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結婚為什麼要鬧洞房,別人的老婆給你們摸來摸去的,還趴新娘的褲子,還不允許新娘新郎生氣和反抗,
跟新郎家人洽談或者跟新郎洽談就可以了,沒有非要鬧新娘的,如果真要鬧那你也表現的不要生氣也也表現的姐不是好惹的,就可以了,滿意請採納,謝謝
⑵ 某地鬧洞房,把一個鵝蛋放進新郎褲襠,新娘把手伸進新郎的褲子里去掏,問這誰的蛋鵝我的蛋
1➕1➕0=20 1+0+1=16或19、老筋急轉彎、這么明顯還用問想想就知道了
⑶ 我媽媽跟繼父結婚鬧洞房的時候繼父的朋友拉開我媽腿脫了自己褲子趴在我媽身上扭屁股這過分嗎
這種行為不光過分,而且很不道德,甚至觸犯法律,這樣的行為可以報警處理,同時也要反面拒絕和阻止,任何事都要有底線!
⑷ 我媽媽跟繼父結婚鬧洞房的時候繼父的朋友拉開我媽腿脫了自己褲子趴在我媽身上上下晃動屁股這過分了嗎
當然過分,而且是不道德的。這是一種無恥的流氓行為,他們這樣做,除了不尊重當事人之外,還暴露了其醜陋的面目和惡劣品行,情節嚴重的,將會受到治安處罰。
繼父是指親生母親再婚後的丈夫,稱為孩子的繼父。又指養父、後爸、後爹、後父。
釋義
繼父是指親生母親再婚後的丈夫,稱為孩子的繼父。
1、母親的後夫。
2、猶養父。
例句
孔穎達疏:「繼父者,謂母後嫁之夫也。」
宋司馬光《涑水記聞》卷十:「﹝ 杜祁公 衍 ﹞乃詣 河陽 歸其母,繼父不之容。」
明黃溥《閑中今古錄》:「 洪武 間,人有隨母改嫁事繼父者,繼父病,割股愈之。」
田漢《蘇州夜話》:「那時候繼父的心裡,哪還有我母親?讓她生病,全不給她葯吃。」
清許秋垞《聞見異辭·羞婦》:「﹝ 朱昌裕 ﹞因昔年投河時,適有 廣東 倪翁 援溺,認作螟蛉子。現在嬌藏金屋,種殖玉田,繼父之恩,銘刻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