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病和精神病是不一樣的.
如果是神經病的話,那就把它治好.
如果是精神病的話呢,還是想辦法把它治好.
② 怎樣管理精神病人
首先,要有同理心,也就是不要歧視對待他們,其次在日常注意護理中,動作要輕柔並盡可能做到一視同仁,語調要緩和,不要急躁。
遇到難以管理的患者,應該本著以愛護和關心患者的態度,讓他們信任您,其實很容易,就是不要戴有色眼鏡,即;對於他們的行為,語言即便不習慣,甚至厭惡和反感,也不要表達在自己的葯引語調中和自己的面目表情上,如:出現懷疑,鄙夷和不屑一顧的神氣,這會令作為患者的他們深感受到不公正待遇似的,以後怕會給您的工作帶來更大的阻礙。
要想真正做到與他們交流,首先我說過同同理心很重要,其次希望您能可以換位思考,我知道這需要勇氣,但畢竟他們是患者,不要急於同他們溝通,應該在自己工作允許的范圍內學會傾聽,包括病患的不正常的抱怨和他們偏離現實的不切實際的幻想。學會傾聽,意味您比其他的醫護人員更具耐心和愛心,只要讓病患感到您確實在傾聽他們的話,那麼病人,自然而然就會伴您當成自己的「一員」,至少在心理上不會排斥您,這樣更利於管理,您說不是么? 如果是您自己想要消除抵觸情緒,只要把他們當成只是患有像感冒那樣輕微的病人,一句話;就是要把病人當人看,自己就不會感到厭惡了。
不知道我的回答,從病患和您的兩個方面,您可否滿意?本人涉世未深,僅供參考。但最後的答案您來選擇。
③ 國家怎樣處理精神病人
首先,要維護精神病人的人權。精神病人是受疾病侵害的公民,任何人不得加以欺辱、歧視或虐待。對精神病人的工作和生活應予以妥善的照顧。當疾病得到控制時應對之採取過渡性康復措施,以利逐步恢復原有工作。對精神病患者的婚姻問題應區別情況,分別對待:對現症患者不能婚配;已經治癒者則應准予登記,但須進行婚前的例行檢查;對有明確遺傳傾向的重精神病患者則應勸說其節制生育。
為了維護精神病人的人格尊嚴與合法權益,國家對傷害精神病人並形成嚴重後果者,對姦汙精神病患者以及唆使、挑動精神病人肇事者均應繩之以法。
涉法,特別是因肇事構成刑事問題的精神病人,須經由司法程序提交授權的精神科專家,或醫師進行精神病醫學鑒定。其他人士或未經專業訓練的醫生不得受理鑒定案例。
原則上講,肇事當時對自身行為喪失辨認能力和喪失控制個人行為能力者,可認定為無責任能力;反之為有責任能力。從精神病類別上看,現症重精神病患者,如患各型精神分裂症、躁鬱症、偏執性精神病以及嚴重精神發育遲滯者,可以考慮認定為無責任能力,但要做具體分析。以上幾種重精神病的緩解期則具有責任能力。對患有發作性的精神障礙者應進行健康調查與有關的檢查。確屬因疾病發作而肇事或存在意識障礙者應認定為無責任能力。但是一般的飲酒過量引致行為改變或慢性酗酒產生的一時性精神異常,通常不認定為無責任能力。
④ 怎麼對待精神病病人
缺愛、缺乏關注。他心理尚不成熟。並不是精神病。只是在追求愛和自我實現的道路走錯了。你想怎麼對他就怎麼對他。個人推薦友好政策
⑤ 人們是如何對待精神病人的
以下是專家的意見:
(1)要正確認識精神病。人們對精神病有種種偏見,其實精神病與其它的內科病、外科病一樣,只是一種病而已,這種病人在病態下表現的思維、情感、行為的不正常,不是什麼思想問題。精神病人與其他軀體疾病的病人的不同之處在於身在病中不知病,意識不到自己有病,故而不主動求醫,拒絕治療,這就要求家屬對精神病人要倍加關懷、愛護。尊重他們的人格,給他們情感上和心理上的支持。
(2)家裡有了精神病人,應及早到專科醫院求治。有的家人覺得家裡出了精神病人丟人,有的則因精神病人年輕,住精神病院後,別人都知道了,影響病人以後的戀愛,找工作。遲遲不肯到專科醫院就診,可終究紙里包不住火,只是一種掩耳盜鈴的做法而已。有的則認為精神病人是著了魔,到處求神拜佛,結果勞民傷財,錯過了最佳治療機會。
(3)病人在家治療,應注意房間應設置簡單整潔,不要有凶器、繩索、農葯等危險品。特別是抑鬱症的病人,要高度警惕,以免發生意外。有的患者在精神症狀的支配下,可出現傷人、損物等行為,陪護人應注意自我保護。
(4)病人生活要有規律。制定作息時間表,按時休息,按時起床,病人病情穩定後,可適當增加活動,以調動患者的積極性。對孤僻懶散的患者,應督促其參加簡單的文體活動,避免終日卧床。
(5)監督服葯。由於精神病人不認為自己有病,故而大部分病人不願服葯,很多藏葯,一定要監督服葯,防止丟葯、藏葯及隨便加減葯。另外,葯物不能由病人保管,以免出現意外。
(6)應注意復發。精神病人的復發率比較高,有的家屬只看此時病人已正常,未按醫囑鞏固服葯。有的則因患者服葯後出現坐立不安,視物模糊等副作用,家屬就認為葯不對症,或病加重了,而自行停葯,造成復發。
⑥ 制服一個精神病,沒打他,他說被我們打了,該怎麼處理
既然他有精神病,如果他處於發病期,那麼法律上他的證言沒有效應,警察不會管他說什麼。就算他沒發病,他說自己被打,也要有法醫鑒定傷情符合他所說的,達到了輕微傷或以上的傷情才有可能證明你們打了他,他沒受傷,那說的話也證明不了什麼。
你們制服他的時候周圍沒監控嗎?
那麼他是做了什麼你們要制服他。還有你們到底使用暴力了沒?
⑦ 如何能強制把精神病人送去醫院
這個是話可以聯系下醫院·~看醫院是怎麼弄的!
⑧ 有什麼辦法可以制服精神病患者,緊急!~
一般精神病患者的力氣還特別大,如果真的需要制服的話,那就只能魯莽一點了,多兩個人,多下點力氣。如果沒有非得制服不可的必要,建議還是哄著來吧~
⑨ 怎樣對待精神病患者
精神病人多不認為自己有病,不主動求醫或拒絕治療。一般地說,患者病情越重對求醫問葯越反感,因此求醫決策的重任就落在家屬的肩上了。那麼面對精神異常的家庭成員,家屬該如何正確處理與對待呢?
首先,應弄清精神異常的性質與程度。精神病的早期表現可能不典型,症狀易變,出現短暫。所以,當懷疑家庭中某個成員精神異常時,家屬應在掌握精神病常識的基礎上,對被懷疑者留心、仔細觀察。若發現確實存在某些奇異的徵象時,家屬應及時找心理醫生或精神科醫生咨詢,弄清精神異常的性質和程度,並徵求醫生對處理的建議。
第二,搶時間盡早讓病人就醫,不能諱疾忌醫。如果家庭成員中有人存在肯定的精神異常,家屬應立即送病人去精神病專科醫院做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不要拖延或迴避。切不可求神拜佛、請巫醫神漢打卦,否則不僅會使病人遭受身體上的折磨、精神上的痛苦,更重要的是耽誤了治療,拖延了病情,增加了疾病治癒的難度。據我們觀察,許多病人治療效果不好,就是因為信迷信錯過了早期治療良機造成的。
至於治療方式,當以住院治療為首選,家庭治療為次選。因為住院便於對患者進行系統治療,有利於獲得理想的療效,降低葯物副作用,提高病人的生活質量;而家庭治療不能保證病人遵醫囑服葯,也可能出現葯物副作用增加病人的拒葯行為,導致治療中斷,延誤病情。當然,住院治療和家庭治療兩者各有利弊,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第三,做好家庭護理,給予心理支持。家庭護理不僅包括對患者生活上的關照,督促其按醫囑服葯,更重要的是給患者以心理上的鼓勵與支持。家庭成員是精神病人最密切的接觸者,是最重要的心理保護資源,家庭的態度與治療是否及時、系統及治療的成敗都有著密切的關系。家庭成員應在充分諒解精神病人各種病態言行的基礎上,關心愛護病人,尊重病人的人格,予以感情上的支持和心靈上的慰籍,讓病人感到家庭的溫暖,保持良好的情緒和心態,這對於促進疾病的恢復會起到良好的作用。
值得提醒的是,對病人生活上關照並不需要給其吃「補葯」,或讓病人被動絕對休息。精神病並不是身體虛弱引起的,故吃「補葯」或單純休息於疾病的康復無益。其實,只要病人飲食正常就行了,不需要加強營養。在家庭盡量安排病人做些日常活動如做家務、看些書報、參與娛樂活動、參加探親訪友、適當社交等,比單純被動休息對疾病康復更有利。心理上支持也不是無條件地遷就病人,避免「精神刺激」。既有熱情的鼓勵與支持,也要有溫和的批評與拒絕,引導病人正確地對待外界的壓力,增強患者自身內部抗「刺激」的能力。這樣才有助於減輕患者對精神刺激的反應,促進精神症狀消退,鞏固治療效果。