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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交接制服

发布时间:2021-08-08 13:45:18

⑴ 简要分析劳动者预告辞职制服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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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
属于你的东西通通可以带走。
属于单位东西的通通留下。
拒不交出的反映到劳动局,由劳动局责令交出。
如果你真想走人,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老板,到时候老板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老板承担,一切与你无关。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公司前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附录:怎样写辞职书
辞职申请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1、标题
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
”此致敬礼“的两种写法
第一种写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敬礼”写在“此致”的下一行,顶格书写。要注意的是,“此致”后边不加任何标点,因为这句话未完。“敬礼”后加惊叹号,以表示祝颂的诚意和强度。
第二种写法:正文后紧接着写“此致”(其后不加标点),另起行顶格写“敬礼!”
此处“敬礼”的顶格,呼应于起首对收信人的称呼,是古代书信“抬头”传统的延续。古人书信为竖写,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称呼,都要把对方的姓名或称呼提到下一行的顶头书写,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为现代书信所吸收。
5、落款
辞职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递交辞职信的具体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说上司坏话。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反映一下上司的问题,要尽量以委婉的言辞口头提出。
2、不要满纸抱怨,抨击公司制度。
3、不要指责同事,尤其忌讳把同事的“罪行”白纸黑字写在辞职书上。

写作要求
1.态度恳切、措辞委婉。
2.不要批评对方。
3.含蓄性。
4.简洁性。

写作方法
第一段:写出辞职的心理(当然不一定是真的,自己可以编造),你可以写一些客套的句子。例如:经过多方面的考虑,我打算辞掉所从事的职位……,或者:因家中变故,我打算申请辞去我的工作。因此整个第一段可以这么写:
尊敬的人力资源经理:
您好!
经过我的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我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我知道这对于您来说,是非常难以作决定的事情。
第二段:说明您自己考虑的辞职的时间(尽管您提出辞职经公司同意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固定的离职日程办理离职手续,但这样说并不是画蛇添足,大多数情况下,你都能够争取到提早离开的时间)。
例如: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的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另外,如果您觉得我在某个时间段内离职比较适合,不妨给我个建议或尽早告知我。
第三段:说明您在这个公司里的经验积累,尽可能地去赞扬公司对您的栽培(不论您有多么大的委屈和气愤,都不应该在辞职信里表露)。
例如: 我非常重视我在“……公司”内的这段经历,也很荣幸自己成为过“……公司”的一员,我确信我在“……公司”里的这段经历和经验,将为我今后的职业发展带来非常大的利益。
最后,请务必使用亲笔签名,而且签名要尽量刚劲,并写好日期。

万人点赞的牛人辞职通知书的美文欣赏
1、尊敬的领导们:
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出自古书三国,吾以为对当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经济危机,试看全球经济形势,可谓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众厂商、工人、民工皆叫苦连天,司某人有感于此,不禁联想自身处境,不胜伤悲呼!
司本布衣,自幼出身贫寒,躬耕于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性命于当世,不求闻达于富贵,但求温饱以残喘。然现实残酷之至矣,司自去岁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载有余,几度春秋几度冬夏,时光流逝过三百余个日日夜夜。想当初,余本一意气少年,年少轻狂,梦想飞扬,欲于本社大展抱负,一则为集团增光添彩,二则为己身加衣增食,两全其美之策,岂不爽哉?
惜,一年光阴,吾不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涩,债台高筑,节衣缩食,杜绝聚会。众朋友离去者,有之;鄙视者,有之;唾弃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优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钱竟是基础工资、岗位津贴以及误餐补助相加之结果••••••
众友云:“甚矣,汝之不慧,竟能容忍至今,不死何为?”余汗颜,余何尝不想多整几两纹银,上对的起天、下对得起地、中间对得起空气;然而,余出身农家,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终究徒劳无功,兢兢业业,温饱未决,夫今面容竟呈老态龙钟之相。何也?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故犹如千里马,虽有千里之能,然无奈唯有饿死圈中▪▪▪▪▪▪▪
司虽不才,不敢以千里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于当世,需一技之长,司某自视甚低,不敢自称满腹经纶,然应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话下;然,一载以来,每每扪心自问,无不捶胸顿足,以头抢地,几欲洒泪襟前。何也?漫漫长夜,孤枕难眠,辗转反侧,陋室忆昔,惭对恩师之视如颜渊,愧对同窗之赠冠学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洁”二字……即打扫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来送往,虚伪客套,周旋于“领导”之间。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兢兢业业,诚惶诚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叹,何等悲哉!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年华如水,倏忽间越过春夏秋冬。茫然回首,所得几何?
所失几何?今不得不略作盘点:所得——物质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后九月每月九百,区区数千一年来不够司某解决温饱,更何谈穿衣游玩,过品质生活;精神上:备受打击煎熬,一年来新掌握一技之长,即打扫卫生,司某好歹七尺男子,本科毕业生,其不才之至,亦不应沦为清洁工之列也。
故使其当年年少轻狂之心瞬间苍老,再无活力;一载以来,司某唯唯诺诺,伺候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其所求,仅每日温饱问题,然随物价飞涨,此问题之解决亦不可得。所失——失去了时间、浪费了青春,磨去了棱角,耽误了大好年华、愧对父母兄姐、做人尊严消失殆尽矣▪▪▪▪▪▪
然,何以堂堂风华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压抑之至,努力坚持到如今,唯一原因:在等待传说中众人期盼的涨工资之事而已,企满足司某生活所需,实在可怜,怪司某年幼无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终究未果也。
夫数千外债亦无望偿还,故司某人顿悟:此处系年轻人之坟墓也,其功能:湮没梦想、埋没青春、消磨斗志、毁坏棱角、耗费光阴,如是而已。故,顿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于此,分道扬镳矣。
言天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处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继续打扰贵处,既不能两惜,何不两离,从此,彼此相忘于江湖!以决绝的姿态!
今恳请开明之领导准许卑微无能之员工司某人辞职,不胜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请辞,心有戚戚焉。希天山一别,取经东向,去家万里,游学京师。寒窗十余载,稷下 情正浓。
一朝学成,东北而望,二三之龄,风华正茂,励心从检,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义,虽碌碌而无悔。不觉春去秋来,寒书暑相易,白云苍狗,沧海桑田,十五年时光转瞬即逝。然书生意气,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块垒难消。羁索牵绊,恍然若失。口腹之欲,自役徒然。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仕道官途,皆为浮云。恺悌君子,神所劳矣。风雨如晦,锦鸡独鸣。归欤之情,眷然何以自处?
自从检事,不求显达于庭闾,但愿无愧于寸心。虽心为形役,违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堕,道不曾须臾离。尝东皋而望野,徒舒啸而迷离,叹何枝可依。时刻自省,经常觉悟,然朝悔其行,夕则复然。长此往复,不胜其烦。观人情厌恶,世间冷暖,蝇营狗苟,驱去复还。《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岂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顾无相识,宜当长歌怀采薇。岁岁黄菊,千载东篱,伴我倦鸟,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欲效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归去来兮!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归去来兮!人生几何复几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挂靴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啾啾!
丙申甲午***顿首。

3、其他奇葩辞职信:
①、天气太冷,起不来。
②、外面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回答者评语:写这样的辞职简单容易、不需才华。)

辞职注意办理下列事项:
1、交接事项。
2、还清公司所有的东西(包括领取要归还的、申领的备用金等)
3、核对好离职当月的考勤以及结清工资。
4、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领取,没有就不领)。
5、找到下家单位后,同地区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公积金暂时是封存在你上一家(离职的这家单位的),需要开企业公积金接收函给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有人事档案的话,到下一家单位也是要办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劳动合同,以后办理退休的时候用得到。

⑵ 离职交接需要交接上一个人交接文档吗

不用,应该是需要交接你这一年使用的资料就可以了。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是不用交接的。

⑶ 制服房关于制服损坏的赔偿单如衣服破损掉扣等需要离职人员赔偿的应做一什么样的表格

这个可以在离职交接单上加一栏布草就可以解决。然后设置后勤相应人员签字栏。

⑷ 辞职与离职。

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6条。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⑸ 老员工离职,跟我说公司模式不喜欢,之前有位员工离职说公司制度有问题

每个人的见解看法,出发点都是不同的。所以在看待问题的正确与否方面,我们应该正反两个方面考虑问题。
如果你是老板,接连有员工告诉你制度有问题,那么,我觉得你应该适当反思一下,或者换位思考一下,公司目前的制度和奖惩升迁模式是否没有符合实际情况,从而打消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剥夺了他们的发展空间。如果确实存在,那么建议适当改变下,给员工以待遇和升迁机会。
如果你是公司员工,有别人给你提出这个问题,那么我也建议你看一下提意见人的为人,再从老板的角度考虑一下问题。员工在企业中也要有自己的定位,毕竟我们是打工赚钱,拿的是工资,而老板是养着一帮子人,承担着风险的。如果员工无休止地要求升迁加薪,那么是否有全面的评估一下自己的能力,也是否考虑过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情况。
所以说,正反论证了看待问题,才能真正找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并不能一棍子否决一件事!

⑹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司制,制度,度

09年3月预备党员思想汇… 尊敬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组织: 2009年的两会中人民代表大会经济是一个热门...
我于2008年5月至8月,在中国上海市闸北区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挂职锻炼,挂任天目西路街道办..

感恩教育活动方案 建国60周年活动策划方案 提升村干部素质工作措施 关于全体教师工作中开展强化质量意…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管理效率,提高全员士气,并使其依据及遵守,特制定此公司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照执行。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含试用期人员。 第三条 本公司属对外营利单位,全体员工必须共同投入,积极表现个人荣誉感和责任心为宗旨。 第四条 未在公司管理制度章法上签名者,不得列为公司正职员工。 第五条 本公司对所有在职员工的升迁、加级、加薪及考核等,皆以该员工的平时表现与业绩为主要依据,包含员工的向心力,荣誉心,责任感等。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一个月为试用考核期。 第二条 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加薪,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第三条 须办手续 1、填写员工岗位申请表 2、缴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3、请领公司制度,并实施在职教育。 第四条 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十五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第五条 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一个月内,领试用期基本工资,通过后再予调整薪资。 第六条 未经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职,一日扣三日,二日扣六日,三日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者予以开除。 第七条 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 试用期内提出辞职者,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2. 成为正式业务员后提出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3. 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第七条 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提交“辞职报告”,经核准后,再填写“离职手续”方可到财务结算。口头呈报不予承认,不得生效。 第八条 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第九条 离职员工之当月薪资,须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凭主管及总经办签诉方可到财务部门结算。非当事者不得代领。 第十条 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第十一条 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1. 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2. 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3. 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4. 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工作及其情况予接管人员。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第十二条 为不动摇团体士气,将“员工请辞”列为公司机密。已办理离职手续人员不可到处宣扬,或到处表态及表现出不合作的态度,经查实一律立即开除,取消当月一切福利。 第十三条 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 第三章 出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两种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和不固定工作时间。公司职能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早8:30——午12:00;午13:30——晚6:00)的标准工作时间制,若节假日较忙,部门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安排加班,但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操作工人、勤务、保安及一线员工可采用相应灵活的工时制度。 第二条 考勤工作由公司总经办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 因公司业务及部门需要而必须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绝,否则若因而影响公司运作者,扣个人考核成绩。 第四条 员工因公司外出须向部门主管汇报,在一定时间内须回公司正常作息。私自外出未向主管报告,2小时以内扣薪半日,2小时以上以矿工论处。 第五条 本公司正常上下班作息,迟到者十分钟以上者,每次罚款5元。 第六条 公司设立全勤奖,每月兑现,全月无违反出勤规定并准时上下班者,可领全勤奖60元。 第七条 员工出勤打卡属正常作息,凡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计。 第八条 出差公务等未执行打卡者,在回职24小时内,未经主管签名保证者,每次罚款5元。 第九条 在职员工出勤作息状况,有任何异常现象时,即由主管负责记录于考勤卡上以供核查。 第四章 请、休假制度 第一条 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第二条 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 第三条 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假单,由部门领导批准后交总经办审核存档。 第四条 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另罚三日综合薪资,并取消全勤奖。 第五条 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第六条 请任何祸假皆须职业医生开具证明,并在48小时内回报公司,否则以事假论处。若因伤重住院或卧床无法行动,2日内公司皆全薪付给,2日后暂停正薪部分,并留职备核,待正常上班后开始恢复正常。 第七条 轻微病假可商请主管核准,唯需请代理人全权代理,以示负责。 第八条 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会前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第九条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所有法定节假日及其他假日,细则如下: 1、带薪假期 元 旦 3天 春 节 7天 劳动节 7天 国庆节 7天 婚 假 3天 (女23岁或以上,男25岁或以上结婚为10天),以政府规定为准。 丧 假 3天(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1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表亲) 产 假 90天(晚育增加15天,遇难产或剖腹产增加15天),以南京政府规定为准。 用产假的员工,须在预产期前二个月向总经办提出申请。 护理假 3天(适用于试用期满的全职男员工),以南京政府标准为准。 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为依据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完成。 探亲假 此假只适用于员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分居两地,员工须在假期 前一个月向主管递交请假申请表。具体条款按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细则执行。享受探亲假的员工将不再享受当年年假。 哺乳假 女员工产后一年内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 2、年假 员工根据在公司服务年限的长短,享有10—20天带薪年假 。 完成工作的年数 年假时间(工作日) 1—3年(含3年) 10个工作日 3—5年(含5年) 15个工作日 5年以上 在15个工作日基础上,每满1年增加1个工作日,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以开始享受年休假,新员工第一年的年休假将按比例计算。员工的年休假视员工的工作时间长短而定。 员工如需使用年休假,须于一个月前填写申请单,遇特殊情况需事先得到人事经理同意。年休假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休完,辞职员工的年休假也将按此比例计算,公司对辞退员工未用完的年休假可以以薪资进行补偿。 第五章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二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如因个人问题故意拖延加班的,不算作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三条 为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执行加班提前申请的制度,若未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并经领导批示的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四条 加班时间限制: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超过3小时者以3小时计,达8小时者按一天计;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五条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六条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申请者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加班;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每月总经办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 加班费用计算 1、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 平时工资(全勤)÷22÷8×1.5倍×加班时间 2、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 平时工资(全勤)÷22÷8×2倍×加班时间 3、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加班工资= 平时工资(全勤)×3倍×加班时间 4、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八条 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双休日加班按2倍时间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时间调休。 第九条 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加班冲抵以半年为最小单位,即所有调休必须在半年内冲抵完,未冲抵部分以加班工资形式结算。 第十条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六章 员工薪资与福利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薪资收入管理,规范员工薪资收入分配办法,并激励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与职业生涯规划,实施“管理人员年薪制”与“普通员工月度考核薪资制”相结合的薪资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管理人员年薪制 管理人员薪资的支付办法,即薪资以年为单位,依据管理人员所承担责任确定其年薪;每月薪资以年薪分摊12个月薪资后,按70%的比例发放(基薪);年终以业绩考核来确定效益薪资,将剩余30%的年薪按一定比例发放。具体内容包括: 1、年薪制适用人群:本公司管理人员,即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负责人。 2、年薪构成:年薪收入由基薪和年薪中效益薪资两部分构成。 3、年薪的确定: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风险大小,及工作基础、工作条件与环境等诸方面要求,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定薪定级,核定年薪标准。 4、年薪中基薪的确定:年薪中的基薪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年薪平均分摊为十二个月薪资后的70%,于每月10日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即基薪=(年薪÷12)×70%。 5、年薪中效益薪资的确定: 效益薪资依据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和当年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绩效考核指数,将年薪中剩余的30%,按效益薪资于年底统一发放。即效益薪资=(年薪÷12)×70%×绩效考核指数。 6、绩效考核指数的确定:坚持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公司于年底设立管理人员年薪考核委员会,下达年度考核指标和进行考核、清算;考核指标明确、公开;坚持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享受年薪制管理人员的薪资在年终考核后予以兑现。 7、年薪中的效益薪资,发放时间定为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 8、管理人员年薪收入,按月平均计算,依法纳税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第二条 普通员工月度考核薪资制 普通员工薪资的支付办法,即以月为单位,依据员工所承担责任确定其月薪;将月薪的一部分按月发放(月基本薪);剩余月薪用于指标考核,月终以考核成绩来确定应得(月考核薪),月终连同月基本薪一并发放,不足扣罚额度的从第二月薪资中扣除。具体内容包括: 1、月度考核薪资适用人群:本公司普通员工,即上述年薪制适用人群以外的公司正式员工。 2、月薪的构成:月薪收入由月基本薪和月考核薪两部分构成。 3、月薪的确定: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工作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条件与环境等诸方面要求,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定薪定级,核定员工月薪标准。 4、月基本薪的确定:月薪中的月基本薪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以个人岗位、职责的不同来确定,于每月10日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 5、月考核薪的确定:依据月度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核指数,将月薪中的剩余部分,作为月考核薪与月基本薪一并发放。不足扣罚额度的从第二月薪资中扣除。 6、月度考核指数的确定:坚持严格的考核制度,各部门制定月度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于每月5日前对上月考核成绩进行清算,经总经办核实后方可生效;考核指标明确、公开;坚持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 7、普通员工月薪收入,依法纳税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条 试用期员工的薪资 1、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工资以月薪形式发放,根据级别、岗位、职责确定其标准月薪。 2、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其月薪同样参与其所在部门的月度考核,根据考核指数确定其实际月薪。即根据表现,实际月薪≤标准月薪。 3、试用期员工的月薪收入,依法纳税,但不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第四条 奖薪制度与员工福利 1、年度奖金。根据当年实际业绩,员工按比例享受第13个月工资,第13个月工资随同当年第12个月工资一起发放。 2、保险。当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公司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险。 3、工伤。员工因工负伤,经劳动管理和鉴定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公司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负担必要的医疗费用和负伤期间的工资。公司对员工的工伤处理,将遵照工作所在城市的国家有关规定。 4、误餐费。公司为全员提供五元/工作日的误餐补贴,全员均应享用。 5、制服。根据季节不同,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制服,但必须自备皮鞋。同时员工须自己保管和清洗制服。离职时应悉数归还。 6、生日。在你的生日这一天,公司会为你送上一份蛋糕以示庆祝。 7、员工同乐、联谊活动。你有机会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各项员工活动。 8、年假。转正满一年以上之员工,公司给予带薪年假。 9、荣誉假。给予表现优良员工,可视具体情况予以一定时间的带薪荣誉假。 10、无论一般员工还是主管,凡有任何违反本公司章程制度中各项条例及要求时,公司有权停止或取消各项福利。 第七章 服务规章 第一条 不得于上班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做与正常工作上无关的事。 第二条 正常上班时,务请随时佩带工作证,未带公司工作证者除罚款20元/次外,不得进入公司内所有场所。 第三条 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严禁便装上岗。制服必须保持整洁。 第四条 员工随时保持亲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属范围内遇有陌生人,无论认识与否,皆应点头问好,保持礼貌。 第五条 对外来访客,来宾或消费客人皆应以引领观看或安请入座,并以茶水招待,并立刻替其做最好的服务。 第六条 使用电话时,语言尽量简短,禁止电话聊私话。在工作繁忙时,暂勿接听亲朋好友的私人电话。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彼此间不得大声嬉笑或吵闹及其他有失仪态行为。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皆有权责划分,员工坚持自己岗位,并毫无条件的支援其他部门。 第九条 公司实行“个人责任制”,在部门资产列报,部门环境整洁,部门业务业绩等,皆由个人负责到底,决不推诿。 第十条 公司内部一切讯息,资料,档案,记录等,一律保密,不得外借或携带出公司。凡公司的所有资料以及商业秘密,一律不得外泄。非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时,不得私自转借、占有、拷贝及携出公司等,否则将予以提出诉讼及要求赔偿。 备注: 凡违反上述各项条例者,主管可直接进行处分,并报总经办备案作为月度/年度考核依据。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备注: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七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部门负责人会同总经办审核; 3. 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办公区域参观; 5. 在禁烟区吸烟者; 6.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7.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8.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9.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1.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2.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3.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4.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外,需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四条 总经办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总经办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五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六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七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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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求酒店各部门离职程序

酒店各部门的离职程序基本上一样,没有多大的区别,程序如下:一、酒店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解聘、自然解职等四种情况。二、员工辞职1、员工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因个人原因或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愿与酒店续签合同时,可申请辞职。2、辞职申请期限:1)、试用期提前七天或以七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2)、转正员工须提前30天或以三十天薪资作为代替通知;3、辞职申请程序:1)、辞职员工需往行政人事部或本部主管处领取《辞职申请表》,按表格相关要求填写, 注明工号、姓名、部门、职务、入职日期、申请离职日期、辞职原因等,逐级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批;2)、领班级以下员工的辞职申请报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总监审定;部门主管级人员辞职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特别助理审定,部门经理级人员辞职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定。 3)、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在二个工作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三、员工自动离职1、员工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未经许可而擅自离岗超过三天或超过三个工作日未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自动离职。2、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部门应先了解确认,如情况属实,填写《人事变动表》报行政人事部。四、员工解聘1、员工在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酒店有权随时解聘该员工,且不支付任何赔偿。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任职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酒店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于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由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报行政人事部逐级审核。领班级以下员工的解聘由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总监审定;主管级员工的解聘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特别助理审定,经理级以上人员解聘由所属部门总监或分管总经理助理填写《人事变动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特别助理审查,总经理审定。 3、解聘申请批准后,被解聘员工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五、员工自然解职1、员工因工死亡、因病死亡或意外死亡的情况,视为当然解职。2、行政人事部在接到员工的死亡通知后,通知其紧急联系人或亲属为其办理离职手续。3、如员工是因工死亡,由其所在部门将员工死亡的具体细节书面报行政人事部及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协助总经理制定处理方案。4、如员工是因病死亡或意外死亡,按正常离职手续办理。六、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程序1、所有离职员工一律以行政人事部下发的离职通知书确切日期为准;2、离职员工凭《离职通知书》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人员流转表》并按照表内排列顺序依次办理离职手续;3、离职员工必须向直属主管交代所完成工作交接,退还部门物品,由直属主管签发“考勤表”,并在“离职人员流转表”上注明上述内容;4、保安部:办理离职相关手续;5、制服房:退还制服,并查清洗衣费用;6、宿 舍:退房及清还宿舍物品;6、财 务:查清个人往来账,退还借款等;7、行政人事部:《员工手册》、员工证、名牌、饭卡、考勤卡、退还通信工具等;8、部门负责人签审,部门作移交手续。9、退还酒店物品时,如有破损情况,该名员工必须作出相应赔偿。10、酒店物品缴清完毕,离职人员将员工“离职流转表”交回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开具《离职结算单》到财务部结账。11、离职人员必须及时将服装及其他保证金收据交财务部,以便依照有关规定酌情退还。七、离职的相关事项1、员工离职时,对于在职期间给酒店财物造成的损失或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2、员工因自动离职或离职后被发觉在职期间给酒店造成损失的,酒店将保留遵循法律途径要求其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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