来“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供于“新婚夫妇”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不是阴婚的起灵仪式也是如此)。 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此穴,进行“夫妻”并骨合葬。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 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是曹操为其早死的儿子曹冲操办的。《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卷20)记载,曹冲“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这里,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给其当做儿媳。
曹冲是曹操与环夫人所生,曹冲很聪明。五六岁时,吴大帝孙权送了一头大象给曹操,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但问了好多大臣都想不出称量的法子。曹冲说,“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如此有天分的儿子,难怪曹操为他的死悲伤万分,还要为他操作冥婚。
冥婚的兴起,便与曹操这样溺爱子女有关。但在民间还有一说法,不给死去的未婚者“成亲”,家中会闹鬼,家人不宁。所在,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普遍为民间认可,成为“合法婚姻”,墓主两家还成为“亲家”。
实际上,“冥婚”在各个朝代均未绝迹。
唐朝时,冥婚也广泛存在,这种情况被反映到时人的志怪小说里。唐人载孚《广异志》“王乙”条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个叫王乙的人,有一次因赶集从李氏庄门前经过。远远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女孩也看见了他。两人有意,女孩便让婢女传话给王乙,让他晚上到庄上借宿。两人半夜相见,一番缠绵之后,女孩忽然觉得病了,有点心不在焉。
王乙问是怎么了,原来女孩是翻墙来幽会的,翻墙时脚让墙角的爬齿刺破了,疼痛难忍。女孩临走时说,“看来我活不了了,如果你真对我有情,将来再经过时到我坟上看看,安慰一下我的灵魂。”后王乙当官东归,经过李氏庄时,听说女孩真的死了。于是私下与当年的婢女去女孩的墓上祭祀,伤心不已。不一会儿,那女孩竟然从墓里出来了,这时王乙倒地猝死。婢女见到王乙的灵魂已与女孩携手进入了坟内,于是两家结为冥婚。
据南宋人康叔闻所著《昨梦录》,宋时此俗在北方民间亦很流行,“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带《元史·烈女传一》(卷200)记载,时有东平须城女子杨氏,以孝顺闻名,丈夫郭三去当兵后,她留下来悉心服侍公婆。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郭三战死疆场。杨母强行逼闺女改嫁,她流泪发誓不从。丈夫尸骨被送回乡后,公公考虑到儿媳妇年纪轻轻的,将来必定改嫁,这样儿子在阴间就成了光棍,便打算托人给儿子找一个已死去女子合葬,给他办阴亲。杨氏听说后,更加悲伤,绝食五天,最后上吊死了,得以与丈夫合葬。可见,冥婚在元代民间的影响。
“冥婚”在民国时期也颇流行,不少有钱有势的人家都会给早殇者办这门阴亲。我曾谈了蒋介石家祖坟风水,在采访中还了解到,蒋介石的弟弟也曾办过“冥婚”。
这是一桩鲜为人知的蒋家“婚事”,说事这事,得交代一下蒋介石的父亲。蒋父名叫蒋肇聪,有三个儿子:蒋介卿、蒋瑞元、蒋瑞青。这里的蒋瑞元,就是蒋介石,也就是说,蒋介石是兄弟三人。蒋介卿是蒋介石的同父异母哥哥,是蒋介石父亲蒋肇聪第一任妻子徐氏生所;蒋瑞青则是蒋介石的同胞亲弟弟,即蒋介石亲生母亲、蒋肇聪的第三任妻子王采玉所生。蒋瑞青聪明伶俐,比蒋介石还有天赋,很讨人喜欢,蒋介石在《先妣王太夫人事略》里提到过这位弟弟,“其(蒋瑞青)居吾弟行为最末,而天赋殊姿,兄辈均莫能及。”
王采玉对小儿子自然疼爱万分,但不幸的是,蒋瑞青却没有福命,未及成年就病死了。蒋介石对这位亲弟弟亦很有感情,亲自为他写了祭文,手足之情溢于言表。蒋瑞青的死,让王氏遭受到很大的精神打击,悲痛异常,不久即病倒了。作为一位传统的中国母亲,王氏觉得很不住小儿子,未能把他带大成人。于是王氏做了她能做的事情,给小儿子办了一场“冥婚”:找了一个同样早殇的王姓女童,与小儿子合葬,给他娶了“媳妇”。后来,王氏又把蒋经国过继到蒋瑞青的门下当儿子,让蒋瑞青有了“后代”。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墓备酒果,祭以合婚。”
F. 烈女怕缠男 那么 好男怕什么
痴情女
因为总有一天他们会沦陷在痴情女生的感情之中
G. 帮忙翻译一下烈女传内容是,酒泉烈女庞娥亲者,禄福赵君安之女也。。。。。。。。
皇甫谧《列女传》中说:酒泉县有个贞烈女子叫庞娥亲的,表庞子夏的妻子,禄福县赵君安的女儿。赵君安被同县李寿杀害了。娥亲有三个弟弟,都想为父报仇。李寿防备很严密。正好遭受灾疫,娥亲的三个弟弟都死了。李寿听说后大喜,请求会见宗族的人,互相庆贺,说:“赵家强壮的人口已经死了,只有柔弱的女儿,再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了!”李寿的防备就开始松懈了。
娥亲的儿子淯出门,听说了李寿的这些话,回来后告诉了娥亲。娥亲一向都有报仇之心,等到听了李寿的话,报仇的决心更加深了,悲伤的哭着说:“李寿,你不要高兴得太早了,终究不会让你活着!父仇不共戴天,不能杀了你,是我三个弟弟的耻辱。难道我娥亲就不能亲手杀了你吗?而你却在那儿庆幸呢?”于是娥亲偷偷地买了快刀,拿着兵刃,天天伤心,立志要杀了李寿。李寿为人凶暴,听了娥亲的话,更是乘马带刀,乡里的人都害怕他。隔壁有一个姓徐的妇女,担心娥亲不能制服李寿,害怕她反被李寿加害,多次劝谏她,说:“李寿,是个男子,一向凶恶,加上如今有所防备。赵娥亲虽有猛烈的志向,然而强弱悬殊,敌不过他。碰到然而打不过他,那么就会被李寿所害,灭绝了自家的门户,痛苦耻辱不轻呀。为了门户考虑,详细考量。”娥亲说:“父母之仇不共戴天。李寿不死,娥亲有何面目活在这人世间呢!现在虽然三个弟弟早死,门户没落,然而娥亲还在,岂能靠别人来报仇呢!如果以你的心情来说我,那么李寿杀不了;论我的心情,李寿必定被我所杀明显了。”娥亲日夜多次磨刀,握紧手腕,咬牙切齿,悲伤啼哭,长长叹息,家人和邻里都笑她。娥亲对左右的人说:“你们笑话我,只是因为我是一个弱女子不能杀了李寿的缘故吧。一定要以李寿的颈血来喂这刀刃,让你们这些人见识见识。”于是不管家里的事情,乘坐鹿车窥伺李寿。到了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时,在都亭之前,与李寿相遇,娥亲于是下车扣住李寿的马,叱责他。李寿惊愕住了,回马想走。娥亲奋刀砍他,也砍伤了他的马。马受惊,李寿跑到了路边的水沟之中。娥亲搜寻到了就地砍他,砍中了兰树,刀折了。李寿被砍伤没有死,娥亲于是上前想夺取李寿的佩刀来杀李寿,李寿护刀睁眼大声呼叫,跳跃而起。娥亲于是挺身奋手,左手抵住他的下额,右手掐他的喉咙,反覆多次,李寿随手倒下。娥亲于是拔下他的刀来砍李寿的头,持着头来到都亭自首,衙门定罪后,慢步走到监狱,言辞面色不变。当时禄福官长汉阳县尹嘉不忍心审判娥亲,就解印辞官,想放她走。娥亲说:“报仇而死,是我的本分。严明法纪,是您的职责呀。怎么能够因为贪生而枉官法呢?”乡人听说后,倾城而出,观看的人就像人墙一样,无不为她悲喜交加,慷慨涕零,嗟叹不已。太守县尉不敢公然放了她,私下里放她离去,以方便自己躲藏。娥亲高声大叫说:“枉法逃死,不是我的本心。如今仇人已杀,死是我的本分,请求得归依法治以保全国家的体治。
H. 梁红玉算不算是烈女
不叫烈女。
是南宋名将,著名的抗金女英雄,祖父与父亲都是武将出身。
I. 阴亲 是什么啊谁能告诉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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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亲
网络名片
阴亲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夭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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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在汉朝以前就有
宋代
元代
清代
婚俗仪式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
“冥婚”在各个朝代均未绝迹唐朝时
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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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鲜”女尸历史发展 在汉朝以前就有
宋代
元代
清代
婚俗仪式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
“冥婚”在各个朝代均未绝迹 唐朝时
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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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鲜”女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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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朝以前就有
阴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她)们合葬在一起。
宋代
宋代,阴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代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编辑本段婚俗仪式
阴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阴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如何。故阴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很大。一般说来,阴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无所谓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通讯时,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 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广场焚化。 阴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只有娶亲太太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后由茶房端来“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供于“新婚夫妇”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不是阴婚的起灵仪式也是如此)。 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此穴,进行“夫妻”并骨合葬。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 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
编辑本段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是曹操为其早死的儿子曹冲操办的。《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卷20)记载,曹冲“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这里,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给其当做儿媳。 曹冲是曹操与环夫人所生,曹冲很聪明。五六岁时,吴大帝孙权送了一头大象给曹操,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但问了好多大臣都想不出称量的法子。曹冲说,“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如此有天分的儿子,难怪曹操为他的死悲伤万分,还要为他操作冥婚。 冥婚的兴起,便与曹操这样溺爱子女有关。但在民间还有一说法,不给死去的未婚者“成亲”,家中会闹鬼,家人不宁。所在,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普遍为民间认可,成为“合法婚姻”,墓主两家还成为“亲家”。
编辑本段“冥婚”在各个朝代均未绝迹
唐朝时
唐朝时,冥婚也广泛存在,这种情况被反映到时人的志怪小说里。唐人载孚《广异志》“王乙”条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个叫王乙的人,有一次因赶集从李氏庄门前经过。远远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女孩也看见了他。两人有意,女孩便让婢女传话给王乙,让他晚上到庄上借宿。两人半夜相见,一番缠绵之后,女孩忽然觉得病了,有点心不在焉。 王乙问是怎么了,原来女孩是翻墙来幽会的,翻墙时脚让墙角的爬齿刺破了,疼痛难忍。女孩临走时说,“看来我活不了了,如果你真对我有情,将来再经过时到我坟上看看,安慰一下我的灵魂。”后王乙当官东归,经过李氏庄时,听说女孩真的死了。于是私下与当年的婢女去女孩的墓上祭祀,伤心不已。不一会儿,那女孩竟然从墓里出来了,这时王乙倒地猝死。婢女见到王乙的灵魂已与女孩携手进入了坟内,于是两家结为冥婚。
南宋
据南宋人康叔闻所著《昨梦录》,宋时此俗在北方民间亦很流行,“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带《元史·烈女传一》(卷200)记载,时有东平须城女子杨氏,以孝顺闻名,丈夫郭三去当兵后,她留下来悉心服侍公婆。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郭三战死疆场。杨母强行逼闺女改嫁,她流泪发誓不从。丈夫尸骨被送回乡后,公公考虑到儿媳妇年纪轻轻的,将来必定改嫁,这样儿子在阴间就成了光棍,便打算托人给儿子找一个已死去女子合葬,给他办阴亲。杨氏听说后,更加悲伤,绝食五天,最后上吊死了,得以与丈夫合葬。可见,冥婚在元代民间的影响。 “冥婚”在民国时期也颇流行,不少有钱有势的人家都会给早殇者办这门阴亲。我曾谈了蒋介石家祖坟风水,在采访中还了解到,蒋介石的弟弟也曾办过“冥婚”。 这是一桩鲜为人知的蒋家“婚事”,说事这事,得交代一下蒋介石的父亲。蒋父名叫蒋肇聪,有三个儿子:蒋介卿、蒋瑞元、蒋瑞青。这里的蒋瑞元,就是蒋介石,也就是说,蒋介石是兄弟三人。蒋介卿是蒋介石的同父异母哥哥,是蒋介石父亲蒋肇聪第一任妻子徐氏生所;蒋瑞青则是蒋介石的同胞亲弟弟,即蒋介石亲生母亲、蒋肇聪的第三任妻子王采玉所生。蒋瑞青聪明伶俐,比蒋介石还有天赋,很讨人喜欢,蒋介石在《先妣王太夫人事略》里提到过这位弟弟,“其(蒋瑞青)居吾弟行为最末,而天赋殊姿,兄辈均莫能及。” 王采玉对小儿子自然疼爱万分,但不幸的是,蒋瑞青却没有福命,未及成年就病死了。蒋介石对这位亲弟弟亦很有感情,亲自为他写了祭文,手足之情溢于言表。蒋瑞青的死,让王氏遭受到很大的精神打击,悲痛异常,不久即病倒了。作为一位传统的中国母亲,王氏觉得很不住小儿子,未能把他带大成人。于是王氏做了她能做的事情,给小儿子办了一场“冥婚”:找了一个同样早殇的王姓女童,与小儿子合葬,给他娶了“媳妇”。后来,王氏又把蒋经国过继到蒋瑞青的门下当儿子,让蒋瑞青有了“后代”。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墓备酒果,祭以合婚。”
编辑本段评价
冥婚是一种封建迷信传说,现代大城市已近乎绝迹,但有些偏远乡下难免还会有。 中国封建社会一个恶俗的风俗习惯,在古代有钱有势的家庭为自己未成家而夭折的儿子娶亲,对象一般也是同龄死去的女孩,下葬时举行一些仪式合葬在一起。在地理位置上主要局限于东北等北方地区,虽然时代在进步但是北方的这种风俗流毒依然存在,2004年10月12日,山西省洪洞县就发生过这种让人触目惊心的事情。
编辑本段陕西“新鲜”女尸
以陕西延川县和山西省隰县作对比,以“新鲜”女尸来看,年青尸体价格,陕西延川最高在两万元左右,山西隰县则可以卖到四万元甚至更高,大龄女尸价格延川县在万元左右,隰县则在1.2万元左右,如果是终身未嫁的老人,延川在5000元左右,比隰县高出2000元左右。如果尸体已经腐败,价格则相应较低。山西临汾市、陕西延安市的情况,价格大致相当。总体来看,山西女尸的价格高于陕西。词条图册更多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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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视媒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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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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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奇诺李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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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烈女怕缠郎的繁体字
在网络知道中,电脑端输入繁体字会自动变成简体字,只能发图片给你了。
另外手机上在设置里面,你也可以设置成繁体,就可以输入繁体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