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东佛山一男子持刀伤人,被民警开枪击毙了吗
广东佛山有一名男子,他当晚十分的情绪激动,并且他还拿着一把刀在这个地区的街头上面四处找事。并且还对当时的办案民警人员大吼说:“你居然敢打我,等我爸来了你一定就玩完了。”但是这位人民警察还是对于这个男子进行过多次的劝阻,这个男子表示很不屑,甚至还变得更加的变本加厉,然后民警就果断的开枪将这位男子制服。
后来这一男子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后来因为抢救无效,所以男子直接就死亡了。9月6日晚上的时候,这个地区的人民群众报警说这个街头有一名男子,他拿着刀在这个街头随便的挥砍,并且还不断的找事儿。然后那个办案民警就立马赶往了现场,并且期间还对他进行劝告,警察还将周围的群众进行疏散,最后和这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一个对峙。
然后那辆救护车就到达现场,将这个男子带走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最后还是因为抢救无效导致了这位男子的死亡。后来在9月7日的时候,相关的公安机关部门就发出了通报。表示这个男子没有听当地警方的一个劝告和警示,所以导致了这样的事情发生开枪击中他也只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不受到威胁。
㈡ 男子商场劫持人质向警察索要枪支,他是如何被制服的
这件事发生在内蒙古海拉尔区,当时一名男子在商场持刀劫持一个人质,要求警方与其保持距离,并提供手枪和子弹。事情发生后,海拉尔警方快速启动了处置预案,据悉现场集结了刑警,特警,派出所以及120等多方力量,不过当时嫌疑人情绪比较激动,警方就利用谈判的时间来缓解嫌疑人的情绪。经过数小时的深入工作,嫌疑人的心情明显得到缓解,而后嫌疑人要求警方为其购买香烟和冰水,就在这时机会来了,当嫌疑人喝水的一瞬间,民警用手持电击枪将其击中,与此同时警方快速行动,成功抓获嫌疑人。
确实,现如今人们生活压力很大,尤其是成年人身上的担子很重,但这并不影响努力生活的信念,因为只要我们努力向前看,就一定会看到雨后彩虹,生活也会越来越好,所以希望这个小伙子也能够改过自新,重新生活。
㈢ 男子持斧砍伤3人后被警察制服是怎么回事
在3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发布通报:昆明一男子持斧伤人,现场民警在警告无效后依法果断开枪击伤嫌疑人将其成功制服。
随后,受伤群众、民警、协警和嫌疑人均被送往医院救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㈣ 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持枪控制
1、只有当公民或民警面临危及生命安全的现实紧迫危险,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时,才可以使用武器。
2、使用武器前,应该发出警告并命令无关人员躲避,但是对正在进行的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来不及警告或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严重危害后果的,可直接开枪制服。
3、发现实施犯罪的人是怀孕妇女、儿童的不得使用武器,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的情况除外。
4、发现犯罪行为人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场所的不得使用武器,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可能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5、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犯罪、服从民警命令或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4)开枪将嫌疑人制服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随意拔枪的问题
民警拔枪示警,应当是面临正在进行或即将发生危及民警或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等情况时。
4、对拒捕、逃跑的非暴力或轻微暴力犯罪嫌疑人使用枪支问题。
民警要注意,不得对实施盗窃、诈骗等非暴力或轻微暴力犯罪嫌疑人开枪。但实施危及民警或他人生命安全行为或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除外。
3、对正在高速行驶的嫌疑车辆使用枪支问题
当嫌疑车辆危及民警及他人生命安全时,民警可以使用武器。但为防止造成车辆失控引发严重事故或伤及车内无辜人员,民警应避免对正在高速行驶的嫌疑车辆开枪。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
㈤ 问题一警察在什么情况可以开枪毙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㈥ 柳州民警开枪制服持刀伤人男子,警察该在什么时候开枪呢
那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经常会遇到一些危险的事情,面对这些紧急的情况,我们很多人都是束手无策的,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人来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比如说警察就是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的一些人,在民警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时候,犯罪分子很可能会做出一些比较应激的行为,然而在面对这些应激的行为的时候,民警肯定是因为有相对的应对措施的,因为民警也有相应的制度,他们的制度规定什么时候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在柳州有一件事就是持刀伤人的男子被柳州民警开枪制服,网友们在网络上展开了纷纷扬扬的讨论,那么警察应该在什么时候开枪呢?
㈦ 警察在已经开枪制服歹徒,歹徒没有威胁他人能力了,还开枪打死犯罪嫌疑人犯法吗
警察打死没有威胁的三人应该是犯法的。
但是这种事都是讲证据的。
一般很难取证。警察是不会承认的。
㈧ 武汉男子驾车袭警后被开枪制服是怎么回事
7月3日晚,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7月3日18时46分,洪山警方接到报警:雄楚大道某家居城附近有车辆鸣笛扰民。杨家湾警务站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迅速到场处理。
处警过程中,驾车男子突然加速将辅警撞至路边花坛,又下车袭击民警。民警依法开枪将该男子左大腿击伤,并在增援民警配合下将其控制。
通报称,经查,袭警男子为陈某(40岁,武汉市人)。目前,受伤民警、辅警及嫌疑人陈某均已送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8)开枪将嫌疑人制服扩展阅读
《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中规定:
第一条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㈨ 58岁东北老汉持刀劫持青岛女友母子二人,是什么让警方果断开枪
情况危急,真的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开枪的,由此可见,母子二人所处的环境应该是非常危险,只能是果断开枪处置,对于这样的措施,大家是非常支持!
事件梳理8月20日,青岛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58岁的男子侯某财因为情感纠纷问题,持刀将同居女友母子二人挟持在家中,情况一度十分危急,警方只能果断开枪处置。
更多的是遭受道德的谴责,做出恶行对于社会影响极大,性质较为恶劣,对于社会公共安全来说,更是极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