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校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按照以人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务、的原则,根据《清镇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暂行办法》(清教字[2006]150号)文件精神。对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学校应从有利于加强学校管理,有利于学生教育,有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原则出发,结合各校实际,对本校学生是否统一着装以及学生着装管理进行自主决策。各校应加强对学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学生着装应符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
学校校服的订购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照市场规则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订购校服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订购校服需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民主讨论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再向教育局递交定购校服申请书;
2、经教育局批准后,学校发放竞标通知书,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到学校参与竞标,并提供校服式样及面料,教育局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
3、学校与中标企业签定订购合同,明确校服的生产数量、使用面料、服装款式、订购价格、售后服务等事项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报教育局纪委备案。
三、学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校服款式、校服价格等重大事项应向社会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在操作过程中须接受市政府采购办或教育局纪委的监督,可聘请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为监督员,参与企业招投标、质量价格监督、款式展示会等工作;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服装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对校服管理进行监督。
四、实行校服订购责任追究制
学校校服的订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反《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违反操作程序先斩后奏或瞒报、擅自提高校服收费标准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教育形象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及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五、本实施意见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贰』 国家是否有对学校给学生定制几套校服的明确规定
国家没有这方面的统一规定,一般根据学校的要求。即使深圳这样的大城市,要求每天穿校服,也不会强制学生必须每学期都换校服,前提是你的校服不脏不短,还能穿就行。
『叁』 有关于校服定制的最新国家政策
校服定制的新政策就是执行新的校服国标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规定了校服面料的标准要高于市场服装面料的标准。以及在缝制和辅料上做一些更高的要求。
『肆』 教育部规定一定要买校服吗
教育部: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
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系统构建校服治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强化学校选用管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立足生态环保探索校服回收利用机制。
(4)国家校服生产政策扩展阅读:
教育部等四部门出台校服管理意见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项指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有效规范校服市场。严格依法进行校服企业登记注册。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干涉交易。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地方保护的行为。
三是加强校服质量检查。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抽检。
『伍』 政府现在对中学生穿着校服采取了什么政策拜托各位了 3Q
很高兴回答楼主的问题 1.什么政策? 不闻不问 连国家的法律上都没有关于学生穿校服的政策 2.该政策的优点是什么? 大多学校都有每天要穿校服的这个规定 一般都是为了和谐统一 也便于管理 防止外校的人闹校么 也是防止学生们互相攀比 怕学生乱穿 没有学生的样子 也是随时提醒自己是个学生 找到自己的定位 提高纪律性 也可以让学生有集体荣誉感 3.该政策的缺点是什么? 扭曲学生的审美观 对学生的个性发展的阻碍 4.如何改进该政策? 把校服做的更漂亮些 让学生喜欢 5.需要替换该政策吗?为什么? 需要 现有政策不好
『陆』 政府现在对中学生穿着校服采取了什么政策
校服是地方,甚至是各学校的规定,国家没有政策。
『柒』 中国校服会改革吗
最近关注校服的问题很久了,好多网友都在问
也有很多人失望的说“再等个十年吧”
实话说,现在已经有相关政策出来了
虽然说不上规定样式、但至少创造了良好的大环境供校服改革
再者,做校服的大企业(这里不说黑心小作坊,太坑)越来越多
一旦行业竞争激烈,得益的自然是消费者
无论价格、款式、质量必须更完美
给大家看个图吧,让你们有点信心哈
所以说,现在真的不是“会不会改革”的问题,而是校方、教育部门接不接受的问题
现在的大环境真的已经很好了,还没机会穿这种校服的同学别灰心
『捌』 生产校服资质,向什么部门审批
1、校服只是服装中的一个细分种类,和常规服装并无差别,又不属于特种行业,是不存在生产许可证这种要求的。只有生产危化品、压力容器等特种行业,才会设置注册公司时候的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校服是这种普通常规行业没有这样前置条件。相关校服厂家的资质涉及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纤维局等。
2、只要是依法成立,遵守相关的服装生产法律法规、质检标准、ISO、中小学生校服要求即可。
3、校服质量的好坏在于第一步在于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材料的好坏决定,其次就是采购环节,校方和家委会根据注册资金、成立时间、企业质检报告、各种资质证书、特别是各地纤维局提供的官方质检报告来判断。
『玖』 关于学生校服的,国家有什么法规或文件吗
国家目前有校服新国标文件,校服新国标文件是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其是我国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国家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校服,在当时由于战争导致部分家庭生活艰难,学校是为了使出身于这样家庭的学生不会因为自己家庭困难而产生自卑感,炫耀,于是规定每个学生上学的时候必须穿着相同的衣服。后来这种观念被大多数学校所接纳,纷纷规定学生穿着同样的衣服上学。
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强化学校的整体形象,增强集体荣誉感。校服制的实施在素质教育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校服可以使学生在身份感上区别社会其他人,因而有了学生自身的约束力,有一种象征的意义。
(9)国家校服生产政策扩展阅读
文件颁布的背景:
有关校服的标准数量多,但标准分散,标准之间协调性不够强,不便于各相关方使用,同时由于无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的专用标准,容易让公众产生我国没有校服标准的错觉。
为解决当前中小学生校服标准的混乱状况,经教育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会商,决定制定统一的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在汇集整合现行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对中小学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性能要求和外观质量要求等进行统一规定。
既便于有关各方使用,又可利用现有有效资源,构筑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门槛,为校服管理和监管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国家标准委于2015 年3 月18 日以国标委综合[2015]25 号文件专门批准下达《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该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归口,纺织工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
标准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了社会意见,各方参与度高,共收到回函75 份,意见和建议500 余条。6 月4 日,标准草案顺利通过审定。至6 月30 日国家标准委2015 年第21 号公告正式批准发布并实施,前后历时3 个多月时间,创造了纺织标准制定新速度。
『拾』 校服生产是否需要竟标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的实施意见
清教字〔2007〕137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校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按照以人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务、的原则,根据《清镇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暂行办法》(清教字[2006]150号)文件精神。对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学校应从有利于加强学校管理,有利于学生教育,有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原则出发,结合各校实际,对本校学生是否统一着装以及学生着装管理进行自主决策。各校应加强对学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学生着装应符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
学校校服的订购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照市场规则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订购校服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订购校服需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民主讨论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再向教育局递交定购校服申请书;
2、经教育局批准后,学校发放竞标通知书,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到学校参与竞标,并提供校服式样及面料,教育局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
3、学校与中标企业签定订购合同,明确校服的生产数量、使用面料、服装款式、订购价格、售后服务等事项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报教育局纪委备案。
三、学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校服款式、校服价格等重大事项应向社会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在操作过程中须接受市政府采购办或教育局纪委的监督,可聘请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为监督员,参与企业招投标、质量价格监督、款式展示会等工作;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服装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对校服管理进行监督。
四、实行校服订购责任追究制
学校校服的订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反《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违反操作程序先斩后奏或瞒报、擅自提高校服收费标准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教育形象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及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五、本实施意见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