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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旗袍一杯咖啡一天的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29 06:41:12

⑴ 急!!!《银色十字梦》一共多少

不是,后面还有,我不知道共有多少章。这是火焚后面的小章节题:
重新开业的糖果屋(上)
重新开业的糖果屋(中)
重新开业的糖果屋(下)
小白的真面目
小白的八卦
魔物
结界
巫马火野
闻人白
盟约
入魔界
幻像
迦斯
幸福
误解
天界
永恒的守护
幸福开始的地方(大结局)
http://www.01txt.cn 上可以下载(记得解压),在线看的不够全
你还可以看《奇妙糖果屋》,是后继内容,暂时没连载完,估计四月出吧!

小白乖乖趴在我怀里,轻轻舔我的脸。(这是火焚的内容)

重新开业的糖果屋(上)

脸颊挨着它毛茸茸地身子,我喃喃着。

小白乖乖趴在我怀里,轻轻舔我的脸。

厚重的黑色窗帘挡住了冬日温暖的阳光,我睁开眼睛,脑袋秀逗半晌,随即想起昨晚送离回寓所,然后……

然后我睡着了?左右看看,离已经不在沙发上了。

浴室的门“啪”地一下打开,他婀娜多姿地走了出来。

……我目光呆滞地看向他,他竟然穿了摩文的那一件大号白色棉质睡衣,睡衣上印着一只夸张至极的流氓兔……

穿着流氓兔睡衣也能如此婀娜多姿的家伙……他倒将摩文的姿态演了个十成十。

一只高脚酒杯忽然递到面前,我抬头,看到穿着睡衣的离,一脸困倦的模样性感极了。

“要来一杯吗?”轻轻摇晃着手中的酒杯,他看着杯里殷红的液体微笑,十分的优雅,不,简直优雅至极,跟昨天晚上发酒疯的那个家伙判若两人。

我无声地接过。

杯中的液体有着腥甜的味道,我正好饿了。

“白颜夕机关算尽,最后也只是成了你附身的依凭,宗教裁判所与魔界对立了数千年,如今却也在一夕之间烟消云散,呵呵……”他半倚在沙发上轻啜着杯中殷红的液体,看着我,笑得别有居心。

附身的依凭?

我的手微微一颤,白颜夕当初趁我堕天之时将我吞噬固然是为了得到我的力量,只是当时,还是莉莉丝的我心中所想的,其实也不过是为了替自己找一个肉身吧。

而白颜夕的出现,便是再合适不过了。对于堕天的莉莉丝来说,还有什么比吸血女王白颜夕更适合她的黑暗体质呢。

虽然被白颜夕压制了那么久,但一旦有机会便从她的身体里分离出来了。我是莉莉丝的转生。

……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我的确将白颜夕彻底吞噬了。

就和……米迦勒一样。

不同的是,米迦勒在迦斯的体内,痛不欲生的那一个是我。

而我的白颜夕的体内,悲哀的那一个……是闻人白。

然后冷不丁地想起这一回与宗教裁判所的大战,大家都来了,连萨麦尔那个大魔王都没有缺席,闻人白怎么会没有来?洛特说他不见了是什么意思?因为迦斯的事,我浑浑噩噩了许久,竟然一直没有问起他,看来找个机会得问问。

一旁的小白跳到我的膝上,我下意识地抱住他,垂首不语。

“要占卜吗?”他仰头饮尽杯中的液体,看着我微笑。

我扬眉看他,这个自欺欺人的家伙,真拿自己当摩文了。

“不了,我该回去了。”抱着小白站起身,我淡淡说着,便要离开。

他起身挡住我,似是还想说些什么。

“我的陛下说,她要回去了。”冷不丁地有人将我拉进怀中,道。

我惊讶地侧头,看到洛特一脸笑眯眯的样子,这个家伙怎么会在这里?莫非……他一直都在?从昨晚我离开锦绣糖果屋时便一直都跟着我?

“执政官。”离面色微冷,严格来说,他和洛特是有过节的。

“咦呀,摩文啊……”洛特笑眯眯的。

他明明知道眼前这个身体住着另一个灵魂,却一脸不知道的样子,装傻他是最拿手的。

“我们锦绣糖果屋新开张,有空欢迎光临。”他有模有样地递上一张名片。

我傻眼,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成了锦绣糖果屋的店员了?岂有此理,这不和我抢饭碗么。

离冷冷看着洛特,随即也咧嘴笑开,“我会的。”

洛特颔首,拉着我大大方方地走出了大门。

门外,天已经大亮,阳光灿烂。

两只吸血鬼手拉手走在阳光下,引来路人的注目,当然被注视的原因不是因为我们是吸血鬼,毕竟谁也不能一眼就认出我们是什么东西。众人瞩目的焦点显然是我身边的洛特,那只超级自恋的吸血鬼长得还是有些自恋的本钱的。

“一直跟着我?”

我侧头,看着他的手,他的手紧紧拉着我的手。

“晓晓啊……人心险恶,怎么能够随便跟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呢?万一危险遇到危险怎么办,万一被人轻薄了又怎么是好……万一……”

我歪着脑袋,看着眼前喋喋不休,顾左右而言其他的吸血鬼,嘴角一点一点上扬。这个家伙,该不是忘记我有多恐怖了吧,就如离所说,是我吞噬了白颜夕,是我一手毁了宗教裁判所……

像我这样的妖魔,谁见了不是绕道走呢。

“年纪大了果然比较罗嗦。”我点点头,煞有介事地下结论。

“嗯……”洛特点点头,随即瞪我,“嗯?我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你居然……”

我白他一眼,“上次你说闻人白不见了……是什么意思?”

“小白被萨麦尔那个家伙盛怒之下打伤了,后来得到消息说有除魔者攻进魔界,我即使发现他不见了,也没有时间再去找他,以他的能力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下意识地抚向心口,抚到一团小团球,它乖乖地躲在我的衣服里,我发现它尤其喜欢待在靠近我心口的地方。

白颜夕再一次出乎意料地没有发飙,我皱皱眉,百思不得其解。

“晓晓,晓晓,我不问问我是怎么脱险的么……”洛特不依不饶地粘了上来。

“你不是没事嘛。”我不以为意地说着,丢下他径自往前走。

身子忽然被扣住,有一双修长的手臂自身后将我紧紧拥住,我怔了怔,想回头。

“别回头。”洛特地我耳边轻声道,“我很害羞的,我只说一次。”

害羞……

我忍住爆笑的冲动,这个家伙怎么看都与“害羞”这两个字搭不上边,“皮厚”比较适合他。

“我会永远都陪在你的身边,并且……永远对你好……”他靠在我的耳边,轻声道,“如果对你好是一种罪,我不介意永远犯罪,直到我化为灰烬那一天为止……”

昨天晚上的话,他果然……都听到了。
重新开业的糖果屋(中)

“她、是、我、的。”一个冰冷冷的声音猛地响起,带着可以把人冻成冰棍的寒意。

抖了抖,我看到一脸阴沉的微生阳正站在马路对面。

奇怪,我为什么要抖,为什么要心虚。

果然,我幼小的心灵被微生阳虐待出阴影了……

万恶的魔王啊……

洛特有恃无恐地抱着我,唯恐天下不乱。我怀疑他一开始就看到微生阳了,才会故意作这些奇奇怪怪的举动惹毛他。

“过来。”踱到我面前,微生阳眼神冷得可以冻死人。

“不要。”洛特笑眯眯地摇头,将我抱得更紧一些。

“不要惹我生气。”微生阳扫向我。

我简直无语问苍天,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一个阳光美男,一个冷漠美少年,如此抢眼的两个人立刻引来路人围观。

“他们在干什么?拍戏吗?”

“哇,那个蓝眼睛的男人好帅啊……”

“嘁,我倒觉得那个冷冰冰的美少年更有气势!”

“那个女的是谁?”

“长得一般嘛……”

耳边传来窃窃私语。

我开始磨牙。

“啊!我知道了,一定是那个女人脚踩两只船,被抓到了!”人群中,有人作恍然大悟状。

然后我感觉到众人皆以鄙视的眼神看向我。

我极度无语。

“过来。”唇微抿,微生阳眯起眼睛,眼里开始酝酿着黑暗的气息。

我大叫不好,这个家伙要变身!

看那些围观者看得津津有味,全然不知死活,要是微生阳这个家伙变身,这里还不乱了套。

我连忙当机立断,第一时间扑进他怀里。

“晓晓……”

洛特哀叫。

“敢变身试试。”我状似亲昵地抱着他,实则伸出魔爪作出“挠痒痒”状威胁他。

微生阳沉默。

一手拉着唯恐天下不乱的洛特,一手拉着沉默是金的微生阳,我迎着众人鄙视的眼光,大无畏地迎着阳光回糖果屋。

糖果屋又重新开张了,而且生意火爆非常。

“洛特哥哥……这是什么糖果?”

“洛特哥哥,这种糖果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呢……”

“洛特哥哥,人家等好久了啦,你什么时候才有时间来招呼我们啊……”

一群花样美少女围着洛特,叽叽喳喳地问。

洛特身在百花丛中,乐不可吱,带着无敌的笑容一一介绍。

“洛特哥哥,你的店员制服好帅啊!”一个圆圆脸的女生扯着洛特的衣服。

……那是标准的吸血鬼打扮。

“这个糖果娃娃好可爱!”冷不丁地有人惊呼,发现新大陆一般。

“哇……”另一个女生也看上了,惊喜地去抢。

“我先看到的!”

“明明是我先看上的!”

“不行,这是我的!”

“我的!”

几个穿着校服的女生争得面红耳赤。

“她先看到我的。”粉嫩嫩的小手一指,糖果娃娃打了个哈欠睁开眼睛。

“啊?活的?!”

“天呐……是活的……”几个女生一惊一乍,随即一窝蜂地涌上。

“你好可爱,你叫什么名字?”

“奥兰多。”奥兰多乖乖回答。

“好可爱啊……”一个女生捏了捏他的白皙粉嫩的脸蛋。

奥兰多笑眯眯的也不恼,倒是我看得一头冷汗,这个家伙……我至今记得闻人白的告诫,这个家伙是魔界最强大的精灵……

下一秒,那个捏他脸蛋的女生脚一滑,摔了个狗啃泥。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那个女生倒下了,后面有无数的女生涌了上来。

“你几岁了?”另一个小女孩抱着他,爱不释手。

“七百六十二岁。”奥兰儿微笑。

沉默……

“哈哈哈……”那女生冷不丁爆发出一阵大笑,“好好笑……你好可爱啊……七百六十二岁!哈哈哈……”

奥兰多也不反驳,依然笑眯眯的。

那个大笑的女生便一直在笑,笑得涕泪纵横也停不下来。

“小优,你在笑什么啊。”旁边有一个女生推了推她,很费解的样子。

“哈……哈……我也不知道……哈,我停不下来……哈哈……”

看着笑眯眯的可爱万分的奥兰多,我一头冷汗。

原来果然是个小腹黑。

糖果屋女客众多,洛特大包大揽,忙得不亦乐乎,奥兰多不时制造一点小混乱,也自得其乐,我抱着小白百无聊赖地坐在柜台里闲闲地打瞌睡。

小山个头比较大,虽然长相忠良,但吃了身高的亏,一时没有MM敢上前搭讪,乌桑偷懒干脆躲在屋子里睡觉,微生阳依然老神在在地坐在以前常坐的那个靠窗的吧台上,鉴于他的脸上明明白白写着“生人勿进”四个字,一时也没有MM敢冒着生命危险上前搭讪。

我便抱着小白,笑眯眯地坐在柜台内看着满屋子的热闹,生活似乎一下子安定了下来。自从被转变为吸血鬼后便一直处于混乱中的生活似乎一下子回到了原点。当然,首先得忽视这眼前这几只魔族和吸血鬼的存在,自从宗教裁判所那一战之后,萨麦尔也不再提要带我回黑暗国度之类的话了,洛特也不说让我回魔界当女王的话了,就这样在锦绣糖果屋里待了下来。

抬头看了看时间,已经上午十点了,我转身倒了一杯咖啡递给微生阳,以前他总习惯这个时候喝一杯咖啡的。

他抬头看我一眼,伸手接过。

“莉莉丝……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呃……魔?”厚着脸皮坐下,我颇有些好奇自己的前生是什么样的。

看萨麦尔如此不离不弃,几千前也追着来,想必是个完美女人吧。

“她是天使。”看了我一眼,微生阳低头喝了一杯咖啡,淡淡地道。

天使?

果然情人眼里出西施。

“自私、傲慢,自以为是。”漫不经心地转动着手中的勺子,他波澜不惊地道。

我的嘴角不自觉地开始抽搐起来,我早该想到的,一个恶魔心目中,天使的形象会好到哪里去,在他嘴里,用天使来形容一个人多半是贬意的。

“呃,那你还……”我小心翼翼地措辞,尽量不刺激到他。

“嗯?”他侧头看向窗外的大街人来人往。

见他一脸漠然的样子,我火了,一拍桌子站起来,“既然又自私又傲慢又自以为是,你还缠着我干什么!”

他终于回头看我了,幽幽的黑色眼睛里似笑非笑的,“你?你还不是她。”

我彻底爆发了,“那你见人就说我是你老婆!毁我清誉!”

“你还没有觉醒,我在等你觉醒。”

“觉醒?”我眨巴了一下眼睛。

“莉莉丝不会不记得萨麦尔。”隔着吧台,他看着我,黑色的瞳孔里是深不见底的凉意。

很平淡的一句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感到心微微揪痛了一下。

有时候,平淡是一种升华到极致的感情。在数千年岁月的纠葛下,所有一切的话语都显得贫瘠,都不足以描述。

莉莉丝和萨麦尔为什么会堕天,他们为什么会从天使变成恶魔,我都不记得了。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有着怎么样惊天动地的故事,不记得他们之间是否有着生生世世的誓言。可是现在,只一句很简单的话,“莉莉丝不会不记得萨麦尔”,只这一句话,便让我的心隐隐揪痛。

莉莉丝不会不记得她的萨麦尔,可是我不是莉莉丝,我是东方晓,这个名字,注定我只属于一个人。

虽然……那个人,他是一个神职人员,他把对我好当成是一种罪。

“叮当……”门口的风铃清脆地响了起来,打破了我和萨麦尔之间诡异的气氛,也将我从莫名其妙的负疚感里拯救了出来。

一个穿着暗红色竖领风衣的男子走了进来,下一秒,已经有一半以上的女生堵住了门口。

“天……他好漂亮……”

“是啊!”

“他是夜魅酒吧的摩文……”

“嗯,他好帅的!我常常去听他唱歌……”

“他的声音也很好听啊……”

一群星星眼的女生流着口水一脸花痴状。

小山面色微沉,便要站起身,想来他是认出这个当年害得魔界大乱的罪魁祸首了,我预想到他这身高站起来会造成交通堵塞,更何况屋子里已经人满为患了,忙抢先一步,站起身按住他。

抬手优雅地拂了拂酒红色的长发,离无视那些围着他转的女生,径直走到吧台边坐下,正好坐在微生阳对面。

“你不是摩文。”微生阳看着他,淡淡开口,陈述一个事实。

离面色微变,好不容易维持住脸上优雅的笑意,“我是。”

“你不是。”微生阳面色依然淡淡的。

“我是。”嘴角抽搐了一下,离继续微笑。

“你不是。”

“我是。”

“你不是。”

“我是。”

“你是。”

“我不是……”

“对,你不是。”微生阳点头,很煞有介事的样子。

离吃鳖,第一回合,微生阳胜出。

看看斗鸡一样瞪着漂亮的眼睛快要爆发的离,再看看一脸漫不经心却丝毫不让的微生阳,我暗叹一声,拿了一杯咖啡走上前,放在离的面前,挡住两个几百岁了还斗嘴的老孩子。

几百岁那个是离,微生阳的年龄已经无从考究了……

离抬头看我一眼,放弃和微生阳斗嘴,修长的手指轻轻抚上我端着咖啡的手,害我手一抖,差点把咖啡洒了。

“晓晓,跟我去夜魅吧……”坐在吧台边未动,离微微仰头看我,白皙的脖颈近乎于完美,他微微勾着唇,冲我放电。

感觉到微生阳阴森森的气息,我嘴角抽搐了一下,怎么感觉战火蔓延了……这算不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你不是很喜欢夜魅吗?”离眨了眨眼睛漂亮的眼睛,加强电流。

于是,一旁阴森森的气息也更强了。

“我可以给你加工资哦。”离冲着我,笑得如蔷薇一般妖艳美丽。

感觉到强烈的怨念,我开始抹汗,一个洛特已经很刺激他了,怎么连离也来凑热闹……一个两个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真的把微生阳惹毛了,放了大BOSS萨麦尔出来,到最后冒死去灭火的那一个除了我还有谁……

“嗯,就这么说定了,到夜魅来工作吧。”离已经兀自得出结论。

“过来。”微生阳看向我。

叫我过来我就过来?我这么没有骨气吗?!

事实是,我真的很没有骨气,我想过去来着,可是离拉着我的手不放啊……

“过来。”大BOSS二度下令,面露不悦。

离面带微笑,紧紧揪着我的手不放。

我左看看右看看,分明是离刚刚在微生阳那里吃了鳖,故意拿我当道具来刺激他,随即我注意到正泡MM泡得不亦乐乎的洛特频频向这里张望,我立刻心生警觉,暗自祈祷洛特不要来凑热闹。

显然我忘记了,我是被上帝遗忘的种族……

正在拉扯之际……

“你们准备把我的晓晓怎么样!”一个英雄出现,来救美。

我已经汗流成河了。

“你来这里干什么!”洛特拉着我的胳膊,瞪向离,表示对多出一个情敌的不满。

离弹了弹手中的名片,正是洛特给他那一张。

洛特立刻一脸的后悔状。

“晓晓说要去夜魅工作了。”离微笑。

“我没有!”我忙撇清。

“她敢。”微生阳双眸微暗。

“晓晓……”洛特哀叫。

三个声音同时响起。

北风呼呼的吹过,乌鸦嘎嘎地飞过。

“都给我坐下,好好说话!”一手抱小白,一手叉腰,我一脸母老虎状,老虎不发威,都拿我当病猫。

寂静。

刚刚还热闹非凡的糖果屋里一片寂静,一众娇滴滴的美少女都杀气腾腾地瞪向我,对我虐待帅哥表示不满。

我无力地摆了摆手,大势已去啊。

看了看乖乖待在我怀里的小白,还是小白懂事又听话。见离还捏着我的手不放,我眉头一跳,极温柔地看向离,“放手。”

离抖了一下,松手。

“我不喝咖啡的。”幽幽地,他道。

“还嫌?”我眼睛一瞪。

“可以帮我调酒吗?”他深深地看着我,“你知道的,我想喝那一种。”

我心里微微一软,垂死挣扎,“这里是糖果屋,哪里有调酒的工具。”

离微微笑开,那样的如蔷薇一般美丽的笑靥连我都忍不住失了一下神,随着他含笑的目光,我看到吧台上竟然摆着一整套的酒具,我忍不住暗骂自己白痴,忘了他们都不是善男信女,一个个都是把魔法当儿戏的主。

“帮我调酒,可以吧……”软软的声音,带着些微的恳求,让人无法拒绝。

我认命地走到吧台内侧,开始调酒,摩文啊摩文,你教我调酒就是为了让我当他的调酒师吗!

随即注意到气氛不对,抬头一看,离正咧着一张嘴,挑衅地看着微生阳。

我一头黑线。

第二回合,离完胜。

重新开业的糖果屋(下)

于是,离成了糖果屋的常客,每天必到,每到必点“火焚”,然后坐在微生阳对面悠哉地一边喝着我调的“火焚”,一边游说我跳糟去他的酒吧当他的专属调酒师,说工资如何优渥,老板如何良善。每到这时,微生阳的脸都会黑得可以和锅底相媲美,我只能无视离的存在,真怕哪一天他玩火自焚,烧到他不要紧,要是殃及我这条小鱼就不好了。

所以,我总是战战兢兢地看着,怕离真的玩出火来,惹毛大BOSS,。

糖果屋是一栋洛可可风格的花园式建筑,微生阳的品味不错。自从糖果屋店员增加之后,他又用意念加大了空间,就像当初他用意念使糖果屋消失一样,魔法用得如此随心所欲,也真是令人嫉妒,下次得问问他知道不知道点石成金之法。

微生阳、洛特、乌桑、小山、奥兰多和我每人一间房,分配恰当。

一个魔王,两只吸血鬼,三个妖怪,很奇特的组合,但是因为有众帅哥坐阵,糖果屋的生意每天都好得羡煞旁人,常常搞得左边卖精品女装的老板娘和右边裁缝店的老板娘都来参观,说是参观,其实还是为了参观帅哥吧,卖精品女装的老板娘是个二十刚出头的时尚女孩,正是春心萌动的时候,每回见到洛特总是眼睛直直的收都收不回来,然后两个人眉来眼去好半天,再然后那个女孩总是被迷得七晕八素,傻呵呵地买一堆糖果回去。

生意一天比一天热闹,帅哥效应果然不同凡响,人手不够,我终于把乌桑从房间里轰了出来帮忙。

乌桑的标准造型是光着膀子,并且还背着一把大弓,虽然有型又很酷,可是要真这个样子走在大街上,那回头率也太高了不是。而且这造型太扎眼,太容易惹人注意,我们是魔,总不能太嚣张,还是低调些好。

所以见他总是光着膀子背着一把弓我觉得碍眼,便买了一件白色的T恤给他,T恤的正面印着一只超大的流氓兔,创意来自摩文的睡衣,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乌桑终于勉为其难地放下背在背上的弓,穿上T恤,想不到乌桑这个家伙打扮起来还真是人模人样的。

狼是一种骄傲又孤僻的动物,除了同类看谁都不顺眼,而乌桑又是狼族之王,自然也是个骄傲到欠扁的家伙。

可是最近乌桑的心情欠佳,我却是乐得看好戏,因为右边裁缝店的老板娘看上他了,裁缝店老板娘是个二十五六岁左右的女人,性子很直,又泼辣。她看上乌桑的事大家都知道,因为她每回收工都会来糖果屋坐坐,然后盯着乌桑看,真的是盯着看,眼睛一眨也不眨的。

“去,六号桌点了卡布其诺。”我手一指,道。

看了看六号桌那个穿着白色改良旗袍的女人,乌桑立马黑了脸。

我挑了挑眉,“还不去?”

“让洛特去。”乌桑的脸臭臭的。

“洛特忙。”我抬了抬下巴,示意在不远处“忙”着泡MM的洛特。

“让奥兰多去。”

我扭头笑眯眯地看了看坐在七号桌舔棒棒糖的奥兰多,他收起了透明的翅膀,身上穿着我买给他的蓝色小T恤衫,十分养眼的小正太一枚。因为看上去只有五六岁的样子,我便对外宣称他是我的远房小表弟,“他未满十八,我们糖果屋合法经营,不使用童工。”

“他已经七百六十二岁!”乌桑气得快炸了,“我还比他小一岁呢!”

“可是你看起来比他‘成熟’多了。”我咧嘴。

“小山去!”

“他身高比较困难。”

看了一眼冷冰冰的微生阳,乌桑自觉无望,便气呼呼地端了咖啡去六号桌。

“乌桑……”裁缝店老板娘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乌桑放下咖啡转身就走。

裁缝店老板娘眼明手快地一把拉住他,转身从身后拿了一个包递给他,“我给你做了一套衣服哦,也不知道合不合适,要不你试试,如果不合适再拿给我,我帮你改?”

乌桑皱眉,想要甩开她,却在见到那双白皙纤弱的手后犹豫了一下,犹豫也只犹豫了一下,下一刻他已经冷着一张脸想甩开她的手。

甩了一下,没甩开。

再甩一下,那只看似纤弱的小手还是牢牢地挂在他的胳膊上。

我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惹来乌桑的怒视。

裁缝店老板娘叫董家恩,虽然性子泼辣,但其实长得很漂亮,不过那一副我见犹怜的相貌与性格完全不搭。

她看上乌桑也不是偶然,事情要从三天前说起。

那一天,她心血来潮到糖果屋参观,进门的时候不小心拌了一下,正想起身的时侯,刚刚睡醒的乌桑刚好下楼,他看到一个纤弱的旗袍美女正蹙眉抚足,便扶了一把。

旗袍美女抬头,在看到乌桑的那一刹那,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便华丽丽的发生了。

事实证明以貌取人是不对的,在那张我见犹怜的精致脸蛋和纤弱瘦削的小小身板下,裁缝店老板娘董家恩其实有着一身的怪力,在我们看到裁缝店老板娘用纤细的小手拎着两个庞大的煤汽罐轻轻松松的走进裁缝店时,就明白了人不可貌相的真谛。

所以眼前乌桑想要甩开那只看似纤弱的小手,实则难上加难。

当然,他绝对不可能当众使用魔法,这是不允许的。

我不允许。

因为我还想好好在幸福街待着,万一被大家知道这里是恶魔大本营,岂不乱了套。

待乌桑咬牙臭着脸点头答应收下衣服的时候,董家恩才快乐地离开糖果屋,连点的卡布其诺都忘了喝。

果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一来二去,董家恩也混了个脸熟,常常做衣服送给乌桑,虽然他从来也不穿。

⑵ 旗袍可以穿着上班吗

平时上班能穿旗袍。
1.长度必须要过膝;工作的话旗袍的长度不宜过短,到小腿肚和脚踝那里的长度就刚刚好,也不能太长哦,长到拖地会给上司一种你很邋遢的感觉,而且太长的话工作穿走起路来也不利索。

2、颜色不宜太豔丽;通勤的话尽量穿白、灰、黑、棕这类比较温和的色系,即素色系,这种颜色给人的感觉很舒适。上班穿大红大紫这类过於豔丽的颜色会让人感觉你很浮躁,而且过於惹人注目。
正式场合
在一些诸如商会、年会以及重要社交活动的正式场合,穿对旗袍就显得尤为重要。旗袍的材质、面料以及刺绣的一针一线,每个小细节都必须精致,唯有如此,才能衬托你端庄大气的气质和高雅的品味。

可以选择雅致一点的改良旗袍。颜色可以选择素雅一些或是单色的。款式方面,正式的工作场合还是不要选择高开衩,无袖,太短的裙子,低胸的,太紧身的衣服。不便於工作。

关於穿旗袍上班合适吗,同事会不会觉得另类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穿旗袍上班,你是可以穿旗袍上班的
穿旗袍其实挺大方的,不过切忌穿得太耀眼或太突出体态和性感的,平日上班时,朴素的款式和颜色不会有问题。太耀眼反觉得像出席晚会似的,但大节日如春节後首日上班时耀眼一点却没问题紧身高叉露大腿或肩膊的都忌穿,因为旗袍其实对男性来说是一种很诱惑的服装,而且上班的场所一般还是比较正式的,你的穿著要是过於夸张,会让人觉得你很另类旗袍是中国女性的传统服装,被誉为中国国粹和女性国服 。虽然其定义和产生的时间至今还存有诸多争议,但它仍然是中国悠久的服饰文化中最绚烂的现象和形式之一。

所以,只有你在上班的时候不穿过於夸张和耀眼的旗袍,公司又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穿旗袍的话是可以穿的,穿上旗袍凸显你中国美的气质。

⑶ 一个令你无法忘记的校长故事!

标题:《难忘的校长室》
作者:极乐登徒
不管过去多久,我都无法忘记,甚至是在此事过去十余年,我也无法从阴影中走出,每每黑夜之时,总是会黯然哭泣。青葱的岁月,浪漫的年纪,然而对我来说,这一切的一切,都在17岁的那个夏天便不再拥有。。。。。。
我叫安娜,是一个很开朗的人,父母都是公司职员。在市十二中上高二。自小就很喜欢音乐和舞蹈,所以在校期间总是参与一些集体活动并且兼任班中的文艺委员。高二的生活很紧张也很快乐,学习强度的日益增加使得自身的压力越来越大,但反之,学校里的文艺活动也会使我享受这忙中偷闲的乐趣。不管是学校的话剧,还是节日的联欢又或者是时不时的班级会有,都会是我兴奋不已,因为在这些时候,我才能彻底的放松自己,不再想什么阿基米德定力还是三角函数,统统都抛到脑后,只有站在舞台上,身处聚光灯下,随着音乐的节奏翩翩起舞,只有这时我的身心才可平静。记得那是一个校庆的联欢。在联欢节目上,有一场我个人的独舞《天鹅之死》这是我最喜欢的节目。当大幕拉开,我身穿洁白的芭蕾服,在舒缓的音乐中,翩翩起舞,我醉了。世上在没有那首曲子能比这首更让人心醉。时而起身,时而旋转。不知不觉,曲近终了。我犹如剧中的白天鹅,在最悲伤的衣服中缓缓倒地,香消玉殒。“哗哗哗”满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知道,我的演出非常完美,面带潮红,我向观众们鞠躬致意。
再演出结束后,我和其他的参与演出的同学站在舞台上,接受校领导的点评。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陈校长。那个时侯他穿的得体的西服,一身鲜衣怒马。他将一束鲜花送到我面前说道“安同学,你的舞跳得很好,你也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再接再厉!”当时的我之是微微一笑说道“谢谢陈校长”,但我那里知道就是眼前的这位长者,导师,却在以后变成了我一生都挥之不去的噩梦!
第二次见到陈校长是在两个星期以后,那一次我负责担当一个为了欢迎市领导来学校视察所临时组建的一支礼宾队。我的身高有1米67.在女生当中可以说是鹤立鸡群了,高挑的个头和傲人的身材,使我脱颖而出,成为了这只临时礼宾队的队长,负责带领市领导参观校园。可以说这次当导游的经历很成功,事后陈校长把我们礼宾队的6个女孩子全部请出来吃大餐。在吃饭的事后,陈校长还点了红酒,校长说,“今天是一个高兴地日子。市领导对于咱们学校的工作很满意。当然这也少不了安娜同学的精彩讲解,来,我们满饮此杯!”所有的女同学都举起了自己的酒杯,陈校长也把一杯红红的葡萄酒推到了我的面前。不好推脱,我还是喝了,这是我第一次喝酒,那种涩涩的甜甜的感觉甚是奇妙,我只感觉天旋地转,但心里确是喜不胜收。我承认我喝醉了。饭后,陈校长说要送我回家。我知道以当时我的情况,纵然是不可能单独到家的,只好同意,校长开着自己的小轿车,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红酒的力道慢慢显现,我只感觉昏昏欲睡。我做了梦,梦到自己真的成了一名芭蕾舞演员,站在维也纳的金色大厅中,不关是柴可夫斯基的《胡桃夹子》还是《帕基塔》我犹豫一个仙子穿梭于其中。可突然我感觉到,一只粗糙炽热的大手,在我的大腿上肆意的揉搓,我不禁惊醒,只看到陈校长一只手看着车,另一只手在我的大腿上轻轻的婆娑,由于当时还没有来得及脱去礼宾司仪的衣服,所以当时的我,只穿了一件红色的旗袍,腿上也只穿了一双肉色的连裤袜,当时的我非常震惊!他是校长啊!一个年龄比我父亲还要大的男人!她的女儿也刚刚才上高中!我惊慌的打开腿上陈校长的手,陈校长笑了笑说“安娜,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子。你很想我的初恋情人。我有点忍不住了,我们交个朋友好吗?”
我赶忙坐直身体紧张到“陈校长,您是我们的校长,我很尊重您”
陈校长皱皱眉头道“安娜,我可没那你当我的学生。我一直拿你当我的妹妹看待,你叫我校长太生分了,叫我陈哥好不好?”
我一阵眩晕,一个40岁的哥哥,一个和我相差了23岁的哥哥,心中一阵冰凉,但嘴上也只能说“陈校长,您一直都是我们的校长,我怎么能叫您哥哥,太开玩笑了”
陈校长生气道“你们年轻人不都是很开放的嘛?怎么这个时候的你却这么死脑筋。还那么封建!”说完之后,陈校长再度将那双长满毛的大手放到了旗袍开襟的部分,肆意的揉搓我的大腿,我只感觉一阵恶心。面色潮红。嘴长的大大的,想喊却发不出声音。就如同一只旱地上的金鱼一般,张口疾呼。
我不知道多久才到得家,但我知道在这一路上我忍受了多少的屈辱,我不知道多少次把试图伸进我两腿之间的陈校长的大手从身上抽出去,我也不知道多少次,我推开了陈校长娜满是恶臭酒气的大嘴。我只知道,车子一停下来我便拉开车门飞速的奔跑回家,趴在床上大哭,事后我的了一场大病,在家休息了一个多月,病好以后我上学了,但我觉得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直觉的身体轻飘飘的,浑身无力。坐在课堂上的我也再也不会面带笑容,两眼黯然无神,如若神游。就这样浑浑噩噩了两个礼拜,我的噩梦来了。那是一个周二的午休,班主任刘老师,对我说,陈校长叫我去,校长室,说是要安排一下文艺周的工作,我浑身如坠冰窟“陈校长”这三个字好似晴天霹雳一般,我摇摇晃晃的走进了顶楼的那间校长室,我只记得,校长室的们是棕色的。
再进了门以后,我看到陈校长坐在一个超大的坐桌子里面。我只是站在门边。抱着双肩。陈校长走过来,把门反锁上,有把我拉到了沙发上,强行按我坐下说道“安娜,听说你生病了,好了没有”
我没有营养的回答道“好了,谢谢领导关心”。陈校长很不满意的,坐在了我的身边,一把抓住我的手,攥在手里,说道“都说了多少次。在没人的时候你可以叫我陈哥!”边说边用力的攥我的小手,并且用剩下的哪只手在我的腿上慢慢揉搓,“啊”我一声惊呼。说道,“校长,我要回去上课了”
陈校长笑了笑,对我说,“好好好,你把这杯咖啡喝了,我就让你回去上课”他说完,便指了指我进来的时候,他给我倒得那杯咖啡
我说“不喝了,我要去上课。”
陈校长立马挡在门边说道“你喝完了才能走,这个可是日本的蓝山咖啡,对于你的病有治疗效果!”陈校长一边笑一边说。
当时的我只想赶紧摆脱这恶魔的纠缠,想也没想,端起那杯咖啡一饮而尽。
慢慢的慢慢的,我只感觉浑身燥热,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从小腹生气,浑身骨软筋麻,面色潮红,口干舌燥,我只感觉到浑身的不自在,于是便对校长说,“我可以走了吧”
陈校长让开身子笑着对我说“你走吧,你走一个看看”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但急切的想离开,但当我迈开第一步脚的时候,我犹如踩到了棉花上一般,一步便跌落到陈校长的怀中。
“过来吧!我的小美人”陈校长一个熊抱把我抱起,并把我扔到了校长室里屋的行军床上。我只感觉到浑身无力,但我的意识还是清醒,我很害怕,很惊恐,但我的身体有异常的燥热,喉咙里好像塞入了麻核桃。一点也不能发生。接下来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我只觉得自己像一片烂布片一样被人斯来斯去。一股股的撕裂的疼痛从下面传来,我哭了。伤心地哭了,在我眼中能看到的也只有那棕色的大门,校长室的大门。一个小时后以后,我没有回教室,我走出了学校的大门,回了家,父母都在上班,家里就我一个人,我打开了家里的莲蓬头,让冰冷的水珠倾洒在我的身上,我用刷子用力的刷自己的皮肤,我感觉自己好肮脏,好肮脏,想用刷子将我身上的所有皮肤都刷掉!但我知道那样我也是肮脏的。我瘫软在地,痛苦的哭了。。。。。
事后我没有向父母说出实情,只是对父母说身体不舒服,那一晚,我扔掉了自己的舞鞋同时的我也将我那曾经美丽而又多彩的青春,抛入到垃圾桶中。
之后我辍学了,而后没有考上大学,自学了英语,在一个外企中做行政工作,每每深夜。我都会在恐慌中惊醒。然后发了疯一样跑到浴室用刷子刷自己。周而复始,直到我遇到了我现在的丈夫,他很优秀,也很爱我。他不知道,新婚之夜,我强忍着内心莫大的恐惧完成了我们的夫妻之礼,不知道为什么,我讨厌甚至很惧怕。。。
后来我听说,陈校长因为猥亵女学生被公安机关抓走了,再后来学校因为改建,被拆除了。当有一天我站在原先学校的旧址上时,我不禁眼泪纵横。这就是我青春坟墓。那扇棕色的校长室的门静静地躺在渣土堆中,在它之下,却埋藏着我五彩斑斓的梦。。。。。。

这件事教育我们,作为一个校长,一定要先做人,只有做好了人才能做校长,只有知道自己的身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校长。请不要让故事中的事情变为现实。谢谢
极乐登徒敬上

⑷ 我喜欢一个女生!谁教我怎么写情书!

(1和2可以转换成你和她)

亲爱的2:
别问我是谁...
我们一起走过这么久爱的历程,有心心相印的幸福和快乐,有相互体贴关照,也有过误会和争吵。你说过,世界没有不吵架的夫妻,所以我们很少的几次吵架过后反而加深了相互的理解和感情。我们是那样爱对方,既怕失去对方又一心想着能够让对方开心,你是这样,我也是这样。或许你更加在乎我,因此你总在乎我的一言一行,害怕我迷失了回家的路,迷失了回到你身边的路,你愿意我总在你的身边,围绕着你,所以总嘱咐我不要乱跑,记得回家。可是你知道不知道,正是这样,限制了我的视野,加深了我的寂寞,我开始变得脆弱,变得唠叨,终于有一天,你会发现,我再也不是以前那样神采飞扬,也没有以前的开朗大度。我太爱你,也感动于你对我疯狂而深切的爱,所以我不愿意你有任何不开心,只要你要求我做的,我都按照你的愿意去做,去安排自己的一言一行,只要你开心快乐。也就在这样的愿望的支配下,我渐渐失去了我自己。

终于有一天,你开始说我的不是了,我记得以前不论我做什么,你总是夸赞和感叹的,是我自己退步了?还是你开始挑剔我了呢?记得以前我也曾招呼不打就出去了,那时候你总是担心我生气了,总会追出来问我怎么了?而现在,你却说我招呼不打就出去实在不懂礼貌。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你不是故意挑剔,而是在相处中我们没能好好处理一些事情,所以我开始脆弱而你却混然不觉。我这样说不是指责你,爱是双方共同的事业,是我太迁就你,遗失了我自己。这样下去,我们的爱终有一天会枯竭, 我们终有一天会把对方弄得伤痕累累。

亲爱的,好在我觉悟了,你觉悟了吗?亲爱的,爱是一件很简单也好复杂的事情,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这句歌词说得很有道理。就让我们在这个简单而复杂的路上好好地一起走下去,跌倒了我们相互搀扶,走错了我们相互商量着去摸索正确的途径,好吗?

亲爱的,我要做回我自己了,但是我不会遗忘我对你的爱,我正是为了能够好好地爱你,才让自己走出你画的圈子。

亲爱的,我知道你会担心我的,因为你是那样爱我,而且……有点大man主义的呢,可是我也知道,你是快乐着我的快乐,幸福着我的幸福的,所以,我想你即使开始有点担心和难受很正常可你也会接受的,是吗?

其实,或许当初你的嘱咐只是一句关心和爱护我的说话,而我就把它当圣旨一样去听了,结果迷失了自己。我们是爱得太深,为对方想得太多而犯下了一点错。

亲爱的,当我听到你的哭泣声音的时候,我的心是如何地在颤抖着的啊,以至于我对你说话的声音也带着点颤抖。我是那样爱你,那样渴望着给你幸福,所以,我要坚强地站起来,找回自己原来飞扬的神采,只有这样,我才能给你更多的幸福和快乐。

亲爱的,理解我吗?

祝心想事成!
1

亲爱的2:
别问我是谁...
不要用温柔的呼唤使我着迷,不要用婷婷的倩影使我心动,不要用含情的目光使我受尽苦刑。
当我凝视到你的眼,当我听到你的声音,当我闻到你秀发上的淡淡清香,当我感受到我剧烈的心跳,我明白了:你是我今生的唯一!
尽管你身材纤弱娇小,说话柔声细气,然而却很有力量,这是一种真正的精神美!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像是探询,像是关切,像是问候。
每当我望着你黑黑的眼眸——我就很开心,是你那亲切的笑容给予了我生活的勇气!
那欣长健美的身材,优雅迷人的风度,尤其是那一头乌亮的秀发,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那欣长健美的身材,优雅迷人的风度,尤其是那一头乌亮的秀发,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你蹦蹦跳跳地走进来,一件红尼大衣,紧束着腰带,显得那么轻盈,那么矫健,简直就像天边飘来一朵红云。
你的芳姿,你的丽影,你的笑靥,使我难以忘怀,我已被你美妙的风姿深深吸引!
你的脸,那么白净,弯弯的一双眉毛,那么修长;水汪汪的一对眼睛,那么明亮!
你的秀发被风牵引着,你的衣裙被风轻拂着,飘飘曳曳,你曲下身轻轻抹平海边的脚印,我只觉得自己是守船的梢公, 在晚风中等待着你。
你娉婷婉约的风姿,娇艳俏丽的容貌,端庄得体的举止,优雅大方的谈吐,一开始就令我刮目相看。
你身着一件紫红色旗袍,远远看去,真像一只小蝴蝶飞过一样,既美丽称身,又色彩柔和。
你是我心目中的最佳女主角。
你像那沾满露珠的花瓣,给我带来一室芳香;你像那划过蓝天的鸽哨,给我带来心灵的静远和追求。
你笑起来的样子最为动人,两片薄薄的嘴唇在笑,长长的眼睛在笑,腮上两个陷得很深的酒窝也在笑。
你也许没有水汪汪亮晶晶的眼睛,但你的眼神也应该顾盼多情,勾魂摄魄。
你真有点像天上的月亮,也像那闪烁的星星,可惜我不是诗人,否则,当写一万首诗来形容你的美丽。
其实,我最先认识你是在照片上,照片上的你托腮凝眸,若有所思,那份温柔、那份妩媚,使我久久难以忘怀。
如果你的美丽是上天送给你的最好的礼物的话,那么让我遇见你就是上天对我的最好的恩赐。
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你留在我心中最强最深的印象,是你丰满颀长的身材?白皙的皮肤?乌黑幽深的眼睛?小巧红润的嘴唇?还是那种说不出、捉不到的丰仪在煽动着我的心。
我透过你的眼睛,似乎望见了一种最清澈的透明,一种最洁白的无暇,一种最纯洁的温柔……
我想就算世界上最美的景致也比不上你浅浅的一笑,明亮的眼眸,平凡的心,温柔的轻声细语,能握你的手就算用全世界和我来交换我也不要。
夕阳如血,渐将隐没在灿烂的云霞中,而你就站在那样的灿烂里,带着某种清新的气息。
夏日的傍晚,雷雨过后,清爽而自然,你站在江边,潮湿的风拂过面颊,有孩子在那儿吹肥皂泡,晶莹剔透的,尽管没有斑斓的色彩,但很是惹人喜爱,你就这样一直静静看着透明的泡儿吹出,升起,破灭。
远远地,我目送你的背影,你那用一束大红色绸带扎在脑后的黑发,宛如幽静的月夜里从山涧中倾泻下来的一壁瀑布。
在你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我总能捕捉到你的宁静,你的热烈,你的聪颖,你的敏感。
只有莲花才能比得上你的圣洁,只有月亮才能比得上你的冰清。
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情太真,所以难舍难分,折一千对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逢,夜难眠,往事忽隐忽现,心在痛,对你越陷越深,折一千对纸鹤,解一千个心愿,梦醒后,情缘不再飘零,我的心不后悔,折折叠叠,都是为了你……
爱一个人好辛苦,不知被爱的你是否有心有灵犀?哪怕一句普通话语、一丝安慰动作对我来说倍加珍惜难忘,使我牵肠挂肚!
不要离我太远,我无法承受那样的痛!
不知道你今天好不好,我的情况可不妙。只觉得前前后后,左左右右,脑子里里外外,嗡嗡的都是你,你想我吗?
窗外下着雪,泡一杯咖啡,握到它凉了,才知道又想起了你。我的期待你如何才能明白!
床的前面月亮的光,让我费思量,它是我曾历经过的风霜,伴我的凄凉,举头望着明月,羞答答的模样,低头思念着你,姑娘……
打开你心灵的窗户吧,让我起伏难平的心意进去,让我梦中萦绕的思念进去,让我生命中的思念进去。
当岁月燃烧我的一切时,不能忘记的是你那一眼的风情;当我合上双眼时,我渴望的仍是你那一眼的风情!
给我一个,有阳光的地方,让我不再,轻易的忧伤,给我一个,清纯的形象,给我一个她,让我想念她……
寂寞的时侯想想我,想我的时侯不寂寞!
就算你走,不为我再次的挽留,就算你留,能再为我回首,一路追逐,虽然我,不能与你相拥,一路等候,等待你的温柔一路追逐虽然我,不能与你相拥一路等候,等你再次回回头…
你当我是个风筝,要不把我放了,要不然收好带回家,别用一条看不见的情思拴着我,让我心伤。
你说人生艳丽,我没有异议,你说人生忧郁,我不言语,只有默默地,承受这一切,承受数不尽的,春来冬去……
你知道远方的我在梦里呼唤你的名字吗?
如果你要问我,我对你的感觉:我在乎你!如果非要在这感觉加上一个形容词,那就是:我只在乎你!!
特别想在网上见到你,可每次上网都让我失望,每一次在网上的等待,换来的是对你更深的想念。
我想你,就象你也想我一样。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想看看你的双眼,吻你的头发,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想看到你的笑脸,听你的回答……
我已不再寻求,那浪漫的温柔,我已走过,那开满花朵的春秋,我已不再相信,那爱情的执着,因为闪烁的星星,已随风飘落……
想你,想你,好想你,找个画家画下你,把你贴在杯子里,每天喝水亲亲你!
在我脑子里跑了一天,你累不累?
此刻你是否在想着我呢?此时的我十分的挂念着你,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恨不得马上飞到你身边看望你。
好喜欢你揉我头发的感觉,好怀念你那双手的温暖,却不知什么时候,你才会再揉我的头发,再握我的手……
当我闭上双眼,你的身影又浮现在我的眼前。
常常想你,在每个深夜里;从没忘记,你和我的约定;依然爱你,在冰天雪地里;永不分离,不管多少世纪。思念着你,我时刻想着你,深爱着你!
想你,是一株天天向上的牵牛花,一点一点,一厘一厘的不断伸展。既使被无情的寒风吹拂,深扎于心的根,依然滋润着它不停的生长。
想你,思绪如连绵的流云飘向你,时间仿佛不再流动,停留在那美妙的一刻。
想你,你柔情的言语支撑起我希望的一片天,飘逸的长发拂起我奋斗的羽翼。是你帮我走出了那片孤独和痛楚的森林,我要说声:谢谢你!
别后至今,几乎没有一刻不在想你,那种深切的思恋总在心底声嘶力竭的呼喊,那声音如泣如诉,在心头回荡。
不要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真的说不出来,只知道你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不可或缺的习惯,每天每天,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无法不想你。
此时的我十分的挂念着你,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恨不得马上飞到你身边看望你。
今夜静悄悄,我睡不着,在静悄悄的夜里,我想念你。
没认识你之前,我还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会让我茶不思,饭不想。
每当我独处时,每当我快乐时,我都会想起你,想让你加倍我的快乐。
你的身影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渐渐地,意如呼吸一般,一秒钟也不中断,弄得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
你让我茶也不思饭也不想。
你占据了我的心,偷走了我的魂。
亲爱的你在哪里,寂寞的我在家里,想你念你,就是见不到你!
时间的巨轮无法抹去我对你的思念纵使海枯石烂,你的身影永存於我心中。
思念中我一千次一万次地问鸿雁问明月问春风,愿鸿雁将我的眷恋捎给你;愿明月将我的问候带给你;愿春风将我的关怀送给你!
晚上,对着孤灯,我陷入不可名状的思念之中。实在排解不开时,我徘徊在我俩散步的海滩、草地,对着星星、月亮,声声呼唤着你!
我每时每刻都在思恋的“苦刑”下熬煎,不知你何日方能赐恩,减轻我的这种“苦刑”!
我想将对你的思念寄予散落的星星,但愿那点点的星光能照进你的窗前伴你好眠。
我想你,我的相思就像缠树的青藤一样,在春日的雨露中飞长,而你,就是我心中那棵常春树。
我有三句话想对你说。第一句是“我想你!”第二句是“我想你!!”第三句是“我还是想你!!!”
我真的好想你,有你的日子,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风和日丽,鲜花遍地;没你的日子,白昼是那么的黯淡,黑夜是那么的漫长!
无论是想你的坏,还是你的好,不能否认的,我都是在想你。
雨在下,风在刮,有人为你牵挂;有人哭,有人笑,有人为你睡不着觉。
这几天,我真正知道什么叫坠人情网,那种思念那种渴盼那种迷乱那种不安,是怎样的缠人撩人折磨人啊!
总是想念着你,虽然我们无法共同拥有每分每秒。

祝心想事成!
1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那,一大堆都在了,想抄什么抄什么
打的很辛苦,只是想帮助你哦!
祝你幸福!!

⑸ 您知道张曼玉在《花样年华》里换了多少件旗袍

影片中张曼玉换了三十几身旗袍

⑹ 如果让你每天都穿旗袍上班,你能接受吗

我个人比较喜欢女孩穿旗袍,也问过周围朋友对穿旗袍有什么感觉,大部分都觉得好看,有女人味,穿旗袍上班并不另类公司早九晚五的上班族,穿旗袍上班确实不合适哦,但如果你是公司老板或许高管,另当别论。因为着装的选择是我们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公司有要求,则要一直以制度为主,服装是一种专业性的体现,能体现出一个人的职业素养。穿旗袍其实挺大方的,不过切忌穿得太耀眼或太突出体态和性感的,平日上班时,朴素的款式和颜色不会有问题。太耀眼反觉得像出席晚会似的,但大节日如春节后首日不要衣着暴露有碍观瞻就行,现在比较流行穿汉服或者旗袍这种复古的服装,个人认为没什么不好的,而且还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第二方面就是人家懂生活,懂得爱自己打扮自己,也是她自己喜欢中国的传统文化服饰,值得学习的精神,就像现在汉服也流行起来一样的!我认为:干什么职业就穿什么服装这样才得体大方,穿旗袍是讲究场合的,例如:晚会,晚宴,书画展览……

⑺ 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

记钱钟书与《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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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
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
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
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
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
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
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
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高明的
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
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这话当然很对。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
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
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要
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
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
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
样的联系。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
自己的感情。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
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
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也留过洋吗?
不也在上海住过吗?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
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
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
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
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
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
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
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
一家逃难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
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
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
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
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
访,约他再回联大。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写过一首七律《古
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围城》
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
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
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
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
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
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
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
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
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
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
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
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
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
“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
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
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
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
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
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
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
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
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
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
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
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小姐却纯是虚构。我们
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
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
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
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
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
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
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
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
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
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
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
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
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
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
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
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
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
“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
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
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
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
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
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
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
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
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
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
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
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
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
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
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
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
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
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
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
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
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
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
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
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
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
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
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
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
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
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
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
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
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
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
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
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
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
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
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
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
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
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
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
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
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
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
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
“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
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
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
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
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
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
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
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
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
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
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
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
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他
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
是长孙,出嗣给长房。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
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
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
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
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
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
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
的奶,有“痴气”。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
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
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
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
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
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
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
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
“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
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
(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
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
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这也许因为
他思念伯父的缘故。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
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
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
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
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
个秀才。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
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
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伯父
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
子送入小学。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
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
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
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
《尔雅》。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
的文笔不顶好。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
教。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
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他
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
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钟书总跟着去。伯父化一个铜
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
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
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
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
就是猪八戒。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
家里不藏。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
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
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
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
《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
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
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
“老鼠哥哥同年伴儿”。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
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伯父爱喝两口酒。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
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至今
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
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
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钟书和我讲起旧
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
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
把窍门拧塞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他们
往往一住一两个月。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他常和我
讲田野的景色。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伯母娘
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
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可是一回家他就
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
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亲友介绍
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那是我第一次上
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
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
搬出。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
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
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
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
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
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
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
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兄
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钟韩手巧,能刻
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
现。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
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
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就在那年秋
天,伯父去世。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
已不省人事。这是他

⑻ 求 黄碧云 《她是女子 我也是女子》全文

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我上那"思考的艺术"
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
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
模样.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
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
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
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
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
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
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
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
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我给
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她一抬眉:"呵,也不
见得."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
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
行的.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她说:"好."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叶细细.
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我听过你."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
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
报见到.那是你,是吗?"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
了一个粉红色32B 的美顿芳胸围,真土!"我说:"错了,32A 才对,我瘦嘛"我
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 ,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
"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
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我问她旗袍
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
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
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
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
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
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
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
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
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
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欢TOM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
她的身体极柔软.我们都是女子.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
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CARTER.我们
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
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

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
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我
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
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
脂粉.之行的眼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之行之
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
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
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
黑色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
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
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
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
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
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
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
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
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
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我今天很高兴."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
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
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脱了鞋裤,吻
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
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但
之行有.

当夜我去敲一个男子的房间.此人对我觊觎已久,一脸猴急的情色,我岂不知,
我也是将就将就地去了,这可能是对自己及之行及这人的报复,因为我没有心.而
且我的身体不属于我.整天我都很呆.我看那人替我租一个房间,那人便去,我也
不着意,一样上课,更加着心功课,一反往日的脾性.

走过宿舍,我总张望,之行在也不在?她在梳头,她在做功课,她在看报?她
会不会想我?之行忽然在我生活中消失,我何等平静,无人知我内心起落.之行之
行之行.

这一夜,晚秋天气,我与那人吃饭,那人言语无味,我只是喝着酒.一顿饭下
来,我已满身通红,走在晚风中,我呕吐了,一身一脸都是泪.那人递我他的手帕,
我紧紧地抓着他,在这时分,任何一个有手帕的男人都是好男人.我也不禁把嫌弃
他的心减了几分.真的,这时候如果与他发生感情,自此把之行断了,也未尝不是
好事.那人驶着小日本车,甫进车内,便把我紧紧抱着,一张脸凑上来,我笑说:
"你原本可以是个好男人,但你肯吻一个有酒馊气味的女人,我对你的品味起了极
大的疑心."他悻悻然驶着车,送我回小屋.我说:"且慢,我想回宿舍,拿点东
西."

夜央三时,之行只着了书桌灯,但不见她的人.我立在夜里,引颈张望,之行
就在那明灯之下.我原没有夺她风光的意思呀,之行,我只是一个安份的女人,想
与一个人,发展一段单纯的感情关系.何以世皆不容我.

蓦地之行的影子在窗前一闪,关了灯.这样一闪,之行的头发是不是长了?有
没有人替她剪脚甲,涂寇丹?我走了,谁替她扣背后的钮?夜里谁来看她,谁想她?
谁知道她快乐,她忧伤?谁与她争那小小的风光?谁是她心所爱,心所患?

我很想去看她.就一眼.

我急奔上楼,之行锁了门,但我有钥匙.她睡了胸脯一起一伏,依旧丰满.小

别数星期,她没有瘦,也没有憔悴.我细看,她的脚甲仍旧剪得整齐,寇丹好好的,
艳红如常.她床上多了几只布娃娃,此时她手抱小白兔,熟睡如婴.何等安好.我
走了她仍然生活得很好.太阳仍然爬上,夜幕一样垂,夜央三时,一样有人熟睡有
人清醒.隔壁有谁,还在敲打字机呢,做着功课做着俗世的荣辱.我忽然流泪如注.
我喉里卡卡在响:有人要扼杀我呢,来人是谁:我扼着自己的喉咙,想今夜星落必
如雨.之行枉我一番心意了.

我的泪滴在之行的脸上,我捏得自己满面通红,只拼命呼吸.之行突然惊醒,
紧紧攀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之行把我抱在怀中,我嗅着她的凤仙味,安然睡去.隐约听到楼下有汽车喇叭
声,管他呢,那人已完成他在我一生的价值,自此与我无干.眼前只有之行.

之行捧着我的脸,说:"你太傻了."我没有答腔,只想睡,明天必有太阳.

自此之行又见好了些,晚上我们做功课做得晚,她总替我冲人参茶.之行一向
读书很懒散,何以竟一转脾性.我只是隐隐觉得,之行不比从前,连香水也变样,
用的是"鸦片".我觉得窒息.

之行又夜出.午夜十二时,她总穿火红大毛衣,黑皮靴,豹也似地游走.楼下
有宝蓝色的小跑车等她.回来她总是双颊通红,还给我买了暖的汤圆,但我觉食不
下咽,那糯沙汤圆,不经放,一放就硬了,不能入口.翌晨我对着几只发硬的汤圆,
不知所措.之行总不在,四年级了哇,她总共才修十一分.

圣诞假期,我预备回家过一夜.之行收拾收拾,我问她回家住多久,她摇头说
笑:"我要到北京."

我停着,良久不语.我和之行去过日本玩,约了下一次目的地是北京.那是去
年圣诞的事了.我静静掩面,说:"之行之行,你记得..... "

她捉开我双手,看我的眼:"我记得.但那是从前的事了.这次是我的机会,
你得为你的将来打算,不见得我就要庸碌一生."她吻我的额,便去了.

我一人跌坐在半空的房间,我以为可以就此坐上一生.我伏在地上,发觉地毡
脏了.这还是我和之行在中环跑了一个下午买的,她坚持要伊朗地毡,但我嫌不设
实际,主张买印度货.结果折中买了比利时地毡.我们抱着地毡吃荷兰菜,之行叫
了一打大生蚝,我们的钱都花清光......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这个圣诞我整天耽在图书馆,恹恹度日.我在翻周刊,忽然见一个又肥又黄的
胖子,戴着很惹眼的雪镜,我正骇然,赫然发觉此人身旁正是之行!我掩上杂志,
若无其事地去饭堂吃饭,坐的竟是我与之行第一次坐的位置.我一阵晕眩,险些流
出泪来.咬咬牙,回到图书馆,竟心无旁骛地做功课.

之行回来的时候,我正伏在书桌上睡觉,桌上张着登载之行照片的杂志.我没
有望之行,之行也没有动静,坐着,吸一口烟.然后她说:"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去泡一杯清茶给她喝.她紧紧捉着我的手,我轻轻地抚她的发.

我没有再问,她自此也没有再提此事.直到如今,我还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
情.她不再夜出,在房中认认真真地练习仪态,脸孔仰来抑去,甚有得色.

毕业在即,我也收敛了我的所谓烟视媚行,毕竟一不是交际花,二不是舞女,
烟视媚行不能当饭吃.我申请了研究院的学位,希望将来在学术界谋一席位.老实
说,要谋一个什么知识分子的职业也不需要什么大智大勇,像我一块无聊的料子包
装包装也行了,于是我埋首做西方现代哲学的课,这最容易混,老师不懂我也不懂,
我那篇论文大家可以看得相视而笑,好歹做出来了,大家真的如释重负,皆大欢喜.

我和之行的关系就此冷淡下来.她比往日更动人美丽,考试一样打扮得花枝招
展.我听班上同学说,她和某老师有恋情.又有人告诉我,她在某杂志当摄影模特
儿.为什么旁人都比我更清楚之行呢?我和之行时日已无多,我希望和之行租一层
房子,她继续她的公众事业,我继续读书.我希望和之行养一只猫,拥有一块伊朗
手织地毡.夜半的时候我和之行可以一起吃温暖柔软的糯沙汤圆.我对生命的要求
很简朴.

想着我便买了一束花回房,我想和之行聚一聚.下午的女生宿舍非常安静.

-

我们的房门挂了一条领带,我拿着一束太阳菊,立在门口不知进退.之行行的
是英式的老规矩,那是说,我们房中有男客了.这怎可以?那是我和之行的地方呀,
他们甚至会在我床上做爱,还要我洗床单.这样我一生都不可能再睡那床了,我常
觉得男子的精液是最胡混的东西,比洗洁清,鼻涕,痰等等更令人恶心.之行你怎
么可以这样呢?

对面房间那宿生会会长正好回来,问我:"怎的?忘了带锁匙,要不要替你开?"
"不用了."我急急说,掏出锁匙来.

之行和一个男人,果真在我的床上,正在翻滚入港.我量觉手中的太阳菊摇摇
欲堕,就怕这花瓣会散了一地.之行还在半闭双眼,不为所动,倒是那男的停了动
作,也不懂遮掩.此人一脸疙瘩,蓬发,有三十上下年纪.我直视他:"先生,这
是女生宿舍,请你穿好衣服."之行斜看着他,说:"别理她."我把一地的衣裳
掷向这双男女,喝道:"快穿衣服!我不和动物谈话."

那男的果真赶紧穿衣,之行翻身吸烟,舒一口气,不言语.我拾起地下散落的
避孕袋,跟他说:"先生,还你,请你放庄重些."

"......对不起."他忙不迭地把避孕袋塞进裤袋,我替他开门.我说:"先
生,我和之行的关系不比常人,请你尊重我们,不要来这个."他一时间没有表情,
停了好一会,才怵然一惊,低呼:"你们!变态!"

我一把刮他的脸,砰上门.

之行灼灼望我,一面泛红,香烟快烧到她手指了,她还一动不动地看我.我靠
着门,也是一动不动.时间是什么呢,当一切都毁坏殆尽,我们还要计算什么时间.
我不知我们僵持了多久,只是她的烟也灭了.冬色甚隆.

天色暗了,夜沉沉.之行忽然轻轻一笑,随而流下两滴泪.我说:"无论如何,
我们可以和从前一样."

她说:"不一样了.不一样了.你太天真了.你将来必败在我手下."我掩面:
"我没有要和你争呀,为何你要四出讨便宜."

她说:"他可以帮我,上杂志,或许成为一个IsabellaRossellini,你可以吗?"

我说:"你何苦要在男人身上讨好处,我们又不是妓女."她答:"你没有在
男人身上讨过便宜吗?在这方面读过书与没有读书没有分别."

我缓缓跌坐.我想起一些人,与我吃早餐,与我吃晚餐,与我吃酒的人.想起
那一个人,因为他在我醉洒的时候有一块手帕,我险些托以终生.

每人都有每人的弱点."我饿了."之行起来,裸着身,随便抓一件衣服,跟
我说:"借一借,我要出去."我让开,她的脚步挞挞远去.太阳菊在黑暗中静静
枯萎,我闭上眼,忽然明白什么叫"身外物".从今事事都是身外物.

这天晚上我睡得早,翌晨醒来见之行抱着兔,熟睡如婴.我留下字条,说我晚
上在饭堂等她吃饭,便出去上课.我没有想到她会来.

我坐在近落地门的桌子等她,冬日之暮垂落如死.之行走来,一把长发半束起,
毛衣长裤,披着围巾,带着明蓝彩石耳环.她见到我,轻轻笑,我发觉她已长大成
一个女人,连笑容也很有分寸.可见得这些书也没有白读.

我们点了菜,喝一点啤酒.之行吃得很少,但喝得很多,饭未吃完已是双颊泛
红.我们讲起了教社会学的老师,他猝然被校方劝喻提早退休,二人额手称庆,大
家齐齐干杯.她说她得了一张模特儿合约.我们都说好.我告诉她我了写好了论文
大纲,又申请了去英国的奖学金,而且约见了,大家都很高兴,笑得一团,我有点
打酒颤,之行给我披她的围巾.风很大,我紧紧地贴着之行,说:"冷."她便搂
着我,一直在校园走.夜很碧蓝,极美,我说:"让我们毕业后搬去一个这样的地
方.你出外工作,我在家做功课."她静一下,然后说:"怕你不安于室."我笑:
"我安于室的呀,你看我这样瘦,有条件不安于室吗?"她又按一下胸口,说:
"这样,我怕我不安于室呢."

大家静了好一阵,之行忽然紧紧地拥我一下,我为她突如其来的热情吓了一跳.
她放开我,便说:"晚了,你快到图书馆收拾吧,我先回了."

我扬一扬手,转身便去.她给我挥手说再见,我骂她发神经,又不是生死离别,
我头也不回地去了.

回到宿舍,在大厦碰到宿生会会长,见到我,如释重负地拉我:"舍监找你."

我说先放下书嘛,急什么.她说是急事,死拖活拉地推我.

我在舍监家的沙发坐下,手中无聊,翻看《突破》,有读者问:"明心,我很
烦,不知应该怎办,他离开了我...."舍监给我泡了一杯极热的乌龙茶,她是台湾
人,操一口极重鼻音的广东话.我双手捂着杯,待她开口.

电视开着,光有画面没有声音,舍监的脸一光一暗,一蓝一白,很可怕.她在
光影中耽了一阵,才一字一句地说:"我接到投诉,说你和许之行有不正常的关系."

乌龙茶极滚热,灼痛了我的舌尖.我扬起脸看她,不知怎的,我微微地挂一个
笑.

"大学生不但要有知识,还得品格高尚——"

"我不觉得这是低下的事情,许多男女比我们更低下."我看准她的眼.她没
有避开,也望着我.

"你们这样——是不正常的,这有碍人类文明的发展.社会之所以维系而成一
个稳定的制度,全赖自然的人类关系...."断断续续的我听不清她的话,我便不再
看她,自顾自翻《突破》.明心答:"玲,你这样破坏人家的感情是不对的,但全
能的神会原谅你...."我吓得忙不迭把《突破》阖上.我怔怔地看没有声音的电视.
过了很久很久,我低声说:"为什么要将你们的道德标准加诸我们身上呢,我们又
没有妨碍别人."我不知道她听到了没有;只是自己的声音那么低幽,好象有谁在
我耳边说这些话,我便警觉地四处张望,但没有人.

"舍监."我放下茶杯,说:"只要之行不离开我,我就不离开她."说完我
便径自离去,开门.

"不过,她今天下午已经答应我迁出宿舍,我亦答应了不将此事公开.我只不
过循例征询你吧."她远远地说.我立在门口,我推着门柄,触手生凉."谢谢."
我说.我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轻轻掩上房门而去.

我不知道我怎样挣扎回房,那楼梯好长好长的,这是不是雅各的天梯,通往真
理之路.我举步艰难,四肢竟像撕碎一般,每一下移动都刺痛我双眼.我掩目,罢
了,我自此便盲掉,从今不得见光.

房间没锁,走廊有人,我便挺起背,咬牙而进.好之行,一个下午竟收拾得干
干净净,只在我床上放了一双簇新艳红的绣花鞋,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一
翻看,她买错了,是32B.我笑了,自家儿说:"是32A ,之行,32A ,我瘦嘛!"

她走后我也搬出了宿舍,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幽暗的小屋.我的生活尤其幽暗,
近视益发加深.戴着不合度数的有框眼镜,成天在课室与图书馆间跌跌撞撞.我开
始只穿蓝紫与黑.戒了烟.只喝白开水及素食.人家失恋呼天抢地,我只是觉得再
平静没有,心如宋明山水,夜来在暗夜里听昆曲,时常踩着自己细碎的脚步声,寂
寞如影.抱着我自己,说:"我还有这个."咬着唇,道:"不要流泪.不要埋怨."
我希望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凡事都有迹可寻.她也有她的难处.

我后来在一份杂志的封面见到了她.丰满的唇与微笑.我却没有掀开杂志.她
不过是千万个美丽女子之一,与我认识的之行不一样.后来我在学校的毕业典礼上
见到她,学士袍飞扬,她在阳光里微笑,远远地看过来,用手遮住了阳光.太远了,
看不清她的笑容有没有改变.我只站着不动,抱着我自己.她身边有一个男子,看
来很面熟,仔细一想,原来是那些在杂志上看见的人.之行有她的选择.她离开我,
是我不够好之故.但我记得的之行....我们是不言好坏的.....

....我记得她的旗袍,绣花鞋,她抄我的笔记时那种不甘不驯之气,她轻轻按
自己的胸口时的笑靥,她躺在床上看亦舒的懒相.我记得我冷的时候她给我围巾暖
我,我得意的时候她用硬币掷我,我冷漠的时候她拉紧我的手说"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记得我记得,我替她束过发,剪过脚甲,为她买了一束太阳菊.我记得我曾热泪
盈眶,卡卡地捏自己的喉咙,她便捉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何必如此.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⑼ 什么工作可以天天穿旗袍

一般迎宾小姐和接待人员可以天天穿旗袍。

旗袍形成于上个世纪20年代 ,有部分学者认为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先秦两汉时代的深衣,是民国20年代之后最普遍的女子服装 。
二十世纪初盛行内穿喇叭型宽大袖子的短袄,外套前后摆及地的无袖长马甲。此后旗袍在边、袖、襟、领等处作了一些改动,增加了装饰,出现繁复的变化。但仍保持旧式旗袍马甲的平直宽大风格,袭用传统的直线裁制方式,显露不出女性的窈窕身段。二十年代后期和三十年代,旗袍在长短、宽窄、开衩高低以及袖长袖短、领高领低等方面的改动尺度有所反复。 1929年,受欧美短裙影响,原来长短适中的旗袍开始变短,下摆上缩至膝盖,袖口变短变小。后来又有校服式旗袍,下摆缩至膝盖以上1寸,袖子采用西式。这一改变遭非议,1931年后旗袍又开始变长,下摆下垂。三十年代中期发展到极点,袍底落地遮住双脚,称为“扫地旗袍”。原先能遮住手腕的旗袍袖子缩短至肘部。以后袖长越来越短,缩至肩下两寸,1936年后几乎无袖。
清代旗装不开衩,出现旗袍后,旗袍在缩短袖子时也悄悄在左边开低衩。后来衩越开越高渐渐及膝部高到大腿。由于有人反对,袍衩一度回到膝盖以下。但舆论压力一减小,袍衩又迅速升高,1933年后流行大开衩旗袍。
传统旗袍是上下一条直线,外加高高的硬领。三十年代初期,袍腰开始日积月累地收缩,到一九三四年后,女性身材的曲线终于全部显露出来。高耸及耳的领子也逐渐变矮,后来有的成了无领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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