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昨晚快十点,四个穿警服还有一个穿便装的男的,到我家敲门,声称自己是派出所的,接到我们家打电话报警,
你被骗了,或者是他们违法了,警察进房宅搜查要有搜查证和工作证。
㈡ 因不穿工作制服上班,被单位通报批评影响我考公务员考试公安类政审吗
不会,只要不计入档案就行,你这个也达不到入档的情况。
㈢ 因消极怠工多次收到公司警告有什么后果(4次)
没后果,现在到处都缺人手,公司不会开除你的,无非就是扣钱
㈣ 不是警察穿警察制服违反什么条例
明显是犯法的啊~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㈤ 员工中午将制服穿出去吃饭算不算违反规定呢
凭心而说,我从未从事过这个行业,但从你的叙述中,对照员工手册的规定,你确实违规了。实际情况是:
回答一: 你毕竟是穿着制服离开了酒店,尽管才一会儿功夫,只是和闺蜜去吃了顿便餐。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一段时间领导不再强调,而员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无意识地违反着这样或那样的规章制度,而这种规章制度也并非是单位平时非常严格的要求的。并时不追究,什么事也没有。可问题是,一旦追究了,或者说某些人悄悄地向领导打个小报告,一追查责任,什么都清楚了。因此,本来一个好好的员工也会在看似不起眼的责任追究中搞糟心绪。
回答二:如果我是HR,在我主动发现并且在我认为还没有其他员工发现的情况下,我不会对你警告,但肯定会提醒你让你今后注意。
回答三:如果男票来(说明一下,如果我是站在女性的角度的话),我不会换制服。原因是,我一直认为随便什么服装,只要能穿出自己的身材和气质,就是OK。就你发上的图片而言,我认为这女的穿着这身制服,很能显示自己的身姿及气质。制服的最大优点,莫过于能显示本身的好身姿(前提是穿着者本身就是好身材)。更何况男票来时我本身就还是在上班。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㈥ 公务员一年内连续两次因同一事被警告以上处分的怎么处理
一、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二、在确定给予犯错误党员以警告还是严重警告处分时,需考虑以下方面:
1、根据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
2、考虑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态度。
三、严重警告处分的审批程序与警告处分一样,一般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在党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因为犯了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般也不影响其担任原来的职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而被党组织免职或被调动工作,这是正常的干部任免或调动,不含有对受严重警告处分党员附加惩处的意思,不能视为纪律处分。
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
1、警告。
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是指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纪,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和警示。
2、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是党内五种处分中的轻处分,但比警告处分要重。一般指党员所犯错误性质和程度比警告处分严重,但构不成撤销党内职务(或无党内职务又构不成留党察看)处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撤销党内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是指撤销党员在党内经过选举或由党组织任命而担任的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的领导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适用于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影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的领导职务,但又不构成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做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
㈦ 出租车司机不穿制服被罚款合理吗
出租车司机不穿制服罚款不合理,但出租车公司对于出租车司机罚款是违法的,罚款金额几十块钱比较小是可以的。
㈧ 退役军人穿着警服违法吗退役军人在公司做安保,穿配发服装被警局警告!说仿警服!
如果是公司配发的服装,应该是由公司负责!
不应该由个人负责!
㈨ 军事法律中穿着敌军制服要受到什么处罚。
凡我军士兵,身穿敌军制服处理我认为可分为几种情况:1,在敌后或战争必要时期,为协助作战而身穿敌军制服,是完全可以的!2,至于日内瓦公约确实规定,凡战俘未身穿本国军装或着敌军军装以及普通民用服装,可以不按战俘处理!3,在无任何特殊情况或无任何证明的前提下,擅自身穿敌军制服,我看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完全可以按叛国罪将其交由军事法庭论处,少则终生监禁,多则死刑!
㈩ 我是初二女生。学校要求穿制服短裙。但只允许穿肉色裤袜,而我没听见,穿黑色丝袜,老师立马要我脱下来
首先你不遵守学校的规定穿了,老师是怕被校长或者领导看见骂他所以老师为了保住自己.此次是老师太过分,应该警告学生下次不能再穿过来了,老师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但是你想跟老师讨说法这么点小事肯定讨不过人家,最后吃亏的还是你,你还是下次小心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