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天貓、京東、亞馬遜?!(不一定是正版的哦)
『貳』 我老婆讓我穿她的裙子,我不穿她就給我離婚,我不想離,也不想穿裙子,我改怎麼辦
你不懂情趣啊😱?叫你穿就穿吧😄,可能是她想的太夢幻了。你就滿足一下她開心一下
『叄』 穿裙子的故事
說的是什麼呀!是想做這樣圖片嗎
『肆』 老公不喜歡我穿裙子,穿一次卻被他暴揍,該離婚嗎
穿不穿裙子是你的自由,即便老公也無權干涉。你老公會因為你穿裙子而家暴,說明可能你只要違反他的意願,你就容易遭到家暴。家暴,已經涉及到法律層面,建議你尋求法律專業人事來,以及向公安,婦聯等機構舉報。希望通過有關部門的介入來調整你老公的行為,如果你老公屢教不改,那麼你為了自身安全考慮做出決定。
『伍』 離婚案件的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規定,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陸』 離婚案件案例分析
案例:
李和王經人介紹認識三個月後,94年1月登記結婚,住在男方分配公房裡,次年生一女,李(男方)國有單位職工,2年前辭職,從事個體運輸,跟他人借債30000元,用收入還20000元,不久李賭博,不誤正業,王生完孩子後也下崗,王管別人借2000元供家用養孩子,女方起訴離婚,要求解決住房和扶養費問題,同時2000元要由雙方清償,男方不同意離婚,如果非離,不負擔扶養費,同時提出未清償的10000元由女方負擔,並且要求女方搬出住房,以上爭議調解無效,女方堅持離婚。
1)男方堅持不離的條件下,法院能否判決離婚?
2)男方提出不負擔扶養費如何解決?
3)如何解決男女雙方當事人男女住房爭議?
分析:
1)可以,其夫李某因賭博不務正業,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關規定其行為構成准予離婚之條件,經法院調節無效,應當判決離婚。
2)根據<<婚姻法>>第38之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離婚子女撫養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子女撫養費有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故撫養費的負擔由雙方先行協議,如果男方拒絕支付撫養費,可以訴之人民法院。
3)其住房為男方公配住房,<<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中》規定對一方無承租公房權的處理,可以實行暫住,但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如果男方有能力負擔,應給予一次性補助。
『柒』 如果是離婚案件呢
我感覺對於律師來說什麼按鍵都是一樣的。
『捌』 關於離婚案件
1.產權只要不是男方的,婚後只要沒有產生房產的。
都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2.只要男方沒有婚內過錯,比如出軌,家暴,遺棄,虐待等,沒有賠償給對方都法律依據,雙方造成離婚沒有賠償責任。
3.一方不同意只能經法院訴訟判決離婚的方式,解除夫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