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德國二戰一直賠款60多年賠了多少錢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尾,各同盟國大國開始構建戰後世界體系。在1945年2月舉行的雅爾塔會議上,同盟國首腦圍繞戰後處置德國、波蘭問題、遠東問題和建立聯合國等重大問題展開討論。
在考慮德國的賠償問題時,同盟國的政治家們沒有忘記一戰後的20年間在德國發生的戲劇性轉變。因此,如何處理德國的賠償問題面臨著兩難選擇:一方面,要盡可能削弱德國工業的生產水平,從而保證德國不會重新崛起並威脅世界和平。
另一方面,如果懲戒和索取賠償的程度太重,以至於德國的工業水平根本不足以滿足德國人民生活的需要,則很可能會導致社會動盪,重新把德國推回到一戰後的那個危機四伏的局面,再度成為世界安全的巨大隱患。
在這個問題的權衡上,美英對賠償的態度趨向於寬容。在雅爾塔會議中,丘吉爾明確表示:「我的腦子里浮現出飢餓不堪的德國的魔影……我們是安穩地坐在那裡說:『你們活該挨餓呢』,還是想法子讓他們活命呢?如果讓他們活命,這筆錢由誰來付?如果你有一匹馬,要它拉扯,你就得喂它一些糧草。」
而蘇聯則傾向於嚴厲的賠償。究其原因,在於蘇聯在戰爭中的損失更為慘重。根據官方統計,蘇聯有700萬人在戰爭中死亡,還有千百萬人殘廢。絕大多數城鎮淪為廢墟,蘇聯歐洲地區很大一部分鄉村也成為一片瓦礫。舉例來說,頓涅茨克的煤礦完全被淹,有2500萬人完全無家可歸,住在窯洞、戰壕和泥舍里。
因此早在1942年,斯大林就提出實物賠償,特別是用機床賠償的方案。在雅爾塔會議上,蘇聯代表團第一次正式提出賠償問題,他們要求德國總共賠償200億美元,其中50%應歸蘇聯,賠償的一半用拆遷的工廠支付,另一半應在十年內以當年產品支付。針對丘吉爾馬和糧草的比喻,斯大林反駁稱:「一定不要讓馬踢你一腳。」
而美國對於德國賠償的態度始終搖擺不定。美國國力雄厚,也未受到戰爭破壞,並不期望從德國獲得大量賠償,只是為換取蘇聯在波蘭問題上的支持,對200億美元的賠款數額表示了原則性同意。
當英國人堅決反對定出任何具體的賠償數字時,美國總統特別助理霍普金斯給羅斯福遞了一個條子說:「既然蘇方在這次會上做出了這樣大的讓步,我以為我們不應當讓他們失望。如果英方不同意,就隨他們的便。」
雅爾塔會議後,盟國在莫斯科設立了由英美蘇三方組成的賠償委員會,負責研究出具體計劃,以蘇聯提出的數字「作為初期研究時的討論基礎」。
分區賠償
雅爾塔會議上懸而未決的德國賠償問題在5個月後得到了解決。1945年7月,英、美、蘇領導人召開波茨坦會議,確立了「分區賠償」的原則。
所謂「分區賠償」原則,即美、英、蘇三國從各自在德國的佔領區獲得戰爭賠償。蘇占區面積較小,境內主要為農業與輕工業;西佔區經濟更為發達,擁有魯爾區這一重工業基地。
事實上,在波茨坦會議召開前後,4個佔領國,特別是蘇聯已經開始以不同形式索取賠款,如要德國支付佔領費、拆卸工廠設備、沒收德國在國外的財產、使用德國勞工等。
戰後的德國雖然一片狼藉,但在一片瓦礫堆下有很多重要的機器設備仍然完好無損。1945年的魯爾地區的煤炭工業日產量只有2.5萬噸,而戰前平均日產量為40萬噸。
再者,1944年以前,德國靠掠奪歐洲各國發了橫財,其他各國所受損失更甚於德國。戰爭期間,有20萬台機床拆遷到德國。德國的工業生產能力在戰爭期間大大提高。在歐洲,包括英國和蘇聯在內,唯有德國1944年的工業總產值高於1938年。
由於各國擅自開始賠償活動,美國領導人爭論說,盟國之間的公平分配已經成為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惟一滿意的解決辦法就是讓四國各自從其佔領區內提取賠償。由於大概有40%可資利用的工廠坐落在蘇占區,這就使得問題比較容易得到解決。如果再從西佔區60%的工廠中抽取10%給蘇聯,那麼就能滿足蘇聯占總數一半的賠償份額。
蘇聯最初並不同意這一原則,但美國把對德賠償問題與波蘭西部邊界問題綁定在了一起。只有蘇聯同意「分區賠償」,美國才會在蘇聯邊界問題上讓步。由此蘇聯不得不接受了「分區賠償」。
據估計,到1950年為止,蘇聯人拿走價值41億馬克的固定設備,以及價值64億馬克的現有產品,還有價值9.7億馬克的食物,共計114.7億馬克。按照盟國戰爭賠償管理局規定的四個馬克等於一美元的匯率折算,蘇聯人獲得了超過28億美元的賠償。
1945年12月,在巴黎賠償會議上18個西方盟國依照在戰爭中的損失,規定了從西部佔領區獲取賠償的方法及份額分配。他們總共從西佔區獲得價值5.023億美元的物資,其中美、英、法分別分獲1.24
億美元、1.06 億美元和8700萬美元。
減免債務
希臘也參與了巴黎賠償會議的談判,並在分配方案中享有2.75%的A類賠償以及4.35%的B類賠償。但希臘等國堅持,《巴黎協議》並非一勞永逸地排除了德國對各盟國的其他賠償義務,他們有權分別就德國單獨提出賠償申請。
在「分區賠償」政策實施沒多久之後,德國陷入了分裂。隨著冷戰的到來,為了復興德國對抗蘇聯,美英千方百計削減西佔區的賠償計劃,不斷調整工業水平計劃。正是由於拆遷工廠數量的不斷減少,德國西佔區的生產能力不但沒有遭到嚴重削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還得以保持和增長。
1952年5月,聯邦德國與西方盟國簽訂《波恩條約》,結束美、英、法三國的軍事佔領(柏林除外),停止拆卸,免除聯邦德國的所有賠償義務。為不給西方留下貪得無厭的印象,同時避免因過分剝削,引發民主德國的更大騷亂,蘇聯在1953年也宣布放棄對民主德國的一切賠償要求。
與此同時,聯邦德國為了盡快融入國際社會,與美、英、法等23個國家在倫敦開始債務談判,討論聯邦德國需要支付的外債總額和獲取國外貸款的額度。聯邦德國能否恢復信用、獲得國外貸款在此一舉。
1953年2月,經過為期一年的談判,包括希臘在內的國家與聯邦德國簽訂《倫敦債務協定》。聯邦德國需要償還的外債總額從293億馬克縮減到145億馬克,期限為1953年到1994年。德國戰前債款的資金總額從83億馬克降到60億馬克,戰前債款中的利息欠款從44億降到14億馬克。
從1951年至1952年的經濟狀況來看,聯邦德國似乎負擔不了這種重擔。但幾年以後的事實表明,聯邦德國可以毫不費力地從它繁榮的對外貿易中以日益增長的外匯收益來支付上述款項。《倫敦債務協定》規定的債款交付期限本來延長至1994年,但聯邦德國在1966年就提前歸還了全部債款。
與此同時,《倫敦債務協定》還同意將二戰賠償問題推遲至德國統一和最終和平協議確定後再行決定,但同時規定聯邦德國必須從1953年起對納粹德國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約定支付賠償金600億馬克。
從1959年到1964年間,聯邦德國同12個國家締結一攬子賠償協定。1960年,聯邦德國和希臘達成雙邊協議,為希臘的納粹受害者賠償1.15億馬克,條件是從此德國不再受理來自希臘的個人對受害的索賠。
1990年,包括希臘在內的歐洲國家簽訂了《建設新歐洲的巴黎憲章》。《巴黎憲章》宣布歐洲對抗和分裂的時代已經過去,歐洲從此將走向合作與團結,並歡迎《關於解決德國事務的最終條約》。根據該條約,4個二戰同盟國宣布放棄此前在德國所持有的所有權利。
此時,兩德統一時距二戰結束已45年,再提出賠償申請已經明顯不合時宜。因此《巴黎憲章》宣布歐洲各國不應再被歷史束縛,而應團結起來共同走向未來。德國認為《最終條約》和《巴黎憲章》已經終結了一切和二戰有關的法律賠償義務。
民間賠償
雖然早在上世紀90年代,德國完成了二戰戰爭賠償的義務。但是針對個人的賠償卻依然在進行之中。
二戰還沒結束時,盟國即開始討論由德國對納粹受害者賠償的事宜,授權德國的新政府先沒收納粹政府所掠奪的一切財產。戰後,管制委員會即著手將沒收的財產物歸原主,但僅限於財產,當時賠償還沒延伸到從肉體和精神上遭受納粹迫害的受害人。
這類財產的清單讀起來好像一家成批回收廢品店的存貨單,處理的產權包括:1113個教堂里的鍾,2000條駁船,110隻小船,700個火車頭,1670匹馬,2800輛鐵路貨車……
1947年美國實行的一項軍管法規定,這些財產或物歸原主,或給予被掠奪者相應補償。此後,該法成為德國聯邦政府制定一系列賠償法的指導性原則。
1951年,阿登納總理將剛成立的聯邦德國的立場歸納如下:「納粹政權以全體德國人的名義犯下了滔天罪行,對此,我們有義務進行道德和物質的賠償。」同年,德國聯邦議會發表聲明,表示德國將「在德意志償付能力的限度內」對猶太人在二戰中因法西斯德國的迫害所蒙受的物質損失給予賠償。
1952年3月,德國同以色列在海牙開始會談,並於同年9月10日與以色列就賠款問題簽署了「盧森堡協議」。根據該協議,德國向以色列支付30億馬克,向「猶太人要求德國提供物質賠償協會」支付4.5億馬克。這筆賠款雖是以國對國的形式完成的,但以色列實際上是作為一個國家來接受德國對受迫害猶太人的個人賠償。
此次賠償執行的最普遍方式是,以色列駐科隆代表團根據以色列政府指令向聯邦德國的工廠出具訂單,聯邦政府為此付款,貨物最終由德國航運公司運往以色列。聯邦政府在每年4月15日和8月15日分兩次撥款,經過財政部長同意後,款項匯入以色列代表團在德意志聯邦銀行的賬戶。
除此之外,德國公民個人或基金會還向戰時的勞工支付了約7500萬馬克。根據1954年制定的《聯邦補償法》以及1965年制定的《聯邦補償終結法》,德國向第三帝國時期因種族、宗教、出身和意識形態等原因而受迫害的個人特別是猶太人支付了總計為784億馬克的賠償。
1992年5月1日,德國統一兩年後,《繼聯邦德國隊納粹佔領區受害人賠償法》出台。根據新法,那些在前聯邦德國時期因故不能得到賠償的納粹受害者可以重新提出申請,特別是那些以前居住在民主德國的受害者。
在納粹統治時期,德國一些知名大公司也都曾不光彩地使用過所謂的「強迫勞工」。其中大部分是從佔領區抓來的猶太人、吉普賽人和東歐人。「納粹勞工」總數為1000萬-1400萬人,他們大部分在第三帝國的軍工廠、礦山、企業和農場被管制勞動。
聯邦德國成立後,昔日的納粹勞工開始向曾經奴役壓榨過他們的德國大企業發起訴訟,要求它們支付賠償。來自國內外輿論的強大壓力也迫使這些大企業以賠償的形式來洗刷自己的罪惡。為了洗刷自己的罪惡,這些大公司也積極參與賠償。
1999年,施羅德總理與柯林頓聯合倡導了一個稱為「紀念、責任與未來」的公共基金會,基金發起者包括大眾、魯爾煤炭、巴斯夫這樣的大公司。德國政府及德國企業向基金會捐贈了100億馬克,用於向戰時被德國奴役的勞工發放賠償,其中也包括戰時德國企業的過失補償。
2000年1月,德國政府內閣開始討論制定一部《強制勞工賠償法》用於「紀念、責任與未來」基金會的運作規范。當年7月,來自德國、美國、以色列、俄羅斯以及波蘭、捷克、烏克蘭、白俄羅斯等東歐國家的代表在德國首都柏林簽署了納粹勞工賠償協議。這是經過長達一年半的談判後,德國政府與有關國家就納粹勞工賠償問題簽署的最後文件。
2. 德國在二戰後,給受害國賠償了多少錢
德國在第2次世界大戰以後,其實並沒有給這些受害國態多的錢財。當時德國總理曾經明確表示,德國在二戰之後,向受害方總共支付了640億歐元的賠償金。對於那些在這次戰爭中倖存的猶太老人,每人也可以領取到2500歐元的賠償金。要知道,二戰對於很多國家來說都是一場災難性的戰爭。這場戰爭同時也對很多國家造成了經濟軍事方面的沖擊,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世界進步的腳步。
在1953年的時候,那些西方國家就開始與西德簽訂了一部分賠償協議,在協議中表示為了能夠讓西得更好地與西方國家進行合作西德必須要承擔每個國家290億馬克的懲罰。但是在1989年的時候,德國進行了統一,在當時德國總理為了避免戰爭賠償這一問題,也提出了相關的條約。這一條約的提出,讓這些西方國家無法從德國拿到准確的補償。
3. 請問天然氣壁掛爐的流量一般是多少
一個月下來燃氣壁掛爐需要用12噸左右。
節水方法:熱水龍頭不宜一下開到最大:打開熱水龍直至有熱水流出時,鍋爐有大約6秒的延時過程,這時鍋爐和水龍頭間的管線內都為冷水,所以這段時間內即使將水龍頭開至最大流出的也是涼水。
如果開到最大,將會有大量的冷水白白得浪費掉,所以在使用熱水時應該先開小水流,等待鍋爐啟動至點火延時後再根據需要調整水流大小,這樣就可以節省很多水,而且水的升溫時間短。特別是浴室離鍋爐較遠的大戶型尤為明顯。

鍋爐的正規操作使用是很重要的,燃氣壁掛鍋爐在安裝調試完畢後,要詳細的對用戶進行操作使用培訓。比如:注水問題、放水問題、溫度調節問題、設備開關機注意事項、簡單問題的處理等等。
說明書要交給用戶,並留下詳細的售後服務電話,已備用咨詢。正規的操作可以減少售後服務壓力,降低配件的損壞率及故障率。
燃氣壁掛鍋爐在歐洲使用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在我國不過十幾年,隨著我國天然氣開采和輸送能力的提高,天然氣在管網的進一步普及,燃氣壁掛鍋爐也將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4. 兩次世界大戰德國賠了多少錢
2010年,有歷史學家說,「一戰是在今年10月3日結束的」。這一天,德國默默地償還了一戰賠款,標志著德國的世紀罪責畫上了句號。德國《圖片報》稱:「(這)對德國來說,第一次世界大戰終於落下了帷幕,至少從財政上來說是這樣。」更重要的是,此舉也顯示今日的德國與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的德國之不同。同時,這一天也是東德西德統一20周年。
自1919年《凡爾賽和約》簽訂至2010年10月3日兩德統一20周年,德國歷時91年,耗費幾代人心血,付清最後一筆一戰賠款大約5950萬英鎊,總計償還大約1320億德國馬克。其實,德國的一戰賠款也是經歷了許多曲折的。
1919年6月28日,一戰勝利方協約國——英國、法國和美國簽署《凡爾賽和約》。英國《每日郵報》報道稱,德國簽訂了《凡爾賽和約》,也就意味著承擔起這場戰爭的罪責,而在這場戰爭中,有將近1000萬人的性命被奪去。其中以法國尤甚,因此,法國力主對德國採取最嚴厲的經濟懲罰措施。
1921年1月29日,協約國在巴黎開會,正式規定德國賠款為2690億金馬克,分42年償清,其中2260億金馬克為本金,其餘為利息。每年德國將其出口總值的12%用於賠償。同年4月,協約國在倫敦召開會議,同意將德國賠款數額削減到1320億金馬克(相當於4.7萬噸黃金,今日約合7000億歐元),分66年償清。德國每年償還20億馬克、以及德國出口總值的26%(大約10億馬克,相當於利息)。5月5日英國首相喬治將這一結果通知德國駐英大使,5月6日德國國會投票接受這一方案。
1921年8月,德國首次支付了5億美元,實際上,這只是發行的紙幣而已。此後德國魏瑪政府為了支付賠款,在國際證券市場上發行了相關的債券。德國貨幣不斷貶值。到了1923年,德國多次拖欠賠款,導致法國出兵佔領了德國的魯爾區,逼迫德國還債,但法國此舉並未奏效。
1929年6月德國的賠款減少到1120億金馬克(大概是當時的280億美元),分59年還清,也就是到1988年還清。
1929年,史無前例的美國經濟大蕭條發生了,而此時的魏瑪共和國(德國)也陷入債務危機而不能自拔。魏瑪共和國是如何面對這場危機的呢?按照現在的話來說,當時它實行了「幣量寬松」政策,通過印發鈔票來償付戰爭賠款,這進一步引發了惡性通貨膨脹:100億馬克竟連一片麵包都買不了。
希特勒1933年上台後,他拒絕支付所有賠款。到此時為止,德國實際支付的賠款數量只是協約國要求數量(1320億金馬克)的八分之一左右。
不過,納粹德國拒絕支付並不意味著協議失效,這些債券和協議,仍舊存在。二戰後,德國為了重建千瘡百孔的國家,再次尋求金融支持。而為了讓投資者吃下定心丸,就得償還舊債。
1952年,1949年成立的聯邦德國(西德)政府參與了處理一戰賠款的「倫敦債務談判」。聯邦德國首任總理阿登納在1953年的倫敦協議上,同意聯邦德國恢復賠償二戰前沒賠完的債務。德國當局有責任兌現魏瑪德國時期為了支付一戰賠款而在美國、法國等國發行的債券。同時規定其餘的債務問題將在兩個德國統一後予以解決。
事實上,西德從1980年起繼續賠償一戰債務(對魏瑪時期的賠款公債進行贖買),在兩德統一前償付了約140億西德馬克。德國統一後從1995年起繼續償還,2010年10月3日,德國政府贖回了最後一筆6995萬歐元的債券。
第二次世界大戰
德國對盟國的賠款
二戰尚未結束,在1945年2月英美蘇首腦舉行雅爾塔會議時,便制定了要求德意日法西斯國家給予盟國戰爭賠償的原則。規定德國應賠償200億美元,其中100億歸蘇聯,80億歸英美,20億歸其他國家。
1945年夏天,戰勝國三國首腦蘇聯領導人斯大林、美國總統羅斯福、英國首相丘吉爾簽署了《波茨坦公告》,決定對戰敗後的德國永遠實施軍事佔領,並由蘇聯、美國、英國和法國四國組成盟國軍事管制委員會,共同處理戰後德國的問題。德國的賠償以盟國從各佔領區拆遷工業設施抵償。同時,對於追隨德國與盟軍作戰的義大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芬蘭五國同樣提出了賠償要求。
1947年2月10日,戰勝國與上述五國立的和約中規定,意、羅、保、匈、芬五國分別向蘇聯、南斯拉夫、衣索比亞、希臘四國賠償2.55億、3億、0.7億、4億和3億美元。
1949年9月20日,在美英法聯合西佔區正式成立主權國家——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蘇聯方面不甘示弱,於同年10月在東部蘇占區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
不久,美國實施「馬歇爾計劃」,出於冷戰考慮,決定免除德國的戰爭賠款。至於蘇聯的那份,蘇聯的辦法是:拆德國機器運回自己國內!但是,對於美國實施的「馬歇爾計劃」,德國人似乎不領這份情。
時間到了1951年9月27日,西德總理阿登納在議會鄭重宣告:納粹的罪行是以德國人民的名義犯下的,因此德國人要把進行道德上和物質上的賠償視為自己的義務。到1953年,東西德向戰勝國繳納的戰爭賠款是824億馬克,約合330億美元,與西德1950年的國民總產值相差無幾,以後又不斷賠償。
戰後54年,德國從三方面給予了賠償:戰爭賠款約1000億馬克;給納粹受害者的個人賠償約1020億馬克;德國工業、企業的賠償額約為7550億馬克。需要說明的是,德國政府和企業對賠償都是相當積極主動的。盡管德國政府一度也擔心索賠變成「無底洞」,認為該有個了結,但賠償工作仍在繼續進行。
根據《聯邦賠償法》、《聯邦還債法》規定,1993年2月以後,德國政府還要按計劃繼續支付318億馬克,直至2030年為止,德國總計支付的戰爭、民間、個人受害賠償款總額將為1223億馬克。
除此之外,原西德地區的11個州也都安排有各自的戰爭補償措施,其總額預計約22億馬克。德國的一些較大公司和企業也因二戰時的勞工問題加入到賠償行列里,比如,德國賓士公司對戰時在該公司被迫服勞役的猶太人已經支付了2000萬馬克,在此基礎上,還向猶太人民間索賠團體支付了1200萬馬克的賠償。
此外,還有IC公司、AEG公司、克爾普公司、西門子公司、拉因梅塔爾公司等一批德國大企業,均因被訴在二戰時驅使猶太人在企業中服勞役,被德國政府指定支付所有受害者個人賠款。
2000年5月16日,據稱:依據達成的一項協議草案,德國政府及一些公司願意就二戰時期納粹犯下的「戰爭罪行」承擔責任,並將賠款50億美元以最終解決這些問題。外電說,這些罪行包括使用奴隸,強迫外國勞工勞動和竊取猶太人財產等。據悉,德國對於二戰中受害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時至今仍在繼續進行。
「人無信不立。」一個人是這樣,一個國家也是如此。二戰已結束67年,德國經歷了分裂和統一,政權已經歷次更迭。然而,德國卻承擔了希特勒納粹政權所發動的戰爭責任。不但屢屢向受害國道歉,還償還了大筆的戰爭賠款。
5. 德國究竟為二戰賠了多少錢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尾,各同盟國大國開始構建戰後世界體系。在1945年2月舉行的雅爾塔會議上,同盟國首腦圍繞戰後處置德國、波蘭問題、遠東問題和建立聯合國等重大問題展開討論。
在考慮德國的賠償問題時,同盟國的政治家們沒有忘記一戰後的20年間在德國發生的戲劇性轉變。因此,如何處理德國的賠償問題面臨著兩難選擇:一方面,要盡可能削弱德國工業的生產水平,從而保證德國不會重新崛起並威脅世界和平。
另一方面,如果懲戒和索取賠償的程度太重,以至於德國的工業水平根本不足以滿足德國人民生活的需要,則很可能會導致社會動盪,重新把德國推回到一戰後的那個危機四伏的局面,再度成為世界安全的巨大隱患。
在這個問題的權衡上,美英對賠償的態度趨向於寬容。在雅爾塔會議中,丘吉爾明確表示:「我的腦子里浮現出飢餓不堪的德國的魔影……我們是安穩地坐在那裡說:『你們活該挨餓呢』,還是想法子讓他們活命呢?如果讓他們活命,這筆錢由誰來付?如果你有一匹馬,要它拉扯,你就得喂它一些糧草。」
而蘇聯則傾向於嚴厲的賠償。究其原因,在於蘇聯在戰爭中的損失更為慘重。根據官方統計,蘇聯有700萬人在戰爭中死亡,還有千百萬人殘廢。絕大多數城鎮淪為廢墟,蘇聯歐洲地區很大一部分鄉村也成為一片瓦礫。舉例來說,頓涅茨克的煤礦完全被淹,有2500萬人完全無家可歸,住在窯洞、戰壕和泥舍里。
因此早在1942年,斯大林就提出實物賠償,特別是用機床賠償的方案。在雅爾塔會議上,蘇聯代表團第一次正式提出賠償問題,他們要求德國總共賠償200億美元,其中50%應歸蘇聯,賠償的一半用拆遷的工廠支付,另一半應在十年內以當年產品支付。針對丘吉爾馬和糧草的比喻,斯大林反駁稱:「一定不要讓馬踢你一腳。」
而美國對於德國賠償的態度始終搖擺不定。美國國力雄厚,也未受到戰爭破壞,並不期望從德國獲得大量賠償,只是為換取蘇聯在波蘭問題上的支持,對200億美元的賠款數額表示了原則性同意。
當英國人堅決反對定出任何具體的賠償數字時,美國總統特別助理霍普金斯給羅斯福遞了一個條子說:「既然蘇方在這次會上做出了這樣大的讓步,我以為我們不應當讓他們失望。如果英方不同意,就隨他們的便。」
雅爾塔會議後,盟國在莫斯科設立了由英美蘇三方組成的賠償委員會,負責研究出具體計劃,以蘇聯提出的數字「作為初期研究時的討論基礎」。
分區賠償
雅爾塔會議上懸而未決的德國賠償問題在5個月後得到了解決。1945年7月,英、美、蘇領導人召開波茨坦會議,確立了「分區賠償」的原則。
所謂「分區賠償」原則,即美、英、蘇三國從各自在德國的佔領區獲得戰爭賠償。蘇占區面積較小,境內主要為農業與輕工業;西佔區經濟更為發達,擁有魯爾區這一重工業基地。
事實上,在波茨坦會議召開前後,4個佔領國,特別是蘇聯已經開始以不同形式索取賠款,如要德國支付佔領費、拆卸工廠設備、沒收德國在國外的財產、使用德國勞工等。
戰後的德國雖然一片狼藉,但在一片瓦礫堆下有很多重要的機器設備仍然完好無損。1945年的魯爾地區的煤炭工業日產量只有2.5萬噸,而戰前平均日產量為40萬噸。
再者,1944年以前,德國靠掠奪歐洲各國發了橫財,其他各國所受損失更甚於德國。戰爭期間,有20萬台機床拆遷到德國。德國的工業生產能力在戰爭期間大大提高。在歐洲,包括英國和蘇聯在內,唯有德國1944年的工業總產值高於1938年。
由於各國擅自開始賠償活動,美國領導人爭論說,盟國之間的公平分配已經成為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惟一滿意的解決辦法就是讓四國各自從其佔領區內提取賠償。由於大概有40%可資利用的工廠坐落在蘇占區,這就使得問題比較容易得到解決。如果再從西佔區60%的工廠中抽取10%給蘇聯,那麼就能滿足蘇聯占總數一半的賠償份額。
蘇聯最初並不同意這一原則,但美國把對德賠償問題與波蘭西部邊界問題綁定在了一起。只有蘇聯同意「分區賠償」,美國才會在蘇聯邊界問題上讓步。由此蘇聯不得不接受了「分區賠償」。
據估計,到1950年為止,蘇聯人拿走價值41億馬克的固定設備,以及價值64億馬克的現有產品,還有價值9.7億馬克的食物,共計114.7億馬克。按照盟國戰爭賠償管理局規定的四個馬克等於一美元的匯率折算,蘇聯人獲得了超過28億美元的賠償。
1945年12月,在巴黎賠償會議上18個西方盟國依照在戰爭中的損失,規定了從西部佔領區獲取賠償的方法及份額分配。他們總共從西佔區獲得價值5.023億美元的物資,其中美、英、法分別分獲1.24
億美元、1.06 億美元和8700萬美元。
減免債務
希臘也參與了巴黎賠償會議的談判,並在分配方案中享有2.75%的A類賠償以及4.35%的B類賠償。但希臘等國堅持,《巴黎協議》並非一勞永逸地排除了德國對各盟國的其他賠償義務,他們有權分別就德國單獨提出賠償申請。
在「分區賠償」政策實施沒多久之後,德國陷入了分裂。隨著冷戰的到來,為了復興德國對抗蘇聯,美英千方百計削減西佔區的賠償計劃,不斷調整工業水平計劃。正是由於拆遷工廠數量的不斷減少,德國西佔區的生產能力不但沒有遭到嚴重削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還得以保持和增長。
1952年5月,聯邦德國與西方盟國簽訂《波恩條約》,結束美、英、法三國的軍事佔領(柏林除外),停止拆卸,免除聯邦德國的所有賠償義務。為不給西方留下貪得無厭的印象,同時避免因過分剝削,引發民主德國的更大騷亂,蘇聯在1953年也宣布放棄對民主德國的一切賠償要求。
與此同時,聯邦德國為了盡快融入國際社會,與美、英、法等23個國家在倫敦開始債務談判,討論聯邦德國需要支付的外債總額和獲取國外貸款的額度。聯邦德國能否恢復信用、獲得國外貸款在此一舉。
1953年2月,經過為期一年的談判,包括希臘在內的國家與聯邦德國簽訂《倫敦債務協定》。聯邦德國需要償還的外債總額從293億馬克縮減到145億馬克,期限為1953年到1994年。德國戰前債款的資金總額從83億馬克降到60億馬克,戰前債款中的利息欠款從44億降到14億馬克。
從1951年至1952年的經濟狀況來看,聯邦德國似乎負擔不了這種重擔。但幾年以後的事實表明,聯邦德國可以毫不費力地從它繁榮的對外貿易中以日益增長的外匯收益來支付上述款項。《倫敦債務協定》規定的債款交付期限本來延長至1994年,但聯邦德國在1966年就提前歸還了全部債款。
與此同時,《倫敦債務協定》還同意將二戰賠償問題推遲至德國統一和最終和平協議確定後再行決定,但同時規定聯邦德國必須從1953年起對納粹德國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約定支付賠償金600億馬克。
從1959年到1964年間,聯邦德國同12個國家締結一攬子賠償協定。1960年,聯邦德國和希臘達成雙邊協議,為希臘的納粹受害者賠償1.15億馬克,條件是從此德國不再受理來自希臘的個人對受害的索賠。
1990年,包括希臘在內的歐洲國家簽訂了《建設新歐洲的巴黎憲章》。《巴黎憲章》宣布歐洲對抗和分裂的時代已經過去,歐洲從此將走向合作與團結,並歡迎《關於解決德國事務的最終條約》。根據該條約,4個二戰同盟國宣布放棄此前在德國所持有的所有權利。
此時,兩德統一時距二戰結束已45年,再提出賠償申請已經明顯不合時宜。因此《巴黎憲章》宣布歐洲各國不應再被歷史束縛,而應團結起來共同走向未來。德國認為《最終條約》和《巴黎憲章》已經終結了一切和二戰有關的法律賠償義務。
民間賠償
雖然早在上世紀90年代,德國完成了二戰戰爭賠償的義務。但是針對個人的賠償卻依然在進行之中。
二戰還沒結束時,盟國即開始討論由德國對納粹受害者賠償的事宜,授權德國的新政府先沒收納粹政府所掠奪的一切財產。戰後,管制委員會即著手將沒收的財產物歸原主,但僅限於財產,當時賠償還沒延伸到從肉體和精神上遭受納粹迫害的受害人。
這類財產的清單讀起來好像一家成批回收廢品店的存貨單,處理的產權包括:1113個教堂里的鍾,2000條駁船,110隻小船,700個火車頭,1670匹馬,2800輛鐵路貨車……
1947年美國實行的一項軍管法規定,這些財產或物歸原主,或給予被掠奪者相應補償。此後,該法成為德國聯邦政府制定一系列賠償法的指導性原則。
1951年,阿登納總理將剛成立的聯邦德國的立場歸納如下:「納粹政權以全體德國人的名義犯下了滔天罪行,對此,我們有義務進行道德和物質的賠償。」同年,德國聯邦議會發表聲明,表示德國將「在德意志償付能力的限度內」對猶太人在二戰中因法西斯德國的迫害所蒙受的物質損失給予賠償。
1952年3月,德國同以色列在海牙開始會談,並於同年9月10日與以色列就賠款問題簽署了「盧森堡協議」。根據該協議,德國向以色列支付30億馬克,向「猶太人要求德國提供物質賠償協會」支付4.5億馬克。這筆賠款雖是以國對國的形式完成的,但以色列實際上是作為一個國家來接受德國對受迫害猶太人的個人賠償。
此次賠償執行的最普遍方式是,以色列駐科隆代表團根據以色列政府指令向聯邦德國的工廠出具訂單,聯邦政府為此付款,貨物最終由德國航運公司運往以色列。聯邦政府在每年4月15日和8月15日分兩次撥款,經過財政部長同意後,款項匯入以色列代表團在德意志聯邦銀行的賬戶。
除此之外,德國公民個人或基金會還向戰時的勞工支付了約7500萬馬克。根據1954年制定的《聯邦補償法》以及1965年制定的《聯邦補償終結法》,德國向第三帝國時期因種族、宗教、出身和意識形態等原因而受迫害的個人特別是猶太人支付了總計為784億馬克的賠償。
1992年5月1日,德國統一兩年後,《繼聯邦德國隊納粹佔領區受害人賠償法》出台。根據新法,那些在前聯邦德國時期因故不能得到賠償的納粹受害者可以重新提出申請,特別是那些以前居住在民主德國的受害者。
在納粹統治時期,德國一些知名大公司也都曾不光彩地使用過所謂的「強迫勞工」。其中大部分是從佔領區抓來的猶太人、吉普賽人和東歐人。「納粹勞工」總數為1000萬-1400萬人,他們大部分在第三帝國的軍工廠、礦山、企業和農場被管制勞動。
聯邦德國成立後,昔日的納粹勞工開始向曾經奴役壓榨過他們的德國大企業發起訴訟,要求它們支付賠償。來自國內外輿論的強大壓力也迫使這些大企業以賠償的形式來洗刷自己的罪惡。為了洗刷自己的罪惡,這些大公司也積極參與賠償。
1999年,施羅德總理與柯林頓聯合倡導了一個稱為「紀念、責任與未來」的公共基金會,基金發起者包括大眾、魯爾煤炭、巴斯夫這樣的大公司。德國政府及德國企業向基金會捐贈了100億馬克,用於向戰時被德國奴役的勞工發放賠償,其中也包括戰時德國企業的過失補償。
2000年1月,德國政府內閣開始討論制定一部《強制勞工賠償法》用於「紀念、責任與未來」基金會的運作規范。當年7月,來自德國、美國、以色列、俄羅斯以及波蘭、捷克、烏克蘭、白俄羅斯等東歐國家的代表在德國首都柏林簽署了納粹勞工賠償協議。這是經過長達一年半的談判後,德國政府與有關國家就納粹勞工賠償問題簽署的最後文件。
德國總理施羅德在簽字儀式上表示,協議的簽署標志著納粹罪惡歷史的最後一個章節的結束,德國所肩負的歷史和道德責任能夠在這項協議中經受住檢驗。
6. 二戰後德國賠利多少錢
德國政府在戰後歷來重視賠償問題,曾主動提供多次與多重賠償。早在1951年9月27日,戰後西德總理阿登納就在議會鄭重宣告:納粹的罪行是以德國人民的名義犯下的,因此德國人要把進行道德上和物質上的賠償視為自己的義務。到1953年,東西德向戰勝國繳納的戰爭賠款是824億馬克,約合330億美元,與西德1950年的國民總產值相差無幾,以後又不斷賠償。德國重新統一8年後,賠償問題又一次提上日程。戰後54年,德國從三方面給予了賠償:戰爭賠款約1000億馬克;給納粹受害者的個人賠償約1020億馬克;德國工業、企業的賠償額約為7550億馬克。德國政府和企業對賠償都是相當積極主動的。盡管德國政府一度也擔心索賠變成「無底洞」,認為該有個了結,但賠償工作仍在繼續進行。
7. 紐約州立大學的學費大概是多少
紐約州立大學一年學費?怎麼申請獎學金?
院校介紹
紐約州立大學(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SUNY)是美國紐約州的一個由很多家大學組成的大學系統,不是一家獨立的大學。
紐約州立大學最初於1816年成立於紐約波茨坦,隨著各個州立大學的成立,直至1948年紐約州立大學系統才趨於完善,現在該大學系統由64個學院組成。
紐約州立大學系統是世界上最龐大的高等教育系統,也是美國最大、最全面的州立大學教育系統。目前,紐約州立大學共有64個分校,擁有近47萬在校學生,能為學生提供各種類型的教育機會。國際學生比例占學生總數的7.7%,整個學校系統有8萬多教職人員,74%的課程由全職教師執教。從1949年至今,SUNY的畢業生已經接近300萬。此外,學校創建了全美最大的遠程教育項目之一,提供4,000項課程以及60項學位和證書項目,共有70,000學生正在接受學校的遠程教育學習。
在SUNY眾多分校中,以紐約州立大學布法羅分校、紐約州立大學賓漢姆頓大學、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紐約州立大學奧爾巴尼分校這四所國家級研究型大學實力最為卓著,均屬世界一流大學之列。其中,布法羅分校、石溪分校都是美國大學協會(AAU)成員;賓漢姆頓分校、布法羅分校被當今教育界視為「公立常春藤」之一。
大學優勢
規模巨大
紐約州立大學(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SUNY)是全球最大的大學,擁有64個分校、近47萬在校學生和8萬多教職員工。
課程齊全
SUNY的64個分校可為學生提供7351種不同的學位課程和認證課程,課程種類應有盡有,可滿足不同專業學生的多樣化需求。
選擇多樣
由於SUNY擁有不同層次多樣化的分校,從社區學院類到研究類一應俱全,學生均可根據自身的條件和需求自由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科及學位專業。
實力強勁
SUNY的若干龍頭校區具有很高的教學和科研水平,均排在美國公立大學前列,帶動了SUNY整個大學系統教研水平的提高。
設施優越
由於校區多、規模大,多數校區都以學校為中心,發展出比較完整的社區環境,絕大部分SUNY的校區都可以提供校區內的住宿服務。
學費低廉
紐約州政府高度重視本州的教育,為SUNY提供龐大的資金支持,學校的經費比較充足,所以SUNY的學費明顯低於美國大學的平均學費。
入學靈活
SUNY的教育體系完整,招生機制靈活,可招收從高中生到博士等不同級別的學生,學校的學術層次豐富。
8. 關於1945年日本投降的問題。
我也來說一下我自己的看法吧
關於美國扔原子彈,時間分別是1945年8月6日和8月9日。我們知道,日本宣布投降是在8月15日,也就是兩顆原子彈爆炸後的一周左右。前面很多人的回答都說得比較詳細了,但是要說明的是,這個時候已經不再是抗日戰爭的「戰略相持」階段了,已經進入了戰略反攻階段。這個時候的戰場應該分成兩部分:
一、日本本土及臨海。日本在太平洋戰場已經節節敗退,美國在1945年6月21日,美軍攻陷沖繩。美軍勝了,但打了80天,損失48000人。日本出動2400架「神風」自殺飛機,擊沉美國軍艦26艘,傷164艘,受到重創的軍艦甚至包括美國王牌航空母艦企業號。這個時候在日本及其附近海域的戰爭已經是把日本逼入絕境,但是日本還在頑強抵抗,但失敗只是時間問題。
二、大陸戰場。由於1944年底開始,由於中國抗日力量的壯大以及日本太平洋戰場的進一步失利,中國的抗日戰爭就已經開始進入到戰略反攻階段,這個階段,中國軍隊從日本手中收復了不少城市,但是還不至於能迅速取得勝利,因為其王牌主力、最精英的部隊——關東軍依然保存實力盤踞東北,這個就成為了日本繼續與中國抗衡的最大後盾,日本與中國軍隊依然膠著。
1945年5月,前蘇聯紅軍攻佔德國柏林,歐洲戰場勝利結束,世界反法西斯同盟開始集中兵力攻打日本。1945年8月8日蘇聯向日本宣戰。9日凌晨,蘇軍突然從三個方向同時向日軍發起了強大的突擊行動。拂曉,蘇軍幾乎在所有方向上跨過了國界,強渡了額爾古納河、黑龍江和烏蘇里江,分別從後貝加爾、黑龍江沿岸和濱海地區進入了中國東北境內,在5000公里的正面戰場上展開了強有力的攻擊。9日,毛澤東主席也發表了《對日寇的最後一戰》的聲明,配合蘇軍的進攻行動。這是中國全面的戰略反攻。關東軍在幾天內大勢已去,但是,直到日本宣布投降後,關東軍依然負隅頑抗,直至8月19日被迫投降。
結合上面的進行分析:8月6日第一顆原子彈爆炸前日本在大陸戰場依然與中國軍隊膠著,已經開始處於下風,但還不至於短期內敗退;8月6日第一顆原子彈在廣島爆炸,日本依然負隅頑抗;8月8日蘇聯宣布對日作戰,中國軍隊全面反攻;8月9日第二顆原子彈在長崎爆炸。蘇聯軍隊兩天內基本摧毀關東軍大勢,日本在中國戰場全面潰敗,8月15日宣布投降。
所以,第一個問題:可以說,美國的原子彈並沒有直接導致了日本的投降,關東軍的存在是其垂死抵抗的後盾,在對中國軍隊的戰略反攻進行相應的防禦,雙方依然膠著。
第二個問題:雖然美國的原子彈並沒有直接導致了日本的投降,但是關東軍在蘇聯進攻下僅僅兩天就大勢已去,雖然依然負隅頑抗,但日本國內已經看不到任何勝利希望。所以,可以說,兩顆原子彈直接摧毀了日本政府以及國民的心理防線,起到了威懾作用,它最大的威脅應該視為心理威懾。就在原子彈的威懾配合下,中蘇聯手在中國戰場對日反攻,美國在日本本土及其附近威脅其國家安全,這些綜合的因素導致了日本國內的反戰浪潮進一步高漲,日本軍國政府也已經看不到希望,終而投降。
9. 二戰結束後,德國支付了多少戰爭賠款,都賠給誰了
作為挑起二戰的首要國家,德國不僅給人類社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同時還犯下了種族屠殺、強迫勞工等諸多罪行。由此,二戰結束後,作為戰敗國以及戰爭中犯罪行為的發起者,德國理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德國在戰後都給誰賠錢了,賠了多少錢?
因為是德國主動挑起了戰爭,並且給交戰各國帶來了財產損失,因此盟國一致認為應該讓德國補償各國的戰爭損失。事實上,關於德國戰爭賠償的動議,英國早在1941年就已經提出來過。不過因為戰場形勢的變化,各國關於德國戰爭賠償的問題討論,一直到1945年的波茨坦會議才最終形成了方案。

在二戰中,德國企業為納粹提供了大量支持。有些企業甚至直接參與對犯人的迫害,還有部分企業涉嫌種族屠殺。例如著名的法本化學公司,就向納粹提供了用於毒殺猶太人的化學試劑,而這些公司在戰後也支付了追償。賓士以及大眾汽車公司大約賠償了3200萬馬克,法本化學公司賠償了約3000萬馬克,克虜伯兵工廠賠償了1000萬馬克,通用電氣公司賠償約450萬馬克,西門子公司賠償了約720萬馬克。
綜合戰勝國的賠償和受害者的賠償,再加上德國企業支出的賠償,德國在戰後支付的賠償款項可能在1000億馬克左右。這筆錢看似龐大,但與已經逝去的生命相比,其實是微不足道的。
10. 1954年7月-8月北京有什麼國際會議
1954年日內瓦會議。1954年4月26日至7月21日,蘇、美、英、法、中五國外交會議在日內瓦國聯大廈舉行。會議主要討論如何和平解決朝鮮問題和關於恢復印度支那和平問題。從4月27日至6月15日,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如何和平解決朝鮮問題。參加討論的除中、蘇、朝的代表外,還有南朝鮮和美國等十五個侵朝國家的代表。中、朝、蘇方面提出從朝鮮撤出一切外國軍隊,舉行南北朝鮮統一自由選舉等平等合理主張。美國則企圖以南朝鮮為軍事基地,破壞會議的進行,結果未能達成任何協議。
展會名稱
1954年日內瓦會議
舉辦地點
日內瓦國聯大廈
會期
1954年4月26日至7月21日
參展方數量
蘇、美、英、法、中
會議簡介
1954年4月26日至7月21日,蘇、美、英、法、中五國外交會議在日內瓦國聯大廈舉行。會議主要討論如何和平解決朝鮮問題和關於恢復印度支那和平問題。從4月27日至6月15日,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如何和平解決朝鮮問題。參加討論的除中、蘇、朝的代表外,還有南朝鮮和美國第十五個侵朝國家的代表。中、朝、蘇方面提出從朝鮮撤出一切外國軍隊,舉行南北朝鮮統一自由選舉等平等合理主張。美國則企圖以南朝鮮為軍事基地,破壞會議的進行,結果未能達成任何協議。
會議背景
1953年印度支那的戰爭雖在繼續,但是遠東國際關系已經呈現出緩和跡象:是年朝鮮戰爭實現停火,斯大林去世後蘇聯對外政策流露出尋求緩和的端倪,新中國大規模的經濟建設也拉開帷幕,年底周恩來在接見印度一個代表團時初步提出後來被稱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外交方針。在此種背景下召開大國會議,討論緩和遠東國際關系提上日程,大國對這次會議的態度直接反映了其印支政策的趨向。
日內瓦會議前夕,蘇、中、越(印支地區大國),美、英、法的會議態度可以分為三類:社會主義陣營三個國家的主導意見體現為蘇聯、中國的與會政策,謀求通過會議達成協議,恢復印支和平;美國堅決拒絕緩和;英、法2國持觀望態度,一方面寄望於會議達成協議,另一方面又考慮如達不成協議,即與美國一起籌劃東南亞集體防禦體系。這樣,1954年日內瓦會議前夕,印支局勢處在戰爭與和平的十字路口,是戰爭還是和平取決於各大國誰的主張占上風,何種態度將主導會議。
1953年9月28日,蘇聯照會美、英、法三國,提議「召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五大國外長會議,審查緩和國際緊張局勢的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