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无可奈何选择了开枪,将其制服。4月3日下午,在广州揭阳惠来西高速路口附近,上演了一幕警察夺命追毒贩的场景,在现场还可以多是听到有开枪的声音。后经了解,当日是广东揭阳警察协同广州警察他们正在侦破的一起贩毒案件,警察在抓捕的过程当中,罪犯试图冲卡逃跑,犯罪嫌疑人反应十分强烈,警察不得不开枪将其缉拿,后续,转送医院的治疗,犯罪嫌疑人暂时无生命危险,这一段视频在网络中播放量惊人,观众吓出了一身冷汗。
各位看官,你们是怎么看待这一件事的,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⑵ 外卖小哥载交警一路猛追酒驾司机,警方对此有何表示
从外面的那些小哥常年的奔跑在路上,为各种各样的人们送去饭菜。他们在路上经常能够看见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他们也会十分热心的上去帮助他人,这件事情帮助了之后,可能就会造成自己送的那一单超时或者是怎么样对于他自己还有那个顾客也是有着很大的影响。
吉林有一个外卖小哥带着民警帮助他抓到了一个想要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这次这件事情也让当地的民警表示这些人也是很可爱的,也是很给力的一类人。这件事情被曝光之后,很多的网友表示,以后自己再也不会退出外卖小哥了,他们有可能在帮助别人度过灾难。
我们每个人之间都应该学会互相体谅,站在他人的位置上换位进行思考,这样才能够使得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平稳定。或者是在他人受难的时候多加的进行帮助,也是能够使得我们每个人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的美好。
⑶ 四川高速交警夜晚巡查酒驾,驾驶员弃车而逃,为何执法交警将乘客行政拘留
怎么处理还真没有这样专项的法律规定。
不过,扣押车辆然后让车主自己来把事情说清楚是免不了的。为什么逃跑这事儿车主能说清楚吗? 说不清楚? 那不着急,慢慢想,什么时候能说清楚了再谈怎么提车的事情吧。
反正停车费也是一天几十块钱跟着涨。除了车主没人会着急的。
⑷ 男子持刀闯警局警察如何化解危险的
在泰国,警察制服持刀的小偷,竟然没动用武力,就制服了歹徒!
我们一直以为这样的情节,会出现在电视剧中,没想到,就这样发生了。为这样的暖心场面,鼓掌!
⑸ 遇到小偷,主动上前出手将其制服,但过程中必须运用到暴力,如果伤到小偷那警察怎么处理
小偷先出手伤人或者小偷正在偷东西时你才能出手。
⑹ 你认为警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将犯人快速制服并给其戴上手铐
看对睡了!有时直接传唤就可以;有时打个电话就来了;有的在拳脚相加的情况下,还有负伤、牺牲的危险。亲自体验一下倒是一个好办法!
⑺ 男子买山寨制服扮交警勒索当场被逮是怎么回事
6月26日,一男子以电动车为目标,假冒值勤协警上路查电动车并进行敲诈勒索,被举报识破后当场被逮,该男子被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⑻ 持刀凶徒在干警追逃下窜入法院,警方是如何将其制服的
持刀凶徒在干警追逃下窜入法院,警方凭着过硬的胆识和反应极快的手脚徒手制服了歹徒。
小编在视频网站刷到了一条视频,这种视频只有在电视上才敢演的,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具体的情况是一位持刀的凶徒后面有一群干警在追着他,而他逃入了法院,最后被法院的法警给制服了。
原来这两名法警正好结束了实战化训练,在驾车回法院的路上看到警方在抓捕这位犯人,而这位犯人手里拿着一把大约40厘米的刀,一边逃跑一边砍路边的车,于是他们下车立马也加入了围捕,他们从警方那里借了两根警棍,快速的跑到了歹徒的后方,阻止歹徒逃入法庭因为法庭当时可能还有在庭审,如果歹徒进去就很有可能会劫持人质。他们把歹徒逼停在台阶前面,然后跟歹徒谈判,而这两名在歹徒后方的法警趁歹徒不注意的时候就扑向了他,然后把他抓获了。
⑼ 马路上有穿着警察服装的人持有枪械在巡逻怀疑不是警察可以直接上去将其制服并卸掉他的枪械吗
先搞清楚你是否有执法权?即便有,也要通过一系列手续获得授权才能启动某个程序,如果想干嘛就干嘛早就天下大乱了。
⑽ 警察追捕逃犯导致逃犯死亡,该负责任吗
不需要负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中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018年12月30日浙江舟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但是司机郭某并不愿意等待警方来认定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郭某驾车逃离现场。随后相关人员报警,警方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找到了肇事司机的住所。
交警达到后发现门房紧逼,于是交警敲门要求郭某开门其配合调查,谁知警方敲门多时,都无人开门。于是警方加大的敲门的力度,但是不久后房门开了,房内走出一名女子大喊着救人。
原来郭某交通肇事逃逸后一路跑回家里,他觉得事情就此结束了,可是没想但警察竟然找到了他。因为酒驾郭某心中害怕,面对警方人员,郭某遂想到用绳子从10楼打算逃跑。
没有经验的郭某不慎坠楼身亡,警方经检验郭某的血液,其酒精含量为158mg/100ml。
郭某的死和警察之间肯定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并达不到《民法》上赔钱的因果关系。警察的一系列操作合理合法,并没有违规超出之处,郭某的的行为是自己的选择,与警察无关。
警察的行为达不到让郭某必须翻窗的程度。因此此事件,警察无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