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戴的叫夏朝冠。因為滿族人前身是女真族,源自金人在帽上裝飾頂珠習慣,再由元人的鈸笠冠演革而成的。
皇帝夏朝冠:冠形作圓錐形,下檐外敞呈雙層喇叭狀。是由一種滿洲人稱為「得勒蘇」的草桿編成,此草產在清人興起的東北地方,清廷特稱其為「玉草」;帽上面鋪飾朱緯,頂平覆錦,植冠頂,冠額綴金佛,後飾舍林;冠形斗笠狀,有短冠檐平敞。
以紅紗或紅織金為里,外層綴朱緯,內層安帽圈,圈上綴帶。冠前綴金累絲鏤空金佛,金佛周圍飾東珠十五顆,冠後綴金累絲鏤空舍林,有東珠七顆。冠頂部再加金累絲鏤空雲龍,嵌大東珠寶頂。
清代凡由內務府發交江南江寧蘇州二府、浙江杭州府及兩淮織造司、局織造的御用冠服、妃嬪暨皇子、公主朝冠朝服,均依禮部定式或皇上命題由內務府或如意館畫師繪制重彩工筆小樣和墨線勾勒局部加彩的衣服裁剪大樣,交總管太監呈皇帝御覽。
或經內務府大臣直接審閱後連同批准件送發織造,織成匹料後再送到裁作、綉作、衣作分別在衣料上綉花、裁剪、縫制。
完成之後,凡上用者陸路運送進京,宮用者水運進京,於限期內送交內務府廣儲司的緞庫驗收,這些小樣都附有白紙或黃紙墨跡題簽,有些並署有畫畫者的真實姓名,如「臣沈振麟恭畫」、「臣謝醇恭畫」、「臣沈世俊恭畫」等。
㈡ 在歷史中,清朝官員的帽子究竟是什麼樣的
清朝官員的帽子就是頂上帶有紅碎頭然後中間立著一個人能象徵官階的類似於柱子的東西。
㈢ 清朝官員的帽子有兩種樣式,有什麼區別
清朝的官帽和其他朝代不同。官帽分為暖帽和涼帽兩種,暖帽為冬春所戴,涼帽為夏秋所戴。暖帽為圓形,有一圈向上反折的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帽緯,帽頂有頂珠。涼帽無檐,形如圓錐,用白、湖藍或黃色羅為表。紅紗綢為里,帽表也綴以紅色帽緯。
頂珠即頂戴,俗稱「頂子」,用不同材料辨識官級:一品紅寶石,二品珊瑚,三品藍寶石,四品青金石,五品為水晶,六品硨磲,七品素金,八品陰文鏤花金,九品為陽文鏤花金。無頂珠者無關品。
頂珠下有翎管,用以安插翎枝。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所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有單眼、雙眼和三眼之分,眼多者為貴。眼是指孔雀毛上的像眼睛似的鮮明者。一個就一眼。藍翎無眼,是六品以下、在宮里的侍衛官員戴。也可給低級軍官。貝子和固倫額附用三眼。皇室親貴和和碩額附戴兩眼。五品以上內大臣,軍中統領參領戴單眼。親王郡王貝勒不戴,後也有。道光年間捐官,花翎藍翎可由捐而得~~
㈣ 清朝的官服有兩種帽子.都是什麼時候佩帶
元寶狀為暖帽,草帽狀為涼帽。
夏常服冠:涼帽/___\ (斗笠形)
每歲農歷三月十五日改御夏朝服,夏式帽冠也稱為涼帽,夏帽冠檐並不上折而敞直,夏季官帽用的村料和尺吋多變, 績玉草或藤絲、竹絲為質,帽表裹以羅絹,帽體呈圓形,外罩白布, 帽身覆有織網,紅紗綢里,黑地織金包緣,緣上有黑帶圓邊, 上綴朱緯,朱緯以紅絲織成,以紅線縫在帽冠上,帽前緣飾有東珠一顆,
冬常服冠:暖帽\___/ (倒梯形)
每歲農歷九月十五日或二十五日改御冬朝服,冬式帽冠也稱為暖帽, 冠檐反折向上圍著帽頂, 以薰貂、青絨或黑貂皮毛製成(一說是海獺、海狸或黃鼠狼皮毛薰染而成) ,上綴朱緯,朱緯以紅絲織成,但較為短小,帽體呈圓形,粗厚紙圓邊為質,外罩黑布及圍上青絨在外,紅紗綢里,帽胎兩側縫上系帶。
這類帽式均為清朝高級官員日常戴用。
㈤ 清朝高官的帽子叫什麼,級別帽子怎樣分的
區分級別看帽頂的珠子材質頂戴,就是官員戴的帽頂。
花翎,是皇帝特賜的插在帽上的裝飾品,一般是賞給有功的人或對朝廷有特殊貢獻的人。
清代「頂戴」分二種,一是涼帽,一是暖帽。涼帽,像斗笠樣的是,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
㈥ 清代官服具體有哪些和前代不同
清代服飾是滿族入關後,強行推行的游牧民族服飾。在中國服裝演變中是變化較大的一個時期。清代官服的產生,是我國歷代官服制度的延續和發展,是在堅守其本民族舊制度基礎上並參照了漢族服飾制度後加以發展的。清朝政府在制定服裝制度時,既保留了漢族服裝制度中的某些特點,又不失其本民族的習俗禮儀,是中國歷史上服裝制度最為龐雜和繁縟的時期,它的條文規章也多於以前任何一代。了解清代民俗與社會,應從清代的衣、食、住、行開始。
官服,也叫章服,一般是指封建社會中包括皇帝、後妃、王公大臣以及各級官員在內的,所謂按章規定,籍以明辨是非等級的服飾。官服制度,是隨著階級的分化而出現的,在我國已有幾千年的歷史了。從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雖然不斷改朝換代,但是,作為一種維護和鞏固統治秩序的典章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即官服制度來說,卻始終在歷史的因襲中流傳下來,直到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
一、 我國官服的沿革
我國官服(也叫章服、冠服)制度的歷史是從人類社會出現等級差別時就產生了,它是等級差別的另一種形式。堯舜時期的等級分明程度就像人們所穿的衣裳一樣,上下不可顛倒。衣為上,上則天,天則尊;裳為下,下則地,地則卑。推而論之為,天子為上,庶民為下,因而天子與庶民的關系就如同衣和裳的關系一樣,上下不可亂來,這種比喻在今天看來,是幼稚可笑的,可在當時的統治者看來,那種在「名位不同、禮教異數」的社會制度里,這是天經地義的法典,不容更改。所以,我國從奴隸社會開始,從天子到庶民,無論衣、食、住、行,便都有成套的並嚴格的規定,這便是我國歷代相延、流傳有序的禮制中一種旨在明辨等級,區別尊卑、區別官階的制度。而各朝的官服制度,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歷代封建統治者認為,只有把社會上的人分成若干個等級,方能鞏固其統治地位。這種理念也一直伴隨封建社會各個統治時期。
二、 清代官服制度及其特點
清代官服制度,是我國歷代官服制度的延續和發展,是在堅守其本民族舊制基礎上並參照了漢族服飾制度後加以發展起來的。從我國服裝歷史角度觀察,清代官服制度是最為龐雜、繁縟,條文規章也多於以前任何一代。總的看來,清朝政府在制定服制時,既保留了漢族服制中的某些特點,又不失其本民族的習俗禮儀。例如:以中國傳統的十二章紋(十二種傳統圖案)作為袞服、朝服的紋飾,以綉有禽獸圖案補子作為文武官員職別的標志,以金鳳、金翟紋飾作為後妃、命婦冠帽和服裝上的裝飾,而廢棄了歷代以滾冕衣裳為祭祀之服,以寬袍大袖的絳紗袍服為朝禮之服,以通天冠、粱冠等冠、帽為官帽的傳統制度。形成了清朝獨具特色並有濃郁民族色彩的冠冕衣裳制度。清代官服特點如下: 1、 頂戴與花翎 清代男子的冠帽,有禮帽、便帽之分,禮帽,俗稱「大帽子」,其制有二式:一為冬天所戴,名曰暖帽;一為夏天所戴,名曰涼帽。暖帽,多為圓形,周圍有檐邊。多用皮、呢、緞製作。大多為黑色。涼帽的造型無檐邊,形如圓錐,俗稱喇叭帽。如果是官員佩戴這兩種帽形,一定要有頂珠和花翎。清代冠帽上的頂珠和花翎,是區別清朝官員品級的重要標志,也是清代官服制度中特有的一種「標識品序」的方法。頂戴花翎,俗稱為「頂珠」、「頂子」, 是指那些當時有官爵者,所戴冠頂鑲嵌的寶石而言,清代的冠分為「朝冠」和「吉服冠」兩種。朝冠是為在職朝臣在朝受事或典祭禮儀之時戴用;吉冠是為一般禮儀時戴用。冠上的頂珠顏色及材料有多種,反映不同官員的品級。按清代服制規定,一品官要用紅寶石,二品用紅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等到了乾隆皇帝以後,這些「頂子」基本上是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代替了。冠上無頂珠者,即無品級,也稱「未入流」。如果清朝官員犯法,在革去官職的同時,必須將帽子上頂珠取下,表示已不帶官職。所以在清朝,只要一提到「頂戴花翎」便意味著「功名」和「前程」。因而在當時的社會上,這是一種官宦顯赫的象徵,就連那些沒有官職的滿洲貴族,也對此垂涎三尺,以致出現不惜重金向州、官、府、縣活動,想方設法弄個「頂子」,捐個「前程」來抬高身份,烜赫眼前。當時朝廷為了解決一部分財政開支的不足,也主動採取這種「開捐」的方法來「開辟財源」,實行捐官,這種捐官的弊政自乾隆年以後就已出現,到道光咸豐之時,已經成為定製,遍及全國。各州、府、縣每年均可按季節或某一事由進行「開捐」,只要捐者肯於出價,適合衙門的要求,用錢便可捐到一定品級的官銜,盡管他們所捐的官銜既無實權也無實職,也不拿俸祿,卻可以穿所捐品級的官服,光宗耀祖,榮耀鄉里。進而藉此危害地方者也不在少數。這種公開賣官鬻爵的行為充分暴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與黑暗。 關於花翎,因為是插戴在朝冠或吉服冠上的,又與頂子相聯,所以,人們便常常把它們放在一起,稱為「頂戴花翎」。只有頂戴與花翎在一起時才表示該官員的完整「功名」。花翎是指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俗稱眼。戴時,是把有藍翎和孔雀翎配在一起的小束翎子用紅線將翎根捆紮在一起,然後將它插進帽子的翎管之中,翎管是用翠或玻璃作成,是長約7cm的圓形小管,頂部有孔,用紅絲繩系在冠頂上。 清代初年,帶花翎並不是品級標志,而只是作為一種特殊的賞賜,象徵著一定的榮譽。直到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對此項內容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帶花翎,只有貝子以下,才可以戴,並且還明確規定,貝子應戴三眼花翎,就是三個目暈連在一起的花翎,國公應戴雙眼花翎,五品以上官員可戴單眼花翎,即一個目暈。至於六品官員以下,一律要戴無「眼」的藍翎。藍翎,是鶡的羽毛,鶡是鷙鳥中比較兇殘的一種天生好鬥的鳥類,漢代時就用此鳥的羽毛作為武士冠頂上的裝飾,象徵勇猛與力量。鶡的羽毛無暈,而且顏色閃藍光,因而清朝它叫藍翎。按規定的服制,藍翎比孔雀的花翎為低。2、遵禮著裝 滿族入關以後,首先令漢族人剃發易服,「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若有服飾「仍存明 制,不隨本朝之制者,殺無赦」。這一強制性活動的范圍與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在制定民服制度以後,對於清朝的各級官員的服裝也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到了乾隆初年,服裝制度已經相當完善,並繪圖載入到清代《會典》之中。皇帝、後妃、王公大臣及文武百官,所穿用的官服,除了日常服及出行用服以外,基本上被分成了三大類,即禮服、補服和吉服。 禮服:包括朝服、朝冠、端罩(一種裘皮馬褂)、袞服、朝袍、朝裙、龍褂等。 補服:屬於禮服的一種,是清代文武官服中最重要的一種,穿用場合很多。官職與官位的標識是用胸前和背後的補子圖案加以區分的,一般採用方形,長寬在40厘米左右。按《大清會典圖》規定,文官圖案要綉禽鳥類,武官圖案綉獸類圖案。例如,文官一品圖案綉仙鶴,二品官綉錦雞,三品官綉孔雀,四品綉雲雁等。武官一品麒麟,二品是獅子,三品是豹,四品是綉虎圖案等,使人一望便知其官位。 吉服:包括吉服冠、袞服、龍袍、龍褂、蟒袍等。無論是穿禮服還是吉服,凡是符合佩帶朝珠、朝帶或花翎的官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官員有資格使用),一律要佩戴之。總之,凡遇禮儀之時,參加者無論是皇帝、後妃、還是文武群臣,所穿服飾,一律要按禮節制度而行,按章守法,否則以失禮罪之。按清朝的服制,龍袍只限於皇帝,而一般官員以蟒袍為貴。皇帝的龍袍屬於吉服的范疇。中國歷代器物和服裝上都出現過龍的形象,但到了清代用「龍」做天子服裝上的裝飾和作為皇室器物上的圖案,已達到了十分成熟和完美的程度。清代皇室服飾中龍的圖案有以下幾種: 團龍,即以龍的正面形象組成團花裝飾,有單龍或雙龍圓形圖案。用在皇帝的龍袍上,團龍圖案一般用於袍服的前胸、後背,以此表現「真龍天子」至高無上的地位。 雲龍,是一條或二、三條巨龍在雲紋中轉動的姿態。由於雲紋是用刺綉表現,綉線有深有淺,宛如龍身在浩瀚的雲海中,富貴翱翔。由於圖案變化生動靈活,故這種雲龍多在龍袍、室內織物中表現。也經常在建築、器物上出現。 行龍,這種龍形圖案,多作行走狀,表現得極為健壯有力,一般多為服裝織物中的雕綉和建築圖案表現。在龍袍面料中表現為與海浪圖案融合在一起的」海水龍」、與穿枝蓮、吉祥牡丹結合在一起的「穿花龍」,這些都是在清代的織物中特有的表現。 「龍」在中國古代,取其奇數為吉祥如意的含義。清代在服裝、建築、器皿上應用不同的龍作裝飾是一種繼承和發展。奇數龍圖案除了應用在龍袍上外,還常常出現在建築上,如九龍壁、九宮格龍圖案、九九間宮殿龍飾等,都是以九龍做裝飾,顯示出統治者的赫赫權位。 蟒袍,又叫「花衣」是清代官員及其「命婦」穿在外褂內的專用服裝,並以蟒數及蟒爪數量區分等級。但民間習慣將五爪龍形蟒稱為龍,四爪龍形蟒才稱為蟒,實際上「龍」和「蟒」的造形基本相同。只是頭部、尾部、火焰等處略有差別。袍服中除蟒數、蟒爪以外,還有顏色的禁忌。如皇太子用杏黃色,皇子用金黃色,而下屬各王等官職不經「賞賜」是決不能穿黃色的服飾。否則,就犯欺君之罪也是格殺勿論的。 4、朝珠與朝帶 朝珠與朝帶,是清朝禮服中的一種佩飾,,自皇帝、後妃到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掛朝珠,是一種身份的象徵。而軍機處、科道、侍衛、禮部、國子監等所屬的官員,不分等級一律可掛朝珠。這也是我國古代王公貴族,佩玉之風的沿襲。也不可排除一種宗教信仰的原因。滿族信仰薩滿教和佛教,朝珠,有如佛家用的「念珠」。清代的朝珠,共有一百零八顆,用四個大珠將其分成四分,稱為「分珠」,象徵四季變化,在朝珠上還有三串小珠,稱做「紀念」。紀念上還有三個小分珠,據說是象徵一個月里,上中下三旬的三十天。朝珠是高級官員區分等級的又一種標志。 所謂朝帶,是一種用四塊金屬版為裝飾,銜接絲帶的腰帶。清代官員穿公服時要穿官靴,多為方頭靴,穿便 服時穿黑布鞋。靴與鞋的造型式樣有雲頭、雙梁、扁頭等樣式。另有一種公差等人穿的一種官靴,叫「爬山虎」快靴,底厚筒短,便於出門時跋山涉水。 總之,我國的官服制度與清代官服是建立在「人分五等,衣分五色」的舊時代的產物,是封建宮廷對統治制度的維護手段之一,隨著封建王國被推翻,封建的服飾等級制度逐漸在人們的觀念上土崩瓦解了。
三、 清代官服的文化蘊涵
其實,清代官服,我們並不陌生,它的獨特款式造型及色彩,我們今天都可從一些當代的文學作品、美術作品、戲劇、電影、電視劇中看到。它和清代的其它服飾一樣,是以濃郁的滿洲民族特色和獨特的裝飾風格,在我國歷史上曾經盛行過近三百年。清代的官服的制定與沿革是與滿族的習俗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它是以滿族服飾為基礎,有採納了漢族服飾中的某些元素發展而來的。因此,它引起了我們今天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及服裝史學等多方面學科研究的注意和興趣,從中可以窺見,滿族文化發展的歷史軌跡和民族之間的互相影響以及我國服裝發展、演變的規律。研究清代服飾及官服沿革與文化,也為電影、戲劇、美術界、歌舞等文化領域,提供詳實的背景材料和形象資料。 清代官服的繼承與演變,說明了清代不單繼承了漢族在歷史上衣著的長處,而且還把自己民族經歷過檢驗、實踐、證明既合於生活需要,又有民族特色的東西保留下來。它把繼承、改造、創新、有機地融合在一起,為中華民族的古代服飾開拓了一個新的境界。在清代服飾沿革中,盡管在民族「易服」上,他們為了鞏固其在全國的統治地位,推行了一套強硬的政策,但是在二百多年的實踐證明,這種長袍馬褂和短衣式的服裝結構,是有生命力的,從一定意義上說,也是對漢族傳統服裝的一種補充和發展。從衣著特點和傳播的持久性來分析,它是以新代舊的一種進步,是時代進步的一種反映,是時代進步的產物。可以說這種變革,已經形成我國傳統服制的又一次飛躍,是歷史上繼戰國時代的「胡服騎射」、「開放唐裝」之後的第三次明顯突變。所以說這種改革是起到了推進服飾演變的積極作用。 滿裝官服的長袖窄衣與歷代數千年的寬袍大袖和拖裾大冠形式相比,形成了鮮明反差和對比。
㈦ 詳細講下清朝人的官服、官帽
清代官員的補子大體分為文、武兩種。
文官為: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雁,五品白鷳,六品鸕鶿,七品鴻漱,八品鵪鶉,
九品練雀。
武官為:一品麒麟,二品獅,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是犀牛,九品海馬。
另外,御史與諫官均為獬豸。
清代官員頂戴分為朝冠與吉服冠兩種。朝冠的定製是:親王以下至一品官,其冠頂均用紅寶石,只是用所飾的珍珠(東珠)的數目來加區別。親王冠頂裝飾有10顆東珠,親王的世子冠頂裝飾有9顆東珠,郡王的冠頂裝飾有8顆東珠,貝勒冠頂裝飾有7顆東珠,貝子的冠頂裝飾有6顆東珠,鎮國公冠頂裝飾有5顆東珠,輔國公,不入八分公以及民公冠頂均裝飾有4顆東珠。侯爵的冠頂裝飾有東珠3顆,伯爵的冠頂裝飾有東珠2顆,一品官冠頂裝飾有東珠1顆。以上官員的頂戴上均銜紅寶石。二品官冠頂飾有小寶石1顆,上銜鏤花珊瑚(鎮國將軍和子爵同武一品官,輔國將軍和男爵同武二品官)。三品官頂戴上飾小紅寶石,上銜藍寶石。四品官頂戴上飾小藍寶石,上銜青金石。五品官冠頂飾小藍寶石,上銜水晶。六品官頂戴上飾小藍寶石,上銜硨磲。七品官冠頂上飾小水晶,上銜素金。八品官為陰文鏤花金頂,沒有裝飾。九品官頂戴為陽文鏤花金頂(指未入流的文九品)。會試中試貢士冠頂銜金三枝九葉。舉人、貢生、監生冠頂為鏤花銀座,上銜金雀。生員冠頂為鏤花銀座,上銜銀雀。
吉服冠的定製是:親王至貝子均用紅寶石頂,一品官用珊瑚頂,二品官用鏤花珊瑚頂,三品官用藍寶石頂,四品官用青金石頂,五品官用水晶頂,六品官用硨磲頂,七品官用素金頂,八品、九品均用鏤花素金頂。貢士用素金頂,舉人冠頂為銀座,上銜素金頂。貢生用鏤花金頂,監生、生員均用素銀頂。
按:清初確定百官朝冠制度,一、二、三品官都用起花金頂,上銜紅寶石,四品官朝冠上銜藍寶石,五、六品官朝冠上銜水晶,七品官朝冠為起花金頂,中嵌小藍寶石,八品官朝冠用起花金頂,九品官用起花銀頂。雍正五年,開始議定了冬夏所戴的涼帽、暖帽,其制式依照朝冠頂戴:一品官用珊瑚頂,二品、三品官用起花珊瑚頂,四品官用青金石頂,五品、六品用水晶頂,七品以下及進士、舉人、貢生均用金頂,監生用銀頂。雍正六年改七品官用鏤花水晶頂。雍正八年,改三品官用藍寶石或藍色明玻璃頂,六品官用硨磲或白色涅玻璃頂,七品官仍用金頂。從此以後,朝冠的形制及飾物遂成為定製
㈧ 清朝官員頭頂上帶的帽子叫什麼
叫做頂戴花翎。
清代「頂戴花翎」禮帽分二種,像斗笠樣的是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另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志,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藍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倒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後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范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而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因國庫空虛,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為7000兩實銀,藍翎為5000兩實銀!
㈨ 清代不同品級的官服和官帽的區別及圖片,最好有圖說明。
清代官服補子:http://www.arts163.com/Article_Search.asp?Field=Title&Keyword=補子&ClassID=0&page=1
㈩ 清朝官服的裝扮,不同品級都有哪些不同
在中國古代的時候,官位的階級是有明確的劃分,為了區分每個人的地位高低,通常都是通過衣服、帽子、朝珠來判斷,我們經常在電視劇裡面都能看到,如果一個人陞官或者是降職,首先都會拿去帽子、換掉官服,以表明身份的變化。清朝時候,只有皇室和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可以穿朝服、戴朝珠,不同地位的朝珠質地和數量是不同的。文官的朝服綉禽獸,成語「衣冠禽獸」也是因此而來。從一品到九品分別是: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文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鸂鵣,八品鵪鶉,九品練雀;武官規定為一品麒麟,二品獅,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大家都很熟悉的一個詞「頂戴花翎」,這也是區分官級的重要標志,材質有紅寶石、青金石、水晶、素金等。
清時官員的服飾有嚴格的規定,依品質,數量,顏色的不同來區分官位的大小,是不許濫用的。
服飾大致有下列五種:一,頂戴,二,蟒袍,三,補服,四,腰帶,五,坐褥。
這里把各品穿戴的頂戴,蟒袍,補服列表如下: 頂戴 蟒袍 補服
一品 珊瑚 九蟒五爪 (麒麟) 仙鶴
二品 起花珊瑚 九蟒五爪 (獅子) 錦雞
三品 藍寶石及藍色明玻璃 九蟒五爪 (豹子) 孔雀
四品 青金石及藍色涅玻璃 八蟒五爪 (虎) 雪雁
五品 水晶及白色明玻璃 八蟒五爪 (熊) 白鷳
六品 硨磲及白色涅玻璃 八蟒五爪 (彪) 鸕鶿
七品 素金頂 五蟒四爪 (犀牛) 紫鴛鴦
八品 起花金頂 五蟒四爪 (犀牛) 鵪鶉
九品 鏤花金頂 五蟒四爪 (海馬) 練雀
未入流 鏤花金頂 五蟒四爪 (獬豸) 黃鸝 (御史、按察史、提法史等衣飾圖案為獬豸) 明朝總督和巡撫合稱「督撫」,是臨時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