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管执法不力,造成商场生存环境恶劣,该怎么办
造成商场生存环境恶劣?
你指的是什么呢。如果城管执法不力。导致你商场没生意。这找谁。谁也不能给你做主。
如果是城管不管你们商场外面的走鬼。地摊佬。而你们商场外面又是文明禁止的不能有走鬼的,那你就可以找城管局的领导反应情况。让上面的督促下面的城管执法队伍去管理你们商场外面的地摊走鬼。如果都不凑效。你可以去法院告城管执法不作为了。
2. 穿城管制服出去违法吗上面仅有臂章,其他什么标志都没有,本人非城管
如进行所谓的执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3. 我有一个朋友,他的理想是当城管,现在他喜欢穿着城管制服去吓走小贩,请问他这样违法吗
如果不是城管而穿城管的服装吓走小贩,该行为是违法的,
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涉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如果被发现,则要给予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之公安行政处罚。
如果还索要钱物,则还构成敲诈勒索,要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行政拘留。
4. 商场外的人行道的管理权归商场物业还是归城管
你要先了解城管的执法范围,然后再根据执法范围来定。比如一些在建楼盘再楼盘外面挂个横幅城管也有权利管的
5. 在商场外面摆摊保安有权利赶人么有权利没收东西吗
应该说保安可以感人。因为乱摆摊了可能会影响交通或者影响安全,但是他没有权利没收你的东西。
6. 请问城管街道办事处一般都必须穿制服吗
当然要穿的,城管制服,你看街上的城管人员走过去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呀。面试表现自然一点就好了,不要紧张不要拘束,没什么的
7. 摆个展架在商场门口,城管要罚5千,合理吗
如果城管根据有关条款处罚5千元就是合理合法的,否则,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复议。
8. 我儿子的理想是当城管,可他现在就是喜欢穿着城管的制服去吓跑小贩,请问他这样违不违法
可能涉及的相关罪名
刑法第279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涉嫌招摇撞骗罪。
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根据您这边的描述来看您儿子是不符合谋取非法利益这一犯罪主观动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进行相关的社区教育,监护人积极监管教育即可。
9. 男子穿闪送制服进商场被要求脱衣,商场的要求合理吗
其实不得不说的是,男子穿闪送制服进商场本身是没有过错的,而且商场本身也属于公共场合,所以正是因为如此不应该对男子正常的服饰有所要求,另一方面商场可能为了业务推广或者说品牌形象树立,才不允许男子穿其他品牌的服饰,但对我们来说,男子穿什么衣服应该有足够的人身自由,所以这是因为如此商场的要求确实不合理,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出发来思考问题。
其实不得不说是商场一方可能确实是基于男子穿制服,很可能会对商场内一些品牌产生形象影响,而且干扰其他顾客,所以这是因为如此基于这种情况,才会选择对男子要求脱衣服,所以商场的做法也有其原因,但是这种做法显然不合理。
其实不得不说的是,男子穿闪送制服本身是出于自己的职业的需要,也正是因为如此商场作为公共场合更不应该有职业歧视,而且对我们来说进入商场更应该拥有人身自由,而商场以影响其他品牌为由来让男子脱衣服,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合理。
10. 城管部门有权管理商场开窗吗
外墙区域禁止开门开窗。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城管属于这类案件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