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報廢小貨車清晨上路為何扯塊布當車門
近日,江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觀音橋大隊民警在觀音橋環道巡邏時,一輛用布當車門的小貨車引起民警注意。經仔細查看,該小貨車車身已經破爛不堪,駕駛室旁更是完全看不到車門,只有一塊黃色布塊勉強遮擋(如圖)。看到有如此嚴重隱患的車輛在上路行駛,巡邏民警立刻將該車攔停並進行核查。經查詢,該車已達到報廢標准,根據法律規定嚴禁上路行駛,應及時報廢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違反了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第二款,將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000元的處罰,並收繳報廢車強制報廢。
交巡警提示:駕駛報廢車輛上路,一旦發生事故,就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報廢的車輛必須依照程序,送到指定的車輛回收公司進行分解處理,絕對不能再駕駛上路,否則將受到嚴厲處罰。
來源:重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