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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牙齿敏感

发布时间:2021-07-19 06:48:38

『壹』 你那天还好吗6

停转在爱河天际,唯一不灭的光线,那是每个人心底的,摩天轮之灯。

《摩天轮之灯》
文/张芸欣
1

十七岁那年,我刚学会画指甲油,在离学校不远的地下商场打折时候看到的。卖指甲油的小姐不停的怂恿,她说小姑娘你手这么美丽,不擦指甲油多可惜。

女孩子果然经不起别人拍马屁,我拿起一罐玫红色的指甲油,放在明晃晃的灯下——哗,珠光粉透过瓶子,洒落满眼的霓虹。

同时,我看到了他。

他在商场的另一端,拿着一只香水瓶子,安娜苏的粉红色头像遮住了他一半的脸颊,却露出他清澈如水的眼睛,他的睫毛像是两把扇子,扑腾一点点光影,打在瓶子的身上,娃娃头的眼睛都变得娇羞了。

我突然想起了摩天轮在夜晚里的灯,闪烁却又不乏温暖。

这个男生长得真好看。我放下指甲油的瓶子,假装无意走过去,我听到他对导购小姐说:“这瓶香水女孩子会喜欢吗?”

导购小姐甜美的点头:“保证你女朋友用了之后会更加爱你。”

我听完之后,大为失落,转身走到刚才卖指甲油的地方,随手抓了几瓶指甲油,恹恹的付了钱。

2

我涂着鲜红的指甲油去学校,还没走到校门口就被检查的老师逮个正着,他按住我的手说:“你是几班的报上名来。”

我假装花容失色的喊:“非礼啊,老师非礼学生啦。”我声音嘹亮,真像在美声班唱歌。

检查的值班老师是个新毕业的大学生,对于我这种脸皮厚的学生没有办法,我没脸红他先脸红,然后放开我的手说:“好啦我怕了你了,快走吧。”

我嚼着口香糖,穿着超短裙,鞋带是彩色的,指甲鲜红得像是要滴血,路人对我望而生畏,老师对我咬牙切齿,别人当我是景美高中的污点,我自认为是美丽无比的风景线。

我的同桌许小美每次在我进教室前都要把三八线补一遍,她生怕我越过了她的线她就会得H1N1,许小美总觉得和我同桌是她生平最倒霉的事,她怕我带坏她,打她,骂她,给她灌毒药,总之就是觉得我会搞死她。

她几次三番和班主任要求换座位班主任都没肯,她就一度怀疑班主任对我没安好心想借机巴结我,其实她太抬举我了,我和外界传闻的一样,不过占着家里有两个臭钱,给学校捐了电脑和空调,让大家在享受上网和空调的同时也不忘我这个善人。所以他们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用人家的嘴短,但其实心里最瞧不起我这样的人。

虽然我只有十七岁,但是我知道的不比二十七岁的人少,都说90后的孩子早熟,酷爱非主流热爱自拍惯用剪刀手,永远露出迷蒙的表情嘟嘴装无辜。

我是九十后,但是我不非主流,我热爱剪刀手,但是只用来对付金雅惠的时候。

我对付起金雅惠,从来都是真剪刀,用肉多疼,利器最顺手,一扎一个准,扎得金雅惠满公寓乱叫。

下课的时候我才从睡梦中醒过来,耳朵里BY2的声音还在,哎呀哎呀没时差。我和任何人都没时差,我就是和课堂有时差。

许小美正在和几个女生炫耀自己新买的手机。

“索尼901I,我哥哥去香港的时候给我带的,还有3G功能,可惜我们大陆还没有这个业务。”

另一个女生说:“好漂亮,很贵吧?”

许小美一脸得意:“四千多港币呢?”

我看一眼,插话:“得,淘宝上才900多,不包发票800多,你唬谁呢?”

“你乱说,就四千多。”许小美急了,她气我当场没给她台阶下。

“不信你们上网查。”我转过一边,继续睡觉,BY2的声音太有爆发力,可以让我忽略许小美讨厌的声音。

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摩天轮只亮了一盏灯,一节不清晰的车厢里,是一张好看的脸。

是他。那个掩藏在安娜苏身后的脸庞。他居然入了我的梦里来,真要命。

3

今天回家,金雅惠给我做了很多菜,全是我爱吃的,我很狐疑的吃了两口,看到金雅惠眉开眼笑的问我:“多多,好吃吗?”

我受不了金雅惠露出慈母的笑容,这和她一身职业套装非常不协调,我记得她第一次和余简生一起回来的时候,就是用这样的口气,低着头看我,摸摸我的头说:“你叫多多吧?你爸爸说你喜欢洋娃娃。阿姨给你买了一个。”

我从她看余简生眼神中知道他们有猫腻,其实和余简生有猫腻的人何止一个,我从小就是个敏感早熟的小孩,我见不得别人用唬小孩子的口气和我说话,我把洋娃娃拿下之后转身就在房间里把它衣服剪了个稀巴烂。那是一只会说话的娃娃,其实就是中间装了个个录音机,你按它一下手,它会录音一分钟。

于是我对着那只没有了衣服的洋娃娃不停的重复说说:“想做我后妈,做梦。”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我把它挂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我时不时的按它的手,它一遍一遍的重复,想做我后妈?做梦,做梦……第一次金雅惠按它的时候被我的声音吓了一跳。我看着她刷白的脸,突然很得意。余简生骂我不懂事。我才懒得管他。

我不懂事是公认的,但是你想给我找个后妈,住我妈妈曾经住过的房子,绝对没门。

金雅惠是呆在余简生身边最久的女人,以前好多个还没进门就被我吓跑了,只有金雅惠百折不挠,我想这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

她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律师,专门打经济案件,这类案件的女律师不多,所以她的名气最大,她每周都在电视台做法律知识解答,电视机前面她画很浓的妆,声音字正腔圆,说起来一套一套。我断定她把我当成一个最难搞的案例,每次教训我的时候都喜欢搬出一套法律公文,归纳总结好几点。每当这时候我就没有好脸色,我说你怎么不打婚姻官司啊?我第一个做你生意,你想谋我妈的位你做梦吧你。教训女儿自己生一个去。

那时我突然自创了人生的第一句名言:想做人后妈还希望孩子听话,想得倒美。

所以我没理她,我继续夹鸡肉吃,像是鸡蛋里挑骨头:“这只鸡好老,难吃死了。”

“为什么你对我总是有敌意?”金雅惠问。

“你错了。”我纠正她,“我对任何人都有敌意。”

“包括你爸爸?”

“你别企图挑拨离间。”

“你为什么总是这样?我们不能做朋友吗?”金雅惠无奈。

“我高攀不起你金大状。”我讽刺她,然后擦手,起身,上楼。

我和金雅惠对峙很久,大约有三年之久,她孜孜不倦的把自己的青春都耗费在余简生身上,她以为她搞定了我就能让风流花心的余简生浪子回头发现她是贤妻良母,谁知道我每一句话都和她对着干,余简生外面歌星模特照样个个风生水起,她搞不定我也搞不定余简生,但是她依然没有放弃努力,仗着余简生女朋友的身份对我实施糖衣炮弹。

她简直开玩笑,她不想想我余多多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城中富豪余简生是我亲爹,我还能被你一两碗鲍参翅肚,一两句虚言假笑收买?

没一会,我听到吴阿姨关门的声音,她上楼拍了拍我的房门说:“小姐,你最爱吃的草莓吃不吃?”

金雅惠走了,我什么食欲都来了,我立刻拉开门端起草莓塞进嘴里。每次把金雅惠气走,我都心情愉悦,像打了一场胜战。

4

元宵节的那天,我又看见了他。

他这次在河对面,拎一盏八角灯,灯面上有许多的美人绘,他提起灯笼,微微的笑,他有一双丹凤眼,橘光之下,竟也是迷人的。

在著名的旅游景区孔子庙,所有人都提着一盏灯笼,余简生站在我旁边,他征求我的意见:“多多,买哪一盏?”

我没回答。

余简生看看表,有些急了:“爸爸晚上还有事,说陪你放完灯就走了。”

“这么急?赶着去泡妞?不怕金雅惠和你闹?”我应他,但是目光没有离开那个男生。

“这孩子,没大没小,大人的事,你别管。”余简生推我的脑袋,一点不温柔,急得和个猴子似的。

留住人也留不住心,是亲爹又怎么样?女儿不如情人好,这个女儿不贴心,不撒娇,没有童真,还时不时拿话噎他,冷不丁给他脸色看,如果不是他没法再生孩子,估计我也是讨饭的命。

“走吧走吧。”我盯住前方的“猎物”对余简生挥挥手。

他如释重负,在我脸上狠狠亲一口:“爸爸明天给你买新衣服。”

我看着余简生离去的背影叹气,想到和情人相会,真是比天都大,可怜的金雅惠。

等我把头一扭过来,那男生又不见了。我很失落。

难道他是聊斋里的狐狸精?出来勾引人之后就作青烟散去?

我又在胡思乱想。

到放孔明灯的时候了,情人双双对对,家庭和和睦睦,我记得最后一次来放孔明灯是在十岁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坐着花船,孔明灯升上天的时候我看到妈妈闭着眼睛许愿。河灯倒影下我看到妈妈美丽的样子,袄色改良旗袍,耳边两挂红宝石耳环,美眸似秋水,面容娇媚,就连身段都是柔美的。余简生在一旁看着她,那眼光,那表情,谁看了都说他是痴心不悔的好男人。我妈妈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余简生说的,要不当年他也不会为了她放弃两卡车美人娶了妈妈,又为了表示痴心在妈妈生完我之后立刻结扎。

谁又能想到在妻子死了一年之后他就能立刻抚平伤痛另结无数新欢呢?听说这是富豪从小就会的本事,不知道是真是假。

孔明灯一个人放是很无聊的,所以我看别人放的时候心里一直在悲春伤秋,我沿途走了几步,突然看到有一个黑漆漆的男人拿了一筐子东西蹲在角落,我走过去问:“这是什么东西?”

男人看见有生意来,立刻从篓子里掏出来给我看:“小白鼠。”

“拿来干嘛?做试验?”我开玩笑。

“拿来吃啊,听说城里人最爱生吃小白鼠,一夹,一沾,一咬,有意思得很。”男人一笑,露出白色的牙齿,真恐怖。

我掏出几百块:“都买了。”

“小姑娘喜欢吃白鼠?”他好奇。

我也不和他说实话,骗他:“没呢?我爷爷是教授,专拿白鼠做试验,我买回去给他用。”

他高兴坏了,整个篓子送我,还给我留了个名片让我下次务必找他。

我点头,转身就把名片丢了,这下太帅气了,别人拿灯我拿篓子,我走回放孔明灯的地方,满天空都是孔明灯,我恨恨的想,它们也不怕大气层污染,我突然萌生歹念,我把篓子一掀,白老鼠就像撒了欢的开始满地窜,有人开始感觉到脚发痒,后来看到是白老鼠都开始失声尖叫,特别是女的,尖叫声回荡在整个秦月河,漫过了九转十八弯的回廊。

一时间场面混乱,人群拥挤,城管一时间也束手无策,大家更无暇顾及孔明灯落在哪里

我笑得前俯后仰。

这时候突然有个人喊:“大家别慌,这只是普通的小白鼠,没什么好怕的,大家把它们抓住,喜欢的可以带走,不喜欢的统一放到城管的袋子里。”

真不知道谁这么讨厌,但是他的脸埋在一片阴影里看不出个所以然,大家这才安定下来,有男生开始抓白鼠了。

游戏结束,我慢慢走到一座凉亭休息。

5

前面笑得太过疯癫,没想到出了一头汗,我拿着手帕扇啊扇啊,有个男生突然坐到我旁边,他说:“那些白老鼠,是你放的吧?”

这下我看到他了,我认得他的声音,但是当他的脸和他的声音结合的时候我突然吓了一跳,那个狐狸精一样神出鬼没的男生,他那双漂亮的丹凤眼盯住我看。我不应该撒谎,但是我撒了许多年的谎,我以非常本能的反应回应:“不是,我也是受害者。”

他笑,他笑起来都那么漂亮,他说:“你小小年纪撒谎都不脸红,我刚才看到你买白老鼠来着。”

原来他从我买白老鼠开始就注意我了,我也不想装了,但是我想逗逗他,我凑过去,靠他非常近,我说:“这位哥哥,你怎么知道我没脸红?我不知道脸多红,我一看到你,我心也跳脸也红,我不由自主就把白老鼠放了,这都是你害的我呀。”

他的身体往后倾,他说:“又瞎说,你放完白老鼠才看见我,你怎么赖我头上?”

我再度靠近他,我说:“你又冤枉我了,你刚才不是在念河桥那边买了一只八角美人灯吗?我看你一眼,魂被你勾去一半,你说赖不赖你?”

我心里笑得肠子都要打结了,我看到他的脸色越来越红,讲话结结巴巴:“我,我……刚才……是买了一盏美人灯。”

看来他还很青涩,我假意拍拍他的肩膀说:“今天都是你的错,怪不得妹妹我,作为赔偿,你买一个孔明灯给我吧?”

说完我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他终于发现我在开他玩笑,他站起来,指着我说:“你这丫头,年纪不大,机灵鬼一个。”

我借机过来摇他手臂,撒娇的说:“那你买不买呀?”

他忍俊不禁的说:“买买买。”

我也笑,他真配合,我心甜蜜死了。

夏洛伊给我买孔明灯的时候说:“你怎么都不怕陌生人,如果我把你骗走卖了怎么办?”

我说:“你以为现在的小孩子还是你们那个年代啊?我们不怕陌生人,我们怕的是寂寞。”

夏洛伊不言不语,盯着我来看。

那天的孔明灯真是好看,我买了一个最大的,风一来,慢摇摇的飞到半空中去,我再也没关心大气层污染的问题。夏洛伊说:“如果这时候我放一群小白鼠……”

我瞪他一眼:“我踩死它们,再把它们挨个踢到秦月河去,第二天全是白鼠的尸体飘满河。”

他皱眉:“你真凶残。”

我可不理他,继续许愿,许什么呢,许余简生依然爱妈妈,依然爱我,许金雅惠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许许小美早日得H1N1,呸呸呸,我真恶毒。想到许小美我笑了。

夏洛伊问:“你许了什么,笑得那样开心?”

“我笑我自己许了好多愿望,不知道哪个会实现。”

“你真贪心,我只许了一个。”

“是什么?”我急问。

“不告诉你。”他故意吊我胃口。

夏洛伊,就是那个在商场里看到买香水的男生,就是那个提一盏灯笼像聊斋里面的狐狸出现的男生,就是那个我做梦梦在摩天轮的男生,我就这样认识了他。

孔明灯和小白鼠见证,我很喜欢他,他是我十七岁之前,喜欢的第一个男生。

但是,我不会告诉他。因为我知道,他有女朋友,那个他送香水的人。

6

我这人没什么优点,用老八的话说就是知情识趣,该出手时就出手,该退出时就退出,绝对不给人添乱。

当然,老八这是指我在对待朋友上,他曾经看到我对待余简生和金雅惠,把他们闹得鸡飞狗跳,他惊诧的竖起大拇指说:“你是我大姐,你是我偶像。”

老八是附近技校的学生,无父无母,从小在舅舅家长大。他学的是机电维修,大我两岁,高一暑假那年在他舅舅的二手旧货店里当学徒,第一个单子就是接我家的空调维修。

家里新请的司机那时可能是从乡下来的,找不到好的维修公司,就随便在路口找了一间,老八到达我家的时候余简生正拽着我的头发作势要打我,起因是我把金雅惠的鞋跟割断,害她一走路,摔了个脚骨折。

谁让她总穿八厘米的鞋子假装身高窈窕,余简生知道了非逼着我去医院和金雅惠道歉,我不去,他拽我,我就踢他,踢脏了他一套阿玛尼,他立刻暴跳如雷一把揪过我的头发,手就要下来了。

我仰着脸说:“你打呀,死劲打,打死了再也没有人和你作对,没有人阻止你再婚。你称心如意了?”

余简生看着我,眼神软了,他说:“多多,你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

我甩开他的手,看到楼下眼睛都看直的老八,我说:“你是不是修空调的?我都快要冻死了,还站在那里干嘛?”

我丢下走廊上的余简生,带着老八进房,抄起桌子上的大罐子喝水,老八贴着房门一动不动的看着我,眼神恐慌。我当场就乐了。

他后来告诉我,他当时被我的气场吓坏了,怎么说他也是一个在社会上和大哥混的人,真不知道怎么还能被我一个小丫头吓住。

老八的维修技术非常烂,他不知道给空调里灌了什么东西空调变成只出暖气不出冷气了,他还假装没事的拍拍我的肩膀说:“不用担心,等夏天来的时候我保证给你弄得只出冷气不出暖气。”

搞得我极想抄家伙揍他。

老八为了道歉,请我去看他们街舞的表演,全是一些大家眼中的不良少年,染头发,打鼻环,脑袋放在地上转十几圈也不头晕。

很强大,很刺激,也很有趣。

我喜欢和老八交朋友,他这个人够义气,够大方,从来不占别人便宜,认准了一个人,就掏心掏肺的对他好,我刚开始的时候死活要他做我男朋友,他吓得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谈感情,太伤钱了。”

其实我也知道我自己在胡闹,对老八根本只有大哥的情谊,于是就认他做了大哥,生活中偶尔有个去处也不错。

老八现在读高三了,前段时间在迪吧不知道吃罪了哪个大哥,被人捅得肠子都拉出来,尽管这样他都没死,在医院哼唧了一个月又大口大口吃肉了。

7

我买了大束的康乃馨去看他,他正在喝着鸡汤,脚翘得像个大少爷。

我说:“我差点要把康乃馨换成菊花去坟头祭拜了。”

他说:“有这么咒大哥死的妹妹吗?”

我坐在他床边给他剥橘子,我说:“你死不了,你这人一辈子啥也没有就是命长。”

他又喝一口鸡汤:“我这是命硬,从小他们就说我克死父母,这样的小孩能容易死吗?”老八说起这个总是很淡定,我听了心里不是滋味。

我说:“行了,别哭身世了,你哪来的钱住这么好的病房?”

老八得意的转了转眼珠说:“我救了我们少爷一命,你说他们给我点好处是不是应该的?”

“你什么时候有少爷的啊?你以为在我家啊?”我笑。

“我们龙虎帮的华少爷啊。那天在迪吧有人要捅他,还好我眼明手快,立下了汗马功劳。”

“行了,就你们那个不良帮派,警察早晚收拾你们,搞得和民国旧上海似的。”

“华少爷他们现在做的可是正行生意,人家刚从旧金山回来的海归好不好,帅得叻,包你看了流口水。”

“你别以为我年龄十七我就是天真的小萝莉了。”我脑袋里闪过夏洛伊的脸,谁能比得过夏洛伊在我心中的地位,开玩笑。

“你不是少女,你是大姐。”老八接过我剥的橘子。

我站起来,把窗帘拉得开开的,曾经这间医院是我常来的地方,从妈妈得癌症开始,我就常常放学时候来这里,下面的一花一草我都和妈妈看过,每一股味道都曾伴我入眠,那时候我以为妈妈只是胃出血,很快就会好的,我每天都把自己的作业带给她看,拿着小凳子把作业放在床上写,我想陪着妈妈,做她的精神支柱。

可是最后,她还是死了。

她死的那天,我看到她的手里还紧紧攥着我前天给她摘的小黄花,她死得很安详,脸庞依然是美丽动人。

从那天开始,我失去了我心底最爱的那个人,我觉得一切时光和过去都停止了,我和余简生都改变了,我们都找不到从前的自己。

8

我曾经一度想打电话给夏洛伊,可是好几次号码拨出又放弃了。他那天和我分别的时候说他在楚瑞学院上学,让我有事可以找他。

可是我有什么事呢?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感觉他只把我当成小妹妹。我又不是余简生的脾性,换女朋友和换手帕纸一样迅速,我怕我见他的次数越多,就越离不开他,我害怕那种感觉,再次被人抽离的爱,太恐怖了。

还好秋季校运会来了,但是这次班级的同学突然突发奇想,改变策略,他们说:“校运会完的那天我们去修葺后的游乐场玩吧?听说摩天轮刷成了淡蓝色,非常漂亮。”

我撇撇嘴说:“我可不去,没意思。”

许小美她们一听我不去,兴致顿时上来:“那太好了,我们去吧,大家报名。”

她们视我为瘟神,我不去她们才兴致勃勃的说要去,但是我绝对不会因为她们排挤我我就低调了,我在校运会的那几天,都在老八的学校里撺掇,他们学校的男生站在楼道上,对我猛吹口哨,我穿着景美高中的制服大摇大摆的在老八的机械教室门口和他打招呼。

我说:“哥哥哎,我晚上去你家玩吧。”

整个机电班的男生都从机器中抬头起来对老八起哄,老八知道我故意闹他,他走到我跟前,拿一手沾满机油的手冲我扑过来,我开始满走廊大跑,边跑边喊:“老八你不负责任你还想杀人灭口。”

老八一路追我到门口,才插着腰说:“让你别上我学校找我,你干嘛呀你?这里全是柴狼虎豹你懂不懂,你一水灵灵小丫头当心给他们活吃了。”

我说:“老八我无聊,你晚上带我出去玩会。”

“晚上不行啊,晚上我要去见华少爷,他给我安排好差事。”

“杀人还是放火啊?”

“说了多少遍我们黑帮转行了,现在是正当生意。”他又说,“好啦,别不高兴了,周末我再陪你好不好?”

全城唯一一个朋友都弃我于不顾,这还让不让人活了?我想起许小美她们那张兴致勃勃的脸,我又一歹念横生,晚上我也要去游乐园,我要和她们好好相会,我要吓死她们。

9

晚上八点钟的游乐场,最后一组票售罄,许小美她们的第一站是鬼屋,我悄悄跟在她们后面,等她们进去之后我也进去,里面的鬼都是人扮的,但是胆小的女孩子还是尖叫连连,这里面属许小美的声音最大,有一只鬼从棺材里跳起来,我一个迅速把棺材盖敲在他的脑袋上,那只鬼大喊一声,吓死一片女生,再一只鬼,把长长的舌头吐出来,我把他的舌头一拔,放在自己的舌头前,拿手机灯打着脸,去拍许小美的肩膀。

许小美尖叫一声,脸色发白,眼泪都吓出来了,等到了门口,所有“鬼”的道具都被我扯了个遍,我的心情真愉悦。

大家跑到外面才发现我的存在。

“余多多,你怎么也来了?”

“许你们集体来,不许我单独来啊?游乐园是你家开的?”

“谁告诉你我们的时间?”一个被吓得魂不附体的女生问。

我故意指指许小美:“小美说的呀,她可是我的好朋友哦,你们不知道而已。”

许小美在我的祸害下,立刻成为了众人的箭靶,最后大家一直鄙视她抛弃她唾骂她。连走的时候都不带着她。

许小美可怜兮兮的蹲在地上对我吼:“都是你都是你。”

我觉得她很可怜,但是我绝对不愧疚,我拍拍她的脑袋告诉她:“你看吧,这就是你们的友谊,只要一个谎言,就没有一个信任你的人,看清楚了,以后学聪明点。”

我语重心长的教导完许小美,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摩天轮的灯开始亮了,它比七年前的光更加绚丽。

在摩天轮的灯方向,有一个男人朝我这边看过来,立领的夹克,黑色长裤,大花格子围巾,朋克的打扮,很潮流。他的左手抚摸右手食指上的戒指,饶有兴趣的看着我,他眼睛是邪气的,挂在他算是俊逸的脸上很妖媚。

他斜着嘴冲我笑,真像某某门事件的男主角。他很显然看到了刚才的一幕,我应该收他一点观赏费的。但是我不缺钱,我也没空和他周旋。

我奔去摩天轮,大家三三两两上了车箱,到我的时候,工作人员问我:“你就一个人吗?”

我点头。

“可是我们车厢最少坐两个人。”工作人员对后面排队的人喊了一句:“有没有单独一个人的和这位小姑娘坐一起。”

没有一个站出来的人。工作人员抱歉的说:“小姑娘,你等下一批什么时候有人来了,你再上好吗?”

“凭什么啊?我买了票排了队,凭什么一个人就不让我上车了啊?”我从来都是得理不饶人。

“这……”工作人员为难。

“我们是两个人。”一道很有魅惑力的声音响起,旁边突然站着刚才看我的男人,他最少一米八五,他的下巴有微微的胡渣,在黑夜里散发很嚣张的气焰。他一把搂住我的肩膀说:“刚才我宝贝和我吵架呢,我们是两个人。”

工作人员松一口气:“难怪小姑娘语气不好,快上吧。”她开了车门。

他笑着冲我说:“上车啦宝贝。”

我瞪他一眼,谁是他宝贝,肉麻当有趣,白痴当幽默。但是目前我要他做我的踏脚石。所以我很淑女的微笑,上了车厢。

一到车厢我就推开他,自己找了个位置坐。

他坐在我对面,他说:“你胆真大,不怕我对你怎么样?”

我说:“人总要有点冒险精神人生才有意思嘛。”我转过脑袋不去看他,摩天轮一点一点的升起来,它的灯似一簇一簇的烟火,拢在夜幕中,像永不熄灭的灯塔。

我看到玻璃上自己的眼睛里没有了小刺猬的眼神,我的眼神那么柔软,和余简生每次无奈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想起了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坐摩天轮的时光,那时候妈妈说,摩天轮是永不熄灭的灯,照亮我们心里永恒的善良。

男人走到我的旁边,声音低沉的问:“你在思念谁?”

我的眼泪一颗一颗的掉了下来,谁也不知道今天其实是妈妈的忌日,我只能来这里,纪念和她在一起的曾经。

男人轻轻的拥住我,声音是柔和的,他说:“想哭就哭吧。”

我用力的抱住他,一个陌生的怀抱里,把对妈妈的思念一点点的哭出来。

夜消融了月,灯又照亮了光,我像迷途的孩子,找不到未来的路。

『贰』 有 谁知道制服狗的方法~~!!

10条制服狗狗让狗狗听话的小办法

(1)要夸奖与抚摸——训练的目的是为了“教”,而不是“骂”。最好的办法是经常地夸奖和抚摸,让狗理解主人快乐的心情。

(2)口令要清楚——为了让狗理解和记忆,训练时口令最好使用简短、发音清楚的语句,而且不宜反复地说。发出命令时,要避免大声大气或有发怒的口吻。因为狗是非常敏感的,上述做法会使狗渐渐地把挨骂和训练联系在一起。另外,同一口令对不同性情的狗要采用不同的口气。例如,同是"蹲下",对神经质的狗要温柔地或爽朗地命令它,对活泼好动的狗则大声地、断然地命令它,饲养者要根据自己狗的性格选择不同的方式。

(3)避免多余的夸奖——对狗的夸奖要仅限于狗十分听话的时候。如果动不动就夸奖狗,就会使它产生迷惑,它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得到夸奖。这样一来,关键的训练就很难进行下去。

(4)纠正要及时——当狗正准备做"不可以做"的事情的瞬间,应大声、果断地制止它。如果事后再来训斥它,狗不会明白其中原因而且依然会继续做那些"不可以做"的事。更严重的是,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经常遭到训斥,狗就会渐渐地对主人产生不信赖感,变得不再听主人的命令。

(5)坚绝杜绝体罚——以体罚的方式来迫使狗服从的方法是最要不得的。和任何动物一样,狗对人抱有非常强的警戒心。从狗的立场来看,不明原由的被打、被踢,只能造成"被虐待"的印象。如果是非常强大的主人,狗也许会因为害怕而服从。但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狗存在着极度不安全感,有时会攻击力量较弱小的小孩或老人,甚至会发生咬伤人的危险事件。因此,在狗不听从指挥的时候,大声命令的同时,用水枪冲着狗的脸射过去,大部分的狗就会安静下来。

(6)随时随地训练——训练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在散步、吃饭、来客等一些日常生活中,都应耐心地教狗哪些是"该做",哪些是"不该做"的事。

(7)绝不放弃——狗不是只教一两次就能马上记住并照办的动物。它需要在不停地训练过程中逐渐形成记忆。因此要求饲养者要有耐心,不断地对它进行训练。

(8)培养适应能力——狗对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时常是躲避,或冲着它吠叫,或干脆捣毁它。这有时会给主人造成很大的麻烦。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有耐性,绝不能心急,让狗慢慢地接近它不喜欢的东西,同时要不停地以温和的声音对它讲话,使它平静下来。如果这时候对狗进行打骂的话,反倒会使狗躲得更远。此外,让狗远离它不喜欢的东西和场所的这种饲养法,只能是增加饲养者的苦恼,而且饲养者对此束手无策。

(9)不与别的狗攀比——狗的能力不同,因此,要采取与之相适应的速度来训练,绝不能与别的狗比差距,从而认为"我们家的狗悟性真差"。对自家的狗要充满信心。

(10)向专家咨询——在训练的过程中,如果碰到什么疑难问题,请随时向专家或兽医咨询。

三叼东西是玩赏犬经常训练的一个动作。衔取训练是比较复杂的一种动作,包括“衔”、“吐”、“来”、“鉴别”等内容,因此,训练时必须分步进行,逐渐形成,不能操之过急。

首先应训练其养成“衔”、“吐”口令的条件反射。训练的方法应根据犬的神经类型及特殊情况分别对待,一般多用诱导和强迫的方法。 在用诱导法训练时,应选择清静的环境和易引起犬兴奋的物品。右手持该物品,迅速地在犬面前摇晃,引起犬的兴奋,随之抛出1—2米远,立即发出“衔”的口令,在犬到达要衔的物品前欲衔取时,再重复发出“衔”的口令,如犬衔住物品,应给予“好”的口令和抚摸奖励,让犬口衔片刻(30秒钟左右),即发出“吐”的口令,主人接下物品后,应给予食物奖励。反复多次后即可形成条件反射。 有的犬须用强迫法训练。此时,令犬坐于主人左侧,发出“衔”的口令,右手持物,左手扒开犬嘴,将物品放入犬的口中,再用右手托住犬的下颌。训练初期,在犬衔住几秒钟后即可发出“吐”的口令,将物品取出,并给予奖励。反复训练多次后,即可按口令进行“衔”、“吐”训练。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衔取抛出物和送出物品的能力,以至训练犬具有鉴别式和隐蔽式衔取的能力。在训练衔取抛出物时,应结合手势(右手指向所要衔取的物品)进行,当犬衔住物品后,可发出“来”的口令,吐出物品后要给予奖励。如犬衔而不来,则应利用训练绳掌握,令犬前来。

『叁』 有吸血鬼吗

吸血鬼的来历

人类创造了许多在夜里活动的精灵,其中,吸血鬼独具特色;它是僵尸,必须吸活人的血才能永远生存下去。吸血鬼应该是产生于与血有关的幻想—血这宝贵的液体是生命力的象征,人若因受伤失血,便有性命危险。这种关于血的观念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远古时代,第一个可靠的记载,是在中亚波斯发现的一只史前的陶罐,罐上有一幅 画:一个男人和一个想吸他血的魔鬼搏斗。后来,巴比伦的女妖李丽丝以吸儿童的血闻名,这个传说距今也有好几千年了。还有一些作家认为,关于吸血僵尸的传说,最早产生在公元前6世纪的中国。其实无论是在中国人、印度人、马来人,还是波里尼西亚人、阿兹提克人或爱斯基摩人的社会里,都有这方面的证据。这些精灵严格说来,并不能称为吸血鬼;吸血鬼乃是欧洲文明的产物。

西元772年,法兰克王国查理曼大帝制服古日耳曼人的一支—萨克森人(Saxon),使他们改信基督教。785年,他颁布了《萨克森异教地区基督徒之权利》的赦令,迫使萨克森人接受洗礼。依这道赦令,凡是把异教信仰与圣餐中面包和葡萄酒视为耶稣身体和血的想法混为一谈,以及大办人肉筵席的萨克森人,一律处死。尽管有了这些预防措施和禁令,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里,血仍然被赋与超自然的能力,而这些能力又得到鬼神学的渲染,由此产生吸血鬼迷信。十一世纪,一些巫师和医生认为血有赎罪的功用,同时滥用对圣母玛丽亚的崇拜。他们开出的医治百病和延缓衰老的药方,竟然是喝处女纯洁的血。

新柏拉图主义(Neoplatonism)强调极端唯心主义,主张「逃离身体」。这种思想认为人死后还有生命,这是在吸血鬼迷信形成的过程中,基督教所起的另一种作用。身体只是物质的躯壳,所以会腐烂,而灵魂却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继续生存,以等待在末日审判时复活。罪人若能悔过,尤其是在死前接受涂油礼的仪式,他们的灵魂就能因赎罪而得到拯救。凡是没有接受临终涂油礼的人,或者没有葬入圣地的人,例如自杀或被开除教籍的人,是注定不会得救的。按照基督教的解释,这些人就是「受难的灵魂」,既不属于今生,也不属于来世。关于鬼魂和吸血鬼的迷信于焉而生。鬼魂和吸血鬼不一样,鬼魂是不再有肉体躯壳的幽灵,因而对人无害;吸血鬼则是附体的鬼魂,是被炼狱里跑出来的灵魂所侵占的躯体。

在十一世纪,有人发现死人的尸体离开了坟墓,而且完好无损,一些谣言于是流传开来。德.普朗西(Collin de Plancy)的《地狱辞典》,记载了一个事件:1031年,在法国南部里摩日(Limoges)开第二次主教会议时,德.卡奥尔(de Cahors)主教说,他的教区里有个开除了教籍的骑士死了,尸体几次被人在离坟墓很远的地方发现。北欧的传说里,也有吸血僵尸的说法。爱尔兰的塞尔特人曾把自己的信仰带到冰岛、斯堪地纳维亚诸国和不列颠群岛等地,所以北欧吸血僵尸的传说,可 能已与中世纪的基督教结合在一起了。

从12世纪开始,在英国用拉丁文写的编年史里,例如1193年梅普(Walter Map)所写的《法庭琐事》,以及1196年德.纽堡格(William de Newburgh)的《英国国教史》,都找得到类似的例子。这两部著作里有各式各样的故事,都是关于被开除教籍死人的故事。他们每天夜间从坟墓里出来,纠缠自己的亲人,造成一连串离奇的死亡。可是,打开他们的棺木,仍然可以看到尸体完好无损,而且还沾着血迹。唯一能让他们不再装神弄鬼的办法,就是用剑刺穿尸体,再点火把尸体烧掉。英国编年史家找不到一个专门的术语来形容这类僵尸,便称他们「吸血的死尸」(cadaver sanguisugus),其实就是后来说的吸血鬼。不列颠群岛是最早形成吸血鬼迷信的地方,不过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为止,这种迷信现象还不普遍。

到了十四世纪,吸血鬼迷信才真正形成风气,主要流传在中欧的东普鲁士、西里西亚和波希米亚等地。以前,迷信吸血鬼是无关宏旨的现象,现在则蔚为气候,普遍的程度不下于同时期肆虐的瘟疫,而且与瘟疫结合了。为了避免传染瘟疫,人们常常不确定病人是否死亡了,便仓促将他们掩埋。几天后打开墓穴时,会看到保存完好但还沾有血迹的尸体。其实不该把他们想像成吸血鬼,因为这些人在临终时可能痛苦万分,想从棺材里挣扎出来,但徒劳无功,因而受伤流血。后来,在莱恩夫特(Michael Ranft)1728年的名作《随意在坟墓里咀嚼的尸体》里,甚至谈到了自我吞食。在迷信风炽烈的14世纪,吸血鬼传说由于瘟疫而广为流行。1343年,普鲁士男爵德.莱登(Steino de Retten)死于瘟疫,葬在德意志古国劳思布鲁格(Lauenbrug)。然而,在他身后,仍有几个人信誓旦旦,说在坟墓外又见到了他。为了让德.莱登的灵魂安息,人们只好挖开墓地,用剑一举刺穿了他的遗骸。

而现在我们常见的吸血鬼形象,是在十九到二十世纪间因大量有关吸血鬼的小说出版的原故而定形,其中以英国作家史托克(Bram Stoker)的『吸血鬼德古拉』(又作卓九勒)最为有名,其中的德古拉伯爵是集当时的吸血鬼于大成,现在我们知道有关吸血鬼的特征、弱点等,都是出自这本小说。

有一种遗传病称为先天形成红血球紫质缺乏症(Congenital Erythropoietic Porphyria),乃形成红血球的前驱物之一”紫质-porphyrin”缺乏合成酵素所造成累积。紫质会累积在血液及尿中,尿液会呈红色,因为紫质具强力的吸光性,病人皮肤会对光敏感,牙齿会出现萤光,而因不能形成红血球亦会造成贫血。这种病人在以前因为惧光,又拥有奇怪的外表和喝血的嗜好而被认为成”吸血鬼”,其实这种病现在只要注射代谢紫质的酵素就可以医治。

吸血鬼是一个附体的鬼魂,而不是悠游的灵魂。吸血鬼夜间从坟墓里出来吸活人的血,以便延续还魂后的生命。而被吸血鬼残害过的人,死后也会变成吸血鬼。吸血鬼埋进坟墓几个星期后,尸体不会变硬也不会腐烂,它的毛发生长异常,眉毛乱蓬蓬地连在一起,手掌长毛。吸血鬼通常不咬受害者,而从皮肤的毛孔吸血。所以我们知道的又长又尖牙齿的吸血鬼,是小说家所杜撰出来的形象。他可以变成蜘蛛或蝴蝶等各种动物,甚至也能变成雾气或麦秆。

所谓对付吸血鬼的”秘诀”有圣水,因为圣水是生命泉源。他们还害怕圣体和十字架。而最保险的方法,就是用木桩插进它的心脏,让它万劫不复。根据传说它只能在夜间行动,所以它可能害怕阳光(见光死)。人人所认为的大蒜可以对付吸血鬼,其实在罗马尼亚才有这种说法。

根据传说,被开除教籍的人、自杀者、巫师、早夭的婴儿,还有去世后没有举行基督教葬礼的人, 比较可能在死后变成吸血鬼。一些出生时就长牙齿,或者头上有胎膜的人(头顶上覆盖羊膜或胎盘)也被传为吸血鬼转生;另外像出卖耶稣的使徒犹大,其身上长有红斑,眼珠是极深或极淡的蓝色;头发是红棕色。都被称为吸血鬼的特征。

最为可靠的一个来历就是:

上帝耶稣被第十三个徒弟——犹大,用金钱出卖,死在十字架上,临终时向他的信徒们发出最后的神喻,在不久的将来他将再度复活,引导信徒们走向光明。

犹大被叛上帝所得到的一袋银币中栖息着一只恶魔,那是由人类内心世界的罪恶所不断积累而成,犹大在躲避信徒的路程上不知不觉走进了树林,他在树下休息时,忍不住打开了钱袋,他沉重的心唤醒了恶魔,恶魔飞出钱袋,看到犹大狼狈不堪的样子,觉的十分可笑,便问犹大:你后悔吗?

满腹不满的犹大对恶魔说:我好后悔没有将那些愚蠢的信徒杀掉,才会让我现在如此悲惨。

恶魔一听非常高兴:你愿不愿和我定立一个契约呢?

犹大很小心的问恶魔:是怎样的一个契约呢?

恶魔伸出手:只要你有杀了那些上帝信徒的心,我就能帮你完成你的心愿。

犹大问:没有其他的条件?

恶魔笑着说:没有其他了。

犹大立刻同意了。犹大在大树下用自己的血在剥掉树皮的树杆上写下与恶魔的契约。

就在快写完的时候天空传来深深的叹息,恶魔和犹大抬头才发现他们的上方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圣洁威严的天使。天使手持着光之剑,庄严的说:犹大你背叛了上帝之子,将受到上帝的惩罚。你将终生……天使还未说完,一支利箭穿透了天使的胸膛,那是恶魔放的暗箭,从天上落下的天使被恶魔得到,恶魔马上将天使的血吸干,然后恶魔得到了天使的美丽容颜和不死的生命,得意忘形的恶魔对犹大说:我已经不需要你了,我有了天使的生命力。

犹大发现上当,便诅咒说:我不会让你那么得意,你想得到天使的一切——力量,生命,美丽,但你忘了我和你有一份还未写完的约。

恶魔发现不对想上前阻止,但刚吸下天使的血,无力运动四肢。犹大看出恶魔被限制,连忙在契约上写下:

你有强过人类无数倍的力量,但必须日日吸食鲜血才能过活。

你有美丽绝伦的容颜,但只要你吸了血就会变回原来丑陋的样子。

你有不老不死的生命,但只要用染有我的血的树桩钉入你的心脏,你就会死亡。

你的力量,生命,美丽来自黑暗,当你出现在光明中,就是一切化为乌有之时。

『肆』 哪个来介绍一下吸血鬼文化的产生和发展

吸血鬼的来历

人类创造了许多在夜里活动的精灵,其中,吸血鬼独具特色;它是僵尸,必须吸活人的血才能永远生存下去。吸血鬼应该是产生于与血有关的幻想—血这宝贵的液体是生命力的象征,人若因受伤失血,便有性命危险。这种关于血的观念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远古时代,第一个可靠的记载,是在中亚波斯发现的一只史前的陶罐,罐上有一幅 画:一个男人和一个想吸他血的魔鬼搏斗。后来,巴比伦的女妖李丽丝以吸儿童的血闻名,这个传说距今也有好几千年了。还有一些作家认为,关于吸血僵尸的传说,最早产生在公元前6世纪的中国。其实无论是在中国人、印度人、马来人,还是波里尼西亚人、阿兹提克人或爱斯基摩人的社会里,都有这方面的证据。这些精灵严格说来,并不能称为吸血鬼;吸血鬼乃是欧洲文明的产物。

西元772年,法兰克王国查理曼大帝制服古日耳曼人的一支—萨克森人(Saxon),使他们改信基督教。785年,他颁布了《萨克森异教地区基督徒之权利》的赦令,迫使萨克森人接受洗礼。依这道赦令,凡是把异教信仰与圣餐中面包和葡萄酒视为耶稣身体和血的想法混为一谈,以及大办人肉筵席的萨克森人,一律处死。尽管有了这些预防措施和禁令,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里,血仍然被赋与超自然的能力,而这些能力又得到鬼神学的渲染,由此产生吸血鬼迷信。十一世纪,一些巫师和医生认为血有赎罪的功用,同时滥用对圣母玛丽亚的崇拜。他们开出的医治百病和延缓衰老的药方,竟然是喝处女纯洁的血。

新柏拉图主义(Neoplatonism)强调极端唯心主义,主张「逃离身体」。这种思想认为人死后还有生命,这是在吸血鬼迷信形成的过程中,基督教所起的另一种作用。身体只是物质的躯壳,所以会腐烂,而灵魂却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继续生存,以等待在末日审判时复活。罪人若能悔过,尤其是在死前接受涂油礼的仪式,他们的灵魂就能因赎罪而得到拯救。凡是没有接受临终涂油礼的人,或者没有葬入圣地的人,例如自杀或被开除教籍的人,是注定不会得救的。按照基督教的解释,这些人就是「受难的灵魂」,既不属于今生,也不属于来世。关于鬼魂和吸血鬼的迷信于焉而生。鬼魂和吸血鬼不一样,鬼魂是不再有肉体躯壳的幽灵,因而对人无害;吸血鬼则是附体的鬼魂,是被炼狱里跑出来的灵魂所侵占的躯体。

在十一世纪,有人发现死人的尸体离开了坟墓,而且完好无损,一些谣言于是流传开来。德.普朗西(Collin de Plancy)的《地狱辞典》,记载了一个事件:1031年,在法国南部里摩日(Limoges)开第二次主教会议时,德.卡奥尔(de Cahors)主教说,他的教区里有个开除了教籍的骑士死了,尸体几次被人在离坟墓很远的地方发现。北欧的传说里,也有吸血僵尸的说法。爱尔兰的塞尔特人曾把自己的信仰带到冰岛、斯堪地纳维亚诸国和不列颠群岛等地,所以北欧吸血僵尸的传说,可 能已与中世纪的基督教结合在一起了。

从12世纪开始,在英国用拉丁文写的编年史里,例如1193年梅普(Walter Map)所写的《法庭琐事》,以及1196年德.纽堡格(William de Newburgh)的《英国国教史》,都找得到类似的例子。这两部著作里有各式各样的故事,都是关于被开除教籍死人的故事。他们每天夜间从坟墓里出来,纠缠自己的亲人,造成一连串离奇的死亡。可是,打开他们的棺木,仍然可以看到尸体完好无损,而且还沾着血迹。唯一能让他们不再装神弄鬼的办法,就是用剑刺穿尸体,再点火把尸体烧掉。英国编年史家找不到一个专门的术语来形容这类僵尸,便称他们「吸血的死尸」(cadaver sanguisugus),其实就是后来说的吸血鬼。不列颠群岛是最早形成吸血鬼迷信的地方,不过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为止,这种迷信现象还不普遍。

到了十四世纪,吸血鬼迷信才真正形成风气,主要流传在中欧的东普鲁士、西里西亚和波希米亚等地。以前,迷信吸血鬼是无关宏旨的现象,现在则蔚为气候,普遍的程度不下于同时期肆虐的瘟疫,而且与瘟疫结合了。为了避免传染瘟疫,人们常常不确定病人是否死亡了,便仓促将他们掩埋。几天后打开墓穴时,会看到保存完好但还沾有血迹的尸体。其实不该把他们想像成吸血鬼,因为这些人在临终时可能痛苦万分,想从棺材里挣扎出来,但徒劳无功,因而受伤流血。后来,在莱恩夫特(Michael Ranft)1728年的名作《随意在坟墓里咀嚼的尸体》里,甚至谈到了自我吞食。在迷信风炽烈的14世纪,吸血鬼传说由于瘟疫而广为流行。1343年,普鲁士男爵德.莱登(Steino de Retten)死于瘟疫,葬在德意志古国劳思布鲁格(Lauenbrug)。然而,在他身后,仍有几个人信誓旦旦,说在坟墓外又见到了他。为了让德.莱登的灵魂安息,人们只好挖开墓地,用剑一举刺穿了他的遗骸。

而现在我们常见的吸血鬼形象,是在十九到二十世纪间因大量有关吸血鬼的小说出版的原故而定形,其中以英国作家史托克(Bram Stoker)的『吸血鬼德古拉』(又作卓九勒)最为有名,其中的德古拉伯爵是集当时的吸血鬼于大成,现在我们知道有关吸血鬼的特征、弱点等,都是出自这本小说。

有一种遗传病称为先天形成红血球紫质缺乏症(Congenital Erythropoietic Porphyria),乃形成红血球的前驱物之一”紫质-porphyrin”缺乏合成酵素所造成累积。紫质会累积在血液及尿中,尿液会呈红色,因为紫质具强力的吸光性,病人皮肤会对光敏感,牙齿会出现萤光,而因不能形成红血球亦会造成贫血。这种病人在以前因为惧光,又拥有奇怪的外表和喝血的嗜好而被认为成”吸血鬼”,其实这种病现在只要注射代谢紫质的酵素就可以医治。

吸血鬼是一个附体的鬼魂,而不是悠游的灵魂。吸血鬼夜间从坟墓里出来吸活人的血,以便延续还魂后的生命。而被吸血鬼残害过的人,死后也会变成吸血鬼。吸血鬼埋进坟墓几个星期后,尸体不会变硬也不会腐烂,它的毛发生长异常,眉毛乱蓬蓬地连在一起,手掌长毛。吸血鬼通常不咬受害者,而从皮肤的毛孔吸血。所以我们知道的又长又尖牙齿的吸血鬼,是小说家所杜撰出来的形象。他可以变成蜘蛛或蝴蝶等各种动物,甚至也能变成雾气或麦杆。

所谓对付吸血鬼的”秘诀”有圣水,因为圣水是生命泉源。他们还害怕圣体和十字架。而最保险的方法,就是用木桩插进它的心脏,让它万劫不复。根据传说它只能在夜间行动,所以它可能害怕阳光(见光死)。人人所认为的大蒜可以对付吸血鬼,其实在罗马尼亚才有这种说法。

根据传说,被开除教籍的人、自杀者、巫师、早夭的婴儿,还有去世后没有举行基督教葬礼的人, 比较可能在死后变成吸血鬼。一些出生时就长牙齿,或者头上有胎膜的人(头顶上覆盖羊膜或胎盘)也被传为吸血鬼转生;另外像出卖耶稣的使徒犹大,其身上长有红斑,眼珠是极深或极淡的蓝色;头发是红棕色。都被称为吸血鬼的特征。

最为可靠的一个来历就是:

上帝耶酥被第十三个徒弟——犹大,用金钱出卖,死在十字架上,临终时向他的信徒们发出最后的神喻,在不久的将来他将再度复活,引导信徒们走向光明。

犹大被叛上帝所得到的一袋银币中栖息着一只恶魔,那是由人类内心世界的罪恶所不断积累而成,犹大在躲避信徒的路程上不知不觉走进了树林,他在树下休息时,忍不住打开了钱袋,他沉重的心唤醒了恶魔,恶魔飞出钱袋,看到犹大狼狈不堪的样子,觉的十分可笑,便问犹大:你后悔吗?

满腹不满的犹大对恶魔说:我好后悔没有将那些愚蠢的信徒杀掉,才会让我现在如此悲惨。

恶魔一听非常高兴:你愿不愿和我定立一个契约呢?

犹大很小心的问恶魔:是怎样的一个契约呢?

恶魔伸出手:只要你有杀了那些上帝信徒的心,我就能帮你完成你的心愿。

犹大问:没有其他的条件?

恶魔笑着说:没有其他了。

犹大立刻同意了。犹大在大树下用自己的血在剥掉树皮的树杆上写下与恶魔的契约。

就在快写完的时候天空传来深深的叹息,恶魔和犹大抬头才发现他们的上方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圣洁威严的天使。天使手持着光之剑,庄严的说:犹大你背叛了上帝之子,将受到上帝的惩罚。你将终生……天使还未说完,一支利箭穿透了天使的胸膛,那是恶魔放的暗箭,从天上落下的天使被恶魔得到,恶魔马上将天使的血吸干,然后恶魔得到了天使的美丽容颜和不死的生命,得意忘形的恶魔对犹大说:我已经不需要你了,我有了天使的生命力。

犹大发现上当,便诅咒说:我不会让你那么得意,你想得到天使的一切——力量,生命,美丽,但你忘了我和你有一份还未写完的约。

恶魔发现不对想上前阻止,但刚吸下天使的血,无力运动四肢。犹大看出恶魔被限制,连忙在契约上写下:

你有强过人类无数倍的力量,但必须日日吸食鲜血才能过活。

你有美丽绝伦的容颜,但只要你吸了血就会变回原来丑陋的样子。

你有不老不死的生命,但只要用染有我的血的树桩钉入你的心脏,你就会死亡。

你的力量,生命,美丽来自黑暗,当你出现在光明中,就是一切化为乌有之时。

『伍』 关于吸血鬼记载的书

吸血鬼又名吸血僵尸,西方传说中记载的不会衰老的一种超自然生物。吸血鬼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所以处于一个4不像的境地
中世纪教会类的,其中有关于吸血鬼的记载。
比较著名的人物如下:
吉尔斯·德·莱斯男爵(Gilles de Rais,1404年-1440年10月26日):著名的黑巫术师,百年战争时期他是圣女贞德的战友,曾被誉为民族英雄,贞德被俘以后,男爵退隐於马什库勒和蒂福日的领地埋头研究鍊金术,希望借血来发现点金术的秘密,他大约把300名以上的儿童折磨致死,后来被施以火刑。但他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吸血鬼。
弗拉德三世(Vlad III,1431年11月-1476年12月):他是15世纪时瓦拉几亚公国的领主,他有两个绰号:穿刺公(Ţepeş),龙之子(DRACULA),他曾击退了来自奥斯曼帝国的入侵者,成为民族英雄,但他残暴冷酷,曾将成千上万的战俘用尖木桩钉死,许多编年史都将他描述为暴君,「即使是历史上最嗜血的古罗马暴君:尼禄,戴克里先也没有如此残酷和难以计数的刑罚」最重要的是,400年后,英国作家布拉姆·斯托克以其为原型写成哥德式小说《德古拉》(Dracula,1897年出版),他才得以闻名天下,并随著斯托克小说被一再改编、搬上银幕、舞台、电视而成为吸血鬼的代名词。弗拉德三世像现藏於维也纳艺术历史博物馆。
巴托里伯爵夫人(Erzsébet Báthory,1560年8月7日-1614年8月21日):这位夫人是那达斯地伯爵的遗孀,由於伯爵常年在外征战,伯爵夫人无聊之间,在仆人托尔科的怂恿下,学习妖术,在1600年伯爵去世以后更加肆无忌惮,经常挟持附近村庄里的少女,并加以折磨,据相关编年史记载,伯爵夫人在喝受害者的血时非常快乐,甚至把血装满浴盆用来沐浴,使自己永保青春美丽。其奶妈尤奥,管家乌依瓦里,女巫达尔维拉亦有参与此事。1610年12月30日,她的表兄图尔索伯爵率兵攻克城堡救出一些受害者,伯爵夫人因其贵族关系,而只被判终生监禁,共犯一律处以极刑,城堡也由此荒芜。巴托里伯爵夫人的画像现藏於布达佩斯Andras Dabasi国立博物馆,历史画廊。
史实如下:
有研究传说中的吸血鬼有可能与狂犬病有关,理由是相当多的症状与其较为相符:畏光,讨厌刺激性的气味(如大蒜),面色苍白,有口部肌肉抽搐想咬东西的欲望(讹化为尖的牙齿并善於咬人),传染途径(被咬后感染)等等,并认为吸血鬼的传说可能与古代大规模疫情爆发有关。

目前比较公认的关於吸血鬼的解释是:被认为是吸血鬼的人实际上是卟啉病(紫质症)患者。血卟啉病又称血紫质症,是由卟啉产生和排泄异常所引起的代谢性疾病,多有遗传因素。先天性红血球紫质缺乏症(Congenital Erythropoietic Porphyria),因缺乏合成血红素之酵素,造成前驱物之一「紫质(porphyrin)」的累积。紫质会累积在血液及尿中,尿液会呈红色,且因为紫质具强力的吸光性,病人皮肤会对光敏感,牙齿会出现萤光,亦会造成贫血。根据卟啉代谢紊乱的部位,分为红细胞生成性血卟啉病、肝性血卟啉病。本病多见於婴儿,成人也可发病,称为迟发性皮肤血卟啉病。此病患者怕光(光照后会引起皮肤溃烂、结痂、大面积黑色素沉著。),对大蒜过敏(大蒜的刺激性气味能引起病发。),眼珠呈红色,补充血红蛋白有利於缓解病情。少数偏激患者认为饮用鲜血可以补充血红蛋白,从而引发了吸血鬼传说。

14世纪,欧洲发生了大面积的瘟疫,为了避免受到传染,人们往往并不仔细辨别病人是否真的死去而就匆匆将他们掩埋,由於某种原因人们打开坟墓,会发现尸体变了姿势,还沾有血迹,这不过是由於当时被掩埋者尚未死去,在棺材内醒来后挣扎所至,但在当时因为贫穷和缺乏教育的地区如东普鲁士,西里西亚,波希米亚等地却被传为吸血鬼,从而引发了持续几百年的吸血鬼迷信。

18世纪是吸血鬼的黄金时期,1710年瘟疫再度流行,东普鲁士深受其害,当局为了消除人民的恐惧,或者说官民一致认为瘟疫的罪魁祸首是吸血鬼,当局采用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手段,比如把一座公墓里的坟墓全部打开,看看哪些人的尸体没有腐烂或指甲、头发等有没有在死后继续生长。
具体内容具体的内容的书你可以看下,《德库拉伯爵》比较有名的,其他的如果你深入研究我可以为你解读一些我的,个人观点可以加我好友。

『陆』 200字开国大典......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在首都北京举行典礼。参加开国大典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代表,有工人、农民、学校师生、机关工作人员、城防部队、总数达三十万人。观礼台上还有外宾。

会场在天安门广场。广场呈丁字形。丁字形一横的北面是一道河,河上并排架着五座白石桥;再北面是城墙,城墙中央高高耸起天安门的城楼。丁字形的一竖向南直伸不给予中华门。三横一竖的交点的南面,场中挺立着一根电动旗杆。

主席台设在天安门城楼上。城楼檐下,八盏大红宫灯分挂两边。靠着城楼左右两边的石栏,八面红旗迎风招展。

丁字形的广场汇集了从四面八方来的群众队伍。早上六点钟起,就有群众的队伍入场了。人们有的擎着红旗,有的提着红灯。进入会场后,按照规定的地点排列。工人队伍中,有从老远的长辛店、丰台、通县来的铁路工人,他们清早到了北京车站,一下火车就直奔会场。郊区的农民是五更天摸着黑起床,步行四五十里路赶来的。到了正午,天安门广场已经成了人的海洋,红旗翻动,像海上的波浪。

下午三点整,会场上爆发出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出现在主席台上,跟群众见面了。三十万人的目光一齐投向主席台。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宣布典礼开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就位。乐队奏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正是这战斗的声音,曾经鼓舞中国人民为新中国的诞生而奋斗。接着,毛泽东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今天成立了!”

这庄严的宣告,这雄伟的声音,使全场三十人一齐欢呼起来。这庄严的宣告,这雄伟的声音,经过无线电的广播,传到长城内外,传到大江南北,使全中国人民的心一齐欢跃起来。

接着,升国旗。毛主席亲自按动连通电动旗杆的电钮,新中国的的国旗——五星红旗徐徐上升,三十万人一齐脱帽肃立,一齐抬起头,瞻仰这鲜红的国旗。五星红旗升起来了,表明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升旗的时候,礼炮响起来。每一响都是54门大炮齐发,一共28响。起初是全场肃静,只听见炮声,只听见国旗和许多旗帜飘拂的声音,到后来,每一声炮响后,全场就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接着,毛主席在群众一阵又一阵的掌声中宣读中央人民政府的公告。他用强有力的语调向全世界发出新中国的声音。他读到“选举了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这一句的时候,广场上的人们热爱领袖的心情融成一阵热烈的欢呼。观礼台上同时响起一阵掌声。

毛主席宣读公告完毕,阅兵式开始。中国人民解放军朱德总司令任检阅司令员,聂荣臻将军任阅兵总指挥,朱总司令和聂将军同乘汽车,先检阅部队,然后朱总司令回到主席台,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的命令。受检阅的部队就由聂将军率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的乐曲声中,由东往西,缓缓进场。

开头是海军两个排,雪白的帽子,跟海洋一个颜色的蓝制服。接着是步兵一个师,以连为单位,列成方阵,齐步行进。接着是炮兵一个师、野炮、山炮、榴弹炮、火箭炮,各式各样的炮,都排成了一字形的横列前进。接着是一个战车师,各种装甲车和坦克车两辆或三辆一排,整整齐齐地前进;战士们挺着胸膛站在战车上,像钢铁巨人一样。接着是一个骑兵师,“红马连”一色红马、“白马连”一色白马,五马并行,马腿的动作完全一致。以上这些部队,全部以相等的距离和相同的速度经过主席台前。当战车部队经过的时候,人民空军的飞机也一队队排成人字形,飞过天空。毛主席首先向空中招手。群众看见了,都把头上的帽子、手里的报纸和别的东西抛上天去,欢呼声盖过了飞机的隆隆声。

两个半钟头的检阅,广场上不断地欢呼,不断地鼓掌,一个高潮接着一个高潮。群众差不多把嗓子都喊哑了,把手掌都拍麻了,还觉得不能够表达自己心里的欢喜和流动。

阅兵式完毕,已经是傍晚的时候。天安门广场上的灯笼火把全都点起来,一万支礼花陆续射入天空。天上五颜六色的火花结成彩,地上千千万万的灯火一片红。群众游行一在这时候开始。游行队伍分东西两个方向出发,他们擎着灯,舞着火把,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央人民政府万岁!”他们一队一队按照次序走,走过正对天安门的白石桥前,一举起灯笼火把,高声欢呼“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万岁!”毛主席在城楼上主席台前边,向前探着身子,不断地向群众挥手,不断地高呼“人民万岁!”“同志们万岁!”

晚上九点半,游行队伍才完全走出会场。两股“红流”分头向东城、西城的街道流去,光明充满了整个北京城。 现在,我们的生活来之不易,一定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呀!

『柒』 蛇有牙齿吗

蛇有牙齿。

1、无毒蛇:

无毒蛇有坚固的牙齿,头部多为椭圆形,尾部逐渐变细。他们杀死猎物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采用缠绕猎物的方法,使其窒息死亡,另一种是将猎物制服后吞下。

(7)制服牙齿敏感扩展阅读

无毒蛇与有毒蛇的区别:

无毒蛇与有毒蛇最根本的区别部位在于蛇的牙齿。

(1)、毒牙和毒腺

毒蛇有毒牙和毒腺。无毒蛇没有毒牙和毒腺。

(2)、牙齿

无毒蛇的牙齿很多,除了上领齿和下领齿外,还有鄂骨齿和翼骨齿。

毒蛇除了上述牙齿外,在上领骨上生有2一4枚形状较大、表面有沟和中空的特殊牙齿,其基部与毒腺相连,称为毒牙。但是,蛇类专家最近新发现,赤练蛇的毒牙长在喉间下领骨上,有别于其它毒蛇类。

(3)、咬伤

如果被无毒蛇咬伤,伤口疼痛10分钟后慢慢减轻而消失,肢体没有麻木,伤口出血不多,而且很快就会止血结疤。周身没有肿胀或仅有轻微红肿,没有危险。

如果被毒蛇咬伤,则会产生生命危险,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及时给予治疗。

『捌』 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吗

可能是旧时代的人因为某种人性观念尚不健全吧,加之一些信仰、风俗等等原因,或者是一些残暴的、令人发指的政策之类的事情,有的部落、种族或者传说中的一些暴君嗜血成性,正因为他们嗜血成性,不知道是人们的猜测还是真实,有人就有喝血的陋习。比如电影《惊情四百年》中德古拉的原型,据说在历史上就发现有图画记载他在许多被残忍杀死的人中间宴饮,还是嗜食人血。(见杂志《求知与探险》)。经过民间传说,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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