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李刚的人物履历
1978年9月至1983年10月在焦作市委办公室工作;
1983年10月至1995年4月历任原阳县葛埠口乡副乡长、原阳县团县委副书记、原阳县葛埠口乡党委书 记、原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经协办主任;
1995年4月至1998年1月任长垣县人民法院院长;
1998年1月至2002年9月任中共长垣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2002年9月至2003年1月任中共长垣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2003年1月至2004年8月任中共长垣县委副书记;
2004年8月至2004年10月中共长垣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县长。
2004年10月至2009年2任中共长垣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2009年2月至2012年5月任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区委书记;
2012年5月至2014年3月延津县委书记;
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新乡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年4月至今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② 河南版李刚案
我也想知道 我是那的人。
③ 李刚 六年
因为他爸是李刚 李刚是中国的干部 李刚是中国的有钱人 李刚是中国的局长
因为撞死的是草民 草民没有钱 草民没有局长爸爸 草民是普通的中国人
因为在中国
④ 李刚的人脉背景(详实)
李刚者,河北人士也。其家富族广,为霸乡里。刚面如斗鱼,故又称鲤冈。刚少时多异志,拜赵高秦侩之流。适有邻一女,年方二八,刚喜之,常言语轻佻,其家人怒而骂刚,刚则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汝家有淑女,我求之,我即为君子也。君子乎,岂可与小人相斗?待他日我为局长,汝等即为局长至戚,岂不美哉?”言罢扬扬而去,众人皆怒,然惧其族势,不敢言表。后刚父掷千金为其求得一职,又结大员为亲。刚仗其翁势,仕途青云,不在话下。将近而立,刚方得一子。家人大喜,取名一帆,为仕途一帆风顺之意。一帆年幼,性暴躁,好斗狠,常与人争斗,往往不胜,即言曰:吾父李刚,汝等欲尝牢狱之灾乎?众人惧而皆退,屡试不爽。乡邻恨之,私称其李衙内。刚为保其子,更其子名为启铭。一日,李衙内酒后思乱,故欲驾车会其校中贱内。方入一校内,见前有两女嬉耍,以其阻道,衙内大怒,以车撞之。两女伏地,李衙内驾车而过,笑曰:“阻我者,虽佛亦死!” 衙内至一楼下,待贱内上车,正欲车中行事,其友曰:“此处不妥,至校外,寻一宾馆即可。”衙内悦,即驾车而离。行至入处,见车前众人怒目而相,衙内心知为适才两女生故,下车怒骂众人:“刁民何故挡路,岂不知吾父李刚否?”众人闻之皆惊,有与衙内相识者,私下知会其校长,校长王氏与刚父曾狼狈为奸,闻言大惊,及之,喝骂众人曰:今日之事,有敢言与外人者,必将严惩!”众人悻悻而退。然有好事者将此事知与他人,以一传十,后众人皆知,刚心中大乱,宴其家翁,散财四方,始相安。然此后,吾父李刚四字,则相传于天下。故做传记之,以名正史。
⑤ 李刚老师的号码
13862548653
⑥ 李刚的介绍
1958年7月出生,江苏阜宁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长期从事数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有偏微分方程的定性分析,微分方程数值解,数学在大气科学中的应用研究。
⑦ 李刚父子案最后怎么样了
李一帆的判决结果(转自猫扑、天涯、铁血):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三十万伤者五万。
李一帆被实习单位开除,李刚被调往其它分局继续做副局长。
到目前为止,李衙内一案中受伤未死的张晶晶从未接受过任何一次媒体采访,也未有任何媒体公布发出过采访张晶晶的报道。
张晶晶现在已经给河北大学以及河北保定公共安全专家局北市区分局软禁在医院,为了保护李衙内,禁止任何媒体记者采访。
同时河北大学已经将死者和伤者的同一宿舍室友女生全部保研,大一学生保研,在中国教育史上也是闻所未闻。
具体做法就是张晶晶同寝室室友日夜陪同张晶晶,只要看到混入医院的媒体记者有采访的迹象,即对记者编造谎言诸如“张晶晶将要动手术”进行阻拦,如果记者强行采访,则有旁边隐藏的北市区pol.ice进行强行阻拦,拒绝记者或者任何人与张晶晶见面或者采访,即使是死者家属苦苦哀求,甚至是跪倒在地上苦求张晶晶室友让他们见见张晶晶,也未能如愿,遭北市区公共安全专家局pol.ice和医院保安的强行驱逐。
可以说李刚的能量极大,不但叫得动央视,即使是河北保定市的医院系统,河北大学也完全服从于李刚的淫威之下。
⑧ 李刚的个人经历
已从事神经外科专业19年,工作兢兢业业,技术精益求精。独立完成了许多难度较大的手术,如脑干肿瘤切除术、颅底肿瘤切除术、岩斜区肿瘤切除术、脑血管畸形切除术及复杂颅内动脉瘤夹闭术等,近几年先后开展了扩大前颅窝底入路肿瘤切除、导航引导下单鼻孔入路垂体瘤切除等新手术。在山东省率先开展单侧开颅夹闭双侧颅内动脉瘤,手术获得成功,使术前濒临死亡的病人重获新生。2001年采用创新手术入路一次手术切除颅内9个不同部位的肿瘤,此病例获当年齐鲁医院危重病人抢救一等奖,随后又获得2001年度危重病人抢救三等奖及优秀新技术三等奖各1项,2002年获危重病人抢救三等奖及优秀新技术三等奖各1项,2003年获危重病人抢救三等奖和优秀新技术奖各1项,2005年获新技术三等奖1项。
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基金、省科委、卫生厅及院级课题8项,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及山东省十大科技成果奖各1项,获教育部提名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共7项,获山东省高校优秀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获山东省医学科技二等奖1项,获山东省优秀医学论文一等奖1项,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30余篇,主编、副主编及参编著作10部。
多年来一直参与对医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轻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教学和培养,已培养博士研究生6名,硕士研究生17名。2003年获山东大学医学院英语讲课比赛第1名,同年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多媒体教学比赛二等奖,2003年度被评为课堂授课先进教师,2006年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双语教学比赛第1名。
⑨ 李刚的其他信息
117.江苏省无锡市胡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68)
118.江苏省下河塘叶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69)
119.江苏省下河塘叶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70)
120.江苏省无锡市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71)
121.江苏省无锡市黄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72)
122.江苏省无锡市李女士房屋拆迁案(2011-173)
123江苏省无锡市张房屋拆迁案(2011-174)
124.江苏省无锡市高女士房屋拆迁案(2011-175)
125.江苏省无锡市丁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76)
126.江苏省无锡市蒋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77)
127.江苏省南通启东市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11)
128.江苏省无锡市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23)
129.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聂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24)
130.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娄先生等12人房屋拆迁案(2011-227)
131.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苗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29)
132.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聂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30)
13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聂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53)
134.江苏省镇江市新区严女士房屋拆迁案(2011-272)
135.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曾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90)
136.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丁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303)
137.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华先生等9人房屋拆迁案(2011-346)
138.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盛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354)
139.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390)
140.浙江省杭州市王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417)
141.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428)
142.浙江省杭州市王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429)
14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史先生等3人房屋拆迁案(2011-431/432)
144.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434)
145.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周先生等13人房屋拆迁案(2011-440)
146.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方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460)
147.浙江省慈溪市632人三产用地维权案(2011-493)
148.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张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504)
149.浙江省杭州市千岛湖方先生等8人养殖场拆迁案(2011-505)
150.江苏省常州市朱红霞女士房屋拆迁案(2011-519)
151.辽宁省盘锦市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536)
152.安徽省宣城市彭先生房屋拆迁补偿案(2012-02)
153.安徽省宣城市王先生房屋拆迁补偿案(2012-03)
154.安徽省宣城市彭先生房屋拆迁补偿案(2012-04)
155.江苏省常州市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3)
156.江苏省常州市白先生、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50)
157.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钱女士、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53)
158.江苏省常州市顾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65)
159.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黄先生、陈先生等7人房屋拆迁案(2012-77)
160.江苏省常州市蒋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78)
161.浙江省慈溪市赖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81)
162.浙江省慈溪市庄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82)
163.安徽省宣城市汪女士等2人房屋拆迁案(2012-101/102)
164.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徐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08)
165.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开发区陆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17)
166.江苏省常州市帅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62)
167.安徽省宣城市刘先生房屋拆迁纠纷案(2012-163)
168.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莫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74)
169.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陈先生房屋拆迁纠纷案(2012-175)
170.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朱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86)
171.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茹先生等15人房屋拆迁纠纷(2012-195)
172.浙江省杭州市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74)
173.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沈先生两人房屋拆迁案(2012-310)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所后的案件:
174.安徽省宣城市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02)
175.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雄中路邓先生商铺拆迁案(2012-03)
176.浙江省宁波慈溪市黄先生等2人房屋拆迁案(2012-04)
177.安徽省宣城市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06)
178.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董先生、许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07)
179.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何先生等2人房屋拆迁案(2012-18)
180.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6)
181.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7)
182.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塘东村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8)
18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9)
184.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30)
185.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章先生、李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40)
186.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陈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41)
187.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陶先生房屋拆迁纠纷案(2012-42)
188.浙江省宁波慈溪市胡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46)
189.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叶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47)
190.江苏省常州市李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48)
191.安徽省宣城市方先生公司厂房拆迁案(2012-59)
192.安徽省宣城赵先生公司厂房拆迁案(2012-60)
193.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盛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61)
194.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城关镇付先生、余先生等6人房屋拆迁案(2012-62)
195.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66)
196.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姜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71)
197.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杨先生等六人房屋拆迁案( 2012-77)
198.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蒋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78)
199.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赖王村前赖王赖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081)
200.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赖王村前赖王庄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082)
201.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通益路徐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08)
202.浙江省杭州市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16)
203.江苏省无锡市薛先生厂房拆迁案(2012-119)
204.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圹镇王女士两人房屋拆迁案(2012-135)
205.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41)
206.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吴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142)
207.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鲍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143)
208.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张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44)
209.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45)
210.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李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49)
211.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0)
212.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1)
213.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2)
214.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3)
215..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4)
216.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胡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5)
217.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6)
218.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马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157)
219.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李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8)
220.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72)
221.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74)
222.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邬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95)
223.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溪镇双桥村张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97)
22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溪镇双桥村黄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98)
225.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任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203)
226.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马杭纺织城长虹村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06)
227.浙江省海宁市某有限公司厂房拆迁案(2012-207)
228.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桑湾里徐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208)
229.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戚先生等三人房屋拆迁案(2012-214)
230.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23)
231.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花园通路侯女士、张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37)
232.浙江省杭州市四季青章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68)
【优秀文章】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思考;
《关于善意取得理发模式的研究》(全国优秀硕士论文)
【律师宣言】
在我国现阶段,征地和拆迁是产生社会矛盾最集中的领域,这是地方政府目前最有利可图的领域。征地拆迁作为一个“产业”对于地方政府是仅次于抢劫的第二高利润产业。现在《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通过,但问题还是没有根本解决,普通民众利益被侵害的情形仍时有发生。农村房屋的征收的立法严重滞后,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确立远远低于公平补偿的标准。我们常常见到,地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每亩补偿只有几万元,而他们将征来的土地转手卖给开发商,每亩的出让价格却赫然变成几百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根本是农民所有,为什么政府卖地的价格和政府给农民的价格有天壤之别?个中缘由恐在于:农民兄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没有发言权、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对于律师来说,当事人的信任是立身之本。要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就需要我们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体会他的苦,体会他的乐,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去做。我经常听到有的律师讲与当事人应当相处之道,异议之余我都会说和他们成为朋友、成为同志、成为共同改变不公平社会现实的同路人,足矣。我在江苏、浙江和安徽有300多位当事人,我和他们都是好朋友,他们是我最大的财富。
通过大量的维权成功的案例,我的体会是现实的中国法律不但是有用的,而且是最有力的维权武器,只不过需要专业的法律技术和维权实践经验才能避免在维权中犯错。有许多人在维权过程中面对地方政府的嚣张行径就惊慌失措,不采取法律手段或者不相信法律使维权误入歧途。事实上中国还是一个有法律底线的国家,党中央国务院的讲法讲理与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对民众横征暴敛同时存在。但更多的是被侵权人是不知道、不相信、不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实上纵容了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的嚣张气焰。
通过大量的维权成功实例,我觉得违法者事实上多是纸老虎,在法律面前他们都有做贼心虚的一面。无论在任何时代公平、正义、法律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关键还在于民众权利和法律意识的觉醒,世上从没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要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最重要还是要靠我们自己。要坚信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对违法的强权进行斗争,这样正义才能到来维权才能胜利!
⑩ 李刚逼供案的事件经过
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警方从手机通话清单上查到,石家庄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王朝遂被逮捕,并于2007年12月10日,以抢劫罪被判刑13年。
而王朝母亲列举出案中诸多疑点,比如手机通话清单缺乏出具人签名,多名证人证明案发当天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她怀疑,此案可能是儿子的合伙人联合有关民警,伪造而成。
2010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还认为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
3月27日,主管刑侦的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说,“我保证这案子不存在造假”。
石家庄青年王朝的母亲杨惠贤曾有很长一段时间,觉得这世界上存在“两个”王朝。糊涂起来时,她甚至不知该相信哪一个是真的,哪一个是虚构的。
事情源于2006年8月,保定市北市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经过近3个月的侦查,北市区警方锁定王朝是此案的疑犯。
在王朝案中,主管刑侦的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参与了审讯。
2007年12月10日,王朝一审被判抢劫罪,有期徒刑13年,由此开始了他的牢狱生活。
王朝倒霉透顶的日子,可以回溯到2006年8月11日。
依据石家庄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工作人员出具的报告,那天上午10点半,王朝在石家庄被鉴定自己的车损为一万三千多元。
而按照保定北市区警方的调查,那天上午12点10分,王朝在保定市华电生活区入室抢劫。
这两桩事件,相差1小时40分钟,相距152公里,则在同一天击中了王朝。 陈小菊于2006年8月11日中午,在家中被一持枪男子抢劫,至今她还会梦见被劫场景
“死里逃生”的陈小菊(化名)至今还记得,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保定市天气炎热。
面对记者询问,陈小菊几乎能回忆起当天的全部细节。从303路公交车华电小区站下车,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表:12点零6分。
在陈小菊印象中,那个中午没有任何异样,除了格外闷热。
她家离小区大门不远,不到5分钟,她就站在了5楼的家门口。
在陈小菊打开家门的一瞬间,从六楼冲下来一名男子,把她推进屋,并关上防盗门。
“他‘嗖’地冲到了我家门前,我根本反应不过来。”陈小菊说。
关于这名男子,陈小菊最先注意到的是,他脸上戴着口罩,随后是他手中的枪。
这是陈小菊第一次看到真实的手枪,她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这把枪上。她清楚地记得,这名男子冲地上打了一枪,“啪”的一声,枪口似乎还伴有红光。
接下来的一切,几乎是复制电视中最老套的抢劫案。
男子用黄色胶带缠住陈小菊的嘴和脚,然后逼她说出家里放钱和首饰的地点。陈小菊嘴巴未被缠紧,支支吾吾地告诉了男子。除了首饰钱财,陈小菊的红色翻盖三星手机也被抢走。
“抢劫时,男子十分放松,”陈小菊记得,他还用手机接了“三四个电话”,手机是“灰色、翻盖、方形的”。
离开时,男子把陈小菊放到卧室的床上,并从厨房拿了两瓶酒,一手一瓶,在卧室门口望了望她,便关门走了。
很久,陈小菊都一动不动躺在床上,她不确定,抢劫是否结束。
很长一段时间后,陈小菊从床上起来,她一眼看到卧室门口放着一瓶酒,“应该是男子手里的一瓶没有拿走”。
由于手脚被缠,陈小菊只能跳着前行,费力打开门,她先跳到四楼,敲门没人应答,又跳到三楼,使劲地敲门。
陈小菊觉得时间过得如此之慢,“从案发到我站在三楼门口,足有40分钟。”
门开了,一个小男孩探出头来,片刻惊讶后,回屋拿出一把剪刀。陈小菊的手脚才解除束缚。
直到现在,陈小菊仍然噩梦不断,她清楚地梦到那个劫匪:“身高1米7多,中长发,两只眼睛不大。” 在陈小菊被抢劫那天,多名证人证言青年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一起交通事故
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石家庄天气晴朗。
早上8点刚过,王朝就来到石家庄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修理厂。4天前,他和石家庄税务局的公务员邢世平,因撞车而争执不下。
邢世平觉得与他撞车的这个年轻人态度不好,“很横”。
这一年,王朝29岁,已经拥有两家公司,资产数百万。因为一天到晚忙工程,面对邢世平的指责,他颇有些不耐烦。最后两人约定,8月11日去修理厂,验损王朝的车。
修车厂老板钱程此前给王朝修过车,在验损时有扩大车损的倾向。
“我记得他们的验损单有些项目是后来添加的,不属于此次事故范围。保险公司代表为此发了火。”邢世平说。
核对结束后,钱程陪王朝、邢世平,到交警大队事故科。
两人在事故科开始办手续的具体时间,邢世平已回忆不起来,但他认为“9点之前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修车厂耽搁了一段时间。
邢世平和王朝要在各种材料上共同签字,其中签订了一份《石家庄市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结论书》,鉴定人是郭永军。
郭永军是当地物价局的公务员,被派驻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定损价格鉴定。
在警方的问讯笔录中,郭永军承认,他是在2006年8月11日,为王朝和邢世平做了价格鉴定。而出具一份鉴定书的时间,一般在一个半小时左右,最长两个小时。郭永军他们是早晨8∶30上班。
这意味着,如果一切都顺利的话,应该是在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之间,王朝能够处理完鉴定事宜。
鉴定完,王朝需要交700元鉴定费,但他没带那么多现金。孔令冲记得那天上午11点之前,王朝打电话找他借钱,孔从朋友处借了1000元,交给王。
等王朝交鉴定费时,邢世平已缴完钱离开。但两人的收据编号是依次挨着的。邢世平的收据编号是9392127,王朝的则是9392128。
交完钱,领到鉴定书,王朝去找好友赵杰吃午饭。
赵杰回忆,席间,王朝心情大好,还笑着把鉴定书向赵扬了扬。吃饭时,王朝母亲杨惠贤还给王朝打了几个电话,叫他不要喝酒。
下午两点半,邢世平和王朝接受石家庄市桥西区事故科干警贾建立的调解,现场还有邢的女儿和同事。 警方从通话清单中查到,手机“139××××1190”曾在案发现场,而这是王朝的手机号码
遭遇抢劫后,陈小菊挣扎着走到小区门口,请求门卫拨打了110。
接警单显示,接警时间为8月11日中午的12点30分。10分钟后,北市区公安分局技术人员石俊鹏抵达案发现场,开始勘验。
石俊鹏在楼道口发现了曾捆绑陈小菊的胶带纸,并将其提取;随后在陈小菊家里对卧室门口的红酒酒瓶进行了拍照和提取。在仔细搜索后,石俊鹏并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于是手写了现场勘验笔录一份,制图一张,照相22张。
13点50分,勘验结束。
回到公安局后,石俊鹏在实验室,对酒瓶经过502熏显后,发现了一枚指纹,并对该指纹进行了拍照固定。随后“在被害人要求下”,石将酒瓶还给了陈小菊。
凭一枚指纹如何能找到真凶?2011年3月22日,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介绍说,他们从报案人问讯笔录中,找到线索。
陈小菊在问讯笔录中称,那名男子大致在那天12∶10—12∶50之间,接听了三四个电话。
警方开始寻找,那段时间内,通话三到四次的手机号码。排查结束后,警方未发现可疑号码。
“后来才意识到,我们忽略了非本市但案发时在保定漫游的号码。”李刚说。
重新排查后,警方锁定了一个“139××××190”的石家庄号码。
在警方出具的通话详单上显示,这个号码在那天的12∶10—12∶50之间,接听了三个电话,而且手机所使用的基站均为华电小区的基站。陈小菊就住在华电小区。
警方根据话单上的基站地点,勾勒出号码“139××××1190”,在2006年8月11日那天的行踪图。早晨8点前后从石家庄出发,于上午10点前抵达保定市区,12∶10—12∶50,有3次通话记录,下午两点半回到了石家庄。
李刚说,为了防止抓错人,我们还与这一号码前后通话的十多个人,进行了核实,证实此号码确实一直为犯罪嫌疑人使用。
杨惠贤说,她从没接到过警方的相关问询,因为“139××××1190”正是她儿子王朝用的手机号码。而杨惠贤称曾于8月11日那天中午,给王朝打过多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