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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帽子自製

發布時間:2021-08-10 09:34:53

❶ 清朝的帽子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志,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蘭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到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後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范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而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因國庫空虛,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為7000兩實銀,藍翎為5000兩實銀!

頂戴花翎分等級 一頂官帽一把毛除了補服外,各級官員還分「頂戴花翎」,「頂子」也是區別清朝官員品級的重要標識。「頂戴」分朝冠用及吉服冠用兩種。朝冠頂子共有三層:上為尖形寶石,中為球形寶珠,下為金屬底座。吉服冠頂子比較簡單,只有球形寶珠及金屬底座兩部分,底座用金的,也有用銅的,上面鏤刻花紋。頂珠的顏色及材料有多種,反映不同官員的品級,按照清朝禮儀:一品官員頂珠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陰文鏤花金,九品陽文鏤花金。頂無珠者,即無品級。如果清朝官員犯法,就要把頂戴花翎拿下,表示解除他的一切職務。在現在的許多電視劇里,看著扮演清朝官員們戴的『頂戴』,其實有許多錯誤的地方。他們戴的頂戴上面的翎子只有一根孔雀毛,這樣的翎子在清朝是不會出現的。當時的翎子是藍翎裡面加上孔雀毛,分出單眼花翎、雙眼花翎、三眼花翎幾個檔次,按照立功的大小來賞賜幾眼翎子,所謂眼就是孔雀毛上的彩暈,而且孔雀毛也不是一根,是厚厚的一把。尺寸圖案規定嚴私自改變必重罰清代皇家宗室的補服和補子,均是由南京、蘇州、杭州即江南三織造訂做進貢的,用料講究,做工精良,尺寸、圖案都有嚴格規定,官員不能私自改變身上與其品級相對應的官服。

❷ 清朝官帽是用什麼材料做的

清朝官帽分為夏冬兩種服冠:

夏常服冠 : /___\ (斗笠形)

每歲農歷三月十五日改御夏朝服,本藏品屬夏季帽式,夏式帽冠也稱
為涼帽,夏帽冠檐並不上折而敞直,夏季官帽用的村料和尺吋多變,
績玉草或藤絲,竹絲為質,帽表裹以羅絹,帽體呈圓形,外罩白布,
帽身覆有織網,紅紗綢里,黑地織金包緣,緣上有黑帶圓邊,
上綴朱緯,朱緯以紅絲織成,以紅線縫在帽冠上,帽前緣飾有東珠一顆,
這類帽式為清朝高級官員日常戴用。

冬常服冠: \___/ (倒梯形)
每歲農歷九月十五日或二十五日改御冬朝服,冬式帽冠也稱為暖帽,
冠檐反折向上圍著帽頂, 以薰貂、青絨或黑貂皮毛製成 (一說是
海獺、海狸或黃鼠狼皮毛薰染而成) ,上綴朱緯,朱緯以紅絲織成,
但較為短小,帽體呈圓形,粗厚紙圓邊為質,外罩黑布及圍上青絨
在外,紅紗綢里,帽胎兩側縫上系帶。

❸ 我想知道清朝宮廷風後妃的那個帽子怎麼做啊

請問你問的是不是鈿子?
如果是的話這里有個貼吧的鏈接 你可以去看看
http://tieba..com/p/1627844555?pid=20343882945&cid=0#20343882945

我看別人說這么弄得 弄點黑卡紙糊一個這種形狀,外面蒙上黑網紗或者黑布,然後把裝飾貼上去就像樣了。鈿子後面有兩條帶子,帶的時候綁在發髻上。

如何簡單製作清朝皇帝的帽子

拿長方形的紙做個尖帽中間加個絨球四周折一下

❺ 清朝阿哥帽的製作方法

清朝改歷代的朝冠為禮帽,禮帽又稱為「頂戴」或稱為「頂子」。禮帽分為兩種,一種為夏天戴的涼帽,另一種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涼帽為喇叭形,無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湖色或黃色,上綴紅纓頂珠。暖帽為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絨線所製成的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一般官員只可用黃貂,高等的可以用黑貂,只有皇帝可以用紫貂。
清用以區別官員品級的帽飾。以紅寶石為最高,依次為珊瑚、藍寶石、青寶石、水晶、硨磲、素金、鏤花陰文金頂、鏤花陽文金頂。革職或降職時,即革除或摘去所戴頂子。朝冠與吉服冠在三品以上略有區別,如紅寶石僅用文武一品官朝冠,吉服冠用珊瑚。進士、狀元朝寇特用金三枝九葉,舉人用金雀,生員用銀雀;朝服則舉人以上用素金,與七品官司同,生員用素銀。僭用帽頂有厲禁,對八九品原用鏤花陰、陰文金頂者,如因軍營保舉及捐納得虛銜者,雖居微職,亦可依其虛銜戴頂子。
清朝皇帝的朝冠有冬夏之分,是皇帝在朝會、祭祀時戴的禮帽。冬朝冠面為熏貂和黑狐,夏朝冠面為玉草。無論冬夏朝冠皆帽檐上仰,覆以珠穗,正中飾三層金頂,每層間飾以一等大東珠一顆,環繞金頂周圍,飾以四條金龍,龍的頭上、脊背各鑲嵌一顆一等大東珠,四龍口中各銜一顆大東珠,帽後飾一等東珠七顆,皇帝的朝冠上共飾有二十二顆大東珠。
頂戴指代表官階的頂珠,不同的頂珠質料和顏色代表不同品級,清政府規定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一品為紅色明玻璃,二品為紅色涅玻璃,三品為藍色明玻璃,四品為藍色涅玻璃,五品為白色明玻璃,六品為白色涅玻璃,七品以下仍然用金色頂戴。
在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琺琅或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藍翎兩種。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又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說明功勛越高。
順治十八年(1661年)的《大清會典》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
後制定:貝子和固倫額駙(即固倫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即和碩公主的丈夫)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必須是滿洲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單眼花翎。
藍翎為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藍翎一般都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
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

❻ 清朝格格帽子怎麼做

用珍珠一個一個的慢慢串。

❼ 清朝朝廷人員的帽子是用什麼做的

禮帽分二種:

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二為涼帽,涼帽的形制,無檐,形如圓錐,俗稱喇叭式。材料多為藤、竹製成。外裹綾羅,多用白色,也有用湖色、黃色等。上綴紅纓頂珠。頂珠是區別官職的重要標志。

清代男子的官帽,有禮帽、便帽之別。禮帽俗稱「大帽子」,其制有二式:一為冬天所戴,名為暖帽;一為夏天所戴,名為涼帽。暖帽的形制,多為圓型,周圍有一道檐邊,材料多為皮製,也有用呢制、緞制及布制的,視其天氣變化而定。顏色為黑色為多。皮毛之類也有分別。最初,以貂鼠為貴,其次為海獺,再次為狐,其下則無皮不用。由於海獺價格昂貴,後用黃狼皮染黑代替,名為騷鼠,時人爭相仿效。康熙年間,一些地方出現一種剪絨暖帽,色黑質細,宛如騷鼠。由於此類價格低廉,一般學士都樂於戴用。暖帽中間還裝有紅色帽緯,或以絲制等。帽子的最高部分,裝有頂珠,材質多以紅、蘭、白、金等色寶石。頂珠是區別官職的重要標志。按照清朝禮儀:一品官員頂珠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陰文鏤花金,九品陽文鏤花金。頂無珠者,即無品級

❽ 清朝皇帝戴的叫什麼帽子,為什麼要這么設計

清朝皇帝戴的叫夏朝冠。因為滿族人前身是女真族,源自金人在帽上裝飾頂珠習慣,再由元人的鈸笠冠演革而成的。

皇帝夏朝冠:冠形作圓錐形,下檐外敞呈雙層喇叭狀。是由一種滿洲人稱為「得勒蘇」的草桿編成,此草產在清人興起的東北地方,清廷特稱其為「玉草」;帽上面鋪飾朱緯,頂平覆錦,植冠頂,冠額綴金佛,後飾舍林;冠形斗笠狀,有短冠檐平敞。

以紅紗或紅織金為里,外層綴朱緯,內層安帽圈,圈上綴帶。冠前綴金累絲鏤空金佛,金佛周圍飾東珠十五顆,冠後綴金累絲鏤空舍林,有東珠七顆。冠頂部再加金累絲鏤空雲龍,嵌大東珠寶頂。

(8)清朝帽子自製擴展閱讀

清代凡由內務府發交江南江寧蘇州二府、浙江杭州府及兩淮織造司、局織造的御用冠服、妃嬪暨皇子、公主朝冠朝服,均依禮部定式或皇上命題由內務府或如意館畫師繪制重彩工筆小樣和墨線勾勒局部加彩的衣服裁剪大樣,交總管太監呈皇帝御覽。

或經內務府大臣直接審閱後連同批准件送發織造,織成匹料後再送到裁作、綉作、衣作分別在衣料上綉花、裁剪、縫制。

完成之後,凡上用者陸路運送進京,宮用者水運進京,於限期內送交內務府廣儲司的緞庫驗收,這些小樣都附有白紙或黃紙墨跡題簽,有些並署有畫畫者的真實姓名,如「臣沈振麟恭畫」、「臣謝醇恭畫」、「臣沈世俊恭畫」等。

❾ 清朝皇帝的帽子要用手工做出來

清朝改歷代的朝冠為禮帽,禮帽又稱為「頂戴」或稱為「頂子」。禮帽分為兩種,一種為夏天戴的涼帽,另一種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涼帽為喇叭形,無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湖色或黃色,上綴紅纓頂珠。暖帽為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絨線所製成的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一般官員只可用黃貂,高等的可以用黑貂,只有皇帝可以用紫貂。
清用以區別官員品級的帽飾。以紅寶石為最高,依次為珊瑚、藍寶石、青寶石、水晶、硨磲、素金、鏤花陰文金頂、鏤花陽文金頂。革職或降職時,即革除或摘去所戴頂子。朝冠與吉服冠在三品以上略有區別,如紅寶石僅用文武一品官朝冠,吉服冠用珊瑚。進士、狀元朝寇特用金三枝九葉,舉人用金雀,生員用銀雀;朝服則舉人以上用素金,與七品官司同,生員用素銀。僭用帽頂有厲禁,對八九品原用鏤花陰、陰文金頂者,如因軍營保舉及捐納得虛銜者,雖居微職,亦可依其虛銜戴頂子。
清朝皇帝的朝冠有冬夏之分,是皇帝在朝會、祭祀時戴的禮帽。冬朝冠面為熏貂和黑狐,夏朝冠面為玉草。無論冬夏朝冠皆帽檐上仰,覆以珠穗,正中飾三層金頂,每層間飾以一等大東珠一顆,環繞金頂周圍,飾以四條金龍,龍的頭上、脊背各鑲嵌一顆一等大東珠,四龍口中各銜一顆大東珠,帽後飾一等東珠七顆,皇帝的朝冠上共飾有二十二顆大東珠。
頂戴指代表官階的頂珠,不同的頂珠質料和顏色代表不同品級,清政府規定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一品為紅色明玻璃,二品為紅色涅玻璃,三品為藍色明玻璃,四品為藍色涅玻璃,五品為白色明玻璃,六品為白色涅玻璃,七品以下仍然用金色頂戴。
在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琺琅或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藍翎兩種。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又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說明功勛越高。
順治十八年(1661年)的《大清會典》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
後制定:貝子和固倫額駙(即固倫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即和碩公主的丈夫)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必須是滿洲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單眼花翎。
藍翎為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藍翎一般都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
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
清代一般的盔帽,無論是用鐵或用皮革製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後左右各有一梁,額前正中突出一塊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盤,盔盤中間豎有一根插纓槍、鵰翎或獺尾用的鐵或銅管。後垂石青等色的絲綢護領,護頸及護耳,上綉有紋樣,並綴以銅或鐵泡釘。鎧甲分甲衣和圍裳。甲衣肩上裝有護肩,護肩下有護腋;另在胸前和背後個佩一塊金屬的護心鏡,鏡下前襟的接縫處另佩一塊梯形護腹,名叫「前擋」。腰間左側佩「左擋」,右側不佩擋,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圍裳分為左、右兩幅,穿時用帶系於腰間。在兩幅圍裳之間正中處,覆有質料相同的虎頭蔽膝。清代八旗兵的甲胄,用皮革製成。此服供大閱兵時穿用,平時收藏起來。清代除滿八旗外,在蒙古設蒙古八旗,在漢族設漢八旗,參加大閱兵的實為二十四旗。
清代一般的盔帽,無論是用鐵或用皮革製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後左右各有一梁,額前正中突出一塊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盤,盔盤中間豎有一根插纓槍、鵰翎或獺尾用的鐵或銅管。後垂石青等色的絲綢護領,護頸及護耳,上綉有紋樣,並綴以銅或鐵泡釘。鎧甲分甲衣和圍裳。甲衣肩上裝有護肩,護肩下有護腋;另在胸前和背後個佩一塊金屬的護心鏡,鏡下前襟的接縫處另佩一塊梯形護腹,名叫「前擋」。腰間左側佩「左擋」,右側不佩擋,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圍裳分為左、右兩幅,穿時用帶系於腰間。在兩幅圍裳之間正中處,覆有質料相同的虎頭蔽膝。
皇太後和皇後的冬朝冠為熏貂。上綴朱緯,頂三層。飾有珍珠、金鳳、寶石、珊珊等飾物,冠後有護領,垂明黃帶;夏朝冠為青絨。
清代改冠制,禮帽分二種,像斗笠樣的是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另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志,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藍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倒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後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范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
皇後、皇太後朝冠亦以一、二、三等東珠為主要飾物。完頂為三隻重疊的金鳳,鳳間飾三顆一等大東珠,每隻金鳳的頭部、翅膀各飾二等東珠三顆、三等東珠一顆,金鳳的尾部各飾小珍珠十六顆,三隻金鳳的口中各銜三等東珠一顆。朝冠的檐部綴七隻金鳳,每隻金鳳各飾二等東珠九顆、小珍珠二十一顆,貓眼石一顆。冠後部飾金金一隻,貓眼石一顆,小珍珠十六顆。金尾垂珍珠橫二排豎五行共三百零二顆四等東珠。 皇帝、皇後、皇太後、皇貴妃及妃嬪以至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官員皆可穿朝服、戴朝珠。但根據等級身份不同,朝珠的質地亦不相同。只有皇帝、皇後、皇太後才能佩戴東珠朝珠,東珠朝珠由108顆東珠串成,每27顆東珠又用4粒紅珊瑚結珠等距間隔出上、下、左、右四部分,其上部結珠呈葫蘆形稱「佛頭」。佩戴朝珠時,佛頭垂於背後,並用黃絛帶連接一組玉飾,稱做「背雲」。朝珠垂在胸前的左右紅珊瑚結珠處,分別飾一串和二串綠松石珠串,稱為"紀念"。朝珠的構成,有著深刻的含義。108顆東珠代表一年十二個月,四個紅珊瑚結珠象徵春、夏、秋、冬四個季節,下垂於背後的佛頭、背雲,寓意"一元復始",三串綠松石紀念表示一月中的上、中、下三個旬期。皇帝穿朝服時戴一盤東珠外,還在兩肩斜 持兩盤紅珊瑚結珠,以示身份特殊。
清朝官員帽頂鑲嵌天然野生珍珠(主要是東珠),但珍珠數量有嚴格區別,即官銜愈高,珍珠數量愈多,但最多不超過9顆,具體規定:親王朝冠飾東珠9顆,郡王朝冠飾東珠8顆,貝勒朝冠飾東珠7顆,貝子朝冠飾東珠6顆,鎮國公朝冠飾東珠5顆,輔國公朝冠飾東珠4顆,侯朝冠飾東珠3顆,伯朝冠飾東珠2顆,子朝冠飾東珠1顆,其餘非高官厚祿的沒有資格使用東珠。 官員戴的官帽又稱大帽,共有兩種:一為冬季所戴,稱「暖帽」;一位夏季所戴,名「涼帽」。根據規定,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後來北洋艦隊則較為特殊,一年四季均為暖帽)。暖帽多為圓形,周圍有一道檐邊,材料多為皮質,也有緞質、呢質、布質,視氣候而變,暖帽中間裝飾有用紅色絲絛編成的帽緯,俗稱「紅纓」。帽緯之上裝有頂珠,按品級而異,無品則無頂。涼帽為圓錐形,用藤、竹、篾席、麥秸等編成,外裹綾羅,顏色多為白色,也有湖色及黃色。涼帽頂上也裝有紅纓、頂珠,制同暖帽。另,凡戴官帽,都需在頂珠之下,裝一支兩寸長的翎管,用來安插翎枝。花翎用孔雀翎毛做成,俗稱孔雀翎,藍翎則用鶡羽製作。
清代用以區別官員等級的帽飾。通常皇帝可賞給無官的人某品頂戴,亦可對次一等的官賞加較高級的頂戴。例如總督為從一品官,賞加頭品頂戴,即等於按正一品待遇。戴亦作帶。
清初雍正八年以前,頂戴定製如下:
一品用紅寶石頂,二品用珊瑚頂,三品用藍寶石頂,四品用青金石頂,五品用水晶石頂,六品用硨磲頂。後來因為用玻璃代替了寶石,所以稱呼上,也相應地發生些變化。如稱一品為亮紅頂,二品為涅紅頂,三品為亮藍頂,四品為涅藍頂,五品為亮白頂,六品為涅白頂。至於七品的素金頂,也被黃銅所代替了。
朝珠,是清朝禮服中的一種佩飾。按清《會典》規定,自皇帝、後妃到方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掛朝珠。但京官、軍機處、輸詹、科道、侍衛、禮部、國子監、太常寺,鴻臚寺等處所屬的官員,不分品級一律可戴朝珠。
王公大臣,除不許用東珠或珍珠朝珠以外,任何質料不限,諸如,珊瑚、瑪瑙、象牙、翡翠、蜜臘、琥珀、碧璽……等,總之,都是用名貴的材質做所。
只有皇帝才能用東珠和珍珠作為朝珠。
諸王用珊瑚朝珠,珍珠紀念。一品大臣也用珊瑚朝珠,五色紀念。文職五品、武職四品以上,允許用雜寶諸香朝珠,珊瑚寶石紀念。雍正六年,特准內務府六品主事等官員掛朝珠。乾隆二年,特准翰林院修撰、編修、檢討一體懸戴素珠。五年,准京官禮部司務、太常寺博士、典簿、讀祝官、贊禮郎、鴻臚寺鳴贊、光祿寺署正等掛素珠,但平時不準用(後來可以)。
武職後來改制也比較復雜,五六品侍衛等等也可用。
宮內太監,有頂戴就有朝珠,不過如果不是御前太監必須當差超過三十年才能得到頂戴;御前太監必須自幼凈身入宮才能充當。

❿ 清朝皇帝的帽子

清朝皇帝的朝冠有冬夏之分,是皇帝在朝會、祭祀時戴的禮帽。冬朝冠面為熏貂和黑狐,夏朝冠面為玉草。無論冬夏朝冠皆帽檐上仰,覆以珠穗,正中飾三層金頂,每層間飾以一等大東珠一顆,環繞金頂周圍,飾以四條金龍,龍的頭上、脊背各鑲嵌一顆一等大東珠,四龍口中各銜一顆大東珠,帽後飾一等東珠七顆,皇帝的朝冠上共飾有二十二顆大東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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