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广西一女子身无寸缕被捅伤,凶手拒捕被开枪制服,后来怎样了
现如今这个社会给许多人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而每个人选择释放缓解心中压力的方法都有所不同,比如说有的人就喜欢喝酒,尤其是男人,一遇到烦心事都会选择用酒精麻痹自己的神经让自己得到短暂的缓解。
据说,该男子在案发当天中午有喝过酒,案发时他也是处于醉酒状态,而且还有证据显示这名受伤的女子早在脱光衣服之前就已经被捅伤了。
现如今关于此次案件的起因来龙去脉警方还在调查处理中,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查出真相,给受伤女子一个交代。
也通过这件事情呼吁屏幕前的各位,酒量不好一定不要贪杯,喝酒误事的道理想必大家都是懂得,不要让自己喝醉从而造成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情。
⑵ 江苏扬州一男子穿假警服持甩棍行凶被制服,他是有精神病吗
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在江苏扬州就发生了一起闹剧。一名身穿假警服的男子在街上闹事,他手持甩棍想要对路人行凶。在站点值班的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将这位男子制服。这位男子也被民警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据知情人透露这位男子是存在着精神的异常的,他目前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
这位患病男子将商家给打伤了,在附近值班的消防员听说这件事情连忙跑了过来,将男子手上的甩棍给夺了过来,将他给制服,防止了事件进一步的恶化。这位消防员表示在和患病男子追打的过程中,自己也没多想,就是想着赶紧将他制服,他上去将他的脖子抱住,很快患病男子就被消防员给控制住了。附近的商户看到这一幕,纷纷对消防员竖起了大拇指。
⑶ “杀人魔”吴元松:丧尽天良撞死9名无辜妇女,结果怎样
1980年左右,社会保障的混乱时期。在福建省莆田市,有一位名叫吴元松的老师。表面上是老师,其实吴元松是披着衣服的野兽。他借助老师的身份,经常在晚上偷偷溜进女生宿舍阳台,偷女生的衣服。
女生宿舍因为经常丢衣服而报警。有一次,警察在夜间潜伏在阳台附近,发现吴元松在偷东西。当警察到达吴元松的家时,他们发现整个房间都是他偷来的女孩衣服。
警察也跟着这条路走,直到第四名受害者出现。受害者被发现时奄奄一息,躺在路边的草丛中,但很快恢复了一些意识,成为唯一的目击者。她指出撞她的车是一辆大货车,并对肇事者做了一些模糊的描述。
当警察得到线索,他们立即逮捕,从货车开始。于是他们瞄准了附近的加油站,并一个接一个地去询问、检查。最后,在一个加油站的角落里,他们发现了一个形迹可疑、符合描述的人。是吴元松。
最后,凶手认罪了,一个接一个地认罪了。当被问及他的动机时,他说他想报复所有的女人,因为他的妻子对他不忠。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复仇欲望,是一种多么扭曲的心理。
1999年6月3日,杀人魔吴元松被判处死刑。在黑夜中死去的年轻女子,只能永远活在黑夜里,受过伤害的女孩,我不知道她们还会背负这阴影多久。
⑷ 男子捅前妻丈夫19刀,4个月后鉴定精神分裂,离婚10多年了,你怎么看
精神病人犯罪,一直是让人们感到无语的一个问题!由于法律上对精神病人的照顾,很多原本没说有精神病的人,一犯罪就开始做精神病鉴定!
曾经,网上曝光了江西上饶一起“精神病人”犯罪案件,因为涉案的是一名公职人员,纪检委都已经介入调查!
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享受到法律的同情,但精神病从来不是犯罪的保护伞!对于这类严重犯罪的精神病人,鉴定的时候也应该更加严格,不能随便有个精神病证明就可以免责!毕竟,法律并不放过精神病人在正常时候的犯罪行为!
女士已经对鉴定结果表示质疑,并准备申请复议,希望能够有外省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对这件事情,你有什么看法?
⑸ 找一部国产惊悚片,一个女人有精神病,只要看中谁的房子就把屋主杀掉然后住进去,行凶的时候身穿黑衣头戴
《维多利亚壹号》是一部以香港楼市为题材的伦常惨剧式恐怖片。由身兼投资者和演员的何超仪构思和主演,彭浩翔担任导演,并有陈奕迅、周俊伟等人参演。
⑹ “要捅先捅我!”上海街头警民合力制服持刀女子,该名女子到底有何动机
暂时并不知道这名女子到底有何动机,因为这名女子看上去精神状态不是很好;
最开始是向周围的路过的人吐口水,随后又拿出身上携带的刀;
大家看到她拿出刀之后都自觉推开,并且有人开始打电话报警;
这个女子的情绪好像有些激动,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女子的家属表示最近她的行为都有一些怪异,疑似患有精神类疾病;
目前这名女子已经被警方控制,案件也还在进一步受理当中;
在这里必须要对挺身而出的警察表示崇高的敬意,他们真的太勇敢了。
最后,我觉得这件事情让人最感动的是警民的合力帮助;
这次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而且全程也只用了5分钟而已;
感谢一直站在一线照顾和保护我们的警察,因为有他们,我们才觉得如此安心。
⑺ 一女子持刀连砍4人,精神病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这个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这个精神病人是完全的精神病,那么可能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这个病人是间接性的这种疾病的话,那么可能他在正常下伤人也是需要负责任的
一、精神病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那么这个是需要分类讨论的。如果是完全的精神病的话,那么如果在这种暴力的行为的时候,可能就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因为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是有精神病的,他是和正常人不一样,所以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的话,这样的人我们一定要第一时间的规避他,然后就尽量的避免和他有冲突,那么如果是间接性的病人的话,那么可能如果他在正常的状态下伤人的话,那么他说他是精神病的话,那么其实他在正常情况下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正常人去行凶的话,那么他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总结:我们从精神病需要法律责任吗到为什么精神病人有的不负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度的分析,然后我们又从如何看待精神病伤人事件进行剖析,大家有什么好的想法好的,建议在下方留言。
⑻ 湖南娄底一女孩惨遭男子砸头,为何被判定是女子精神失常
湖南娄底一女孩惨遭男子砸头,为何被判定是女子精神失常?
湖南省娄底市的一个村里发生了一起恶性的伤害女童事件。一位只有六岁的女孩儿在自己邻居家的院子中玩耍,突然被一名陌生男子袭击了头部,之后女孩就躺倒在地上,这时候男人并没有停手,还在不停挥着锄头不停砸女孩的头部,根据监控显示,当时女孩儿旁边仍有另外一个女孩儿在看到袭击时,她已经吓傻。
如果邻居男子被检查出患有精神疾病,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或许他会免于遭受法律的制裁。这样的结果对于受害者女孩儿家属都是十分不公平的事情,并且当事人家属都称该男子在此前行为言语都是正常,如果这次仅仅判定他为精神疾病那确实无法让人信服。对于女孩儿以及他的家属来说,当务之急是女孩儿能够恢复健康,早日痊愈。
⑼ 打了被制服的持刀行凶人怎么判
这个应该是故意伤害了,有泄愤之嫌。就看检察官以什么名义起诉咯。不过,其实也可以正当防卫的,也就是防卫过当。如果你是小女孩,那个行凶的虽然被制服,但没法确定是否没有反抗能力,所以,你上去打两拳,以保护自己,不受二次威胁。所以,如果辩护,还是有余地的。毕竟那是持刀的罪犯。看刑辩律师本领了。
⑽ 上海一女子持刀站在街头,警民合力制服,有没有人因此受伤
上海一名女子持刀站在大街上,警民合力将其制服,所幸现场并无人员伤亡。据媒体报道,事发当天,在上海市芷江西路一小区的门口,当时正是小区人流量很大的时候。一位看起来不到30岁,上身穿着蓝色衣服,胳膊上挂着一个白色包包的女子,突然从小区的左侧走了出来。女子神情十分诡异,并且看到路人经过,就往人家身上吐口水。因为女子着装看起来比较正常,所以起初并没有引起路人的重视,很多人都是急匆匆地路过。不过几分钟之后,女子突然向一个从她身边路过的女学生身上吐口水,正好当时女学生的家长在旁边,家长见女子的不文明行为非常不满,上前与女子理论,双方发生了争执。突然间,女子从随着携带的白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女学生的家长见女子手里拿着利器,也不敢和女子继续争执了,其他路人也都纷纷躲着女子,不敢靠近!
如果我们发现家人精神存在异常,一定要多加注意,如果有必要的话,一定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这样既能及时控制病情,也不会伤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