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家長,讓家長直接找校長。
⑵ 早上領導在裡面換衣服,我不知道正好看見他正在脫褲子,我當時都傻眼了,我連忙說不好意思,對不起,對不
沒事,只是誤會
⑶ 大學畢業出來 我在一家公司當文員 老闆總是拉我進他辦公室談心 有一次還主動脫我褲子要看我菊花 還答
不怕 你就從了他吧 😄😄😄
⑷ 領導突然讓員工脫褲子,到底什麼套路
這種情況也只有通過,了解情況才可以確定。我想,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吧。
如果在方便的情況下,應該給予配合。
⑸ 我和上司表白以後,他每天上班都脫我的衣服,我也很喜歡,他下班走之前,都會親我的胸,吸很久,我就喂他
如果是在搞外遇的話趕快斷掉,過回正常的生活找一個伴侶
⑹ 老婆被單位的一個小領導強行脫去褲子要性侵我該如何處理
這個是很嚴重的行為,每個城市現在都有為女性維權的,你可以去找,現在這個社會也只有女人才幫女人了,找大領導,如果大的是小的家裡人肯定不會幫,找當地公安,人家如果有錢有勢的,根本不怕。
⑺ 我們老闆強行把我的內褲扒掉這算強奸嗎事
屬於性侵,可以報警!
性侵,根據行為的不同,有多種情況。其中,猥褻行為情節較重的,涉嫌猥褻罪;強行發生性關系的,則涉嫌強奸罪。
《刑法》對強奸罪、猥褻罪、猥褻兒童罪的處罰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罪】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⑻ 老闆要我脫光了衣服褲子跳裸舞給他看怎麼辦呀
你妹啊!直接留錄音,甩膀子走人,不然110告他性擾。
⑼ 我的領導一犯錯就往我身上腿怎麼辦
你提供的情況不太夠。所以很多情況靠推測。下邊是我的建議:
1.「一犯錯就往我身上推」,你這樣說,可能是因為最近某事推到你身上了吧?領導既然是領導,他有很多的管理活動和工作內容,並不為下屬所知曉。你可能覺得他「一犯錯」就推,他可能獨立承擔過很多次責任,而你還不知道呢。所以,我覺得你應該客觀就事情本身你應該承擔的責任,進行分析,如果確實自己有責任,就要敢於承擔,同時尋找改進辦法,以便提高,以後自然就不會再錯了。
2.領導把錯往下屬身上推,有時候確實是不得已。推了,就有了緩沖的空間。反過來,他當然會保護你。如果直接在他自己身上,他連一點轉圜的餘地都沒有了。如果領導被人整狼狽了,整個部門就會狼狽,你當然也不會好過啊。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3.如果領導確實很無聊,以把錯誤推給下屬顯示自己的能力,或者完全沒有責任感,你現在要做的事,就是要明確與領導的分工。分工明確了,如果再出現他把責任往你身上推的情況,你當然可以向上級申訴。很多公司都有這種申訴制度。就算你們沒有,關系也不大。你可以直接向上司表達不滿,或者換個方式,先承擔這個錯誤的責任,然後與上司討論如何改進的問題。如果不是你的工作內容,自然談不上改進的辦法。領導也會覺得理虧的,以後就不會再做那種理虧的事。
總之,我覺得,這事要多想想自己的責任。然後呢態度不要極端,要誠懇地先從自己身上找問題。並跟領導充分溝通。還要說一句的是,不要把領導想得那麼壞。有時候,領導受的委屈比下屬大得多啊!領導為下屬遮風擋雨,下屬經常根本不知道啊!
我不是替你領導開脫,我是說,你解決問題,但不要以摔碎上下級關系這個易碎的花瓶為代價。
⑽ 男13,朋友一直脫我褲子,特別是在廁所,還經常要我去他家房間玩,他這是什麼節奏啊
如果你能接受同性戀並且對他有好感就一起吧,現代社會不是很排斥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