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职业正装 > 正大阳光校服

正大阳光校服

发布时间:2021-07-30 17:56:30

『壹』 《最天使》杂志上有一篇小说叫《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全内容

是啊!很好看哦!是 洛可和唐薄荷之间的爱情哦!这本最天使是赠品呢!不过,我感兴趣的还是 夜的第7章

『贰』 低配版邓文迪实录:为了走上人生巅峰,我同时睡了三个男人,你怎么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是什么滋味?被恶毒的嫌弃的口水淹没是什么滋味?在人生最高光的时刻,被当众聚焦扒光,再坠十八层地狱是什么滋味?

杨雯知道,那是万箭穿心却死不透的层层凌迟。

1

杨雯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吸引男人的特质的呢?在高中。

经过初中三年成叠的收情书,再到高中被各种表白,她朦胧地知道自己大概在吸引男生这方面有点擅长。

还有一点,她对男人的心思,不用猜一摸就准,贪笑嗔痴随意间就能引着他们随自己走。

这个天赋异禀让她在一众学霸靓女中赚足了虚荣心,但在高中也仅此而已。直到2011年,她上大学,在新闻里看到邓文迪。

邓文迪的经历,就像给她开了一副天眼,她终于知道该怎么利用她的天赋了。

她要踩着一个一个的男人爬到金字塔尖!

杨雯高考原本填的志愿是服装设计,但因为一些原因被调剂到园林景观设计系。在她了解到园林系是男生的天下后,欢欣愉悦地去上了。

她的目标从来不是专业。

大学四年下来,杨雯固定男友三个。富二代、权二代,及一个学霸男友。

他们对杨雯可谓呵护备至,有事必应。

可即便如此,杨雯自始至终也只是把他们当备胎。她无比清晰地知道,站在山脚和山腰看到的风景绝对不一样。

所有的光鲜,所有的光环,一夕之间退潮般离她远去。她像只海贝孤零零的被丢在岸上,等死。

11

杨雯曾经希望老木自杀,却不想在他自杀后,她转瞬从天堂坠入地狱。她悔!

她曾经以为可以把一切男人玩弄与股掌,却不想最终栽在被玩弄的男人手上。她不甘!

但此时不甘悔恨又有什么意义,不过是一饮一啄,让她更清醒的疼痛。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网上公布了老木的最新情况:自杀未遂。因为老木天生异体,桡动脉异位,割脉本应该割手背的。

『叁』 笑话,笑话,笑话,笑话,笑话

1、“做我女朋友吧,行还是不行?只许回答一个字!”

“滚。”

2、爱上你不是我的错,都是你胸大腰细惹的祸。

3、有些话,只说给懂的人听,比如英语听力考试。

4、在我刚毕业没找到工作之际,我爸朋友圈分享的前两篇文章分别是《该不该给儿子买房》和《孩子,没人欠你的》

5、钱太委屈了,每个人都说爱它,却把它拿去跟别人做交易。

6、自从我晒黑了以后,脸色也不发青了,牙齿也白了,害羞了也看不见脸红。不料竟然有如此意外的收获!

7、昨晚某人喝了酒回家,醉眼惺忪,双眼通红。

我说:“你喝醉了吧?”

他说:“我没有!”

结果他认真地鼓起了腮帮子。。。

8、在家里敷泥状面膜,捣鼓半天,我爸有点嫌弃的说:“都已经长成这副模样了,再费事也没法补救,还那么麻烦干啥?”

我妈听见了似乎不太乐意,是啊:“我把她生的太随你了,丑法都一模一样,这事赖谁?”我沉默了一会,突然说:“那你给我睁大眼睛!”

『肆』 高中恋爱有意义吗

不好,太耽误学习了 ,就拿我来说吧 高一时 我在班里一直就是保持前列,高二时,突发奇想的 ,想谈恋爱了 ,就追求了我班的一个女生(虽然结果我们没在一起),那个时候,我也以为我是真的喜欢上她了,因为那个时候我的生活除了我的单调学习外,剩下的全是她,那个时候,我甚至把她定义为我生命中的唯一了,以为非她不娶了,后来,高三的一天晚上,我记得那天是正月十五,我们班几个同学一块出去玩了,爬山,宿营,我没去,十五假期过后,你知道发生什么了吗,她居然和别的男生在一起了,就一个晚上,后来我问同学,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因为山顶太冷了,俩人就依偎在一起,然后就....
(想想如果那个时候我要是好好学习的话,现在就不会在信师了)
高中,我们都还太小,都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情,懵懂之间,那种经历给我们最大的不是美好,而是伤痛,虽然我们可以在事后安慰的对自己说“那时我们太年轻了”。
都说大学是学生踏入社会的最后关口,那么高中便是我们踏入社会之前最后的培训班,上过大学后,我们就会知道,大学给我们的并不是知识,知识的给予在我们离开高中,捧着鲜红的高中毕业证时就已经结束了,大学给我们的是一种历练,可以这么说吧,大学教学就是给我们传授经验的过程。
所以呢,以我个人的观点看,强烈不建议在高中时谈恋爱,
不过,如果,真的遇到一个好女孩,那么一定要好好珍惜,我说的珍惜方式不就是拥有,
如果那个女孩真的很好很好,在你心里很重要的话,那就把对她的爱慕珍藏在心底,为她再等几年,有时候,事情说开了并不意味着不会遗憾,
更多的时候,默默的爱恋让我们拥有的会更多

『伍』 在大学没谈过恋爱,毕业后会觉得遗憾吗

我觉得大学没有谈恋爱,就我个人来说,会觉得十分遗憾。


『陆』 从校服到婚纱,最后却分开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刚刚提出了离婚。流着眼泪打出了给他发的最后一段话。我想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我心里是深爱他的,但是我们两个真的不适合,也不能在一起生活,愿你安好,每天一定要开心的噢。希望老天爷一定厚待你,你真的很好。

『柒』 成长的烦恼

小小少年,很少烦恼,无忧无虑乐陶陶……”每当听到三年级的小朋友唱起这首歌,心里总是酸溜溜的……

小时侯,我很想长大,因为长大了,就可以干许许多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必背着妈妈的叨唠,爸爸的责备。

可是真正等到自己长大了,却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烦恼。长大了,作业渐渐像小山似的多起来。放学后,我不敢去玩,去看自己喜爱的书,我怕自己的作业完成不了,我只能拼命让自己的笔在本子上蠕动着,等到华灯初上,我又骑着自行车狂奔在回家的路。课程也逐渐地繁重起来。每当晚上回家复习时,我望着一大堆的书 ,真不知该去复习哪一科,是语文?还是数学?还是地理?还是……

我多想有时间去玩会啊!去打打羽毛球,看会儿电视就恐怕成为了我最大的享受了吧。每当看见一大群小孩子们蹦蹦跳跳的样子,我就多想和他们打成一片啊!可玩着玩,我又想起了自己可怜的功课,结果又没心情去玩了。我多想再回到童年,丢掉那无尽的烦恼,再重新当一回无忧无虑的小孩

2
昏暗的台灯下,我凝视着这一杯茶,沸水一次又一次的冲击,让我感到了茶的清香。那苦涩中略微含着的一点甘甜,也被我贪婪的嘴给霸占了,眼的朦胧,勾勒出朦胧的记忆,可记忆却已不再朦胧。
作业之多“难为”了嬉戏之少,老师之严肃“阻抑”了欢笑之渺,压力之沉重,“造就”了在梦幻中的我们——成长的烦恼。打开厚重的回忆之书,那思绪点点,也许是不倦回眸的一些往事。
“初”来乍到,一个脆弱的我,被“敌人”瞄准了“弱点”猛开了一炮,那个不堪一击的我,在“血”场上牺牲了,可一个“睡里挑灯看卷,梦回铃响背诗”的我又一次站了起来。那段岁月,正在黑暗中迷茫的我,学习之余,有时我也找一席尚未枯黄的草地,有时也会是书桌前、窗台边,看伫立在远处的一排排树正在拼搏,为的只是能发出最后的一丝艳绿。那些是什么树?我无从得知,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它们是树,就足够了。当我看着它们发呆时,心里就会思绪万千,当我的眼睛重新回到树的时候,心情豁然开朗,压力荡然无存,转而投身于繁忙的学习之中。
似乎茶的清香已弥漫了“世界”,我的心情也随之沸腾起来。
我的拼搏,战胜了烦恼,战胜了一切,让那似乎是最后一丝艳绿,同样放出等同于盛夏的光彩。“少年不知‘烦’滋味”,可在这“山重水复”的转弯处时,有谁要是放松下来,等待你的便是“沼泽千里,棘丛万丈”。反之,若要是拼搏和毅力,等待你的便是“柳暗花明,青山绿水”了。莫非你还真要让烦恼化作青烟一缕,缠绕你的灵魂,让你烦闷,让你苦恼吗?
若成长是一篇著作,那么烦恼便是藏在段落深处的错字;如果成长是一张白纸,那么烦恼便是附在背面的一个瑕疵。这些微小的东西似乎是似曾相识,似乎是一直打扰着我们,在成长的大自然中,过去那似微风抚面般的学习,现已被暴风雨般的学习和压力的进攻吹散在记忆的深处了。
双手已经感觉不到茶的温度了,弥漫在屋子里的清雾也悄然消失。更加用心地品味那“苦中有乐”的水,去品味成长的烦恼,“烦着烦着”,时光也“走着走着”,经历也“多着多着”,再一次去品味那茶,那“苦涩”似乎已随着温度、随着用心灵丈量的时间而荡然无存了……。

『捌』 离歌2的结局

“这么晚了你还要去等公交吗?”阿南倒是关心他:“要不上车我送你一程”

“别别别”他奋力的摇头,好象送他一程像是叫他去杀人一样,阿南觉得他太客气,居然一把搂住了他,说:“快上车吧,我看你也冻的够戗,有车送起来很方便,男子汗别太婆婆妈妈的了。”

“好!”没想到肖哲这么爽快就答应了,他们一前一后的往车的方向走,我的脚步却挪的比什么都慢。上了车,肖哲老实不客气的坐在副驾驶座上,我独自一坐在后排。

阿南发动车子,掉头,开出校门。

可是等等,我好象从车窗里看见了他。

他穿着一件皮衣,鼻梁上架着一个风雪镜,表情冷俊。车灯从他身上扫过去不到一秒钟的时间,我确信就是他。阿南和肖哲应该都没有看到,可是我却清清楚楚的看到了,

我把头贴在玻璃上他好象也能看到我,他正靠在校门旁边的一堵破损的墙上一只手正护住打火机点烟,打火机的或照在他的风雪镜上,我看不到他的眼神。

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天涯海角,而是你站在我面前,我却不能对你说:“一切都是误会”

一定是日子浓的太像蜜,只顾着粘着我和他,以至于我几乎都忘记了还有这个肖哲在。而他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在所有他最不该出现在的时候出现,在他最不该说话的时候说话,就是在所有他最不该行动的时候行动,搅坏所有的一切。

阿南开了车里的暖气之后,肖哲手里捏着一包用剩的面纸回头对我说:“马卓同学,还给你面纸”

如果不是因为阿南在车上,我真想把那包面纸丢到他的脸上,劝他从此消失在我的面前。

这次月假一共放三天,前两天一直是大雪,他大部分时间在家裏,奶奶也上来了,我根本找不到机会出门.第三天终于出太阳,下午阿南出门了,我跟奶奶谎称要提前返校怀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了他家.三天以来他的电话一直都是停机状态,我给他充上了手机费仍然是停机.

由此我知道,他是主动停机,幷不是欠费.

我决定只要见到他就主动把一切错误承担下来.我愿意跟她解释一切,只要他愿意听.怕遇到夏花我们从不在他家约会,但这一次,我别无他法.

刚刚走到他家门口,我就看到刺目的mini cooper,看上去好发无损的停在院子门口,顶上还有一些残存的积雪未化,在黄昏的日光下,发出淡淡的柔和光泽,完全是偃旗息鼓的状态.

雪从昨晚就开始听了,看来她在这裏已经不是一会儿了.

那我到底是进去,还是不进去呢?

他家院子的大门没有锁,门缝里的光景象在召唤我,于是我走了进去.

到了冬天,这裏完全是不一样的景象.不知是不是因为无人打理,偌大的院子里看不到一点绿色植物.

我踮手踮脚,其实心里说不出有多害怕。我害怕见到我最不愿意见到的那一幕,害怕等待我的是一个骗局,更害怕我刚刚拥有的一切其实已经悄然离开我了。在这个哀伤的冬日黄昏里,我忽然变的无助莫名的伤感莫名,

我对世事从来不抱太大的幻想,总是先料定最坏的打算。所以,说我宠辱不惊,其实是抬举我,我只是不善于构造梦幻般的结局而已。

一进屋子我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

但当我看到他们只是呆坐在堂屋里,一个握着一个掌上游戏机在百无聊赖的打着游戏,另一个捧着一本旧到不能再旧的言情小说看的聚精会神的时候,不仅没有失望,反而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那个叫晶晶的女人原来长的并不老,卸装的样子也不算太难看。是她率先看到我的,继而绯红的脸上挂上一抹不同寻常的微笑。看来她喝的不少。

她合上书,遥遥晃晃的站起身,谁也没看,就这样走到堂屋的门口把夏花的拖鞋脱下了,换了一双高跟鞋,噔噔噔噔的走出了院子。

我听到了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喝成这样,照理说她是不能开车的。

他好象视她若空气,仍然坐在那里双腿摆在那里,专心致志的看着游戏机,也视我若空气。

我这才注意到地上摆着整整齐齐的酒瓶,那只通人性的黑狗乖乖的躺在他腿旁。

在他的地盘上,我不敢轻举妄动。

“你的电话停机了。”我说。

“恩”他答。

“为什么停掉他?”我往他身边走的时候碰到一个酒瓶,他终于抬起头来看我,双眼通红,那眼神告诉我意见事:他醉的不轻。

“干吗喝那么多?”我忍不住问,

“哼哼”他并不回答我,而是用一种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我一番,说:“马小卓喜欢小瘪三”

“好了,别乱说”即使他真的醉了,我也不允许他乱说。

他逼近我,轻轻的说:“你再喊?”

“我叫你别乱说”我软了下来,说“我要向你道歉,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都是误会。你千万别乱想。”

哪个晚上?”空气中的酸性气体弥漫开来,他却跟我装傻,为了中和气味,我走近他,勾着他的脖子亲了一口,说“三天前,我没去赴约,是因为考试临时改到晚上,我爸爸又来接我,所以……”

“要想跟我道歉也可以,”他打断我,搂住我,抚摩着我的头发说“不过,你也知道我一向喜欢做的,不喜欢说的”

我闻到他连发根里都是酒气,他跟我在一起,从没喝过这么多酒。

“可我只有2个小时就要上晚自习可,而且”我望了他一眼,勇敢的说:“你也不缺人陪,不是吗?”

“吃醋的人是我吗?”他笑着说,又一把把我揽回怀里,说:“马小卓也在吃醋,是不是?”

我抬起头,他正在低头看我。那一刻我鬼使神差的凑上去,勇敢的吻了他。

他一开始完全楞住了过了2秒才开始回应我。又因为反应过来,他一边回应我,一边拼命的忍住笑意,全身都在发抖。
这是我这辈子最窘迫的时候,我发誓,

“既然你只有2个小时”他从地上拎起一个酒瓶,对我说:“来”

他走进卧室,自赏赐以后,我再也没来过他的家,更没有进过这个房间。那一瞬间我的信忽然跳的好快,我好想能预料到接下来即将发生的事,但是有不敢确定。就在我犹犹豫豫的跟着他一道走进卧室,那关于接下来的一切的暗示,就像飞机降落时的地面,越来越清晰明确。

他半躺在床上,床铺很干净,被褥一丝不苟,是全新的。他知道我要来?还是这是别人替他铺的床?我来不及想太多,他已经把酒瓶放在床头柜上他对我伸出一只手,说:“过来”

我迈了一小步。他笑,说:“我叫你过来” 我终于跌进他的怀里的那一刻,他迅速的吻了下来。我挣扎了片刻,嗫嚅着说:“你喝了酒……”

“我喝了酒但是我清醒的很……马小卓,马小羊,你是我的……你知道吗?”很快,我被他沉重而带着酒气的身体压在了身下。那一天的那一幕又在我眼前浮现,我不由自主的抬头看地面,已经看不到血玫瑰的痕迹了。我有片刻清醒。可是在他如雨点般落下的吻之后,我很快忘记我是谁。

我是那个怯生生的把装着毒品的纸包送还给他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围着红围巾在技校里被他偷袭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为了要回肖哲的金佛差一点被宰了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目睹他和别的女人亲吻却落荒而逃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为了救他发誓永不见他的却又自己打破誓言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愿意用剩下生命的来交换这真正属于我的那一刻的马小卓。

人生这么长,却只有极少的时间是在为自己而活。那些我生命飞过的过客,这一刻好象又都回来了似的,他们的脸孔交替而过,像一组回放的深情婉转的离歌,这一刻,我清楚我是在为自己而活。

我愿意……我愿意交付自己,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活着。

在爱,被爱。

人生于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价值的吗?

当年,我十七岁的漂亮妈妈林果果,她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呢?

手机铃声就在着不偏不倚 的时刻响了。

我下意识的挣扎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他不让我接,我怕是阿南,不肯。争抢中,我们同时看到屏幕上的名字——————肖哲。

这个名字显然刺激了他,他立刻翻身起来。

愣了很短的时间,我接起电话。

“马卓,我在替老爽整理成绩单的时候,你想知道你月考的名次么?”

我抬头看了一眼他,他已经低头出了房间。

我挂了肖哲的电话。他没有再打来,但是发来了短信:“二十一名,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成绩,请自省!”

我索性关掉了手机。然后出门找他。

他又开始在喝酒,直接用的是酒瓶,对着嘴在灌。

我冲过去,想抢下他的酒瓶来。但是一切无济于事,那么大一瓶酒,已经被他全部喝进了肚子里。然后,他拿着酒瓶坐在那里,终于有了片刻的沉默。

我用指甲在他的手背用力划了一道……这是每当我无计可施时的计谋。

他懒懒的看了一眼自己红肿的手背,“怎么,那个和你一起坐上你爸车的人,看来已经是准女婿了?”他好象完全没在听我说话一样故意找茬。

“都说是顺便了!”我极力辩解。

谁知我话音刚落,他就像触电一般从凳子上弹起来,一伸手把手里的酒瓶抛了出去,酒瓶正好砸在厨房的窗户上,正面的玻璃顷刻变的粉碎,像是爆炸一样。那些碎片溅起一人多高,我吓的一激灵。

他疯了。

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眼神看过我,像是可以瞬间就把我吞下去似的,他走近我,一把把我拖了起来,一直拖到院子里,仿佛拖一个垃圾袋。我挣扎着,根本是徒劳。那一刻我才发觉。原来女人和男人打架,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何况他是毒药。

跟上一次相比,我更加不占优势。我甚至连自卫的勇气都没有,就被他一脚踹倒在地。

我没有来的及爬起来,他又踹了我一脚。我像玩具皮球一样滚到墙角,背上的疼痛让我难以忍受。

“他有什么好的?”他把我拎起来重重的掼在地上,大声吼:“你说,他有什么好的?!他就配的上你是不是?”他已经完全疯了,眼里完全没有智商的成分,红的可以滴出血来。

我想解释,可是他完全不需要我的解释,一个巴掌下来,想把刀那样刮过我的脸,我的半边脸痛到麻木,眼睛都睁不开了,脸上的肌肉不由自主的抽搐,可他仍停不下手,有伸出另一之手,揪住我的衣领,打我的另一边脸,我伸出手去,摸到自己的鼻血流了一脸。

我真的彻底傻了。我完全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打我。他像愤怒的猎豹,嗜血的禽兽,他已经不是他了。对, 他是毒药。我忘记他是毒药。

我什么都忘了,连哭都不会哭了。我在他的脚又要伸过来的一瞬间扑到在地,死死的扒、按住了他的脚,说:“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我……”

他听不到,他是听不到的。

他甩了甩腿,一下子把我甩的老远。我又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全身沾满地上不知什么的脏兮兮的东西。我的脑子里已经没有其他的念头,只有一个:逃。我爬起来,往门外冲去。他发觉了,立刻伸出手来拦腰抱住我,一把抱住我,就往地上摔。

我疼的喊不出声,哭不出,只是全身发抖,那些拳打脚踢,就像雨点一样落下来,我恐惧的看着他扭曲的表情。,他的面目却越来越模糊。然后他从他的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小刀。他用尖刀对着我的脖子,咬牙切齿道:“我要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马小卓,你那么有文化,跟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同归于尽。”

我发不任何声音。

“你他妈解释啊!”他大声吼我,尖刀已经完全碰到了我的脖子,我感到了锥心的疼痛。恍惚中,我看到门外冲进来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人不顾一切的扑向了他,然后我听到了一声闷响,他就是在我的眼前倒下了,刀落在一边。

我捂住脖子忍住巨痛爬起来,看清了那是于安朵和王愉悦。

王愉悦的手里拿着一块板砖,眼睛里迸射出的凶光,可以杀人。

我看到他从地上遥遥晃晃的站了起来,血从他的头顶滴下来,很快半边脸就像被血洗过一样,他却像被血洗过一样,他却像嗜血人一样失去了知觉,只知道杀人,他迈着摇晃的步子往王愉悦的方向走,我已经顾不上自己的疼痛,用力扑住他的身体,对王愉悦喊:“快走!”

话音刚落,我的双手就送开了。他就象一根被镰刀斩断的高梁那样,直直的到在了血泊中。

王愉悦哭着,骂着,:“他凭什么?他凭什么打你们?你们怎么喜欢这种人 ? 他只配被板拍死……”

说完,就冲上去,继续踢躺在地上的他。

而他一动不动。

是死了么?

我觉得我已经失去了所有意识。

相比之下,唯一冷静的人是于安朵。她走到他的身边,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然后冷静的说:“你们快走吧,这里交给我,我是个病人,没人敢拿我怎样。”

“马卓,你别误会。”王愉悦说“安朵明天就要去南京了,她只是来要回他的一些东西。”

“你们快走!”于安朵冲我们大喊。

我是不会走的,无论如何。我,麻木的蹲下身去,搬动毒药的双腿。那么沉重,我根本没办法搬的动,我只知道,他不能死不能死不能死,我几乎是嚎啕着蹲下身去,费力的想要把他拖起来,就在我们乱成一锅粥的时候,我又听到了那个叫晶晶的女人的声音:“还不快把他搬上车来!”

好个王愉悦,只见她冲上拉,扛起毒药 摇摇晃晃的朝着外面走了过去。

于安朵伸出手,抱住我,温柔的说:“马卓,我们终于可以离他远远的了,真好,不是吗?”
(13)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他。

他很温和,像阿南一样的笑容。

他穿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的衣服,戴着那顶VD的帽子,脾气非常非常好的对我说:“马小卓,我也要走了。”

我惊醒过来,伸直身体,脖子很疼,背上的伤仍然像藏著一把钝斧一样沉重。

我哭出来,真的是因为伤,不是别的缘故。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王愉悦告诉我,他被晶晶送去医院就再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唯一能确认的,应该是他没事。因为他退回了于安朵送给他的所有东西,一大盒,上面有他亲笔写的五个字:对不起,再见。

他对我,什麼都没有留下。

除了一个诡异的护身符,一个失效的诺言,一些留在我身上的总会慢慢淡掉的靑痕。

连声再见都没有。

十二月像一节最慢的火车一样开过去。也许是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我的大脑像一台超负荷工作的电脑,空不出余地来思考任何风花雪月的内容,除了背诵古文和英语课文,连说话的语速都变得异常缓慢。

肖哲又自做主张的回到了给我传纸条的时代,他在纸上写:或许这才是我们交流的最好方式,让我们做一对不说话的好朋友吧。

我有时候回他一两个字,有时候不回,甚至有时候,还会主动给他写一两张纸条。他仿佛一夜之间懂事了许多似的,再也不会对我时时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关心了,更不会对着我大呼小叫。除了在学习上鼓励我,他也不会没事就鸹躁个不休。我也没那麼讨厌他了,尤其当他不再那样叫我“马卓同学”之后。

我有时想,这个世界上,有一颗像肖哲一样透明的心的男生是不是越来越少了呢?可惜的是,他似乎正在极力转变自我。不仅开始跟他的同桌开始有说有笑,偶尔体育课上还见他一个人在汗如雨下的练习投篮。我从他身边走过时悄悄的,没有跟他打招呼。像他说得那样,做一对不说话的朋友,或许对我来说是最宽容也是最贴心的方式。我也慢慢像他一样相信,或许男女之间真的有纯洁的“友谊”,这友谊是单纯而踏实的,比其它的任何关系都更稳固,更不容易受伤。

何乐而不为?

新年快到的时候,我收到于安朵的贺卡,想起来,这应该算是我人生的第一张贺卡,它小小的,想一块温馨的点心,散发著诱人的清香。于安朵在上面写的话是:请你一定要幸福。

我还接到远在北京的颜舒舒给我打来的长途电话。她说:“北京真冷啊,我真的不想在这里读书了,索性真的回去开个店哦。”

我劝她:“读完书再开也不迟嘛,最多少赚一点咯。”

“我姐告诉我,晶晶的几家旺铺都贱卖了,价格低到不可思议,噢,早知道我就去抢一间。”

“为什么?”我问。

“八成是毒药给害的呗,他这种人,不害死人不罢休的。好啦好啦,不说了,说说你,有没有谈恋爱?”

“哪有。”'我说“

“有个男生对我很好啊。”她哈哈笑著,“我觉得我快忘了肖哲了。”

“忘了好啊,肖哲也不错啊。”我回答。

“你呀,一定是有心事。跟我讲电话都前言不搭后语,算了,春节回去再审你。”她说完,挂掉电话。

那个新年。阿南告诉我有个很重要的客户要陪。不能陪我过元旦了。我告诉他没关系,在他面前,我一个冬天都围著围巾或穿著高岭毛衣,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生命中最疼痛的一幕,我怕他会因此而哭出声来。

他如此呵护我,我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真是大逆不道。

新年我和奶奶回到县城,发现我们的“果果超市”真的没了,更名为“快乐小家”便利店,店铺重新装修过,过去的一切只成为黑白记忆。

奶奶叹息说:“钱用正道就罢了,就怕给狐狸精糟蹋了。”

“放心吧。”我安慰奶奶,“他不是那么傻的人。”

那天出门买东西,路过当年念书的国中,我忍不住跑进去看了一眼。回想当年,每天只需穿着一尘不染的校服,坐着一成不变的校车,拿回好看的分数,就算尽了一个好孩子的本分,确怎么也没想到,蜕变是这样一件不可收拾的事情,它不仅拨开你心里的杂物,而且替你种上那颗种子,从此你即使不灌溉不理会,它也一刻不停的迅猛疯长。

我再也不是阿南的好孩子,这是我这辈子背叛的第二个誓言。看来,只能用以后的时光去慢慢填补错误了。

新年的第一天,我独自去了艾叶镇。我不知道夏花是不是还住在那里,但是不是去看她,只是想去看看那座山,还有那个悬崖。

我只是想,纪念我一个人的纪念。

我不会做傻事,我清楚自己还年轻,那些失去的和离去的,或许根本从未属于我,根本不必惋惜。

来到山脚下夏花家的时候,我差点认不出那里,苏菲玛索的小房子被拆除了,再加上门口本来就空出的地方,形成了好大一块空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凭着我浅薄的生物学知识,我也能看出这裏的植被种类繁多,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种的植物会开花。我走进,看到花园边放了一个别致的牌子,上面用粉笔写著一行歪歪扭扭的一行大字:马小卓的花园——建设中。

是他。

是他的字!

我的心揪紧了。

我差点忘了,他在技校学的是园艺。

这个寒冬唯一显出生机的,除了最外圈那草垛般的茂盛的绿色灌木丛,还有一排细弱的、淡粉色的梅花。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此时的我,才恍然明白他在“算了”大唱这首歌真正的意义。

那些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的日子,原来他是在替我建设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如果一切都由他亲手来做,那他要花掉多少时间,费掉多少力气?

原来,我真的被如此用心的爱过。

我看着那个牌子,一定是因为太冷了,泪水直到此时才被融化温热,渐渐模糊了我的双眼,直到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这才赶紧找了棵树躲了起来。

过了很久,我探出头,看到了衣著艳丽的夏花,她背对著我,在洗车,一面洗一面哼著歌::“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看的出来,她心情非常得好。那情景,一如去年得冬季,只是捏著细皮水管得人不再是她。

那一刻我伤心的明白,我将永远见不到他。

世上人和人的交错总是这样吧,我突然想起小叔,想起颜舒舒,想起于安朵,甚至幼年住在林菓果果家对面那个霸道的小女孩蓝图,我想,总有一些人,是来了又走,是你永远见不到的。我突然意识到,其实离别幷不一定是最可惜的事,迟迟在一个人的生活里僵持著不肯退出,怕才是最让人懊丧的事情吧。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庆幸我的隐退。

可是,那辆车,我怎麼觉得那样熟悉?而屋内走出的那个端著茶杯的人,更是让我大吃一惊。

是阿南。

他走近她,她踮起脚尖,娇笑著,亲吻他的额头。

原来是这样。

只是我,一直被蒙在鼔里。

在大人的世界里,允许这种隐瞒的游戏,为为什么在我们的世界里就不可以?我不确定他需要的。是不是也就像肖哲一样光明正大的坐一下阿南的车而已。但是至少,如果他有这个机会,那天的故事,就要改写了吧。

我躲回那棵树后,不想让他们看见我,眼泪已经不知不觉流了满脸。

我转身,朝著着山上的路走去。仿佛从来没有这这么快,我就爬到了山顶。我想起他曾经在这里跟我说过。以后,我再也不会欺负你,也再也不会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那真的我幷并不丰盛的青春期,听到过最轰轰烈烈的语言了。

我知道我不会忘记。

我还知道夏花门前的那个花园,,到来年的时候,一定会开满艳丽的花,漫山遍野都是花朵。因为我们的消失,它会变成送给夏花和阿南的礼物。他们会结婚,会有一个乖巧的孩子,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他终于可以拥有他迟来的幸福。

马卓,从来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多余者。

我挂著护身符直指我心脏方向,它曾在那裏划过一个小口子,把我的心取了出来,送给那个叫做毒药的人,任他细细把玩欣赏。不知道后来,他将它送回来了没有?我只知道,如今,我要尽我的全力使那个口子张好,愈合,不留疤痕。

不管从此有没有心,至少看上去,毫发无伤。

天空纯净,阳光照耀山上枯黄的草垛,这是旧的在被晾晒,也是新的在被酝酿,一切仿若去年此时。我站在山顶,从包裏取出一张纸,叠成一个纸飞机。我的手工一向很差,叠的很不好,它的翅膀是歪歪斜斜的,往下冲的时候也歪歪斜斜的,显得不那麼有力量,慢慢的我就看不见它的翅膀.。

我要和它比赛飞翔,只不过,我们的方向不一样。

对不起,再见。

我会记得,我曾深深爱过你,在十七岁本不该轻言说爱的年纪。

『玖』 男生最帅的年龄是多少岁

一个男人最“年轻气盛”的年纪,莫过于20-30岁这个年龄段了。20多数的男人,最具有青春活力,他们爱运动、喜欢冒险和刺激,满满都是青春的味道。
20-30岁的男人是身体素质最好的一个年龄段,体力上完全处于人生的巅峰状态,打篮球、踢足球、跑步、游泳,似乎只要是能让男人展现自我、消耗体力的运动,都会成为他们所热衷的运动。所以对处于青年时期的男人来说,青春魅力最能体现出他们人生状态。

越是有青春活力的男人,也就越会受到同年龄段女性的青睐。男人那英俊潇洒的脸庞、高大帅气的身姿,无一不是让女人产生无限遐想的最好参照。所以说,男人在20-30这个年龄段,是最能收获少女心的年纪,也最具有男人的青春魅力。
30-40岁的男人最有成熟魅力
30岁之后的男人,过了青春期那个可以随意“疯闹”的年纪,慢慢步入中年阶段,再也不是那个有得玩就是生活、开心就是生活的自由时期了。一切都会让男人的心理发生一些转变,直到可以达成内心与外界的平衡。

男人不再有过多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玩游戏、打球等),转而更为专注地为生活奔波、为工作努力。这样的转变会让男人逐渐成熟起来,变得不再毛躁、不再冲动、不再愤世嫉俗。
30-40岁的男人心理上更为成熟,也更能吸引女人的注意。这一时期的男人办事更为稳重、为人也更为踏实,女人和他接触起来也会有一种被宠爱的感觉。成熟男人更能给女人安全感,也能让女人更放心地和男人接触、恋爱,甚至是结婚。

男人最有魅力的年龄段就是20-30岁和30-40岁这两个年龄段,第一种男人更有青春魅力,第二种男人更有成熟魅力。两者虽然都会吸引不同女人的注意,但是最终的结果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具有青春魅力的男人会让女人有恋爱的冲动,而具有成熟魅力的男人则会让女人有想要结婚的念头。

与正大阳光校服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校服料子 浏览:918
卡西欧手表男皮带多少钱 浏览:935
酒红旗袍配什么外套好看 浏览:338
福建读色品牌女装简介 浏览:447
鞋子袜子裤子的英文怎么说 浏览:193
小西装外套搭配纱裙 浏览:27
韩国女装海外代购数据 浏览:576
红色卫衣上有水印怎么洗 浏览:820
清镇二中校服在哪买 浏览:637
蚕丝棉衬衫新款 浏览:937
高袜子怎样搭配裤子 浏览:754
针织七分喇叭短袖搭什么裤子 浏览:717
针织围巾搭配图片大全 浏览:127
米多童装专卖怎么样 浏览:396
粉色丝巾披肩搭配图片 浏览:733
莱卡女装批发 浏览:411
2020年黑龙江男装外套批发 浏览:589
即墨芒果童装 浏览:818
动漫女头像冷酷霸气校服 浏览:960
呢裙子搭配羽绒服 浏览: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