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里面有的
应该拘留吧
⑵ 深圳地铁站内有两名男子抽皮带抡头盔互殴,打架斗殴会被如何处罚
深圳地铁站内有两名男子抽皮带抡头盔互殴,打架斗殴会被如何处罚?
广东深圳的一个地铁站里面有两名男子情绪非常激动地用自己的皮带和头盔打架,这两名男子当时并不听其他人的劝阻,就连地铁站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能够让他们停止斗殴,最后工作人员只能够选择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就把两个人带回了派出所。
⑶ 皮带大家算不算凶器.
出事了当然算
⑷ 我今天下午和老公打架,我老公拿皮带打我,打得身上全是皮带印子,当时好痛好痛,我恨不得当时想拿刀,和
说真的,有的时候别说舍不得的孩子,可能孩子更想让你离开他,我生父也是经常和我妈打架,最后我妈实在受不了了,我和哥哥一直劝他们离婚,然后打官司打了好几年,现在已经离了
⑸ 七八个人拿棍棒 皮带打我一个,正在打我时 我拿出刀片把他们划伤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你这个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⑹ 用铝塑管打架算不算持械斗殴
能致人死亡的器械都叫凶器.能操起来打架的东西都叫持械斗殴.
那我问你.用皮带打架的算不算械斗?
答案:算!
⑺ 在刑法中如何定义‘凶器’
凶器是指在性质上或者用法上能够杀伤人的器具。
是否属于刑法上的凶器,要根据它本身在社会共同观念上是否使一般人直接感到具有对人的生命或者身体的危险来判定。在这个意义上,爆炸物和剧毒物可以说是凶器,但是,绳、布手巾、皮带等不属于凶器。
早在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颁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其中第6条也对“携带凶器抢夺”作出了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由此可以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把“凶器”分为两种,一是性质上的凶器(即国际禁止携带的);二是功能上的凶器(具有杀伤性的)。凶器应该理解成为是行凶使用的器具,任何不是以行凶为目的器具都不是凶器。
例如枪支用来行凶就是凶器,而在执法人民警察手中就是正当防卫或者制止犯罪的有效武器;菜刀在各家各户基本都有,并非国家所禁止,但是在罪犯手中就成为“凶器”。
至于如何判别是否属于凶器,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7)拿皮带打架算持器械扩展阅读:
办案中应该严格将凶器界定为以下两种情况:
1、国家管制类器械,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
2、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属于凶器,就必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如果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携带,就应认定为凶器。因为,在这种情形下,虽然器械本身没有反映出违法性,但实施犯罪的意图反映了其凶器的本性。
如果行为人携带其他器械的目的不是为了实施犯罪,也实际并未显示或使用,就不应认定为凶器。如木匠下班途中,临时起意抢夺路人,其所随身携带的刨子、凿子等并非为犯罪准备,且并未显示或使用,就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刑法
⑻ 谁知道街头打架兵器榜怎么排的
一、砖石。这是种最原始的武器了。它的使用可追溯到人类的原始社会。这是一种连疯子也会使用的武器,而且还非常称手。人们害怕跟手拿砖石的疯子打架,不只是害怕疯子手中的砖头、石块,而是害怕疯子的疯狂。因为疯子的疯狂,能使多少江湖毫杰头破血流,又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所以我要说的第一种武器其实并不是砖石,而是疯狂。
二、凳、椅。我们有时不得不佩服我们人类自己的智慧。人类发明了板凳、椅子这一类的东东,的确是不错的东东。在公共场所到处都可以随手抄得到。一方面它可以让我们的我妈的驴*股坐得舒服,另一方面它又可以作为自卫武器,随手抄起用来对付敌人的突然袭击。虽然这并非杀伤力强大的自卫武器,但用于自卫还是比较称手的。在街头打斗中,有一凳在手,多少会比赤手空拳多一分信心。有了这信心,手中有没有武器其实无关紧要,这世上没有什么比人类的信心更为强大的武器了。所以我要说的第二种武器其实并不是板凳、椅子一类的什么东东,而是信心!
三、啤酒瓶。凡是诸如此类的玻璃瓶子在某些公共场合或街头的打斗中不失为最称手且杀伤力强大的武器。但是使用如此杀伤力强大的武器对付敌人,你绝不能手下留情。因为你可以随手抄得到的武器,你的对手在同样的场合也很容易获得。你的手下留情会刺激你的敌人进行疯狂的反扑,致使你陷于相当危险的境地。所以,你必须要以一颗冷酷的心来对待你的敌人,以最狠毒的手法,攻击敌人最要害的部位,力求一击必杀,最好还能斩草除根。我要说的第三种武器其实并不是啤酒瓶一类的东东,而是一颗冷酷的心。
四、牙齿。这是你的身体武器。这是一种奇特的武器,是一切哺乳动物赖以生存的必需工具,其重要性不必多言了吧?你对敌人充满仇恨,当然恨不得饮其血、食其肉。当你没法用正常的搏击技术战胜你的敌人时,想方设法*近你的敌人,并与他缠在一起,即使死也要用牙齿狠狠地咬他几口,不这样做你心中的忿恨没法平息,你会死不瞑目的。出其不意使用牙齿这种身体终极武器,说不定还能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我现在所说的第六种武器其实并非你的牙齿,而是仇恨!
五、皮带。可当作软鞭来使用。皮带也是一种很奇特的武器。当它与你的裤子离别时,你的裤子随之与你的我妈的驴*股离别。当你用它绕住敌人的脖子,使劲一勒,你的敌人就要与这个世界永远的“离别”了。使用这种武器需要一定的技术。如果你没有像李连杰在电影中所表现出的那种高超的软带技术,建议你最好不要使用这个。否则要与这个世界永远“离别”的将是你自己。所以我要说的第五种武器并不是皮带,而是技术。
六、手机、电话。当你遭到一大票人的追杀,建议你还赶快逃吧。并在逃跑的路上抓紧时间用手机或者公用电话拨110报警,如还还有多余时间的话顺便打120叫救护车。相信警察叔叔和医护人员的车很快就会赶到现场,你得救了!其实我要说的第六种武器并不是手机、电话一类的什么东东,而是警察叔叔。
七、撩阴腿。其实并没有什么第七种武器。赤血某人之所以能威震江湖,独步武林,凭的就是一股拼劲,一身虎胆,一股永不放弃充满朝气的活力和一腔正义的热血!
⑼ 打架一方用300长的皮带托辊打人是否是凶器
只要是有物体伤到对方这个东西就应该算是凶器。不管他拿的是金属的还是塑料的,都应该算是凶器。如果你被这个东西伤到了,应该拍个照片记录下来,赶紧给自己。到医院制定伤残级别,这样收集足够的证据才能够状告他。
⑽ 皮带刀算不算管制刀具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公安部���二00七年一月十四日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四、述语说明:
1、刀柄:是指刀上被用来握持的部分。
2、刀格(挡手):是指刀上用来隔离刀柄与刀身的部分。
3、刀身:是指刀上用来完成切、削、刺等功能的部分。
4、血槽:是指刀身上的专用刻槽。
5、刀尖角度:是指刀刃与刀背(或另一侧刀刃)上距离刀尖顶点10毫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
6、刀刃(刃口):是指刀身上用来切、削、砍的一边,一般情况下刃口厚度小于0.5毫米(图六略)。
7、刀尖倒角:是指刀尖部所具有的圆弧度。
大约25cm左右是刀身长还是全长?是不是开刃,刀尖是不是间锐?
你根据这些综合判断看是不是属于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那样的话就不属于管制刀具.开没开锋很重要的.
参考资料:《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管制刀具:
(1) 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圆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猎刀、弹簧刀;
(2) 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双刃尖刀;
(3) 武术用刀(能开刃的)、剑等器械;
(4) 少数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
(5) 其它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刀具。
除非你能整出个工商执照,不然非治你个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罪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