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應該可以算得上學校霸凌了,你就可以和家長說學校里有人欺負你。然後讓家長去找學校里的老師領導溝通。
心中有所掛念,生命才會剛強。這掛念就如同支撐起高樓大廈的鋼筋水泥,就如支撐起偉岸身軀的二百零陸塊骨骼,讓生命和心靈有了依靠。而心,只有有了依靠,才會溫暖;只有有了依靠,才會安詳;只有有了依靠,才會堅強;只有有了依靠,才會愉悅!
2) 我們又怎能讓自己走的更穩,更挺拔呢?
3) 我們不應永遠為之悲傷,試想,如果沒有那些疼痛,
4) 習慣難受,習慣思念,習慣等你,可是卻一直沒有習慣看不到你。
5) 忘不了,第一次的縫補,那樣痛徹心扉,那樣艱難和漫長。接著,第二次,第三次···不再漫長,沒有了疼痛。如今,更似家常便飯,隨意而平淡。
6) 生不易,活著難,生活不易著難。那麼,我們若不堅強,懦弱給誰看。
7) 人,總得有寄託,總得有夢想,總得有期盼才能活的安心滋潤從容而又一往無前啊。當一顆心浸泡於冷漠麻木無視隔膜中時,它是怎樣的在呻吟,在掙扎,在尋覓。是的,它仍然在尋覓,這顆於塵世的風雨中飄搖的冷寂的心仍然在尋覓別人的理解認可欣賞關懷。來源網路。
B. 學生在校被其他同學扒褲子學校有責任嗎
我兒子在學校教室里讓其他倆個同學給扒衣服褲子校方和學生有什麼責任?
C. 孩子在校被脫了褲子如何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來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能受到侵犯,人身安全要得到享受保障。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三十二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你可先通過學校領導解決,找到侵權人,要求賠禮道歉,造成精神損失賠償的可要求賠償。如果是孩子們不懂事,可根據情節諒解。同時學校對學生沒有盡到保護責任的,可要求學校承擔相應的責任。 也可通過教育局,解決不了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D. 孩子在學校和同學戲玩把把同學褲子脫了如何去處理
孩子和同學玩的時候
把同學的褲子脫了
這要分是什麼情況
如果是故意這樣去做的
應該學會引導孩子
引導孩子如何去做事
所以說
很多事情都在於家長
多一些耐心多一些引導
對孩子的成長都會有很大的幫助
E. 一個八歲半的男孩被一個16歲的男生在教室當眾脫了褲子,算不算性侵犯
對孩子的傷害如何彌補我不知道怎麼辦,多對他進行心理輔導把,或者請心理醫生,我只能從法律的角度說說我的意見:
對他進行刑事處罰肯定不行,因為他的危害程度還未到要承擔刑事責任的程度。但是可以對他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44條規定: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但是這樣也有問題,《治安管理處罰法》二十一條規定,對已滿十四不滿十六的人,不適用拘留的處罰,你要看看他是否滿了十六歲,從他生日第二天起算滿十六歲;但是還有一條,就算是滿了16歲,也不一定能拘留他,因為,《治安管理處罰法》還規定:已滿16不滿18的未成年人初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的,也不適用拘留,你要看看他是否有前科,是否在公安局有案底。
對於這種小流氓,很大程度上他們是違反道德,但是很難說他們犯法,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對於道德問題,法律無能為力。要是我是家長,我就找幾個人狠狠地抽他一頓,才能解我的心頭之恨!!!!!!
F. 孩子13周歲被兩個13周歲的孩子強行把褲子扒光並且拍了照片,現在 已經刪了,我已經報案,依法該如何
在孩子的心理影響很大,當面賠禮道歉,需要得到孩子的原諒。這個對孩子的心理傷害很大,做家長的需要著重處理。
G. 我兒子在學校被別的小孩把褲子脫了,
多給孩子講講保護自身的方法,讓他有保護自我的意識。例如,尋求家長。老師。學校。司法。社會的保護,有時還可以自我保護。當然,遇到緊急事件,家長也要出面干涉,防止發生更嚴重的事情,畢竟,大人的閱歷又多一點。主要是讓孩子懂得自我保護。
H. 13歲孩子在學校廁所扒同學褲子未受傷對方以報警,這類型案件怎麼處理
報警是程序,但13歲沒有達到法定責任年齡,不成立違法犯罪,沒事的,只能由家長教育。
I. 女生,在校外被一群小孩扒褲子,扒完就跑了
女生在外被一群小孩子把褲子扒完就跑了。這要看多大的小孩子,如果。是中學生的話,有音質分辨的能力的話,這個就應該報警,因為這個是觸犯了法律青少年犯罪也應該抓的。所以說,不能縱容。
J. 孩子在學校廁所被同學扒褲子未受傷以報警,這類型案件怎麼處理
孩子在學校廁所被同學扒褲子未受傷已報警,這種情況也就是進行說服教育,然後向這個孩子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