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古代人為什麼留辮子
1.只有清朝男性留辮子,其他時期沒有留。
2.清朝男人的發型是遵照滿人的習慣而來的,表示滿州人入主中原後,各族人對滿人的臣服.
這種發型不能簡單的叫做"留辮子",而是剃掉前面的頭發,將後面的頭發打成辮子.。
⑵ 古代人的辮子
剃發,本來是滿族獨有有的風俗,讓人把額角以上的頭發剃掉,把剩下的頭發編成辮子,清政府以征服者自居,下令剃發梳辮。清朝自建立之日起,一道剃發令改變了佔全國人口一半以上的全體男性的傳統發式。將原來明朝時的蓄全發束於頭頂並挽髻的發式,一夜之間改為剃發梳辮下垂的發式。
滿族男子剃發留辮,實源於北方女真族的風俗習慣。在戰爭中,辮發漸成征服外民族的一種標志。投降或歸附滿族者要剃去四周頭發,紮成辮子。後金天命七年(1622年),努爾哈赤進入廣寧,傳令「老年人可以不剃,年輕人必須剃」(註:《滿老文檔·太祖》卷三十四,遼寧大學1979年譯本,中華書局1990年版。),因為壯丁當兵,要求較嚴。此時辮發還未完全成為一種政治符號,至多是滿族對於投降或歸附者發式服飾同一的要求。此後,皇太極繼位,採取了某些緩和滿漢民族矛盾的措施,但是卻要求被征服地區的漢人剃發。清軍每到一處,便要當地人不分老少一律剃發。隨著對明戰爭的日益擴大,剃發的范圍也逐漸擴展,剃發逐漸演變成一種固定的制度。
⑶ 古代人為什麼要留辮子
古代滿族人特別看重辮子。滿族人的先祖發源於白山黑水,以打獵捕魚為生,前頭剃發腦後結辮,是為了穿山越嶺枝藤不刮發,射箭瞄準眼前無亂發遮當,白天盤在頭上便於生產勞動,晚上解下來可當枕頭。滿人信仰薩滿教,按薩滿教的說法,頭發在頭的頂部,最靠進天,是靈魂棲息之地,非常神聖。進關後又接受了漢人的孝悌觀念,認為頭發是父母所給,不容毀壞。滿族人如果 戰死沙場,屍骨可以埋在外地,辮子必須剪下來送回家,繫上姓名籍貫招魂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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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滿洲族成年男子的發式為「剃發垂辮」,就是在額角兩端引一條直線,將直線以前的頭發全部剃掉,只留線以後的頭發,並將它編結為辮,垂於腦後。這種發式是從先民的古俗中沿襲而來的。古代靺鞨人「俗編發」,女真人「辮發垂肩」,「垂金環,留顱後發,系以色絲。婦女辮發盤髻」。這種發式便於騎射生涯,前部不留發,以免馭馬疾馳中,讓頭發遮住了眼晴。頭後留一條粗大的辮子,在野外行軍狩獵時,還可以枕辮而眠,確實有其一定的實用價值。滿洲族及先民所信奉的薩滿教認為,發辮生於人體的頂部,與天穹最為接近,是人的靈魂之所在,所以發辮為我族人所珍視。在那時,戰場上捐軀的八旗將士,如果屍體可以帶回故鄉的話,那發辮也必須帶回,就是反映了這種原始天穹觀。發辮不僅是我民族的外部標記,而且是重要的審美對象。在女真時期,發辮就「系以色絲」,到了清代,八旗子弟用金,銀、珠寶等珍品製成各種式樣別致的小墜角兒,系在辮梢之上,隨辮擺動,格外美觀。在《紅樓夢》里,賈寶玉的一根黑亮如漆的大辮上,從頂至梢,…串四顆大球,用金八寶墜角,就反映了這種風習。大清定鼎北京後,強令剃發,這種發式便開始遍及全國
⑷ 英國人古時穿的各類服飾,戴的首飾,編的辮子!急需!寫小說用!實在沒有說些歐洲現代長裙類型!
中世紀宗教統治下歐洲服裝的顏色、式樣都很單調,顏色尚黑、灰、白三色,衣服式樣以拖地長袍為主。古羅馬豪華的拖加袍被廢棄了。
中世紀初期,歐洲人服裝簡朴,平民貴族衣式相同。八、九世紀男式服裝有內衣外衣,衣式頗似我國古代的袍,但較緊身。褲長可將腳套進,襠短,褲帶系於臍下。腳穿長筒或短筒襪,有時腳到腿都裹上布條。貴族及上層人士上衣外披一件長方形或圓形斗篷,斗篷固定於一肩,或系於胸前;勞動者上衣較短。冬天穿水獺皮或貂皮上衣,外面披一件斗篷。貴族腰間有寬大飾帶,用以束緊衣服和佩戴寶劍,平民不準佩劍;衣料以麻布,毛織物為主。東方絲綢價格昂貴,以等量黃金計價,只有少數貴族能穿。服裝的等級差別主要表現在衣服質地和產地不同,貴族穿細麻布,穿義大利產的羊毛斗篷,冬天有貂皮等貴重毛皮;平民只穿粗麻、粗毛織物。女式服裝為長至腳踝的緊身長衣,兩袖長而窄,外面穿一件寬松長袍,袖短於長衣。長衣領口較寬大,領口衣袖衣縫可有各種裝飾鑲邊。斗篷從頭頂披下來。
10 世紀男服變得更為貼身合體。英國男子的緊身衣上半貼身合體,下半象長至膝部的衣裙,寬松而舒展。緊身衣為套頭式。緊身衣外披一件斗篷,並用一個大飾針別在胸前。這時女式服裝變得寬大,衣袖加肥加長,頭發蒙在披巾里邊,身體被斗篷蒙起來。她們的內衣很長,直拖到地面,外衣到膝蓋。圓口衣袖,衣服裝飾華麗,很受拜占庭的影響。她們的頭發用一塊面紗蒙起,其端點重於背後直拖至地面。至12 世紀寬松的衣服變得瘦窄,使身體曲線得以突出。並於身後系帶,衣袖逐漸寬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12 世紀出現了圓餅式頭飾,它可以遮陽保護眼睛隔熱,主要為十字軍所戴。上衣流行前開襟式,將前襟分成兩片。女式衣服為系帶緊身衣,上衣緊貼身體,下面是寬大的衣裙,兩部分之間用線縫起,兩袖寬松拖長,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後縫合,與以前使用一塊大布不同。
13 世紀男女服裝趨於一致,男服還有緊身衣及各式各樣的外衣,圓餅頭飾,帽式裝飾衣袖,敞胸披肩。下面有長筒襪、靴鞋。男子戴一頂中亞式小帽。這時護身外衣流行,適合旅行穿用,這種外衣是一件敞胸大披肩,旁邊有縫,手臂可以伸出來活動。另外這時期流行封閉式馬甲式外衣,上身如馬甲,下面可長至膝下,這種無袖長衫,肩部向兩側延伸加長,就成帽式裝飾衣袖了。13 世紀勞動者的長衫長短不等。男子上衣至膝,衣袖短小,腳下有無跟鞋,褲子於腳跟處有一圓洞,以便穿脫。夏天穿寬敞麻褲,上身裸露,冬天穿短外衣和無袖套頭衣。婦女穿長袍,中間有縫,可便於勞動,收獲時裙子口袋可裝農作物。當時禁止農民穿好料子及顏色華麗的衣服。
14、15 世紀後,歐洲服裝開始有了變化。由於經濟繁榮,農業、商業、手工業的發展,國際貿易的往來,東方文明的影響,歐洲服飾發生了許多變化,貴族男女追逐時尚,貴族婦女爭奇斗妍,男子不拘禮節;貴族與平民的服裝有了更明顯的不同;衣服式樣變化,衣料品種增多。《巨人傳》載中世紀衣料有綢緞、絲毛混紡、呢絨、大馬士革呢、條呢、花呢、金線緞、各種皮毛。衣服有大衣、外套、外罩、上裝、短裝、襯衫、短披,女人有連衫長裙、晚禮服等。飾物有念珠、指環、鏈條、寶石、鑽石、翡翠、珍珠、瑪瑙等。服裝力求擺脫古老習俗,追求時興。東方服飾中的裝飾和紐扣被歐洲人吸收,男人外套上排一列紐扣或寶石,甚至內衣紐扣也用寶石和紐扣裝飾。
14 世紀男士的夾衣流行,夾衣兩層,十分貼身,衣袖設計合理,可以自由活動手臂,便於全身活動。夾衣上有十幾個扣子,夾衣襯里有細帶可將瘦腿褲上端與之相連接;緊身外衣穿在夾衣之外,高領外衣興起於14 世紀末;衣領將兩耳覆蓋,頸後衣領蓋過後腦,下部裙衣拖至地面;這時期的斗篷用一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觀為圓弧形,又長又寬。婦女服裝主要是帶袖緊外衣和無袖長衫。由一塊布作成,領口寬,衣領偏低,這就是14 世紀歐洲婦女流行的袒領衫,領口有圓形、角形、方形,領口開得很大,露出胸的上半部,上身有無袖、短袖的,臂膀裸露,腰帶提得很高。男女服裝都講究裝飾。男褲與鞋連成一體,腳掌以皮革為底,腳下還穿無底長靴,靴上帶有馬刺。緊身男褲是兩條褲管分開穿著,前後有長外衣遮擋。後來上衣越來越短變成夾克式外衣,15 世紀外衣更短,成為不能遮羞的服飾。婦女的袒領晚禮服與男人的短外衣服裝遭到神父的反對。
中世紀基督教統治,人們對於服飾的正當的美的追求被看成是輕狂的行為,禁慾和反禁慾的斗爭也表現在服裝方面。人們按照美的標准不斷地推進著服裝的前進,直至文藝復興,服裝發展才有了一個較大的變化。
拜占庭從遠東經波斯運來絲綢衣料,或以絲線原料加工成薄綢,製成衣服。男式服裝有緊身衣,有衣袖,前身有衣鎖服飾做為裝飾,衣長過膝,衣袖長短不一。腰間系有腰帶。長身斗篷為正式慶典服裝,斗篷前後鑲有美麗的彩色垂片。披肩,是一塊有褶的長形布塊,固定於雙肩。
女式服裝有斗篷,還有披肩(王室皇後專用)長外衣,是由基督教法衣演變而來。女外衣短至臀部,長至腳踝。戶外服裝是長斗篷,從頭部垂落覆蓋全身。貴族婦女服鑲嵌金銀寶石、珍珠瑪瑙,勞動婦女穿無袖或短袖上衣,衣身到腰。從查士丁尼皇後的畫像看,其服裝華貴無比,身穿一蓋住腳面的長衣,衣制下擺很寬,似裙狀,衣袖瘦窄至腕,袖口束緊。腰間系各種絲帶,衣服上裝飾各種寶石,胸前掛著各種珍珠寶石飾物,頭戴帽,帽上飾著各種寶石,耳環垂下。其服裝式樣有的為歐式,其絲織面料與寶石飾物產於東方。
以上,歐洲各世紀的服裝體系(因為不知道你寫的是什麼時侯的)
還有一些歐州服裝的分類:(主要為女式的)
維多利亞
指1837年至1901年間,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在位期間的服飾風格,該時代女性的服飾特點是,大量運用蕾絲、細紗、荷葉邊、緞帶、蝴蝶結、多層次的蛋糕裁剪、折皺、抽褶等元素,以及立領、高腰、公主袖、羊腿袖等宮廷款式。
隨著復古風潮的盛行,這股華麗而又含蓄的柔美風格,正帶給我們耳目一新的感覺。 哥特式服飾
受建築影響較大,其服飾上的特點是多採用縱向的造型線和褶皺,使穿著者顯得修長,並通過加高式帽來增加人體的高度,給人一種輕盈向上的感覺。
哥特風格的服飾特別重視外表的浮雕效果和線條。女裝上裝緊身合體,下半身的裙子寬大、上輕下重,形成一種圓錐狀造型,具有極強的裝飾性。中世紀,裙長是一種等級的標記,只有高貴的太太們才允許後擺拖地,並有權把它染成綠色。服裝上的分割線、裝飾線多採用縱向的、垂直的線條。13— 15世紀歐洲服裝中歌特風格最為流行。那尖尖的埃寧帽就像一個小尖塔,還有兩個褲腿顏色各異的緊身褲,尖尖的翹頭鞋,飾以不對稱圖案的上衣等。時下流行的哥特式時裝也常常是不對稱的,但時下所謂的哥特式時裝只不過是帶有些許哥特式藝術的氣息,它看起來帶有更多的商業色彩,這使得「哥特式」聽上去更像是一句促銷口號。典型的哥特打扮是黑色高領緊身皮衣和有著復雜紋路的銀飾,最關鍵是黑眼圈和悲傷麻木的表情。對他們來說,這意味著某種精神境界。
巴洛克服裝風格
巴洛克(Baroque)是西方藝術史上的一種藝術風格,其最基本的特點是打破文藝復興時期的嚴肅、含蓄和均衡,崇尚豪華和氣派。法語:BAROQUE。原意:不圓的,畸形的珍珠,有不規則的,不整齊的,強烈的動感。 巴洛克初指建築、繪畫,雕塑等藝術,後來在其影響下產生的服裝風格,統稱為巴洛克服裝。1600年歌劇誕生,1750年巴赫去世,這150年,我們叫它巴洛克。巴洛克這個詞可能來自葡萄牙文BARROCO,形式不規則的珍珠,是用來稱呼那個時候美術和建築風格巴洛克時期的。
巴洛克時期的服裝分成荷蘭風格時期和法國風格時期。前者是早期,後者是晚期。
荷蘭時期特徵主要是領子。因為那是荷蘭盛行的(直到現在荷蘭民族服裝也可以看到,那種花邊一般都稱為荷蘭花邊,因為荷蘭的針織花邊是最有名的)大的披在肩上帶花邊的方形領子。這種領子叫做拉巴領(rabat),外衣特徵是繁多裝飾性強的排扣,同時褲子延長到(相對於文藝復興時期來說)膝蓋,褲腿緊綳著大腿。下面是長襪。
女人從這個時候開始不用裙撐,只有西班牙還延續老的傳統(大米下面兩張委拉斯圭茲的小公主像就是西班牙延續使用的裙撐,別的國家已經幾乎不用了。一直到後來再興起裙撐的時候也不是這種扁型的)裙子常常要有三層套著穿,顯得臃腫。上衣要麼齊脖子的花邊大領,要麼完全坦露到胸口。袖子也很有特點,一節節的箍起來,一層層的裝飾花邊。
到了1650年以後,法國風格開始興起。也就是現在最常說的那種巴洛克風格。主要一點就是緞帶的使用,大量的緞帶,大量的花邊。我記得一本書上這樣形容巴洛克服飾:花邊、緞帶、長發和皮革的時代。歷史上沒有一個時期的男人像這個時候一般嫵媚化。
男裝最大的特點就是大袖子花邊了,帶馬刺的靴子也成了時髦,還有羽毛大帽子和佩劍(關於這些看《三個火槍手》就能知道什麼模樣)。這個時候時興馬甲,很短很小,有點像西裝背心(不過到了羅克克時期才能和現代的男裝相類似),突出的就是內衣。被大量絲帶重重捆紮的內衣。一個男人一件內衣需要100多米長的緞帶裝飾(可怕!)
這個時候出現長外套,開始沒有領子,後來出現大領。從上到下密密麻麻的排扣,裝飾極為華麗。外套的口子只扣上邊幾個,下面全是擺設用。後來下擺還加了襯墊使衣服下擺向外翹起來,比較好看。
這個時候褲子流行燈籠褲,也是到膝蓋扣住,下面是緊身長襪。鞋子一般是方頭,鞋跟很高,一般是紅色(所以以前我寫萊蒙和露米艾在17世紀相遇提到了紅色鞋跟,可是後來因為要和拉莫德遇上又改成18世紀,那段就需要更改了:P)鞋上常常裝飾花朵或是緞帶,巴洛克晚期的時候出現了鞋扣代替裝飾。
巴洛克時期還有一種叫做靴襪的襪子,是穿在靴子和襪子之間的一種襪子,穿靴子的時候把靴子上部翻過來,露出裡面的襯子和靴襪的花邊。
文藝復興的時候因為用西班牙硬領(參照莎士比亞畫像),所以男人的頭發必須是短的,到了巴洛克時期領子披下去,頭發於是慢慢變長。後來發展成帶假發。
男帽一般是寬邊,帽檐微微上翹,有大量羽毛,後來又流行「三角帽」,也就是把帽檐從三面向上翹,成為主流。帽子一般是黑色的,鑲著大量的花邊。因為帶假發,所以一般都是把帽子折一下夾在肋下,後來成為一種禮儀。還有便帽,是在家脫掉假發以後戴的,和我們現在的運動帽子差不多。
巴洛克後期開始時興領飾,把一塊細布打摺圍在脖子上,用花邊緞帶扣住。這就是領帶的前身。
巴洛克女裝的特點是大量褶皺和花邊。無數的花飾。
上衣流行緊身胸衣,外面套無袖的短外衣,在腰部是成「V」字形收緊的。法國時期開始把領口挖深加寬,幾乎露出胸部以上全部空間。領口邊緣用花邊鑲嵌,或是系一小段絲綢打上花結。 襯衫肥大,袖子有長有短,都鑲著大量花邊,有時候袖子打成很多段,每段都鑲嵌花邊,非常華麗。
外出時穿外套,披著暗色的斗篷,或是男人樣式的長大衣。
裙子仍然時興蓬鬆的,不過不是用支架撐起來而是用多穿裙子的方法。因為在腰間打摺所以顯得膨大起來。最外層的裙子從腰開叉向外翻,和裡面的襯裙用不同顏色和質料產生漂亮的對照,有時還用花結或是扣子系起來,好像窗簾那樣的。有時甚至把外面裙子向後翻,在臀部打結。外裙一般顏色比襯裙深,,襯裙有大量刺綉圖案。路易十四時期,也就是巴洛克風格最盛行時期是最為華麗的大團花飾和果實圖案,路易十五時期是過度時期,圖案較小。而路易十六時期已經轉到了羅克克時期,時興的花紋都是小碎花。
這個時期女人的帽子和男人差不多,而且也流行帶假發。後期最為流行的是芳丹發型。頭上用紗製成多重褶皺,高高聳起。頭巾也是普遍要戴的。常見的就是電影中女僕那種白色帶花邊的包頭巾。
這個時候開始時興美人痔。一般是用塔夫綢剪成的。
◆ 長外套,密密麻麻的排扣,外套的口子只扣上邊幾個,下面全是擺設用。後來下擺還加了襯墊使衣服下擺向外翹起來,褲子流行燈籠褲,也是到膝蓋扣住,下面是緊身長襪。鞋子一般是方頭,鞋跟很高。巴洛克晚期的時候出現了鞋扣代替裝飾。
頭發變長。三角帽成為主流。
領飾,把一塊細布打摺圍在脖子上,用花邊緞帶扣住。這就是領帶的前身。
◆ 女裝的典型服飾之一,大帽子,帶羽毛裝飾,高領花邊,臃腫的裙子。身邊的小男孩倒是典型的男裝,笑。領子,外套,靴子。不知道身份是什麼,大概是侍童。巴洛克時期女人流行帶著侍童。侍童分成兩種,一種是身份低賤的,一般往往是黑人侍童。另一種是貴族子弟,暫做侍童是為了學習上流社會禮儀,所以打扮得也格外華麗。
◆ V型收腰和大開的領子及花邊領口
路易十四時期是巴洛克風格成熟期。比較好搞到的就是列奧那多新拍的<鐵面王子>了,而那裡的服飾非常規范。我推薦的那個網站里有介紹這部電影服裝細節的部分,還有我最愛的<皇者之舞>。<狼族盟約>是巴洛克晚期和羅可可初期的交接點,比如男裝異常寬大開叉的袖口還有一點巴洛克風格,但是整個已經開始往羅可可上走了,因為大量的花邊和緞帶用的已經減少,衣服簡單干練.這是羅可可的特點
⑸ 為什古代人留辮子
貌似只有清朝吧,說是什麼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清朝男人的發型是遵照滿人的習慣而來的,表示滿州人入主中原後,各族人對滿人的臣服. 這種發型不能簡單的叫做"留辮子",而是剃掉前面的頭發,將後面的頭發打成辮子. 這是東亞民族普遍的一種習俗.蒙古族,在成吉思汗時代也是剃一部分,留一部分,日本(和族)在明治維新以前,男子的發型跟史書里成吉思汗的發型幾乎一樣,從浮世繪上可以看到.這種習俗跟南洋群島鑿門齒的習俗可能是同一起源,是有意造成身體某一部分的殘缺,是一種成人禮.
⑹ 古代的人為什麼要留辮子
三亞市第三中學 駱佳清朝之前,漢族男子是不留辮子的。剃發留辮原本是滿族人的風俗。1621年,努爾哈赤攻下遼沈後,即大規模的強迫漢人剃發留辮。1644年,清兵入關,在攻佔北京,尤其是在攻佔南京之後,厲行剃發令,「叫官民盡皆剃頭」,違令者「殺無赦」。當時不僅有「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之令,而且還有「一個不剃全家斬,一家不剃全村斬」之令。[1]因為中國古代有「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祖訓,所以,剃法留辮實質違背了漢族的歷史傳統和思想感情,於是,在清朝初期有許多人寧願掉了腦袋也不願理發,比如歷史上有名的「揚州十日」、「嘉定屠城」等民族悲劇。清朝統一中國之後,剃發留辮憑借政權的力量由滿族的風俗變成了滿漢民族共同的風氣。從此,中國男人在腦後就多了一條長長的發辮。
⑺ 古代人什麼時候開始留辮子
清朝。
1644年的時候,清朝的軍隊在打敗了李自成以後進入了山海關,進到山海關以後就發布了命令,讓城裡的男人們剃頭開始留辮子,也被稱之為剃發易服。
剃發易衣服指的是在明末清初的時候,清朝的統治者強行命令在他所統治下的漢族和其他的少數民族男子,必須改掉以前明朝時期的發型換成滿足的長辮發式,以及穿著滿族衣服的政策。
(7)古代人穿裙子留辮子擴展閱讀:
中國漢族成年男人自古以來都是束發的(這個古指的是周朝以後,從出土發掘的商朝玉俑看,商朝男人也是辮發的),束發,不僅是成年的標志,也是華夏民族文化的象徵。而到了清朝,男人都剃頭留辮,成為一個時代最突出的歷史影像。
清朝男人的辮子,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樣子。順治是滿清入關第一位皇帝,那一時期,是對辮子要求最明確、最嚴格的時候。當時,滿清皇朝把肯不肯剃發留辮提到願不願意做順民的高度來看待,這才有了「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的俗諺。
到了清朝乾隆年間,忍了鼠尾巴一百多年的中國人對辮子做些改良,頭頂留的頭發有了一巴掌大,辮子也粗了許多。那時期外國人大量來華,對這種發型親切地稱為「豬尾巴」。
⑻ 古代人為什麼都留長辮子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為了孝,古人是不剪的
回答者:混亂的浪客 - 試用期 一級 11-20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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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發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留長辮子只是在清朝,是滿族的習俗。
回答者:heike4352 - 見習魔法師 二級 11-20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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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從有人類開始就已經是長發,最初的人們是否根據祖輩來留長發的,而且那時經濟又不是很發達,所以直到後來由開經濟的發展,人們開始覺得留長發有點礙礙腳。所以才留短發的。只是個人見解。
回答者:kuaifeixia - 見習魔法師 二級 11-20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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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清統治者逼的
回答者:gxy017 - 舉人 四級 11-2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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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減發只有兩個時候,國喪(皇帝等去世),父母等去世。
回答者:你找不到依賴 - 童生 一級 11-2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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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滿族人逼的
不是漢族和其他民族之本願
回答者:中土英雄 - 試用期 一級 11-2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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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清朝留辮子,以前也留頭發但是男的不留辮子,是攏發包巾
回答者:legendry - 試用期 一級 11-22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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辮子是中華文明的象徵
夏朝虛無縹緲不可信 商代是第一個為世界公認的中國王朝 商朝人的發型就是辮子
中國3500年的君主制 以辮子商開始 以辮子清結束
⑼ 古代人都必須扎辮子
剃發·蓄發·剪辮子
——關於辮子的歷史
? 王曉天
自1840年英國殖民者用大炮強行打開中國的大門以後,在很長的時間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人們用異樣的目光盯著中國男子腦後拖著的那根長長的發辮,感覺令人費解。一位親身參加過中國太平天國革命的英國人伶俐曾經說過這么一段話:「許多年裡,全歐洲都認為中國人是世界上最荒謬最奇特的民族:他們的剃發、蓄辮、斜眼睛、奇裝異服以及女人的毀形的腳,長期供給了那些製造滑稽的漫畫家以題材。」〔1〕以至於在歷史經過了一百多年的漫長時間之後,在中國改革開放之初,一些歐洲國家的人還把梳辮子、穿古怪服裝當成中國人的固有形象,到處張貼,作為去中國旅遊的廣告。
其實,說起剃發蓄辮,只是十七世紀中葉滿洲人入主中原以後所形成的習俗,而在此之前,中國人是不剃發蓄辮的。《韓非子》說:「古者披發文身。」這說的是上古時代先民未開化之時的事。進入文明時代以後,隨著生產力水平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的祖先便有了美的概念,頭飾也就發展起來,而且,慢慢演繹出一套套較為繁縟的禮節。自從孔夫子發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損傷」的聖訓以後,捍衛頭頂上的青絲,則不僅僅只是一種審美的需求,而且具有了倫理的意義。於是,綰發結纓戴冠,鄭重其事,絲毫也馬虎不得。不但要求中原人如此,而且對於偏處四邊的少數民族也是如此要求,如《漢書》曰:「終軍上書,請受大冠長纓,以羈南越王而致之闕下。乃使越王,越王請舉國內屬。」此風愈熾,削發也就演變成一種處罰的方式,只有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才執行削發示懲。三國時的曹操,因為馬踏麥田觸犯了自己所定的軍紀,於是劍削青絲以謝軍中。自秦漢至於明清,頭發不可毀傷的祖訓更是深入骨髓,不可更改。
清朝起於塞北,滿人是馬背上的民族。也許是由於騎馬的緣故,很早就有了結辮的習慣。滿族人的祖先金人,就是剃發蓄辮的民族,其發式是「半剃半留」,於額角引一直線,線前面的頭發全部剃光,線後面的頭發結辮垂於腦後。究竟這種習慣始於什麼時候,保持了多久,現在難以確考,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宋代就已經出現了。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建炎三年,金元帥府禁民漢服,又下令髡發不如式者殺之。」《宋史》記載宋將劉琦抗金事跡時說:「是夕,天欲雨,電光四射,見辮發者輒殲之。金兵退十五里。」
大約是祖先有此強迫削發之先例,幾百年之後,當滿洲的八旗兵勢如破竹地越過山海關,開入關內,推翻業已腐朽的明朝,確立清朝的統治以後,清朝統治者便開始強力推行剃發蓄辮制度。1645年,清順治皇帝發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後,京城內外,直隸各省,限旬日盡行剃完。若規避惜發,巧詞爭辯,決不輕貸」,臣僚不得論奏剃發,否則「殺無赦」〔2〕。此即為歷史上著名的「剃發令」。從此,頭發之去留,不再是個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個倫理的問題,而是上升成了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清朝統治者為了徹底從精神上征服漢人,是把剃發作為一種表示歸順的標志,為此,不惜以死要挾,口號是:「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這對漢人來說,當然無法接受,一縷青絲,不僅受之父母,而且成了忠於明朝的象徵,這是千萬不能剃掉的。為此,漢人奮起反抗,口號是:「寧為束發鬼,不作剃頭人!」
反抗異常激烈,滿族統治者的鎮壓也異常殘酷。血風腥雨之下,演出了多少慘不忍睹的歷史悲劇,江陰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頭落地。最悲壯的莫過於「江陰十日」,是年農歷六月二日,江陰人在閻應元、陳明遇的率領下誓死捍衛頭上之發,誓死效忠明朝,堅守城池八十一天,殺死清兵七萬五千人,有六萬七千壯士戰死於城牆上下。城破,清軍縱兵屠殺十日,直到滿城殺盡方才封刀。有十七萬多軍民死於清兵刀下,僅有五十三名老小倖免於難。有詩為證:
八十日戴發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
六萬人同心死義,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反抗,鎮壓,再反抗,再鎮壓。隨著南明小朝廷一個一個地垮台,人們光復的希望也一個一個地破滅了。人們不再反抗了,終於接受了滿清統治的現實。而辮子,也就一根根地留了起來。隨著日子的流逝,久而久之,人們麻木了,習慣了,不再覺得不順眼,不再覺得它是化外蠻夷之俗了。甚而,辮子乃至成了中國人當然之習俗。人們不但安於蓄辮,習慣於蓄辮,而且講究如何蓄辮,尤其是官宦人家及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兒,飾辮梢以各種裝飾物,目為時尚而招搖過市,串門過戶。文人墨客也以此為吟詠的對象,有一首描寫剃發蓄辮的對聯就雲:
暮暮朝朝,洗洗刷刷剃剃。
停停歇歇,光光挖挖敲敲。
二百多年後,即當歷史進入十九世紀四十年代以後,中國人有機會可以走出閉鎖的大陸飄洋過海時,他們對於這條垂在腦後晃來晃去的辮子是挺看重的。一代哲人、曾在虎門焚毀鴉片的林則徐在澳門看到洋服時曾鄙夷地說話:「真夷俗也!」這種評價與外國人看到中國人的辮子時所發出的感嘆恐怕也差不多。但是,洋人的驚異,洋人的譏笑,並不能動搖中國人心中的詡詡自得。因為,這是文明的標志,「天朝上國」之人的象徵。
但是,也有人沒有忘記。1851年1月,洪秀全和他的「拜上帝會」兄弟們在廣西金田起義,建號「太平天國」。太平天國以反清相號召,又翻出了二百多年前的那筆老帳,在以東王楊秀清和西王蕭朝貴名義發布的《奉天討胡檄》中宣稱:「夫中國有中國之形象,今滿洲悉令削發,拖一長尾於後,是使中國之人變為禽獸也。中國有中國之衣冠,今滿洲另置頂戴,胡衣猴冠,壞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國之人忘其根本也。」因此,必須恢復「中原古制」,即恢復漢族的衣冠服飾。太平軍的官兵蓄發不剃,恢復了中原漢人束發於頂的舊制。在太平軍,誰的資歷長短,一望頭發便知,誰參加起義早,留起的頭發就長,誰參加起義晚,頭發就短,頭發的長短,便是參加起義軍先後的最好標志。蓄發不剃,這是太平軍不同於當時人的最突出的形象特點。正因如此,蓄發在當時民間往往被俗稱為「長毛」,而清廷官方則誣稱之為「發匪」、「發賊」、「發逆」等等。
自金田起義,太平軍在短短的兩年多時間里,縱橫廣西、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蘇數省,其勢如狂飆突進,同時也把蓄發之制推行至所到之處。在太平軍看來,蓄發易服,不只是服飾問題,也是是否擁護太平太國的一種帶政治態度的表示,因此,他們推行起來亦同樣嚴厲,要保住腦袋,就得留起頭發,否則就有可能殺頭。太平軍的狂飆突起,恰如一道劃破十九世紀中葉中國大地的閃電,但是,其來也忽,其去也快,十多年後,隨著太平天國的失敗,蓄發易服之舉也就隨之銷聲匿跡了,一切也就暫時恢復了原貌。
在農業文明時代,人們很難發現辮子的壞處。但自鴉片戰爭以後,隨著古老中國的大門在強力下被打開,由於中西方交通的濫觴,有了中西風俗的比較,最早開始與外國人接觸或最早觸及近代工業文明的某些中國人開始意識到蓄辮是一種陋俗。但是,誰也不敢首先剪掉辮子。大約從十九世紀五十年代起,定居於海外的華人中最先出現了剪除辮子、改易西服者,但均屬於個例,沒有形成風氣。1898年1月,也即農歷除夕,新加坡華人組織華人剪辮會,並登報倡議集體剪辮。此一舉動在海外華人社會中產生了很大的轟動,也引起了爭議。贊成者「有謂辮發為不雅觀者;有謂辮發久而不洗即覺臭穢難聞者;有謂辮發貽害甚大,如機器房中執役者一時不慎,致為機器所掣,不免性命之虞者;有謂辮發或被車輪牽扯,致受輾轉者;有甚謂此物似禽獸之尾者;有謂如鐵鏈之狀者。」因此,他們主張割掉辮子,「留全發而短之」。但是,反對者的力量也很強大,特別是一些老人,憂心忡忡,認為一旦剪掉辮子,便會被清政府視為異類,那麼,落葉歸根,回國之想就會成為泡影;而且一旦與當地社會發生糾葛,便很難再受到清政府駐外機構的保護。於是,傳統的力量再次占上風,剪辮的倡議也就擱置下來。一直到兩年以後,新加坡華人終於將剪辮的倡議付諸行動。據《中外日報》1900年6月19日報道:「新加坡一處,已有華人八十人割去發辮,改換西裝,其餘割辮者尚多,約亦即目前矣。」時代風尚之所趨,工業文明影響之所及,終於使剪辮突破傳統的「夷夏之辨」舊圈子,提到了當時世人的面前。
當時的國內輿論,如上海的《益聞錄》、《申報》,天津的《國聞報》,湖南的《湘報》等均報道了1898年新加坡華人倡議剪辮一事。但是,除《國聞報》以「割辮創聞」為標題,揭示其事系首創,以「深堪詫異」評論以示驚奇外,其餘各報幾無評論。
然而,國內雖無剪辮之舉但並不等於沒有呼聲。1898年夏,主張維新的康有為就大膽地向光緒皇帝提出斷發、易服、改元的主張。其主張剪辮的理由與新加坡華人大致相同,但他把剪辮提到了更為廣闊的視野和變法維新強國的高度,認為:「斷發雖始於熱地之印度,創於尚武之羅馬,而泰伯至德,端委治吳,何嘗不先行斷發哉?」而且,俄國彼得一世的改革和日本的明治維新「皆先行斷發易服」,因此,他請求光緒皇帝在政治、經濟、文化全面實施變革之際下令斷發易服,以「振國民之精神」。
康有為是中國第一個正式向皇帝奏請斷發剪辮的人。
1903年,《湖北學生界》發表「剪辮易服說」一文,申述剪辮有利於「強兵強種」之由。1904年,《大公報》又發表一篇文章,提出中國出洋留學生應該「改裝去辮」,以「便與西人來往」。盡管提出者小心翼翼,把剪辮的范圍限制在去洋留學生之內,但此種議論在當時仍然有「易服改元,革命排滿」之嫌,沒有更多的人敢於去冒這個風險。
但是,以「排滿革命」而自任的資產階級革命派卻敢於冒這個風險。辮子和滿裝雖然已經沿襲了近三百多年,但這三百多年的記憶並沒有消失,尤其是那一條被譏為「豚尾」的辮子,依然被許多人視為漢人的恥辱,因此,除掉這條辮子便是與清廷決裂的標志,在鼓動反清、宣傳革命之際,這是動員民眾支持革命的最有力的召喚。早在1895年,孫中山、陳少白等人就在清廷鞭長莫及的日本剃發易服,以明革命之志。在1903年爆發的「拒俄運動」中,留日的青年學生紛紛剪掉辮子,以示與清廷決裂。風氣越演越烈,以致去日本留學者均以剪掉辮子為榮。山西同盟會會員景定成(梅九)論述1905年的一次剪辮事件頗有代表性,其雲:
山西第二次派來的學生里頭,很有幾位老先生,保守辮子,好像一條生命似的,寧死也不肯剪掉。我一天借著同鄉開懇親會,發了一段論議,便說道:「這頭發本是一種煩惱的東西,弄成一條辮子,擱在腦背後,已經不成個體統;如今人把他挽在頭上,作了個蓋頂勢,好好一個頭顱,讓他盤踞上面(影射清廷),壓製得全身不爽快(影射民眾不自由),如今請大家下一番決心,痛痛快快地,一刀兩斷,剪除了他(影射革命),不但一頭圓光,而且通身快活,大家有什麼顧忌,不肯決然捨去呢!」這一席話,革命同人,自然領會得來,拍掌喝彩地歡迎。惟有那老先生大不快意,背後對人說:「某人什麼都好,就是愛勸人剪辮子有些討厭!」〔3〕
留學生歸國後,又把剪辮的新風氣帶回了國內。1903年時,江南一帶,青年學生剪辮者已不乏其人,1903年10月16日的《大公報》所載文章中便這樣形容:「江南之新學國民及留學生多剪去辮發,以為不如此則形式上有缺點也。」特別是隨著二十世紀初年清政府實施新政,各項改革措施陸續出台後,蓄辮與一些新規矩的矛盾越來越大。1905年6月,新編陸軍實行改服制,不少官兵穿上新式軍服後為便於戴軍帽遂將發辮剪去一束;同時,最早實行警察制度的天津,警察也已「剪去發辮三分之一」。鑒於學界和軍界剪辮成風,1907年5月6日,經學部奏准,嚴禁學生、軍人剪辮,其中學生「一經查出,即當咨明學部,分別懲處」;軍人「如有不遵定製,改用他裝,以及剪去發辮等事,無論官僧、兵丁,均即斥革」〔4〕。這是清中央政府關於嚴禁剪辮的第一道命令。此令既出,剪辮之風稍殺。但是,一個新風氣一經傳開,依靠一道行政命令豈能止住?況且,當時每一個明智的人都已經認識到,「中國之發辮有百害而無一利」,即使清廷內部,一些開明的官員也不再堅持蓄辮,這是時勢之所使然。
1910年10月3日,作為清朝新政產物的資政院第一屆常委會開幕。開會不久,一名叫羅傑的議員便提出了《剪辮易服與世大同》的議案;接著,來自湖南實為革命黨人的議員周震麟又提出《剪除辮發改良禮服》的議案,資政院議決時認為「兩案之主旨,皆以中國辮裝妨礙運動,朝廷整軍經武,非剪除辮發,改制冠服,不足以燦新天下之耳目,改除驕奢之習慣」〔5〕。最後,以大多數議員贊成獲得通過。資政院關於剪辮易服的議決案一經通過,消息傳來,不管清廷是否批准此案,民間的剪辮便「一時風發雲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勢」。但是,這時候的剪辮還是一種自由的選擇,沒有形成強制性的社會壓力。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各省紛紛響應,革命浪潮洶涌澎湃。與清初強迫漢人剃發相比較,辛亥革命也把頭發看成是政治分野的象徵,獨立各省很自然地把標志漢人臣服於滿清朝廷的辮子作為革命目標,剪除辮子已經成為去舊圖新的標志。許金城《民國野史》記述道:「無數的漢人都興高采烈地剪去這條奴隸標志的辮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選擇吉日,拜祭祖先,然後莊重地剪除,把辮子燒了。更有聯合多人同日剪辮,並燃放爆竹,舉行公宴慶祝的。」當時有一名《越風》的雜志載文說:「不剪發不算革命,並且也不算時髦,走不進大衙門去說話,走不進學堂去讀書。」一時間,剪辮的浪潮便如風起雲涌,浩浩盪盪,迅速席捲大江南北。
但剪辮潮流是在民國建立以後逐漸擴展的,上海獨立後數月,抵制剪辮的情況仍不斷發生。當時有人指出:「滬上光復已兩月有餘而各界同胞尚有心懷猶移躊躇不剪者。是滿賊之丑俗猶存,民國之聲威有損。」〔6〕上海為當時最開化之城市尚且如此,至於一些偏僻城鎮和農村,抵制剪辮者大有人在,不願剪辮者不僅僅是滿族貴族,也不只是那些醉心帝制的人,相當一部分老百姓出於一種長期以來的惰性習慣,也不願意剪掉那條又油又膩的辮子。據《申報》1912年2月19日報道,湖南湘潭縣城「剪辮者已十居其九,聞有一二未剪者不過頑固之鄉愚」,有「一挑水夫尚垂發辮,該兵士迫令剪去」,結果發生爭吵推拉,挑水夫受傷致死。有鑒這種種情況,為了進一步根除辮子陋俗,南京臨時政府大總統孫中山在南北統一之後,通令全國剪辮,令雲:
滿虜竊國,易吾冠裳,強行編發之制,悉從腥膻之俗。當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執,從容就義;或遁入緇流,以終余年。……今者滿廷已覆,民國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滌舊染之污,作新國之民。茲查通都大邑剪辮者已多,至偏鄉僻壤,留辮者尚復不少。仰內務部通令各省都督,轉諭所屬地方一體知悉。凡未去辮者,於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凈盡,有不遵者以違法論。該地方官毋稍容隱,致干國紀。又查各地人民有已去辮尚剃其四周者,殊屬不合,仰該部一並諭禁,以除虜俗,而壯觀瞻。〔7〕
臨時政府的通令,措辭是很嚴厲的,對於在全國范圍內剪除辮子產生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但是,留辮者依然有之,其中有一個很有名的人物叫張勛,字少軒,江西奉新人,三十歲時投入清軍。武昌首義時,他正在江南提督任上,駐守南京,被江浙革命聯軍擊敗後,退守徐州。此人頑固不化,清帝退位後仍表示忠於清室,所部禁止剪辮,被稱為「辮帥」。1917年6月14日,張勛帶領數千「辮子軍」開進北京;7月1日,張勛擁溥儀復辟。這一下,京城很多剪辮子者都慌了,有歌謠雲:「不剪辮子沒法混,剪了辮子怕張勛。」一時間,假辮子風行北京城。
誰知,真假辮子僅僅風行十二天。7月12日,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組織的「討逆軍」便攻入北京,張勛惶惶然若喪家之犬,狼狽逃入東交民巷外國使館,宣統皇帝溥儀再次宣布退位,一場鬧劇很快收場。又有歌謠雲:
宣統回了朝,禿頭要開瓢。
宣統跑了,禿頭好了。
關於辮子的歷史,中國人被折騰了近三百餘年,至此終於劃上了一個句號。
注釋:
〔1〕《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
〔2〕蔣氏:《東華錄》。
〔3〕景梅九:《罪案》,《辛亥革命》第2冊。
〔4〕《光緒朝東華錄》。
〔5〕《大公報》1910年12月24日。
〔6〕《申報》1912年1月1日。
〔7〕《命內務部曉示人民一律剪辮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