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朵熙兒童裝老闆真是摳啊,年底不發紅工資就算了。特么跟我們說加班費帶薪想都別想。我真的是醉了
可以不加班。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且單位安排加班需經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方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勞動者同意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控告;
2、以勞動合同法第38條「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3、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法
第三條【勞動者權利義務】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周休日】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條【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工作時間延長限制】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三條【禁止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加班】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權利救濟途徑】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九條【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第八十五條【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