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除了法醫,到哪兒能檢測是不是精液
醫院化驗室,精子化驗即可。以精子的有無判斷是否精液。但是超過24小時後,精子液化,往往不能化驗出結果。如確實是精子液化,應法醫堅定。
Ⅱ 法醫鑒定精液需要血液還是唾液
包括各種體液(精液、血液、唾液、汗液、淚液、尿液、陰道... 對判斷無精子或缺乏精子的精液,是有重要的法醫學價值的...
Ⅲ 法醫鑒定避孕套,是先驗裡面的精液還是驗避孕套外面的殘留物還是一起驗然後出結果求准確回答!!
親,法醫是兩者都會進行提取,然後分別化驗,得出需要量的信息結論,然後再比對破案的。
Ⅳ 懷疑老婆出軌發現有殘留在紙巾上的精液能到醫院去鑒定嗎
這個問題需要你自己決定。你只是懷疑沒有抓到確實的證據。如果你多次懷疑的為了打消這種懷疑,以便更好的相處。可以把殘留在紙巾上的精液送到醫院去鑒定,打消你心中的顧慮。
Ⅳ 法醫部門可以檢測老婆內褲上的不明液體嗎
你想檢測那是不是精液嗎?不會是剛辦完事讓你給脫下來拿去了吧。
不然早就幹了。所以去檢測還是慎重,別把夫妻關系破壞了。家庭和睦才重要。
Ⅵ 結扎過的男人在陰道口謝了這樣法醫能鑒定出來是誰乾的嗎
別想做壞事,一樣可查出DNA
Ⅶ 法醫用什麼檢測精斑
一般法醫會先用精斑試紙檢測然後做dna,結果以dna檢測為准。所以,前者並沒有確定的可信度,目前,檢測精斑可以在家自檢而且速度要快於法醫,現在很多刑偵單位都採用「冰鑒精斑試紙」採用特異性免疫檢測,能夠特異性識別精斑精液成分,對普通的不含精液的女性分泌物以及其他體液沒有交叉反應。
Ⅷ 法醫鑒定24小時有沒有性生活戴套還能檢測出來嗎
即使你帶了避孕套,還是能檢測出來他有沒有性生活的。
第一,避孕套上有潤滑劑,這些潤滑劑是人體無法分泌出來的。
第二,女性的體內也會分泌一些潤滑劑,而平常這些潤滑劑是沒有的。
第三,女性下體的皮膚組織因為發生過性關系,肯定會和平時的狀態是不一樣的。
Ⅸ 女人內褲上的精斑,可以檢測出來嗎
女人出軌後多會有各種異常的表現,如比平時愛打扮、神色總是慌張、手機從來不離開身邊。當然最直觀的方法還是看她有沒在外與人發生過關系,比如內褲上、衣服上有精斑,若無法分辨的可借用痕准精斑外遇檢測試紙(只要確定7天或以上你未與其發生過關系)若檢測出精斑則可以判斷她是出軌了。
女性在出軌時,別的男的將精ye攝入其yin道或身體或衣服上,如果在身體或衣服上,檢測當天的即可,只要確定你沒有遺留就能確定是別人留下的。如果是女性yin道內,精ye會存留3-5天,流出來可以檢測到,7天後不會有。所以只要你間隔七天以上不和她性接觸,那麼其yin道內就不會殘留你的精ye,而如果檢測出其yin道內或者yin道流出到內褲上的物質含有精ye成分,可以確定該精ye成分是別的男人的,也就是出軌了。
Ⅹ 精液遺留物能不能作為法律上的證據
一、簡單地回答:當然可以。
所謂證據,是指在訴訟中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各種資料。精液遺留物作為一種物質,當然是可以作為證據的。通常意義上,精液遺留物應該歸屬於物證一類。
二、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判案的根據。
1、物證是一種實物證據
它是指用於犯罪或與犯罪相關聯的,能夠證明犯罪行為和有關犯罪情節的物品或痕跡,如作案工具、贓款贓物、血跡、精液遺留物(精斑)指紋、腳印等。物證的特點是,不具有任何主觀的東西,而只以其客觀存在來證明案件的事實。對物證必須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證的原有的形態。舉個例子:王某控告劉某強奸,現提供王某的內褲,上有劉某的精液遺留物,該精液遺留物即為物證。當然認定全案,還必須結合其他證據,因為僅僅是內褲上有精斑,只能說明雙方有發生過性關系的可能。
2、證據的判斷
這是指司法機關審查和確定證據的真偽,並對案情事實作出結論。中國的訴訟法規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審查證據要審查證據的「三性」,即客觀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審查證據是否確實,一方面要進行個別審查,即從證據的本身進行審查,如精液遺留物留在何處?是誰的(DNA鑒定)?為何留下?此物證是誰提供的?等等;另一方面要對全部證據進行綜合審查,分析它們彼此之間是否存在矛盾。個別審查和綜合審查,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通常是同時進行的。
認定有罪。證據必須充分確實,即不僅每個證據是確實的,而且在數量上要足以證實被告人有罪,而能排除任何其他的可能性。在偵查、審理中,如果最後仍收集不到充分的證據證實被告人有罪,就應以無罪論處。
綜上,不知你提問的目的是什麼,不過還是建議你:妥善保管相關物證。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